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永续债发行的分析

2020-03-12 23:38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金融债发行人条款

(沈阳建筑大学 辽宁 沈阳 110168)

2018年底,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开启了一项会议,研究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相关问题,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由此永续债的发行进入了提速期。永续债在我国历史并不长,随着近几年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永续债在我国已经初具规模,并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期。从法律层面来讲,永续债是没有确定到期日的债券,虽然它名为债,但不会确定固定赎回时间,从理论上来说,它可以被发行人无限期地使用,所以大部分时间它都计算在在“权益”中。

我国债券市场起步晚,然而发展迅速,近年来势头正劲。当前我国债市、股市规模均位居世界第二位,据相关机构统计,当前我国市场托管余额达一百万亿元。但短期债券占比多数,长期债只占其中一小部分。作为成功发行第一单公司永续债的武汉地铁来说,该可持续债券的成功发行开创了中国永续债品种的先河。永续债的发展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多元化资本市场的良好发展。同时,为填补市场空白,这一金融债的出现无疑为现金流紧张、融资极度困难的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债券投资工具,为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需求。

为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永续债的加入无疑给了一剂强行定时针。作为资本补充新渠道,永续债受广大银行业青睐。使正面临巨大压力的各银行之间有了缓冲之地。某专业人士提出,永续债的发行有助于促进银行内部优化资本结构,能够及时面临当前盈利能力下滑、内源性资本补充受限等问题。

2020年初企业经济活动大量减少,部分经营主体受损严重,将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在这背景下,为了缓解资金补充的问题,一方面要求金融机构为恢复经济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同时,扩大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让企业尽可能拿到更多的融资,以便经济能够有明显提升。

面对现在我国的新形势,银行业需要更大力度支持相关经验不善的行业、相关企业,由此带来的资本补充需求更加强烈。具有效数据显示,到二月底银行机构为大中小所提供的信贷支持已有九千多亿。为了尽快缓解银行的资本补充,商业银行持续发行永续债为其缓解燃眉之急,也助推了金融债发行规模的增长。具统计,商业银行2020年2月金融债发行规模较1月份环比增长34.35%,其中永续债无疑成了最大的助推因素。仅平安银行所发行的永续债规模高达三百亿元,占当月全部银行金融债发行规模的七成多。当月,我国特殊情况下的经济发展较为缓慢甚至止步不前,永续债的发行增加无疑给企业带来了雪中送炭的温暖。这归功于国家充分鼓励商业银行为各企业扩宽融资渠道,针对部分历史经营良好、但迫于遭遇现金流困境的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并加大了资本扶持力度。

具数据显示,无论怎样比较今年二月金融债发行规模比去年涨幅明显。当月共发行金融债五十余只,发行规模高达一千六百多亿元,环比及同比分别增长30.21%和70.35%。某记者提出,今年初银行金融债发行规模的增长迅速,这与永续债发行节奏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今年国家政府政策支持下,并且利率宽松的情形下,3月份金融债的发行规模有望突破峰值。与此同时,随着永续债审批提速,商业银行资本补充节奏将大幅增加。据统计,三月期间邮储银行和泸州银行已经成功完成永续债的发行,并且邮储银行一家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就高达800亿元,占年内获批总规模的六成以上,同时创下了发行规模的新高度。并且也意味着,六大国有银行在发行永续债之路上已无一缺席。据了解,此次邮储银行永续发行受到投资者的较大认可,认购现场极为火爆,全场认购数为两倍之多。银行资金的充裕,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有着极大的益处,尽可能的保证资金流到更需要资金补充的行业与地区,尤为避免中小型企业的资金流运转不良。近期,永续债的持续发行,拉高了金融债发行的规模,此类债券也日益成为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重要工具之一。

一、政策建议

为了进一步发挥永续债在银行资本补充方面的重要作用下,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1.逐渐向中小银行发展

永续债这一融资方式越来越被大众所认可接受,中小银行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也愈发重要。从今年获得审批发行永续债的7家银行方面分析,除已发行的邮储银行外,其余全为地方中小银行。有业内人士预测,在此迅猛发展趋势下,发行永续债的地方银行数量在今年比以往有大幅度增加。主要是之前着重发展六大国有银行,其它中小银行为辅的观念进行,处于中国经济现阶段应加大着重其它中小银行永续债的发行。通过此融资工具进行资本补充的银行范围在逐步扩大,非上市、中小型、中西部成近期获批的重点。从数量方面来看,中小银行占多数,永续债也应该是监管层力推的重要资本补充渠道,预计今年将有更多的中小银行踊跃发行。政府加大发行永续债,有助于中小微银行提升整体信贷投放意愿和能力,从而有效服务民营、小微企业。

2.进一步放宽审批政策

在当前大中商业银行发行了一些永续债的前提下,更多的中小银行,特别是非上市的银行来说,借鉴前辈们的融资经验,以便能够更好的为自身提供更多的利益。中小银行针对的公司多为本地小型民营企业,当前形势下,更加需要中小银行及政府的鼎力支持。而拓宽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为当下重中之重,让这些银行自身资本充足水平得到提升的同时,也会对解决实体经济的难点和痛点提供有力后盾。接下来相关政府应加大其他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的政策援助,从而总体提升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能力。特殊时期可以特殊对待,相应的放宽一些审批政策,延长债券发行的有效期,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充分利用各渠道办理各项业务顺利开展,能够使中小银行资金补充更快,吸引更多投资人包括但不限于小微以及民营企业等,使当前的实体经济能够较快回流,促使债券市场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3.逐渐拓宽投资者范围

目前,永续债的主要投资者是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城农商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境外机构。上述投资机构对中小商业银行发行的永续债,还存在着准入和投资上的限制。某些高门槛对于想投资的其他企业机构来说,被拒之门外。而永续债的高票息、长期限的特点,对一些有着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的高净值客户以及非银行同业来说可能是比较合适的。建议近期进一步放宽对永续债的投资限制,允许更多的商业银行私人银行、高净值客户、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非银金融机构等理财产品机构和个人可以踊跃投资永续债,进一步扩大投资群体,以提高永续债的市场认可度,从而降低永续债的融资成本。

二、以投资者的风险管理建议

(一)审慎投资

永续债一个较为特殊的点就是发行人可以延期支付利息。按投资要求,发行人要每年定期进行付息,但若一些中小银行因资金周转不良或者经营不善等原因将利息延期至下一阶段的付息日支付,将可能会造成无法落实投资管理的要求。

目前,通常银行投资永续债前都会与发行人签订债券赎回协议,因此很多企业机构均将永续债当作普通的债券进行投资。但是,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发行人未按期进行赎回和利息递延支付的情况。由此,建议投资人审慎投资,重新重视永续债的性质,对永续债的附属风险要充分了解,并重点关注永续债募集说明书中设置的条款,争取探查对自身有利的投资条款。

(二)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条款

永续债将在近期陆续大量的发行,金融风险问题也在日后也会逐渐面临。由于永续债赋予了发行人利息递延支付和利率跳升等特殊权利,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条款,从而可以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的权利。首先应进一步完善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会议维护自身权益,因此债券持有人会议机制完善尤为重要。同时,对于会议召开后,将可以采取的措施也应该审核并列入持有人会议条款中,从而真正对发行人起到约束的作用。也可以设置交叉条款,若发行人出现了金融偿债风险,永续债投资者将无法采取有效的措施。如果设置了此条款,并详细描述投资者在发行人可能出现未能清偿的债务时,投资者可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增信、提高票面利率、要求发行人赎回或者投资者有回售的选择权等,即一旦发行人出现信用风险,则持有人可以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从而提高投资者的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在当前经济情况下,我们期望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等政府监管部门在做好沟通引导的基础上,互相之间还要加强交流协调。既要鼓励发行、扩大永续债的市场,又要严格存量和增量永续债监督,完善永续债相关的发行审批、评级等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宏观监管体系对发行人进行实质性的审核鉴别。健全信息披露机制,设立投资者保护条款,保障持有人权利,为永续债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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