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助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0-04-08 09:37段鹏
商情 2020年6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发展

段鹏

【摘要】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此“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在工作中,包头供电局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思考、实践,探索如何在国有企业中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通过精准执纪、严肃问责,持续减少“存量”;通过加强监督、强化防控,切实遏制“增量”。在此过程中,我们坚持惩防并举的思路,运用唯物辩证法思维,从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破题”,以建立“全覆盖”式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为抓手,在强化重点领域及关键岗位防控的基础上,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抓大不放小”,将权力运行风险防控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关键词】国有企业  发展  权力运行

一、坚持思路自信,防控到岗、监督到位

要维护好政治生态整片“森林”,每棵“树木”的健康至关重要,因此科学有效、切合实际的防控机制就显得尤为必要。只有做好预防,才能防止“好树”歪斜、生病、腐烂;只有合理控制,分层次递进,才能正确区别,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这既符合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与质量互变规律,又契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要求。

基于以上思考,我们坚持思路自信,警示、问责并行,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管理、监督并举,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教育、自律并重,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以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细化、深化、具体化,在我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企业内部开展了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五进”活动,切实将风险防控落实到每个岗位,实现自我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统一。

二、压实“两个责任”,起承转合、全面落地

为了更好地做到责任下沉、深入基层,以多点形成广面,强化全员意识,真正实现“两个责任”落实全覆盖,我局善作善成、开拓创新,按照“起承转合”的思路,起于党风廉政建设,承于“两个责任”,转于岗位权力风险,合于运行风险防控,以化繁为简为原则,开展了以进领导班子、进机关部门、进基层单位、进一线班组、进全员岗位为主要内容的权力运行防控“五进”活动。

(一)以“查风险”为切入点,夯实防控基础

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五进”活动分为试点与推广两个阶段。首先选定试点单位,按照“自己查、别人提、领导点、集体定、组织评”的步骤开始逐单位梳理岗位名录、逐岗位查找权力风险、逐项目提出防控措施。然后总结试点经验,制作《工作流程指导书》及规范模板,通过“查找——审核——完善——再审核——再完善”的工作程序,紧抓排查风险部位、明晰风险内容、确定防控措施3项内容,推动工作取得成效。

风险排查覆盖我局全部1447个岗位,找出风险点10697个,形成风险描述19942条,制定防控措施30778项,归纳风险警示语11884条,完成了330余万字的《防控台账汇编》,并凝练出各岗位风险防控警示桌牌与上墙图表。从局领导班子成员到普通一线职工全部参与排查,奠定了全员防控的坚实基础。干部、职工风险意识显著提升,防控风险的自觉初步形成。

(二)以“防风险”为着力点,深化制度建设

围绕业务要求、运行风险全面开展配套制度建设,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抓好过程管控,形成“编制——审核——审批”各负其责的工作流程。制度建设经历了由零散向系统、由局部向全面、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目前已初见成效。

一是制度数量大幅增加。2016年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仅涉及几个重点部门,相关制度较为零散;2017年涉及14个部门,累计修订完善制度达41项;2018年涉及16个部门,累计修订完善制度72项;2019年,涉及部门增加至19个,累计修订完善制度达101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作用逐步显现。

二是制度质量稳步提升。2016年,当时已有的风险防控制度虽然能够管控整体业务流程,但仍局限于重点环节,在做细做实方面仍有待提升。2017年,制度建设在标准化、规范化方面显著增强,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持续细化深化。2018年,制度建设充分运用执纪审查结果,紧密结合岗位风险点,出台了以《多经企业综合监督管理办法》为代表的一批“以案促改”制度,不断提升制度建设质效。2019年,制度建设进一步与纪律要求深度融合,靠前防控、主动防控的作用持续彰显,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效能。

三是制度覆盖不断扩大。2016年风险防控的相关制度仅涉及少数领域,并且措施较为笼统,覆盖范围仅为20%左右。2017年覆盖面明显扩大,达到65%以上,针对性普遍较强,聚焦“吃拿卡要”、“以电谋私”、小微权力滥用等违纪违法行为,有效促进了廉洁建设。2018——2019年制度建设覆盖面持续扩大,最终实现了供电企业各领域全面覆盖。

(三)以“控风险”为落脚点,强化监督保障

在我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监督主体扎实履责,形成多种监督力量,以合力的监督形成最大化的制约,充分保障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党委全面监督。我局党委不断强化督查,把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作为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层层传导、压紧压实,使全面从严治党各责任主体切实扛起风险防控的政治责任。

二是纪委专责监督。我局纪委扎实落实上级精神,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不断探索开展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有效方式,推动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部门职能監督。各业务职能部门立足本职,强化监管,持续加强对分管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主动防控可能出现的廉洁风险,为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不可“毕其功于一役”,我们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在常和长上下足功夫,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将风险防控工作抓细、抓深、抓实,为实现“全新责任蒙电”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提供坚强保障,交上一份无愧于时代与使命的优异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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