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主要明确四方面内容:一是坚持以收定支原则,新增补贴项目规模由新增补贴收入决定,做到新增项目不新欠。二是开源节流,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补贴收入、减少不合规补贴需求,缓解存量项目补贴压力。三是凡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四是部门间相互配合,增强政策协同性,对不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分类管理。
《意见》提出,自2020年起,所有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均采取“以收定支”的方式确定。自2020年起,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由地方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支持,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明确2020年可享受补贴的可再生能源类型和分类别的补贴额度,相应出台具体的办法,确保新增项目补贴额度控制在50亿元以内。
1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0年风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征求意见稿,要求如下:
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各省份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等各项建设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进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项目必须在2020年年底前能够核准且开工建设。
有序推进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建设。各省份要按照规划和消纳能力,有序规范组织需国家财政补贴的风电项目建设。
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鼓励各省份创新发展方式,积极推动分散式风电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
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规模已超出规划目标的省份暂停2020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和核准工作。对规划为储备场址的,可做好开发论证,落实建设条件,做好在“十四五”期间有序开发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及时发布2020年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
严格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报送要求。
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国家能源局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应做好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并要加大与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协调,推动降低非技术成本,为风电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月6日,国家能源局在北京召开“十四五”电力规划工作启动会议,部署动员“十四五”电力规划研究及编制工作。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国“两个十五年”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是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关键时期。科学谋划未来五年电力发展,对推动能源转型升级,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要注重提升电力安全保障能力,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在充分调动需求侧响应资源、合理推动支撑性基础性电源项目规划建设、完善电网结构上做研究。推动电力绿色转型升级,重点在高度重视节能增效、全面推动煤电清洁高效发展、全面加快电能替代、降低能源对外依存度上做研究。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坚定实施国际合作,重点在切实推进电力重大装备技术创新、全面深化电力体制及市场化改革、加强与周边国家电力互联互通上做研究。
1月3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电力系统运行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电网企业要做好电力电量平衡,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按规定保留系统备用容量。加强对重要通道场站的巡视检查,强化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全国特别是疫区电网安全运行。发电企业要统筹安排机组检修计划,加强冬季防寒防冻工作,提前采购储备充足燃料物资,确保机组稳定出力。
《通知》要求各单位深入研究春节假期延长、计划工期缩短、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受限等实际情况,提前谋划部署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电力企业要坚持时间服从安全和质量,科学确定复工复产时间节点,及时修订施工作业方案,严禁抢进度、赶工期。要严格履行复工复产相关流程和手续,准确评估安全生产条件,深入管控治理风险隐患。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各派出机构要监督指导电力企业制定落实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措施,严禁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而“带病”强行复工复产。
2月10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联合下发《2020年浙江省能源领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文件提出要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能源体制革命行动计划》《能源体制革命重点行动(2019—2020年)》有关要求,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以惠民利民为中心,围绕能源安全保供和营商环境优化,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加快推动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节能等领域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构建有效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体系。
其中,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方面的主要任务是:
开展绿证交易创新试点。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研究适应光伏、风电逐步接近平价上网时期的绿证交易方式,引导各类主体积极购买绿证。
开展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考核。按照国家要求,围绕年度消纳责任权重及消纳量分配、消纳实施工作机制、消纳责任履行方式、对消纳责任主体的考核方式等,2020年制定出台《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全面进行监测评价和考核。
2月6日,山东印发《关于协调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
《通知》要求,分散式风电开发应与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电网建设等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并做好与当地“十四五”新能源规划的统筹,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规划应当明确项目布点位置、建设规模、建设时序,并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市级专题论证中,电网企业应基于电网接入条件和消纳能力,对规划进行容量和布点优化,确保规划项目可落地实施。规划发布后,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滚动修编。
在并网方面,强调在一个并网点接入的风电容量上限以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为前提,统筹考虑各电压等级接入总容量。对于个人或企业投资建设小容量且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电网企业应简化项目并网申请程序,优先做好并网方案制定和咨询服务。
1月14日,由金风科技与北京鉴衡认证中心联合牵头编制的《微观选址中风资源分析及发电量计算方法》能源行业标准大纲评审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邀请了多家行业设计院、整机厂商和开发商的专家代表以及相关编写组成员征求评审意见,标准大纲最终通过评审。
该标准于2018年获得国家能源局科技司批准立项,其目的是提供并规范风电场前期设计阶段的风电机组风资源特征分析和发电量计算方法,完善现行风资源评估的行业技术规范,为风电机组微观选址提供更全面的技术指导,提升国内风资源评估技术水平。
会议就草案稿的大纲进行评审决策,经过与会专家探讨,对《微观选址中风资源分析及发电量计算方法》提出大纲修改意见,并制定后续工作计划。该标准预计将于2020年年底完成报批。
专家表示,多角色风电工作者共同编制中国特色的标准,可形成长期工作机制,意义重大。
近日,维斯塔斯宣布将在2030年之前成为一家碳中和型公司。
为了实现碳中和,该公司将在2025年前把其在全球的碳足迹减少55%,到2030年达到100%。从2020年开始,维斯塔斯用可再生燃料汽车取代全球服务车队,还将进一步探索具体的措施,以减少运营过程中与供暖和运输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
维斯塔斯还宣布将在2040年前研发出零废弃风电机组,通过制定和实施新的废物管理战略,在风电机组全生命周期引入循环经济方法来实现。该战略将在未来两年内提出。
第一步,维斯塔斯将致力于提高所有机组叶片和轮毂的可回收性。引入增量目标,将轮毂和叶片的可回收率从目前的44%提高到2025的50%,到2030提高到55%。具体措施将涵盖最适合复合材料废料的新回收技术,如玻璃纤维和塑料零件回收。
该公司还将在叶片退役方面实施新的流程,为客户提供减少废料数量的支持。
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据介绍,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同比增长3.5%。其中,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18.3%、7.0%和13.3%。
彭博新能源财经发布的数据显示,在2019全年可再生能源装机投资中,风电的全球投资规模为1382亿美元,同比增加6%。光伏紧随其后,投资规模为1311亿美元,同比下降3%。
全球风能理事会2月4日发布数据,2019年美洲地区新增风电装机逾1300万千瓦,较2018年增长12%。其中,美国装机容量达914.3万千瓦,墨西哥128.4万千瓦、阿根廷93.1万千瓦和巴西74.5万千瓦。
据法国输电系统运营商RTE统计,受飓风影响,2月9日9时45分,上法兰西大区的风电发电量达到创纪录的396.5万千瓦时;东部大区的风电发电量在2月9日14时达到创纪录的327.5万千瓦时。
据研究公司JMK research and Analytics的数据,截至2019年年底,印度可再生能源装机量达8600万千瓦。该公司表示,风电成为最大来源,占可再生能源总量的44%。预计2020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400万千瓦。
根据伊斯坦布尔能源交易所(EXIST)的数据,土耳其可再生能源开发商在2019年共获得380.4亿土耳其里拉(约合人民币429亿元)的补助。据《沙巴日报》报道,共有777个项目获得补助,总装机容量为2092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