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

2020-04-20 11:16李伟马玉洁
当代经济管理 2020年1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社会治理经济发展

李伟 马玉洁

[摘 要]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诉求呈现多元化特征,社会治理难度也进一步加大。因此,正确把握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于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坚持统筹协调的工作方法,通过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社会和经济的同步、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社会治理;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0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461(2020)01-0008-06

一、引 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当前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阐述,提出了“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1]的三步走的总目标。这是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家正式把“国家治理”提高到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高度之后,国家对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的总纲领。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发展的有力保证。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社会主要矛盾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伴随着经济发展阶段性的变化,社会政策和社会治理也相应地面临着新的转向。在这个过程中,深刻认识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局来考量有关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政策,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

二、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在保证经济发展速度的同时,还要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这些问题的解决和需要的满足,有赖于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之间的良性互动。

(一) 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社会主要矛盾是国家在特定时期或阶段的多种矛盾中起着支配性作用的矛盾,其变化反映了国家发展时期或阶段的变化。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从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和文件中都有权威的表述。1956年,党的八大报告指出,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这些表述中,人民是矛盾的主体,人民的需要和需要的满足状况是矛盾的两个方面。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要矛盾的三次转变,既反映了一个时代向新的时代的演化,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關于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同中国社会的实际相结合所做出的正确判断。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基于人民需要的变化和社会生产力的变化。一方面,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意味着美好生活所涵盖的领域更大,所要求的层次更高,在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以外,还涉及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领域的需要。需求是多样性的,同时也是有层次性的。在价值层次上,物质需要的满足始终排在第一位,这也就表明以经济为中心的发展原则不能变。另一方面,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意味着社会生产力虽然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但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成为了比发展速度更加突出的问题,并且成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我国发展的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区域不平衡、领域不平衡和群体不平衡等方面,而发展的不充分则表现为发展总量不充分、发展态势不稳固、发展程度不高。正确认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要求我们全面认识和把握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并以有效的社会治理增加人民的获得感、满意度、幸福感;要求我们重视并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注重城乡、区域、社会群体之间的协调以及经济与社会其他方面之间的协调。

(二) 社会治理理念与社会治理现代化

“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出现,带来了传统政治经济体制及理论的危机,也伴随着现代社会治理理念的产生。1989年的世界银行报告《撒哈拉以南非洲:从危机到可持续增长》中首次提出“治理危机”的概念。在此后的一段时间,治理理念在西方普及。越来越多学者开始关注公共管理中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关系问题。社会治理理念由西方传入中国,指导中国共产党在探索社会主义社会治理道路上实现了从“社会管控”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的历史性跨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对社会治理进行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读,并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简称《纲要》)更是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纲要》指明了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创新实践路径。

社会治理是治理思想在社会领域中的应用,它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与和谐文明为目标,以包括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道德手段、科技手段等在内的多元治理手段和不同治理主体高度协同的多元治理方式为特征。在国家治理的全局中,社会治理和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生态治理共同构成了五大体系,构建起系统、整体、协同的治理格局。社会治理现代化不仅对社会治理体系本身及其内部的运转提出了要求,还强调社会治理体系与其他治理体系之间的相互作用。准确把握社会治理理念的内涵,把握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是认识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关系的基础。

(三) 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决定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主要任务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但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这就决定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不能变。但同时也要看到,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解决矛盾的方式发生变化,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任务也随之变化。改革开放40年来,伴随着深刻的经济体制变革和社会结构巨变,我国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人民为中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实践中取得了重要进展,社会治理基础性制度在多个领域获得新突破,包括全面两孩政策、大病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等一系列政策制度的实施。当前,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人民需求的深刻变化、经济体系的深刻转型、科学技术的深刻变革,给社会治理带来新课题。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我们就要全面、系统、充分理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的新要求,在继续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着力推进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社会需要,解决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的问题,并通过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制度建设,消除目前存在的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问题和“社会发展不充分”的问题。

三、 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挑战和要求

(一) 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特点和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新常态”概念,2014年11月在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首次全面阐释中国经济新常态,12月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经济新常态趋势性特征与重点任务做了更深入的阐述。经济新常态是党和国家对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带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意义,它帮助我们科学研判经济运行的走势,把握经济发展的机遇,应对经济建设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和困难。

中国经济呈现出新常态,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2]。

增长速度由超高速向中高速转换,这是经济新常态的表象特征。从国际经验来看,经济增速的适度回落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达到中等收入水平之后的普遍规律。比如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在经历了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之后,普遍地出现了增速回落的情形。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呈现出“总量需求缓慢增长、经济结构深度调整”的明显特征。发达国家的经济乏力和疲软,使得我国经济的外部需求出现常态性萎缩,这是中国经济依存于世界经济所不可避免的外部环境影响。从国内环境来看,中国在经历了改革开放以来高强度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后,经济发展受能源、资源、环境的制约越来越明显,过度依靠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这是经济增长放缓的客观原因。

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这是经济新常态的基本要求。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让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世界经济的关键问题,并非短期的金融危机,而是深层次的经济结构问题。目前,发达国家纷纷推进“再工业化”,积极发展高端制造业,试图抢占新一轮产业变革的制高点,一场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结构调整“竞赛”悄然启幕,中国也成为了这场“竞賽”中的一支主要力量。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经济结构,尤其是产业结构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需要得到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在华东七省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指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提高我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关键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明了方向。在新形势下,只有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紧紧抓住“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主线,才能更好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适应经济新常态的基本要求。

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这是经济新常态的核心内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劳动力、资本、资源三大传统要素投入,是典型的要素驱动型。随着人口红利和资源红利的消失,这种增长动力模式由于三大传统要素均面临着诸多瓶颈,已难以支撑我国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增长。因而,新常态下,能否通过有效扩大内需,抑制发展速度下降;能否通过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质量效益;能否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能否通过促进包容性增长,促进普遍就业和收入提高,有效解决发展面临的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问题,将决定我国经济发展的前途。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在国家发展全局中占据着核心位置。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我们党放眼世界、立足全局、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决策,对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加快形成经济发展新方式,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常态在给中国经济发展提出了很多要求和挑战的同时,也将给中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首先,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速虽然放缓,实际增量依然可观。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经济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高速增长,无论在经济发展速度还是体量上,在全球也是名列前茅的。这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优势。第二,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更趋平稳,增长动力更为多元。多元的增长动力意味着经济发展中抵抗和防范风险的能力较强,尤其以当前创新的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以及目前确定的经济战略和政策储备,能够灵活科学地应对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风险。第三,新常态下,中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前景更加稳定。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的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内耗的下降,这些都意味着经济发展质量更好,结构更优,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第四,新常态下,中国政府大力简政放权,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这意味着,在政府适度的宏观调控之下,放开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用市场的力量灵活解决经济领域的问题,使经济在一个开放包容的环境下运行。

国家的经济结构嵌入到国家的社会结构之中,与之息息相关,相互影响和制约。因而,正确理解经济新常态,同时正确认识与之相关的中国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征与环境,理解人们在推动新常态过程中的社会行为及社会态度,处理好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社会治理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二) 新常态下社会问题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日益凸显

新常态下,伴随着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经济收入的提高,社会利益也日趋多元化,这也意味着社会诉求多元化,社会治理难度的加大。在这一阶段,社会治理是发展的前提,经济发展需要社会治理为其赢得更大的空间。新常态作为一种经济发展观,并不仅指产业结构的调整与提升,也并不仅是单纯的经济概念,而是一种大经济理念。这种大经济理念与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密切相关,可以说,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是经济发展木桶效应中那块决定水面高低的短板。社会治理水平高,未来经济发展就会随之提升,社会治理跟不上,未来的经济发展也会受到限制。新常态下,社会诉求日趋多元,社会治理难度也随之加大,这些社会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处理,就会制约经济的良性發展。

1.社会诉求多元化

新常态阶段,像过去发达国家的经历一样,我国社会领域的问题也将逐步显现。这表现在:第一,以人为本的民生诉求全面升级,人们对于美好生活需求的增加导致社会治理中的物质需要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现实需求,对于公正、法治、生态等方面的拓展正在持续增加。第二,人们对收入分配与环境的心理承受能力下降,而对社会公平与诉求得到回应和满足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生活方式、利益关系的日益复杂化,人们的表达方式和诉求也更加多元化。人们诉求涵盖的领域更加广泛、表达方式趋于强烈。第三,人们的社会诉求所涉及的领域,从过去的收入、就业扩展到生态环境、城市发展、文化娱乐等各个方面。第四,人们对于社会领域的诉求,不仅仅体现在诉求的表达上,人们越来越多地希望在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过程当中,将其公民意识和对问题的诉求直接作用于问题本身,这也意味着社会治理的主体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过去的政府包揽转变为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

2.社会治理难度增大

新常态下,社会治理难度进一步增大。尤其在经济增速逐渐放缓的重要拐点,新的经济要求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之间发生强烈碰撞,将在一定阶段内导致社会问题的敏感和高发。一方面,目前,我国社会领域存在着社会治理制度和能力没有保持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问题,尚未形成完善的应对社会领域负面效应的体制机制,在出现社会治理和突发事件时缺乏有效甚至必要的处置与应对措施,社会风险可能由此带来更加显著的扩大效应。另一方面,目前社会组织也无法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缺乏足够的社会治理纾解与协调能力,使得社会矛盾无法及时察觉,察觉后无法准确反映,实施有效干预。此外,由于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人民的诉求表达渠道更加多样,表达诉求的声音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扩散,使得社会治理需要更多的投入,进一步增加了治理的难度。

(三) 经济新常态下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同步前行

社会治理需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物质保证,而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来保驾护航,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同步推进社会治理,这是我们党和政府积累的一条十分重要的成功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之所以取得前所未有的历史成就,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同时,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水平和能力。一个完整的经济体系是由社会经济活动中所涉及到的不同环节、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相互关系和内在联系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发展历程中,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一直紧密相连,经济领域的每一个成就都与社会治理的成果密不可分。新常态下,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需要经济体系内的力量支撑,也离不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支持。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只有同步推进社会治理,才能使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齐头并进,才能使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推进国家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四、 坚持和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以社会治理适应和推动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无论从国家的政策层面上,还是从社会主体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层面上,都要求我们准确把握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站在一个更高的视野统筹协调两者的共同发展。新形势下,党中央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问题做出了分析研判,提出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设计,其中包含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治理制度。如何更好地坚持和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以社会治理适应和推动经济发展,是当前国家治理现代化面临的重大实践问题。

(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原则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3]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明确指出:“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就要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切改革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人民,是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2]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战略判断以及为适应和引领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而做出的理念创新和一系列制度安排,始终与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和价值立场紧密联系在一起。社会治理的目标,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接受更优质的教育,获得更满意的工作和收入,享受更好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达到更理想的生活和居住环境。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的红利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常态下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深刻把握以人民为中心、增进人民福祉的宗旨,从经济发展的聚焦问题和改革实际出发,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是正确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社会治理适应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应有之义。

(二) 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虽然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当前还面临着不平衡的问题。这些不平衡一方面是自然原因、历史原因导致的,另一方面也与我们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发展政策和社会治理体制有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经济发展采取的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非均衡发展战略,通过积极促进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率先开放的政策,在投资、财税和金融等方面对东部地区进行倾斜,使东部沿海地区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从长远来看,这样的政策是在共同富裕的大原则下展开的,其逻辑是让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以谋求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然而从短期来看,这些政策在给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注入巨大活力,带动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客观上拉大了东部与中西部发展的差距。当然,发展不平衡的存在是有客观性、合理性、积极性的一面,但我们不能忽视发展不平衡的严重弊病。如果经济发展不平衡长期得不到改善,就会产生马太效应,强者恒强,弱者更弱,进一步拉大不同主体之间的经济差距,不仅会使整个经济体的结构功能下降,发展速度下滑,还会加剧社会矛盾,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以习近平同志为中心的党中央提出精准扶贫的战略决策和共享发展理念,目的是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實现中国梦。共享就是要全体劳动人民和建设者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共同富裕就是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和一个贫困群众。实际上,共享发展理念在新中国建立后的各个历史阶段都有所体现。包括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共享,经营权和发展成果的共享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强调要把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统一起来。“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让人民群众从经济增长中获益,体现了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核心目标,也是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动力保证。

(三) 坚持统筹协调的工作方式

在“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经济建设是中心,这在党的政策和理论上是明确的。但在国家建设的实践中,如果人为地将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隔离开来,就会给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留下隐患。一方面,如果经济领域一味地以经济利益作为决策和行动的目的,忽视了经济行为可能对社会产生的外部效应,就有可能导致生态破坏、就业不充分等社会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如果社会治理的各主体脱离实际情况,忽视经济发展规律,提出不符合发展阶段实际、超越发展阶段的社会治理措施,不仅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还会给经济发展带来沉重的压力。因此,我们要坚持统筹协调的工作方式。在坚持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条件下,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打破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相脱节的倾向,打破国民收入与社会事业发展不同步的现象;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整合,在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以达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协调并进。

(四)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现实依据。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味着治理目标、治理主体和治理方式的转变[4]。《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我们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1]

共建是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基本要求。共建体现了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从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走向多元主体调节互动的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如何共建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提出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强调了不同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前提下,各类社会主体协商合作,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独特作用,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和治理。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积极营造全民共建的社会环境,增强社会主体参与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活力。

共治是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手段。党和政府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民主和社会公平,使社会主体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在发挥好党委政府领导作用的同时,更要发挥好其他社会治理主体和基层自治的作用,引导社会成员增强主人翁精神,激发社会自治力量,把人民的问题交由人民来解决。

共享是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最终目标。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人民群众共同享有治理成果。这要求党和政府从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关键环节入手,建立全面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各社会主体充分参与共同努力,使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使人民群众共同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经济成果、生态成果、文化成果、政治成果等,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治理,中国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这表明了我国社会治理制度的巨大优势和显著效能,这是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统筹协调、良性互动的结果,也揭示了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同步推进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将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必将为中国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9-11-06(1).

[2] 习近平. 谋求持久发展 共筑亚太梦想——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的演讲[N].人民日报,2014-11-10(2).

[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关于全国深化改革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4:70.

[4] 徐汉明,邵登辉.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N].人民日报,2018-0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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