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治理创新研究

2020-05-19 04:07叶青
现代营销·理论 2020年5期
关键词:自治德治乡村振兴

摘要: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民族兴。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石和重要内容,治理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乡村的长远发展,也体现国家治理的整体水平。当前乡村治理成为乡村振兴的弱项,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最大短板。新时代的乡村自治必须在法治的约束、德治的指导下,沿着社会主义道路不断进取。

关键词:乡村振兴;治理有效;自治;法治;德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在诸因素中,“治理有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治理有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强调农村农民问题特别是农村社会的治理问题,对解决好“三农”问题具有时代性、前瞻性的重大意义。

一、深刻认识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重要性

乡村是最基本的治理单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它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地方,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引发社会矛盾的集发地,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关键点。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民族兴。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石和重要内容,治理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乡村的长远发展,也体现国家治理的整体水平。当前乡村治理成为乡村振兴的弱项,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最大短板。新形势下,推进乡村治理,既是一种社会历史的延续,也是一种民族理智的张扬;各种社会元素、城乡要素发生重大变动和重要互动的城镇化进程当中,乡村治理的问题也显得更加突出;各地在乡村治理方面先试先行的一些初步实践以及探索出的经验,对乡村治理创新和改革有着借鉴意义和标本意义。因此,迫切需要将乡村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将其列入监督体系和考核范围,使之步入依法有效治理的正确轨道。

二、认真正视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鄉村社会正经历极其重大的社会转型过程。调查发现,部分地方的乡村治理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治理主体薄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干部队伍建设滞后,尤其村级干部整体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对很多事不敢管、管不了、管不好。受年龄、学历的限制,村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物色难;发展空间小、待遇低,能干的不愿回,在家的干不了,两委班子配强难;离职待遇没有统一标准,退下去没有保障,导致部分人不想退;年轻人外出,发展年轻党员困难;党员、村干部培训存在资金缺口,且培训的方式方法、培训内容与需求联系不紧密。

治理对象复杂。乡土关系形成的熟人社会正在转变为半熟人半陌生人社会;农村越来越空心化,家庭越来越空巢化,农民越来越老龄化,农村“三留守”问题越来越突出,乡村人才缺乏,就业人数减少趋势进一步加剧;成员结构发生变化,除传统农民之外,新型职业农民、农民工、农业企业主、个体户等日益壮大;农民参与治理的渠道缺失、积极性不高,某种程度上陷入了乡村发展“干部干,群众看”的怪圈。

治理问题繁多。如何维护和发展农民的人权、产权、治权,实现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目标,任重道远;新旧矛盾问题交织,乡村债务问题、环境治理问题、部分农民依赖思想问题、盲目攀比问题、公共意识缺失问题等依然突出;事务公开在时间、空间、内容、范围及其监督方面还有待加强。

治理方式缺位。“三个淡化”即传统意义上的熟人社会淡化、集体组织成员角色淡化、传统家庭关爱安全保障功能淡化,以及“三个缺乏”即村组干部中“领头羊”式的能人缺乏、在家务农的留守农民中技能型的劳动力缺乏、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中经营型人才缺乏,导致村庄分化,村民集体意识淡化、弱化,集体归属感不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方式、治理体系尚未建成。

治理手段滞后。党的建设平台和载体支撑创新不足;有的村规民约制定得不错,但难落实;基层党委、政府行使行政主导的实质功能,延伸基层政府职责,无视村委会自治组织,将村组织主要领导当成党政一把手在推,反映出基层政府法治观念淡薄、自治组织自身能力脆弱、村民的法治维权意识普遍不强等。

治理效果低下。基层基本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两个滞后”,导致村民组织化程度低,真正参与其中、发挥作用的较少;集体经济经营方式粗放、单一,主要靠出租集体资源获取收益,主动发展产业的较少,社会事业发展难以为继;城郊结合部的拆迁户、外来购房者、老市民相互交织,自治和管理的难度增加;农民“上楼”成为“新常态”,农民变市民,城镇社区化管理受制于农村的管理体制;土地承包后,多数村采取“生不增、死不减”,一定程度上导致利益分配不均;村组间土地调整和人员流动,增加发展成本,客观上导致治理效果参差不齐。

三、积极推进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对策

全面推行乡村自治伊始,党和政府就非常关注,加强指导,面对新问题,不断地寻找对策、强化规范、形成制度;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扭住“治理的本质是对人的管理”不放,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努力探索,得到了村民衷心拥护和高度认同。“三治结合”是加强乡村治理的思路创新。[1]新时代的乡村自治必须在法治的约束、德治的指导下,沿着社会主义道路不断进取。

强化治理主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没有一个坚持原则、尊重农民、清正廉洁、敢于负责的基层组织,就难以振兴乡村。当前,我国农村基层党建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通过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乡村治理要在党的有力领导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根治权力异化的“微腐败”,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和战斗力。

提升治理对象,保证村民的自治参与度。村民自治是宪法规定的内容,是乡村治理的主要形式。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制度保障,规范村民自治的形式和内容。加快对农村居民的现代化素质教育,特别是心理素质教育、信息教育与观念更新,让农民掌握与市场、与国家、与国际同步发展的接轨能力,克服“小富即安、人情胜法、法律意识淡薄”等封建小农意识;以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富裕农民为方向,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养职业农民为重点,通过培训提高一批、吸引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将“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与“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紧密结合起来。

完善治理内容,增强乡村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乡村治理,必须在阳光下操作运行。运用“互联网+政务”治理模式,推进以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务透明;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突出生态问题综合治理;加强乡村的社会建设,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强化互帮互助社会网络建设,以此激发村民踊跃参与;否则,脱离群众的治理很难取得成效。

健全治理方式,培育醇厚的道德氛围。加强乡村治理,必须培育良好的乡风,鼓励开展村规民约等形式的自我规范。依法治国进程中,村民自治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通过法治规范自治和乡风民俗,通过法治制约违法违规行为;“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2]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向善、向真、向美的乡村文化,传承、发展、提升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优化治理手段,建立监督考核体系。再好的治理方案,没有有效的监督作为保障,也很难有所作为。开展乡村治理,必须“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3],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考核奖惩制度;以法律、纪律作为坚强后盾,营造、维护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建设平安乡村。

彰显治理效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协调、促进纵横维度的彼此融合;“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4]不断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关注和关照;坚持“三治”相结合,以自治激發民主活力、以法治推进现代治理、以德治优化文明乡风,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才能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才能建立。

综上所述,新时代乡村治理既势在必行,又任重道远。为此,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为引领,以村级组织建设为重点,以村民参与为着力点,以提升素质为突破口,全力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让广大乡村居民共同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升生产生活生态质量,真正体会到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乡村治理实现现代化、科学化,乡村振兴战略就能落到实处。

作者简介:

叶青,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三农、党政管理。

课题项目:2019年度安庆市党校系统课题19AQDX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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