劳动者下班后酒驾被查处,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0-03-11 21:03刘业林
工会信息 2020年7期
关键词:驾驶证醉酒驾车

◎刘业林

作者系镇江市社科联副主席、社科院副院长

案情简介

1995年3月,戴某进入某公交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2009年1月,双方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戴某成为公交公司的老员工。

2019年4月的一天晚上,戴某下班后与朋友聚会,酒后驾车回家,路上遇交警夜查酒驾。经检测,戴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6mg/100ml。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交警现场依法对戴某进行了相应处罚: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的罚款。戴某酒驾被查处,公司第二天就得知了消息,当天通知戴某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戴某对公司的做法非常不满,认为自己酒驾确实不对,但交警已经作了相应的处罚,不能一事两罚;其次,下班后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公司不能以自己在私人空间犯的错误来处罚自己;再者,下班后酒驾,也不至于被解除劳动合同。

多次理论无果后,戴某提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庭审中,公司向仲裁庭提交了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员工手册》,上面载明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包括:本公司从事驾驶岗位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因个人原因犯法,被公安机关暂扣驾驶证30天以上(含30天),或被注销驾驶证件的。那么,驾驶员下班后酒驾被查处,单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案例解析

在严查酒驾的当下,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酒驾被查处,用人单位以此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管对了,还是管宽了?让我们一起去分辨其中的是非曲直。

一、法律对酒驾的处罚有哪些具体规定?

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成为当前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但法律在具体处罚时,根据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多少,又细分为饮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类,在处罚上也作了不同规定。主要区别有:

1.判定标准不同。

(1)饮酒后驾车的标准为: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2)醉酒驾驶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

2.处罚措施不同。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劳动者因酒驾被查处,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从酒驾的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的梳理中可以看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多少,将直接决定驾驶人的酒驾是属于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是被行政处罚还是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个认定,将直接影响后期的驾驶人劳动关系处理。主要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种,劳动者醉酒驾车被查处。

第二种,劳动者饮酒后驾车被查处。

《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重点要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怎样具体规定的。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劳动者饮酒后驾车被查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

反之,如果用人单位未对此种情形作出清晰的界定,事后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则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

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内部的“法律”,是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的组成部分。为最大限度避免可能发生的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公交公司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中对驾驶人员作出超出一般劳动者的从业资格和劳动纪律要求,如非工作时间也不得酒驾,违反者视为严重违纪,这既是法律授权,也理所应当。

三、得知劳动者因醉驾被查处,用人单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醉驾被查处,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不得过早或者过迟。

过早,是指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时,劳动者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仍处于侦查阶段,其是否是受刑事处罚尚未确定,此时贸然作出解除决定,容易导致违法解除。

过迟,是用人单位第一时间知晓劳动者醉驾被查处,却没有及时解除劳动合同,时隔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再旧事重提,以当年劳动者醉驾被查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此时法律不再支持用人单位的决定,而是视同用人单位当时放弃了对劳动者处罚的权利。

正确的操作步骤是:(1)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醉驾被查处的情形;(2)确认是否属于法规规定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3)取得并保留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证据;(4)研究并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5)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并征求意见;(6)向劳动者发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本案中,戴某下班后因酒驾被查处,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该公司《员工手册》上明确将驾驶人员因酒驾被查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交公司据此解除戴某的劳动合同,解除行为合法有效。戴某身为公交车驾驶员,工作性质关乎公共交通安全,理应有高于常人的自控能力。因此,经审理,仲裁庭裁决,对戴某的请求不予支持。

法规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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