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020-04-27 08:44史庆琳
现代交际 2020年6期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司法公正审判

摘要:从司法实践来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规定还不够完善。当然,随着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向前推进,相关法律规则制度不断丰富完善,用法律的形式确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效力进一步提高,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可行性大大增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亦能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发挥其积极功能,彰显司法公正和程序正义。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 审判 司法公正 诉讼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20)06-0049-02

近年来,冤假错案被陆续揭露,为了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应运而生。司法公正需要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支撑,换言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基础。构建完善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高标准认定证据,遵从规则,保证案件的质量,是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有效途径。

一、非法证据概述

证据是一个案件的灵魂,案件的审判要依赖于证据。有关证据的内涵,每个国家在其《刑事诉讼法》中有不同的定义,但归根到底都具有同质性。在国际社会,有一个相对清晰的解释非法证据的概念,该概念将非法证据解释为证据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非法证据与合法证据是对立的。非法证据不符合法定形式或者违反获取程序,不具有可采性。因此,为了理解非法证据,法律上必须明确合法证据定义的概念。

1.非法证据与合法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证据是否合法的情形,分别表现在瑕疵证据的“补正”、形式、来源、取得的程序四个方面,只有证据的形式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瑕疵证据能够“补正”,形式、来源取得的程序合法,则称其为合法证据。

2.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

从性质上来看,瑕疵证据的效力不及合法证据,但与非法证据相比,其非法性自然是低于非法证据。对于瑕疵证据而言,一般来说是因为不满足证据取得的程序而产生的,其在证据获得细节或者证据取得技术上存在缺陷,但是这种缺陷是可以弥补的,并进而转变成合法的状态,使之成为合法证据使用。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存在相似之处,因此有必要对瑕疵证据和非法证据分析比较。第一,证据的真实性。瑕疵证据本身是真实的,瑕疵是指收集的过程,这种瑕疵是可以弥补;非法证据不论是程序上还是实质上都不符合合法的程序,真实性是未知的。第二,公民的权利。瑕疵证据是在补正后可以使用,未侵害公民的权利;非法证据因其获取的实质就不合法,如刑讯逼供,侵犯了公民权利。第三,危害程度。与非法证据相比,瑕疵证据的危害性低于非法证据,根据瑕疵证据的特质,其是可以补正;非法证据是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证据,只能被排除,对审判案件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负面效果。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展历程

20世纪90年代,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司法解释,中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才得以正式发展,但由于一些现实的原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没有很大的可行性,效果不尽如人意。199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规定了瑕疵证据的补正和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规定。到了21世纪初,《关于严禁将刑讯逼供获取的犯罪嫌疑人供述作为定案依据的通知》出台,对当时维护司法公正、减少冤假错案形成了积极的影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又向前迈进了一步。2012年,在对《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改时,法律的形式正式确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新《刑事诉讼法》为非法证据排除的司法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不仅在惩治犯罪上体现了司法公正,还在保护诉讼主体的正当权益上彰显了人权。《刑事诉讼法》第五章“证据”详细规定了证据规则的相关内容,在第五十四条到第五十八条,归纳可得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在审判阶段,法院应当查验证据是否合法;第二,明确举证责任;第三,明确在审判各个阶段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人;第四,明确非法证据需要排除的情形;第五,如何健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相衔接的方法。此后,最高检、最高法分别颁布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中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三、国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美国法律规定要在审判之前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法院先审理案件的程序性事务再审理案件的实质性事务,并且如果法院驳回非法证据的申请,申请人可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须采用书面形式,且有合理的理由,如果辩方对申请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持有异议,法院应当启动听证程序。德国的法官在对证据是否合法、非法证据是否排除上,拥有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策略,而不是千篇一律的“一刀切”,法官需依照法律规定判断证据的来源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是否需要排除。日本借鉴了美国和德国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日本宪法为了防止被告人的证词违背自己内心真实意(下转第48页)(上接第49页)愿,规定侦查人员在取证时不得使用非法手段,如采取胁迫、暴力等行为,因为其不是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的,并且日本因为受到美国法律的熏陶,认为非法实物证据不符合程序正义,应当予以排除。

四、国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启示

通过对几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比较,可以得到以下的启示:第一,《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只规定了两种非法证据,非法证据的范围过于浅薄。因此,应当扩大非法证据的范围,完善《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的范围,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形式的延伸,确定其标准。第二,在庭审的源头预防非法证据的使用,重视庭前审查程序在非法证据上的运用,严格遵守庭前审查程序,增加非法证据的使用成本,以此来减少非法证据的使用概率。第三,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运用。在侦查机关处于侦查阶段时,侦查机关询问犯罪嫌疑人应当留存录音录像,并且说明证据的来源和获得方式,以此来保障证据的合法性;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不仅要对证据取得的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还要对证据的实质进行查验,必要时可以启动听证程序;在人们法院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能受到任何干涉,依照法律规定排除非法证据。

五、结语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于刑事诉讼法而言,在我国乃至全世界都是非常重要的规则,刑事诉讼法的发展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相辅相成,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展的历程是彰显司法公正的社会需要。由于非法证据不仅损害司法公正,还破坏人权的保障,因此非法证据排除顺应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发展的趋势。由于法律的固有局限性,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还不成熟,在《刑事诉讼法》不断修正完善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效力提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践性越来越宽广,并且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相应地颁布与非法证据排除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律的制定相比于社会发展存在滞后,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仍然有一些问题存在于中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鉴于目前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还不够成熟,建议在新的形势下,刑事诉讼法需要继续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借鉴和吸收国际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成功经验和实践,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诉讼法。法律规则在发展,随着法治的进步,非法证据排除规則不断完善,将促进司法审判工作不断科学健康发展,为降低冤假错案发挥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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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马明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结构性困境:基于内部视角的反思[J].现代法学,2015(4).

责任编辑:杨国栋

[作者简介]史庆琳,贵州民族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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