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之政府公共支付

2020-04-20 16:07咸海成
中国应急管理科学 2020年3期
关键词:政务服务互联网金融

摘  要;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108号文),中央人民政府加大“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以及数字化转型改革的要求,今年又在“2019年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中对政务服务网上支付能力提出了明确的考核要求。对各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支付的情况进行评估。因此,我们有必要分析政务公共支付建设现状,总结目前国内先进省份建设的经验,分析政务支付落地政务服务的相关风险及防范措施,加速数字政府的发展和转型。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公共支付;政务服务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很多老百姓都已经体验了互联网支付的便捷,感受了互联网金融已经进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最近几年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新一轮围绕“互联网+政务”的数字政府发展研究已经开始,但是很多规范、模式需要探索,电子政务就像“政务淘宝”,那么政务公共支付就像“支付宝”。在此背景下我们需要对互联网金融与政务服务公共支付的融合及模式需要不断研究,如何融合,方式有哪些,与电子商务的支付方式有哪些不同,当前政府公共支付存在的问题与挑战等,是本次论文分析的几个主要方面。

1互联网金融发展综述

1.1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的定义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对金融产品、业务和服务等方面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创新发展,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

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要远短于美欧等发达经济体。截至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90年代~2005年左右的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化阶段;第二个阶段是2005 - 2011年前后的第三方支付蓬勃发展阶段;而第三个阶段是2011年以来至今的互联网实质性金融业务发展阶段。在互聯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国内互联网金融呈现出多种多样的业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1.2互联网金融的特征

(1)互联网金融是知识经济、信息革命时代的新金融产物

工业时代的基本特征是机器取代人力,科技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传统的客户关系模式基本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这种模式很难辐射到参与者外,影响范围有限,而在信息革命时代,信息化是金融演进的自然趋势,它超越了传统金融机构的客户关系模式,打造了去中心、客户互帮互联的沟通渠道,最后通过免费基本功能和增值服务形式来获利。

(2)互联网金融企业能够用很低的成本、很方便的方式直接接触客户

传统金融机构仅作为组织者、平台的角色,它和客户之间的关系是根据利益交换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络,而在互联网形式下,这一关系变成了客户和客户之间的关络,是平等关系。

(3)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提升与扩宽了金融机构与客户发生关络的频度和宽度,从而能够挖掘更多有用信息,为用户提供差异化定制服务。

传统金融机构目标客户是少数高价值客户,金融机构是不会主动去挖掘处于长尾末端的客户的,因此适合这些客户的服务也很少被提供,但是互联网企业能以其极低的边际成本实现长尾集合。在网络时代,累积起来的“尾部”市场却是巨大的,具有极大的潜力。同时在互联网上,产品展示是基于二进制数据的,边际成本为零,通过互联网能够提供所有的产品,并为用户快速接受。

(4)互联网具有强壮的网络外部效应

传统媒介会受时间、空间、地域等的限制,而网络传播在虚拟的空间里,不受这几个维度的约束。

互联网上组织构架相对松散,人们活动范围大、感情亲密程度低、互惠程度低,这种联系较弱的人际交往纽带,被社会学家称为弱联系。通过弱联系的建立,信息可以传播更快,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生产环节的创新需要好几年,而互联网上的创新周期是短短数月乃至数周。当然,强大的弱联系网络使互联网创意投资回报周期更短,更能吸引到大规模风险资金。

2.互联网金融涉足的领域

2.1互联网金融与电商

互联网金融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诞生,以电商平台为核心,实现互联网金融价值向线上衍生,最终实现了线上线下全域覆盖。电商平台也积极创新,利用新的技术优势,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加速了互联网金融与电商平台的融合,产生了新的金融业态。下表为主要涉足互联网金融的电商平台。

比如,2009年的首次“双十一”,阿里巴巴收入只有5200万元;2017年“双十一”,阿里巴巴成交额达到了1682亿元,成为了世界最大的购物活动之一。2018年更是创下了历史新高:2018年天猫双11全球狂欢节全天成交额达到2135亿元,相比去年增长约27%。相比于2009年的0.5亿元成交额,增长超过4200倍。

2.2互联网金融与政府

当前“最多跑一次”改革所涉及的政务服务,强调更多的是由线下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像不动产交易、公积金缴存提取、出入境服务、投资项目审批等,经常排长队,有些地方开始搞无差别受理,有些地方通过合理布局、推广自助服务终端和社会化代办网点,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政务服务的明天,就是金融服务的今天;或者説,金融服务的明天,也就是政务服务的将来。

以目前发展的形态来看,线下银行网点与线下行政服务中心,网上银行与网上政务服务,刚好可取长补短、优势互补,通过“互联网+”,将政务服务与金融服务嫁接起来,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比如,“互联网+金融服务”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线上“互为入口、共享服务、再生价值”,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金融服务”的新模式,实现政务服务和金融服务的互相输出,引流用户、增加流量,将各自服务生态链拉长、延伸,形成一种新的服务闭环。

比如,通过与公积金、社保和信用等方面的数据共享,结合应用场景,利用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为小微企业和群众百姓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挖掘金融活水,将其引入小微企业的“资金池”,积极助力当地实体经济发展,提升小微企业的征信和还贷能力,为有效防范和降低金融风险提供安全可靠的机制保障。

3.政府公共支付的建设

3.1政府公共支付目前存在的问题

3.1.1政府实名认证体系的缺陷

实名认证体系是对用户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的一种验证与审核。有助于建立完善可靠安全的互联网信用基础,刚刚出台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支付体系用户认证分为四级:普通用户、实名用户、实人用户和线下大厅验证。目前实名用户认证采用身份证或者银行卡认证,但是无法解决“我就是我”的问题,因此很多商业银行开发了手持身份证认证、活体扫脸认证,来避免在线上用户认证的缺陷,通过风控体系规避网络诈骗。但是,在政府部门,因为各级政府的建设基础不一样,还没有普及类似安全级别较高的认证体系,一般在公共支付过程中也没有像商业银行那样,做好风控。

3.1.2政府公共支付电子化程度不高

自从2016年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以来,政府公共支付就是最重要的一个建设重点,但是要实现公共支付的事项清单电子化程度不高,各省市及部门的非税缴费清单和便民缴费的基础不一样。譬如,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垃圾处理费、水电燃缴费等分属不同部门,支撑部门职能事务的管理系统都是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发,甚至缴款地点、途径都不一样,部门之间缺少部门之间缺少互联互通,缺乏信息共享。在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和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大力推进公共服务清单的梳理,强化系统整合和顶层设计,促进部门信息资源整合,改变传统“小、散、乱”的做法,消灭众多的信息孤岛,整合信息资源,统筹推进政府支付业务上网。

3.1.3政府公共支付信用体系不健全

政府信用体系是老百姓进行公共支付过程的基础支撑,目前我国政府信用体系尚不够完善,如果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信用法律法规不健全,信用数据支撑不健全。

近年来,政府信用体系不仅仅影响着政府公共支付方面,其实在市场管理、失信现象也是屡屡发生,由于信用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导致惩戒机制工作难以开展,老赖现象还是屡见不鲜。另外,缺乏信用数据技术支撑造成当前我国信用服务难以成规模、成气候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由于我国没有像信用建设发达国家那样有效完善的信息披露、使用机制,信用服务难以通过正常途径获取相对全面的企业信用信息与个人信用信息,造成其信用服务与信用产品的成本偏高、质量偏低,产业也因此难以有效发展。

3.2政府公共支付正在进行的改革措施

3.2.1收缴电子化建设

由于政府财政管理水平提升的内在需要,以及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倒逼作用,一些地方从解决非税收入征管中存在的管理责任不清、收缴效率不高、收入入库不及时等问题入手,积极探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财政部按照全国一盘棋的思路进行了顶层设计,综合考虑各地财政的建设经验及需求,规范业务流程,统一管理标准,先后制定和发布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辦法》(财税〔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7号),建设了全国统一缴款渠道——财政电子缴款通用接口(适配器),对规范地方非税业务管理、推进收缴电子化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为实现非税收缴信息互联互通、拓展多种缴款渠道、为缴款人提供便捷的缴款服务打下了基础。

收缴电子化管理,是指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以合法、有效并经过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为依据,全流程在线办理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的一种管理方式。

(1)缴款人通过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或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业务办理申请;

(2)收款单位业务系统向非税收入统一支付平台请求生成电子缴款书;

(3)非税收入统一支付平台向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缴款书生成请求;

(4)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返回电子缴款书给非税收入统一支付平台;

(5)非税收入统一支付平台将电子缴款书返回给收款单位业务系统,收款单位业务系统将缴款码提供给用户;

(6)用户在统一支付平台提供的支付页面中进行支付;

(7)非税收入统一支付平台向代收机构提交支付请求;

(8)代收机构返回支付成功通知给非税收入统一支付平台;

(9)非税收入统一支付平台同时通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及收款单位业务系统支付成功;

(10)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收到缴款书缴款确认通知后生产电子票据;

(11)收款单位业务系统收到缴费成功通知后为用户提供后续业务办理服务。

3.2.2财政电子票据改革

为了解决当前财政票据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机制性问题,充分发挥财政票据的基础控制性作用,亟需改变现有纸质财政票据管理模式,推广运用财政电子票据,实现财政电子票据无纸化管理与纸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并存的多元化财政票据监管模式。

财政电子票据,是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凭证。财政电子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3.3政府公共支付取得的建设成果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依托各地现有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和电子支付工具,建设各省集中的公共支付平台,实现全程在线办理非税收入收缴和政务服务缴费等业务。2年来,各省利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陆续建设了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下面介绍排名前3的省级支付平台。

3.3.1浙江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依托政府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衍生出越来越多的服务项目,目前开通学生学费或住宿费缴纳、全省交通违法罚款缴纳(11个设区市路面交通以及省内高速)、考试考务缴纳(会计考试、公务员考试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缴纳、城管执法罚款缴纳,以及老百姓与政府打交道时可能会涉及的财政收费、法院收费、工商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资金等。

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打通了财政部门、执收单位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对接,对非税收入管理的每个环节安上“电子眼”,财政部门实现了全过程实时掌控;实现了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为管理创新提供了大数据基础。

截至2019年8月20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累计收缴业务7560万人次,收缴资金651.97亿元。仅今年已有3359万人次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现了“缴费不上门,一次也不跑”;其中通过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收缴3186万人次。

3.3.2广东省网上缴费平台

广东省为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缴模式,方便公众缴款,省财政厅倾力打造了网上缴费平台,使得公众能够通过电脑网页端、手机网页端、及微信等多种通道在线完成非税缴款,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以往公众办理各种非税缴费,如各类考试费用、办证费用、诉讼费、交通罚款费用等,只能前往指定银行网点进行费用缴纳。2016年,广东省财政厅上线网上缴费平台,目的是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打造一个便民利民的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网上缴费平台现已实现从查询、支付、对账、分成、退费等全过程非税业务线上缴费,并且陆续支持多笔缴款书汇总缴费及企业网银对公支付等便捷缴款模式。网上缴费平台与各代收银行系统、省市县各级非税系统之间通过标准可靠的数据接口实现了应缴信息、缴款结果、缴款对账等数据同步。

3.3.3江苏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库〔2017〕7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53号),为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建设江苏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有序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等工作通知如下。

目前平台已接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支付宝等10家银行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在线缴款渠道;为22个市、县(区)非税收入项目提供在线缴款服务,热门应用场景包括:全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罚款和中小学教育缴费等。据统计,通过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线缴款,单笔最大金额1518.3万元、缴款约2650万笔、金额约28.52亿元。

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工作将坚持从社会公众的“痛点”、“难点”入手,优先考虑“刚需”和“高频”的缴费场景。不断扩大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力争2019年底前实现全省范围非税收入项目电子化缴款;继续丰富电子缴款渠道和方式,增加微信支付、银行网银等第三方支付渠道;研发统一支付二维码和电子票据功能,全力提升社会公众政务缴费满意度。

4.政府公共支付的未来发展对策

政府公共支付是互联网金融与政务服务结合的典型场景,虽然追求价值有所不同,但两者具有天然的亲缘性,特别是在互联网平台上,目标一致性、价值趋同性更加明显——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但是,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和深入应用,我们相信,每一条人为设置的互联网“藩篱”都将被拆除。未来互联网的支付将是无边界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去中心化的,应该是互相融合、共同发展。

4.1.1支付形式正在变革

如今,支付形式有银联转账、支付终端二维码,相互之间是独立的,并不互通。在政务大厅不得不分别贴上多张收款码,老百姓只能扫相应的二维码进行付款,很是不方便。这种割裂、无法互认互扫,势必会形成局部的一种垄断,导致资源的一种浪费。目前,历经多年培养的用户支付习惯和信息,必然会与政府机构共享。因此,政府正在规划统一的支付形式来打破“烟囱”,或是随着技术的革新,我们终将实现“一码通付”。

4.1.2金融安全为生命线

我们享受着“智慧”支付提高政府办事服务效率、给老百姓的生活提供便利,同时担忧着银行卡盗刷、个人信息泄露等金融安全问题。目前,我们看到各级政府都在减少支付平台,基础设施上很多不符合安可的要求,数据传输方面没有采用国密进行加密,甚至涉及公共支付的对账、支付、退款等核心业务还完全裸露与公共互联网域内,这些严重触及安全底限。因此,政府公共支付在安全加固方向还任重道远。

4.1.3加强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2019年,互联网超级平台,大流量平台都纷纷涉足中国电子政务的建设,带来很多优秀的互联网金融的解决方案,同时获取大量的用户实名信息,甚至是多维的个人隐私,如护照、驾照、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学历证明等等,采集海量的政府数据。政府出台相关金融消费保护政策势在必行。

比如,美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比如早在2018年《加州隐私权保护法案》;与2012年《隐私权保护法案》,法案赋予了消费者对公司收集和管理其个人信息更多的控制权,规范了企业收集处理数据的方式。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消费者保护署是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的重要机构,这些旨在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与隐私的各项法案中的许多条文规定了消费金融机构应当谨慎地处理个人私密信息,这对消费金融中的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提供了一定的保护。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2017年01月12日

[2]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2018年07月31日

[3]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2018年06月22日

[4] 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报告(2016-2017),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8-06

作者简介:咸海成,男,1980.3.25,汉,江苏盐城,本科,高级技术总监,研究方向:移动互联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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