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铝企业开展环境自行监测的研究与讨论

2020-06-02 10:04王尚元刘总兵
中国金属通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电解铝有色金属监测技术

王尚元,李 扬,刘总兵

(东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 沈阳 110166)

生态环境部已经于2018年12月4日颁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该标准已经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的制定是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合规对有色企业的排污情况开展监测工作。

该标准为首次发布,没有被替代版本。

1 该技术指南的定位及意义

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已经明确要求排污单位对自身的排污状况开展自行监测。因此,有色企业排污单位自行开展监测排污情况,并要遵循法律规定;同时,自行监测工作的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相关资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中指出: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环境有害物,需要自行监测,而自行监测规范是排污许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国家环境管理部门根据各个行业的特点,制定了一系列适应于各个行业的指导细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工业》就是其中一个。

综上所述:排污企业如果想拿到《排污许可证》,排污企业必须开展“自身排污监测工作”,而开展自行监测,必须按照《排污单位自行检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行业》的要求进行。

2 技术指南的适用范围

在技术指南当中,提出了对有色金属冶炼后产生的污水、废渣排放等领域自行测定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文重点研究了电解铝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的相关内容。值得注意的是:本标准不适用于再生铝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如果电解铝厂配有自备电厂,自备电厂的自行监测不在本规范范围内。

3 标准开发思路及相关规范

电解铝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的主要依据是《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5)。遵从环境管理部门对铝行业的监测要求,并结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铝冶炼》的具体要求制定而成。该标准中与铝行业的相关指标选取,充分考虑了电解铝生产工序中污染物的特征。

4 铝行业自行监测的通用要求

电解铝企业应集中精力找出污染源并明确污染物的排放指标,制定可行的监测计划,配置出相关监测设置,并按照科学合理的标准监测方式开展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进行标准化数据保存,并进行仔细记录,根据现如今社会发展情况,对企业进行监测。

5 监测方案制定

(1)废水排放的监测。各车间的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如果需要单独排入外部水体时,也需要设置合理的监测点位[1]。而生产车间废水排放口的采样点位,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不允许随意设置。电解铝企业废水的监测点位、频次以及监测指标详见表1。

表1 电解铝企业的废水排放监测点位、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2)废气排放的监测。电解铝企业进行有组织的废气排放,并对排放点进行监测,其监测的指标与频次如下表2所示。

表2 电解铝企业有组织废气的排放监测点位、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无组织的废气排放监测指标、监测点以及最低的监测频次如表3所示。

表3 电解铝企业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监测点位、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3)厂界环境噪声的监测。对产区周边环境进行噪音监测,并遵循HJ819原则,噪声源主要分布在周围环境的敏感地区,以及厂区的分布位置。考虑到电解铝生产为连续生产,因此必须开展夜间噪声监测。如果电解铝企业周围有环境及生态敏感点,必须相应的提高监测的最低频次。

(4)周边环境质量监测。电解铝企业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具体详见表4。

表4 电解铝企业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4)其他要求。如果有其他管理部门提出来要求,或者电解铝排污企业认为需要增加新的监测内容,可以自行开展,各指标的监测频次不能低于HJ819中规定的监测频次。其他未提到的事宜将按照HJ819的相关要求执行。

6 信息记录和报告

自动监视操作和手动监视记录应按照HJ819执行。生产单位的排污处理,应当详细记录其生产情况,以及排污处理设备。在生产生活当中,应当进行自身的企业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整理成档案进行保存。企业的生产运行状况,应当记录在案,同时也要记录生产设施正常工作的状态下的轮班运行情况、主要产品产量、生产负荷、原材料和燃料使用情况。设备的紧急情况报告、信息报告以及信息披露都要按照HJ819标准来执行。电解铝企业应如实记录手工监测期间的工况,确保监测数据能代表电解铝企业的正常生产状况。

7 其他

排污单位进行人工监测时,应当如实记录工作情况,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除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外,按HJ819执行。

8 铝行业规范条件具体要求

2020年最新颁布的《铝行业规范条》对电解铝行业自行监测的具体要求如下:电解铝企业应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冶炼》(HJ 989)等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其中,那些应该安装和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应安装支持在线监测设施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测设备,确保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并鼓励监测厂区的灰尘。对于材料的运输、转运、装卸以及储存的过程当中,都要加强控制管理,并制定出相应环境安全管理措施,达到相关的环境标准。应推行清洁生产,降低产污强度,电解铝生产企业应依法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

9 结语

因此,为了顺利开展电解铝行业的《行业企业规范公告申请报告》,仔细研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冶炼》在电解铝生产企业中的应用将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可以指导电解铝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精细化环境管理提供法理依据和操作指南。可以使电解铝生产企业的环境管理迈向新的发展台阶,提高了我国电解铝企业的环境治理水准,为我国电解铝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提供新的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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