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共生理论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

2020-05-19 15:10丁永久
教育与职业(上) 2020年5期
关键词:共生理论职业教育

[摘要]文章从共生理论的角度分析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存在的共生度不高、共生界面单一、共生模式低效、共生环境不利等问题,并提出:构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共生系统,需要贯彻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提高共生度;发挥市场机制和技术规范作用,完善共生界面;推动系统进化到一体化、对称性互惠共生状态,优化共生模式;打造正向激励和支持系统,改善共生环境。

[关键词]共生理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

[作者简介]丁永久(1976- ),男,安徽合肥人,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研究员,硕士。(江苏 南通  226007)

[中图分类号]G71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0)09-0055-06

当前,职业教育“低质量”供给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针对这一矛盾,一些探索性的解决方案也早已付诸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的改革举措: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2010年12月,教育部出台了《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沟通和衔接,逐步形成体现终身教育思想的有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立交桥。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旨在打通职业教育的上升通道,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但是,目前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项目的预期效果并不显著,这归结于内外多方面原因。就内因而言,在于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中中职、高职和本科院校等参与单位没有形成合力,导致整体效果不如人意。本研究基于共生理论,以中职、高职、本科纵向构建的人才培养立交桥为分析对象,提出立交桥构建策略,使合作办学实现“共生与契洽”,以期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有所裨益。

一、共生理论及其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中的应用

“共生”是1879年德国学者德贝里引入生物学的一个概念。德贝里最初将“共生”定义为不同生物密切生活在一起。后来经过不断发展完善,共生理论成为描述生物圈中不同物种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共同生存、协同进化关系的方法论。20世纪中叶以来,共生理论也逐渐被应用到哲学、经济、教育等社会科学领域。我国学者袁纯清构建了经济学分析的“共生理论”框架;吴飞驰把共生律看作是人类社会演化所遵循的基本生存規律;胡守均则提出了“社会共生论”思想,认为共生是人的基本生存方式。

根据共生理论,共生系统包含三个要素,即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共生单元是构成共生关系的基本单位;共生模式是共生单元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或组合的形式;共生环境是共生关系存在发展的外部条件。人才培养立交桥可以被视为一个共生系统,参与立交桥建设的中职、高职、本科、行业组织、企业等单位即是共生单元,共生单元之间组织和作用的模式即是共生模式,共生单元外部的宏观、微观因素的总和构成了共生环境。本研究应用共生理论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的分析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共生度分析。共生系统得以形成的前提条件在于其共生单元之间必定是兼容的,共生单元之间存在相互表达、相互影响的特性。在共生理论中使用“质参量”反映共生单元的内在性质,质参量兼容是识别共生关系的基本依据。两个共生单元之间质参量变化的关联度称为共生度,共生度的大小决定了共生单元在同一系统里的匹配度,影响着共生单元的类型、数量和活跃度。二是共生界面分析。共生单元会借助于某种物质、精神媒介选择其他共生单元。这种物质、精神媒介成为共生界面。共生界面具有物质、信息、能量的传导、交流和分配功能,是决定共生系统效率和稳定性的核心要素。三是共生模式分析。共生系统存在两种模式,即组织模式和行为模式。共生系统的模式会发生变化,一般而言,其组织模式从随机的、不连续因果关系、连续因果关系的状态走向一体化的状态,其行为模式从寄生、偏利共生、非对称性互惠共生状态走向对称性互惠共生状态,这个过程即是共生系统进化的过程。四是共生环境分析。系统进化过程受到共生环境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正向、中性或反向的。

二、基于共生理论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分析

职业教育改革是一个渐进的持续不断的过程,近年来呈现突进式发展态势,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从共生理论视角分析,各地以中职、高职和本科院校为主体构建的人才培养立交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共生度不高

立交桥建设中各共生单元的关联程度并不紧密。中职学校希望合作的专业是自己单独建设存在师资、实训条件等困难的专业;由于中职学生不收学费,从成本角度考虑,一些中职学校竭力压缩前段学习时间,将前段3年压缩到2.5年、2.25年,甚至是2年,使“3+3”模式变成 “2+4”模式。高职院校受招生困扰,对于中职学校提出合作的专业基本“照单全收”,而且由于一些传统专业学生数减少,教师工作量不饱和,高职院校急于从中职学校招到学生,以保持这些专业运转。本科院校在立交桥中处于优势地位,一些地方有名的院校多以建设研究型大学为目标,不愿与职业院校合作,而且考虑到“3+2”学生占用学校招生名额,以及通过立交桥途径就读学生的考研率、学位获取率低下和学生难管理等问题,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合作处于飘移、随机状态,并要求高职、中职拨付部分或全部生均拨款和学费作为合作补偿。中职学生升入高职、高职学生升入本科,多数情况下是学生提升学历、转变教育身份的需要,并不是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实现和发展,这从侧面反映了立交桥建设中各类型院校各行其道、各享其成,没有真正形成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对于本科院校的共生度大于本科院校对中职学校、高职院校的共生度,共生度不对称。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共生密度高,而本科院校与中高职院校共生密度较小。立交桥中参与的企业少,作用可有可无。

(二)共生界面单一

中高职、本科衔接项目主要是依托政府主管部门支持的现代职教体系项目建设起来的。江苏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8〕2号)指出,2018年继续推进全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國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鲁教高字〔2018〕4号)指出,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了2018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专业及培养规模。政府部门文件对立交桥搭建提供了宏观指导和要求,但难以深入到中观、微观层面,对解决立交桥运行问题表现乏力。例如,苏教职〔2018〕2号文中明确规定,“3+3”项目牵头高职院校合作中职学校不超过6个,同一合作中职学校合作专业不超过2个,每个合作专业招生数不超过40人。这种对合作专业和院校数量的限制造成同类共生单元之间产生恶性竞争,有违政策出台的初衷。政策不完备导致一些院校在合作过程中态度不积极,措施不落地,共生界面单一,解决实际运行问题有效性差。

(三)共生模式低效

从组织模式看,人才培养立交桥的搭建更像是各院校承接的临时项目。项目申请联系依靠的是院校人脉关系,项目申报的合作院校和专业选择具有偶然性和临时性,人才培养体系、课程建设、课堂教学等是“各打各的锣,各敲各的鼓”。“3+3”项目中职的人才培养方案往往与高职人才培养方案脱节,而“3+2”项目高职体现职业性和应用型的人才培养方案在本科阶段又被本科学科体系教学计划取代。经过多年实践,各院校之间的共生程度虽逐步加深,但大量过程性教学和管理工作缺失,没有形成一体化共生关系。从行为模式看,人才培养立交桥共生单元之间主要是非对称互惠共生模式,共生单元之间产生的新能量流动是非双向的、不对称的。本科院校觉得职业院校学生质量不高,管理难度大,增加办学成本;职业院校认为经济上要补偿本科院校,人才立交桥建设是“赔钱赚吆喝”。各方从某一角度出发,似乎都是付出大于回报,没有形成对称性互惠关系。

(四)共生环境不利

搭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的根本目的是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应用型人才,这是职业教育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职业教育属性的具体体现。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转型期和攻坚期。经济转型成功的关键在于产业技术技能人才的支撑。人才培养需要更加强调技术技能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追求极致、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素养。如果只通过接受3年的职业教育培养,是很难培养出来的,搭建职业教育立交桥势在必行。但是,目前社会对职业教育不认可,职业教育对大多数考生及其家长而言,是不能接受本科教育的无奈选择。一些“3+3”“3+2”专业的录取分数比一般职业院校普通专业还要低,招生录取中将专科批次置于本科批次之后加重了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这种认识。另外,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不高,待遇偏低,在择业、升学、报考公务员等方面存在诸多政策限制和歧视,这些问题更是助长了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偏见。职教教育立交桥搭建的社会环境不友好、不正向使立交桥建设的成效大打折扣。

三、基于共生理论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策略

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是我国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对职业教育重要性和发展困境进行理性分析和准确研判后做出的战略部署,同时为探索建立中国资历框架体系积累了宝贵经验。针对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采用以下策略,积极打造良性共生系统,最终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一)贯彻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提高共生度

提高共生单元之间的共生度是稳固和推进共生系统进化的根本途径。人才培养立交桥的共生单元形成共生系统,归根结底是为了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这一根本目标统领和约束着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各共生单元的意志和行动。贯彻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遵循职业教育的系统性,是各参与主体必须坚守和强化的内在联系。首先,优选对接专业,构建职业教育的中职、高职和本科层次体系。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规律性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层次性为原则,以社会急需的专业作为选择对接专业的依据,参考专业目录上推荐的衔接专业进行对接,克服专业衔接的任意性,确立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三个层次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三个层次的人才都具有应用型特点,都体现职业教育特征,只是层次有差异。不能因成本、招生因素等忽略中职段人才培养的质量,而要保证中职段人才培养时间,夯实中职段技能培养,打牢应用型人才成长基础。不能以本科的学科体系替代职业教育专业体系,而要保证职业教育的教育类型属性不变。加强应用型本科建设,推动一批地方性本科院校转型建设应用型本科,或将具有良好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高职院校升级成应用型本科,或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打通职业教育专科生、本科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成长路径。只有更多真正办职业教育的本科院校加入人才培养立交桥,才能改善目前立交桥建设内部共生度不平衡的问题。其次,深化产教融合,提高企业参与度。职业教育作为一种跨越了生产与教育、学校与企业、工作与学习、知识与行动的“跨界”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为紧密。以服务国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学生职业生涯成长为目标,立交桥建设中的中高职、本科院校应利用职教集团、行业协会等机构平台,通过土地、技术、资金、人力资源等资本要素撬动企业资源,使技术先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共同参与应用型人才培养全程,加强在实训条件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资源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探索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企业的参与是构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的关键,有利于增强院校办学能力,降低共生成本,增进相互联系,共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二)发挥市场机制和技术规范作用,完善共生界面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政策文件的刺激下,全国各地兴起了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实践。政策的出台保障了立交桥建设的推进,但政策不是万能药,市场机制在其中的作用较小、技术标准不对接也是制约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的重要因素。首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共生单元之间的匹配度和兼容性。共生单元在系统中会主动选择“共生伙伴”,減少共生系统的内耗,使共生系统运行更加高效。但是,选择受信息条件和密度条件的制约,在密度达到上限之前,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共生单元只能从有限的共生对象中进行选择。如果系统中的共生单元太少,没有选择空间,就难以保证共生系统的最优发展。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过程中,应扩大成员规模,推动更多的中职、高职和本科院校进入立交桥建设,增加共生密度,使得有意愿进行合作的中职、高职、本科院校能够联手培养人才,将合作意愿淡薄、工作表现消极的办学机构取而代之。产业共生系统的研究也表明,提高共生单元规模和功能的冗余量可以增加共生系统的稳定性。合作过程中一些院校措施不力等中观、微观层面的问题也需要通过市场解决。通过调整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项目的供求关系,促使立交桥建设项目的合作院校和合作专业发生变更,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进行项目运行,使原先存在“要我做”想法的院校转而具有积极主动“我要做”的意识和行动。其次,一体化设计人才培养体系,做好技术规范衔接。经过多年发展,中职、高职、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各具特点,集中体现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差异。要一体化设计“高等性和职业性并重”的人才培养方案,使人才培养方案面向职业领域,这其中的关键是课程体系的设计。以年度现代职教体系项目申报为契机,构建各共生单元共同开发和滚动修改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的机制,遵循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程序,确定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分析职业岗位工作任务,进行职业能力分析,据此形成课程内容。通过对中职、高职和应用型本科对应专业的职业岗位面向、职业岗位工作任务、职业能力分析,形成整体上体现进阶特点的课程体系,使课程目标支撑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深入分析职业能力对知识、技能、素质的要求,开发课程标准,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接。以学分认定为突破口,率先建立立交桥“学分银行”,提高校校合作、校企合作的衔接度。

(三)推动系统进化到一体化、对称性互惠共生状态,优化共生模式

共生系统存在多种状态,不同状态之间会发生转变。从点共生、间歇共生、连续共生到一体化共生,是共生程度不断加深的过程,直接表现为一方参与另一方组织活动的程度;从寄生、偏利共生、不对称互惠共生到对称性互惠共生,是利益分配在共生单元之间达到相对平衡的过程。当共生单元组织形式呈现出一体化共生模式,运行呈现对称性互惠共生模式,共生系统最有效、最稳定。这是共生系统进化的一致方向,要求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中促进共生单元参与彼此活动、保障共生单元获得对称性利益。第一,借助于联席会议等机制,相互参与合作单位的活动。建立院校分管副校长、教务处长、教学运行科、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辅导员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对立交桥建设中的热点难点进行研讨,及时妥善处理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平衡各办学主体利益关系。与此同时,认识和尊重不同共生单元的自组织性,使共生单元既能保存自身的主体间性,又能整合办学资源和优势。要始终贯彻学生中心理念,人才培养立交桥项目中各院校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工作围绕学生这个中心,延伸到合作院校,直至学生完成更高一层的学业顺利毕业。建立覆盖人才培养立交桥项目学生的跨院校的信息平台系统,构建畅通的院校沟通和协调路径,共享立交桥建设学生的学习、心理、兼职等服务和管理信息,使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平台顺利衔接。第二,制定明确利益分配的补充协议,保持获利均衡。胡守钧在《社会共生论》中指出,人与人之间存在互补性和利益冲突,斗争—妥协是共生的方式。他认为,社会主体之间只有经过斗争与妥协的互动,才能形成满意的共生关系。因此,共生关系必须存在约束条件,以法律、道德、惯习、协议、约定等约束共生单元的行动。在资源投入和分配等约束条件下,实现利益的合理分享,促进按要素分配的公平、二次分配的公平、以慈善事业为载体的三次分配。只有综合考虑共生单元各自的利益需求,实现全面深度合作,才能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多赢”的共生关系。因此,一方面,要推动立交桥建设各方签订以利益分配为主要内容的补充协议,规范合作内容和签订过程,强化协议执行效力。推动合作申报“3+2”“3+3”教科研项目,组建跨校师资团队,联手开展科技研发,共享人才培养衍生的各种红利,使合作产生“1+1>2”的效应,也就是促使以共生单元的增加、合作范围的扩大、办学收益的提高等为表现形式的新共生能量的生成,使整个共生系统和其中共生单元得以获益和发展。明确各办学主体的基本权利,对于明显的利益受损情况要有补偿机制。另一方面,与利益分配相对应的,在协议中明确应对和防范威胁共生体生存和发展的各种风险,对各办学主体责任和义务进行刚性约束,实现共生单元在自己可接受的利益得失范围内进行联合办学,在运行功利性和办学公益性之间达成平衡。保持对协议的滚动修改,根据上一学年的运行情况、各共生单元办学情况变化、外部政策环境变动等对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使各方都有获益,利益分配相对均衡。

(四)打造正向激励和支持系统,改善共生环境

共生环境是共生关系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条件。建设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的共生系统,必须改善大、小两个外部环境。就整个职业教育大环境而言,需要统筹对用人制度、职业资格许可制度、薪酬制度等的改革,提高技术人才待遇,使职业教育也成为重要的社会流动途径和资源。就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小环境而言,可从直接相关的宣传报道、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通过价值观的引导促进共生关系的改良,通过促进资源在共生单元间有效合理分享和流动促进共生结构的优化。首先,从国家政策解读、新闻传媒报道、院校宣传等着手,进行价值引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就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指示中强调:要树立正确人才观,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政府等相关部门应积极解读国家提倡技术创新、多样成才的方针政策,让公众知晓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的意义在于使职业教育在不同层次上为受教育者提供多次选择的机会。报纸、电视和新媒体等传媒机构要报道个人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实现人生出彩的成功案例,营造浓厚的职业教育可进阶成才的社会文化氛围。院校应正面引导,推介从立交桥项目成才的学生,增强学生对成为技术技能人才的自豪感和从事未来职业岗位的成就感,适应终身学习社会、可持续发展社会的要求。其次,调整招生、监管和资金支持政策,完善制度供给。调整本科院校招收“3+2”学生占用新生名额等现代职教体系政策,进一步调动本科院校参与立交桥建设的积极性,同时允许更多本科院校尤其是应用型本科院校加入立交桥建设项目。强化省级教育部门对立交桥项目的督导制度,以督导结果作为人才培养立交桥项目绩效管理重要部分,对运行良好的项目予以支持和奖励。鼓励第三方参与职教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和运行监控,内控与外控结合,完善职教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治理体系。鉴于职业教育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直接贡献,出台地方政府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的政策,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以提升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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