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味入兴:从徐复观的心性美学看“兴”与“情”的关系

2020-05-15 06:14刘青云
北方文学 2020年2期
关键词:徐复观交融诗学

刘青云

摘要:“兴”是诗学范畴中一个历时悠久的概念,对“兴”的理解和诠释两千年来众说纷纭,其含义也屡经变迁。无论是将“兴”视作“引譬连类”的语言修辞学范畴,还是“针砭时事”的政治修辞学范畴,或是“起情依微”的审美修辞学范畴,在纷纭杂沓的著说之中,新儒学代表人物徐复观对“兴”的界定别具风味。徐复观既没有将“兴”作诗体与诗法的区分,也没有试图为之冠以修辞、政教或狭义的审美范畴之名,他赐予“兴”一个更具涵量、视域和温度的定位,并引发我们从一个新的视角对“兴”与“情”的互文与联袂关系进行更深入的考察。

关键词:徐复观;心性美学;“兴”;“情”

一、“情”味入驻对“兴”义流变的影响

“兴”义的变迁看似杂乱无章,但实则也可归纳出一条理路。最初多将“兴”理解为一种服务于儒家正统诗教的,以譬喻为要的政治修辞功能,其后则更趋于表现文学形式本身意味,更注重抒发情感性灵的思维认知方式。自魏晋文学自觉,在日益重视个性、独特审美体验的朝代,将情感、心性之流的因素引入对“兴”义的诠释,极大地丰富和调和了“兴”义诠释的狭隘偏颇和纷杂朦胧。

融“情”之前的“兴”义,多取“引譬连类”之义,在发挥“譬喻”功能的同时,或表达对时事的不满,或批评政治的得失,或褒扬美好德行,贬斥社会黑暗现状。其实,就《诗经》中的“兴”来说,若不曾披上经学色彩,它已经是“情味入兴”的完美呈现了,文学自身的发展规律以及世人表達自我、宣泄情感的内心诉求却是政教观无法真正遏制的。在文学发展历程中,人们愈发关注到了人类认识世界和感知自我的途径和方式,由此迎来了文与人双重自觉的时代,也开始认识到文艺创作与表达中情感的形象性和生命力量。由此,“兴”义的变迁中逐渐活跃起“情”的影子,使得对“兴”义的诠释开始逐渐跳出纯粹政教诗教的怪圈,更加关注所绘所写之物之景于人内心情感的关联,由此也开启了中国文论中诗意认知思维的历程。

审美感知发展到成熟期,“情”融入“兴”的方式得到进一步深化。“兴”日渐被视为“为了表现某个事物、传达某种情思而用与该事物、该情思在形象上、声音上有某种或明或暗的联系的事物开头的手法。”(1)然而,“兴”并非总是只起到发端的作用,在“情”的搭挂中,它已经形成了一种徐复观所说的“气氛、情调、韵味、色泽”(2)自始至终萦绕笼罩着全诗;此时由“兴”所引述作为起“情”的事物,是与作者的感情、诗的主题融合、涤荡在一起,而难解难分的。藉此可以得知,“兴”在诗中的位置仅仅是个形式问题,而无关“兴”的本质,因此它既可出现在诗的中间,也可在诗的结尾。并且,当“兴”的出现以更开放的姿态渗透进诗作中时,才达到了“情”与“兴”更深契的交融。由此,我们说,作为诗的真正来源和真正血脉的“情”,一旦走入“兴”义的诠释视野后,不但使“兴”义从纯粹政治辞学的怪圈中解放出来,获得与诗人共情的生命活力,成为更深微的“兴”,同时也开启了中国文论中诗意认知思维和诗意批评模式的历程,这既是“兴”的一大飞跃,也是诗学的一大飞跃。

二、“兴”的运用对“情”酿的价值

“情”是诗之源,是诗之血脉,也是诗之灵魄所在。而“情”的抒发,也有直陈与间接抒发之分,就中国古代诗学传统和审美感知方式来看,更倾向于一种含而不露、曲折迂回的美学观。要实现“情”之抒发的含蓄美,就需要依靠一系列修辞和表现方法来得以实现。在中国诗学传统中,“赋”“比”“兴”手法是历时最悠久,且影响最为深远的修辞手法。统观“赋”“比”“兴”三法,虽然它们或多或少都与作品表达的“情”挂钩,但在与“情”的搭挂方式,以及“情”酿过程中的实现方式和影响价值方面,却有极大差异。总体来说,“兴”较之“赋”“比”,与“情”的搭挂应更为深密、自然,在“情”酿的过程中也更具渗透力和触发力。

徐复观曾言:“兴走情路,比走理路。”(1)这里的“理”并非与“情”相对的概念,它也包含“情”的涵义,只不过在所写之物与所表之情中,有一条清晰明显的理路可循。徐复观认为“比”和“兴”在与“情”的联结方式上,最大的不同在于“比”在抒情的实现过程中是经过反省的,而“兴”则由一种“触发”实现的。“兴”正因为是未经反省的,触发与被触发之间是感情的直接流注,没有任何间隙,因此由它所引带而来的气氛、情调、韵味和色泽,与感情本身融洽自然,能够引起感情的自然涤荡,由此也实现了真正的主客合一与物我交融。由此,我们说,“兴”在“情”的酝酿的过程中,较之“比”而言有更为得天独厚的优势和价值效用。

“情”是徐复观心性美学的重要因素,他将“情”视为艺术生发的第一动因,认为“情”最为淋漓地体现了中国古典美学所包蕴的人生意义。由此,他十分重视“情”的纯正表达,“得其真的感情,是个人在某一刹那间,因外部打击而向内沉潜的人生的真实化。”(2)他希望能够对纵肆泛滥、陷溺于与外物纠缠的“情”进行约束与淘洗。而对“情”的约束与淘洗,应以“心”“性”为本。由此他说:“从心向上推一步即是性;从心向下落一步即是情。”(3)藉此,要想实现诗文中“情”的这种规化与淘洗,并使其浸染蔓延成全诗的节奏与气韵,便需借助一些特殊的文学方式营造一条指引“情”味由浅至深、缓慢展开的线路,延长人们对“情”味感知的过程与时间,留给人们更多的空间,去感知情感由内至外慢慢蒸腾出的意境与气氛,情调与色泽,从而实现更余味悠长的审美感受与审美体验;由此说来,“兴”法的出现恰恰能为此类“纯正之情”的自然抒发营造一条合理之路。

三、从“兴”与“情”的交融看诗学的审美感知方式

“兴”“情”互动可以实现心物相召,联类无穷。隐含在“兴”“情”互文与融汇的关系背后的,实则是一种“心物互赠互答”的审美活动的兑现过程,正如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中所言:“情往似赠,兴来如答。”(4)而所有文学艺术审美感知的获得与实现方式,也几乎肇始于由“心物互赠互答”过程中产生的联想与想象。事实上,发展到了后期,这种“心物互赠互答”的状态,已经脱离了时空的限制,完全变成了一种诗性思维方式和审美感知方式,对“物”的追求也不再局限于对客观实景的要求。但无论人们获得“神与物游”的方式发生什么异变,其精神实质却没有变,依然呈现出的是一种自远古以来就崇尚的,向自然求索、与自然对话、同自然融合的“天人合一”式的审美追求。

“兴”“情”交融可以形成隔水望山,诗意渐入的效果。宗白华言:“化实景而为虚境,创形象而为象征,使人类最高的心灵具体化、肉身化,这就是‘艺术境界。艺术境界主于美。”(5)情味入兴,兴情交融的直接效果是诗之“意境”的形成,即徐复观所说的“气氛、情调、韵味、色泽”。意境的本质即在于外物与心灵的虚实妙现,它是指在心灵的映现下,外在事物与内在心灵融合无间,形成了物我浑融、渊然而深的一种状态。“意境”是中国古典美学最为重要的美学范畴,它被视为最本真心灵敞开的世界真境,其超越于实际之境的境外之意即是心灵超越现实的精神意义。“兴”“情”交融虽然是诗之“意境”形成的一种可行实现方式,但是因“兴”法的独特属性,它在“意境”的生成过程中有其独特的实现效果,由此也对我们关于诗之意境的审美感知方式和审美体验有别致影响。

总的来说,“兴”作为一种表现手法,在诗之意境(或称诗意)的营造过程中,实际上造成了一种短暂的滞缓与阻隔,而其目的是为了延长诗意感知的时间和过程,从而获得更幽远深味的诗意感知。这种“滞缓”与“阻隔”,并非有意刁难,就诗意的生成过程中来看,反而成就一种隔山望水式的审美效果,是“兴”法这种独特的表现手法所特有的一种审美实现方式。它的效果宛如将“诗意”这位蓬莱仙子,借着木筏缓缓推入我们的视野,她的面纱一层层褪去,我们心中洋溢着欢喜与期待,在那份“情”意的逐渐升温和深化中,接近诗意的至美境界。

由此我们说,“兴”法与“情”味的关系状态,呈现出的是一个互动互文且最终实现浑然一体的过程。从它们的融合方式及最终呈现出的效果中,我们可以获得对中国古典美学的独特审美感知方式的一种体察和领悟:即对中国自古以来就崇尚的“天地之心”与外物自然共同实现生命脉动的“天人合一”式的审美向往,以及在这种审美向往中所呈现出来的中国古典美学独有的审美意境与审美精神的感知与体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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