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于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

2020-04-09 04:43暴海龙
价值工程 2020年6期
关键词:纳税筹划建筑业增值税

暴海龙

摘要:建筑行业“营改增”政策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行以来,对整个建筑业综合税负、经济效益、经营性现金流量等指标方面均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建筑业有必要以这次“营改增”政策的全面推行为契机,结合建筑企业自身特点,开展增值税纳税筹划分析,合理设计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加强企业税收管理,降低企业综合税负,以达到降本增效、活化企业资金,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目的。

Abstract: 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licy of "replacing business tax with VAT" i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on May 1, 2016, it has had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overall construction industry's comprehensive tax burden, economic benefits, and operating cash flow.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for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to take the opportunity of the full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placing business tax with VAT” policy to carry out VAT tax planning analysis combined with their own characteristics, rationally design VAT tax planning schemes, strengthen corporate tax management, and reduce corporate comprehensive tax burden,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purpose of reducing costs and increasing efficiency, activating corporate funds, and improving corporate market competitiveness.

关键词:建筑业;工程项目;增值税;纳税筹划

Key words: construction industry;engineering project;value-added tax; tax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F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20)06-0013-03

1  建筑企业纳税筹划概述

1.1 建筑企业纳税筹划的意义

①减少企业税收负担。建筑企业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增值税的筹划空间进一步增大,通过纳税筹划能使企业相对减少税收比例、延缓纳税时间,从而减少企业税收负担。

②规避涉税风险。企业纳税筹划是在税法所允許的范围进行,如何充分解读税收管理规定,有效地规避税务风险,是企业纳税筹划的前提。

③提高企业收益。在“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通过纳税筹划能够更科学的部署经营活动,减少城建税、附加费等税种的缴纳,对于提高企业收益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④有利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须科学规划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质量,优化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水平。同时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与国家税收政策改革与自身经营规划有机结合,科学有序的进行增值税筹划。

⑤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第一,纳税筹划将创新企业知识技能。纳税筹划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企业过去墨守成规的思想观念和管理规程,通过培训和指导,操作指南将纳税筹划的思想、知识和技能,转化成企业日常生产力运作的一部分。第二,纳税筹划改善企业创新环境。为了用好、用足、用活这些政策,纳税筹划主要是借助专家力量,加深对税收政策渉及的施工流程的理解,创造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条件争取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第三,纳税筹划推动企业法治精神。纳税筹划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依法纳税,这也是税收法定原则的具体体现和强制性要求。第四,纳税筹划提高企业社会信用等级。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目的是鼓励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因此,企业实施纳税筹划,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第五,纳税筹划增强企业盈利能力。纳税筹划收益主要是直接降低税收成本和获取滞延纳税的资金时间价值的节税收益,以及通过依法治企、守法经营获得成本费用和风险降低的间接收益。纳税筹划正是着眼于企业的整体利益和资本总收益的长期稳定增值,通过全面衡量方案的现实可行性和经济效益,确保纳税筹划实施成本远远低于纳税筹划收益,实现方案效益最大化,从而增强企业盈利能力,改善企业的盈利状况。

1.2 建筑企业纳税筹划面临的困难

建筑企业由于自身行业特点导致目前在纳税筹划工作中存在筹划意识薄弱,筹划水平不高,涉税风险较大等诸多问题和困难。

1.2.1 业务相关人员纳税筹划意识薄弱

①项目财务人员纳税筹划意识薄弱。由于财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既懂财务又懂税收筹划的财务人员稀缺,兼之企业运营情况复杂,财务人员不能面面俱到,对项目税务疏于管理,对于应取得的发票没能及时取得,能够避免缴纳的税款没有避免,或自身原因导致被税务机关处罚。种种情况导致税收筹划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②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税务意识薄弱。合同计划和物资采购等相关人员没有深入了解相关税务政策和企业内部相关规定,致使采购、招投标、合同签订等环节与纳税管理脱节,导致本该抵扣的税款而未抵扣,影响企业效益。

1.2.2 进项发票难以抵扣

①进项税发票取得困难或者不及时。由于建筑企业环境复杂加之在增值税抵扣链条中地位比较弱势,经常出现不能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甚至有时还不得不选择一些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例如部分零散的临时用工难以取得合规发票;其次作为建筑主材的砂石料,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临时采购个体户或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材料,而这部分供应商却不一定能提供进项发票;另外建筑业会经常有大型项目的建设,如BT、BOT项目等通常需巨额资金投入,且资金回收期长,高额的贷款利息费用由于无法取得发票也不能抵扣;此外其他间接成本,例如征地补偿或者青苗补偿也不能取得进项发票。

②取得不及时也可能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因为纳税有一定时间性,在纳税申报期间未能取得进项发票的项目会在纳税申报时候不能进行合理的抵扣,影响税务筹划工作。

1.2.3 跨区域经营导致纳税筹划困难

建筑行业普遍存在跨区域经营的现象,而建筑企业往往有诸多建设项目,这些项目大部分都较为分散,企业纳税需要受到机构所在地和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双重管理。一是尽管国家出台的税法及相关部门出台的税务规定能够保证落实,但是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对税务规定的解读还是存在一定的偏差,加上地方政府多采用税收保护政策,在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希望将税款留在当地。这就给建筑企业统一进行税务筹划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和阻碍。二是大部分建筑企业多采用将纳税地点选择在机构所在地,项目众多且动辄上亿的业务量,加上各类进项发票数量巨大,种类繁多的情况,不仅仅增加了税务人员的工作量,还会大大增加纳税申报的难度,从而增加税务风险。

1.2.4 业主付款时间波动影响纳税筹划

在建筑企业施工项目纳税实务中多将开具发票时间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发票是业主拨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一般情况下,项目前期收款比较少,销项税较少,进项税相对较多,容易出现进项留抵的现象;项目中后期,项目收款会大大增加,这时候销项增加,进项相对较少,特别是项目末期,进项急剧减少,应交增值税大大增加。而这种波动的变化会增加纳税筹划难度,并影响纳税筹划的方式。

1.2.5 建筑企业集团内部资质共享影响纳税筹划

目前集团公司内部对于资质共享承揽的项目往往采取集中管理或标准分包的模式进行会计核算,在采用标准分包的会计核算模式时,如何确定进项、销项税额存在相当大的困难。如哪些发票要以集团公司名义取得,哪些发票要以二级分包单位名义取得难以做到提前规划。

2  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的增值税纳税筹划建议

2.1 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

自2016年5月1日建筑行业“营改增”政策全面推行以来,至今,国家税务总局已颁布近700条相关政策法规,确保过渡期营改增政策顺利推行的同时,避免加重部分企业税收负担。而从实际效果上来看,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来,部分建筑企业财务人员对增值税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企业并未享受到“营改增”政策带来的税收红利。

为确保税收政策能及时落地执行,企业应注重提高财务人员在经济、法律、税收等方面业务知识储备,定期开展有关企业纳税筹划或税收相关政策的培训活动。如此不仅可以提升企业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而且還使企业在税制改革过程中始终站在政策前沿,有效规避税收风险的同时充分享受税收红利。但从目前行业整体财务人员结构情况来看,财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2 建立并完善增值税管理体系

增值税的管理主要包含开具增值税发票、申报缴纳增值税、保管增值税发票和抵扣凭证、对增值税的会计核算等内容。建立健全一整套规范的建筑企业增值税管理体系是“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自我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建筑企业应当提高自身增值税管理水平,根据业务种类和业务需要设置专门的增值税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性人才,并根据国家增值税政策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自身增值税管理体系。同时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税务干部素质,在实现纳税筹划最大价值的同时,更要防止纳税筹划过度从而带来的纳税风险。

2.3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在增值税税制改革中,国家税务总局陆续颁布了一系列配套税收政策,如针对目前法人单位出现大额进项留抵的情况,我们可以利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因此,对于本年4月1日之后新购置的不动产或者在建工程我们也要利用好该项政策,确保企业取得的进项税额及时抵扣;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4 以法人单位为主体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

由建筑企业税收特点,我们了解到,法人机构所在地与项目施工所在地往往不在同一个纳税区域,也就是大部分项目都在法人机构所在地以外跨区域经营。根据目前的建筑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建筑企业所属项目在施工所在地进行增值税预缴,月末结转增值税应纳税额,法人单位按季度汇缴。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措施:

①法人单位要结合全面预算情况,从汇总报表中的业主结算情况和项目效益预算情况做法人单位整体增值税税收筹划指导。

②充分利用劳务分包差额预缴增值税,减少预缴税款。建筑业异地预缴,需要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的分包款后的差额,按2%(一般计税)或3%(简易计税)在异地预缴增值税。建筑企业要建立分包发票台账,充分利用分包发票差额缴纳,减少预缴增值税。

③协助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纳税筹划。公司目前的经济责任成本核算已经核算到了队伍,那么税收筹划为什么不能分析到队伍呢?劳务队伍税负减少,相应盈利空间加大,那么公司通过合同谈判项目的盈利水平也会提高;同时劳务队伍的现金流出减少了,队伍的资金状况良好,对于队伍本身的投入和所施工项目的进度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④对下工程分包采取简易计税模式,减少进项税额。一般计税项目对下工程分包符合税法规定的,必须采取简易计税模式对下分包,在确保不含税单价不变(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取得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⑤采购商品混凝土、砂石料,确需项目自行采购的小型材料等二三类材料,力争取得低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降低含税总价。在确保不含税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尽量取得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由于多数工程项目材料用量较大,很难与年营业额500万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长期合作,可考虑将一票制改為两票制,即对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材料采购由一票制改为两票制,降低含税总价,即将单价中包含的运费分离出来,与运输单位单独签订运输合同或与供应商、运输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税率,采购原材料增值税税率为13%,运费的增值税税率为9%或者3%(小规模纳税人),少开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尽量多开具9%或者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减少进项增值税,节省资金。机械租赁,获取低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降低含税总价。税法规定,对于租赁设备配有操作人员(司机)的,应当按照“建筑服务”收取3%(小规模纳税人)或9%(一般纳税人)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严禁按照租赁有形动产收取13%高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⑥科学测算项目材料库存,降低库存规模,减少增值税进项税额。

⑦目前阶段,物资采购、劳务分包比价原则。只能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以含税价做比价依据;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以不含税价格作为比价依据,不含税价格相同情况下,优先选择可提供低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或分包商,减少资金流出。

⑧积极申请增值税增量退税。法人单位要做好增值税退税筹划,符合退税条件的要积极与主管税务局沟通,争取实现全额退税。

⑨加快对上结算确权,加大变更索赔力度,及时确认销项税额。

⑩一般计税项目在项目前期要进行一般计税项目全周期税负测算,实现进销项平衡管理。在项目前期通过对分包商承包模式、供应商营业规模、进项税取票安排、内部税金核算、增值税会计核算模式进行充分调研,并结合一般计税项目税负测算分析情况,寻找项目销项和进项认证抵扣的平衡点,梳理清晰影响进项留抵涉及的重点要素及管理节点,优化管控的合理模式,建立最佳的项目税务管理模型,实现进销项平衡管理。

3  结束语

建筑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应以项目为纳税筹划基础单元,以法人单位为纳税筹划中心。法人单位应根据全法人级次的税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全面预算报表)等结合最新的税收政策制定企业纳税筹划整体思路并由其所属项目做好纳税筹划具体工作,最终达到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规避企业涉税风险,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的目标。

无论如何,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们的税收体制必将随其日趋完善,推陈出新。在此希望建筑行业的学者能通过深入研究国家税收政策,结合行业实际调研结果,给出更多的税收筹划建议,让我们整个建筑行业籍此机会进一步享受国家税收红利。

参考文献:

[1]杨萍.企业税务管理操作手册[M].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2017,8.

[2]张春雷.建筑企业集团“营改增”的影响分析及应对策略研究,2018.

[3]李薇.增值税税率下调对建筑施工项目税负的影响研究——以河南省某办公楼项目为例[J].价值工程,2019,38(35):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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