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自贸区政策 助力港口新业态发展

2020-06-19 07:59邵长健
现代商贸工业 2020年20期
关键词:新业态港口

邵长健

摘 要:任何一个大港的崛起都离不开经济腾飞和政策助力。当前,国家为推动新一轮开放,制定出台了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的自由贸易区政策,港口应当抓住这难得的发展契机,先行先试,精准发力,分享政策红利,奠定优势地位。

关键词:自贸试验区;新业态;港口;政策创新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20.011

1 自贸试验区的性质和特点

所谓自由贸易试验区(Free Trade Zone,简称FTZ)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權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

1.1 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性质

1.1.1 先行先试的探索性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国家政策的“试验田”,其首要目的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1.1.2 创新发展的引领性

国家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另一目的是通过先行试验,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探索出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制度,从而逐步辐射、引领全国改革开放。

1.1.3 深化开放的升级版

近年来,由于世界经济重构速度加剧,中国经济日益呈现出结构扭曲增长乏力现象,为了打破现行模式,深化制度创新,更好的融入经济全球化,“自由贸易试验区”由此应运而生。

1.2 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特点

1.2.1 定位各不相同

虽然同为自贸区,但国家对每个自贸区的战略定位却不尽相同。上海自贸区肩负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是国家战略需要。广西自贸区肩负着深化与东盟开放合作、推动建设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探索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将广西建设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等。国家通过各自贸区探索出的各具特色的经济发展模板,为制定切合实际的政策制度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1.2.2 国家鼎力支持

在各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务院多次使用“支持”二字要求各级政府全力支持自贸区建设发展。2018年11月23日,国务院又专门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针对影响自贸区发展的“堵点”和“难点”提出了53项创新举措,进一步加大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强力推动自贸区建设发展。

1.2.3 地方全力推进

在国务院一系列优惠政策的鼓励和引导下,各地政府解放思想,全力推进,纷纷制定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措施:广东制定出台了包括20大项、61小项优惠政策内容的《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实施意见》。舟山海关围绕浙江自贸区战略定位,紧扣推进以油气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建设重点,落地实施56项监管创新举措。上海自贸区在新的起点上又制定发布了包括优化投资环境、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进金融开放创新等62项措施在内的《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

1.2.4 集聚效应显著

自2013年9月揭牌至2018年9月,上海自贸区累计新设企业5.5万户,是同一区域内前20年设立企业数的1.5倍,为上海市贡献了25%的GDP和五分之二的贸易总额;截至2019年9月,累计有31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和上海分层次、分领域复制推广。自2017年4月揭牌至2019年7月,重庆自贸区新增注册企业2.9万户,累计形成制度创新成果197项,其中铁路提单信用证融资结算、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四自一简”等12项经验和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这种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效应在深化改革开放中的集聚作用已经日益凸显。

2 自贸区定位与新业态培育

2.1 山东自贸区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

山东自贸区涵盖济南片区、青岛片区和烟台片区等三个片区,其战略定位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海洋强国的要求,加快推进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发展海洋经济,形成对外开放新高地。其发展目标是: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2.2 找准政策方向积极培育新业态

自贸区的设立,赋予了山东更加开放和宽松的自由贸易政策,促进了临港产业的集聚,为港口带来了巨大的物流商机和良好的发展契机。山东港口应借助自贸区开放政策,叠加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保税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等多个经济功能区优势,加大对贸易转型升级、金融领域创新等方面的政策研究,重点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持续优化贸易结构、探索实施金融创新、提升航运服务能力等方面下功夫,同时要积极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港口,广泛吸收借鉴先进理念,健全完善内部体制机制,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挖掘充分利用好国家的政策红利。

3 用好政策找准发力切入点

3.1 组建核心团队推动政策创新

要高标准对接国际贸易规则,推动政府制定出台更多更优的惠及港口发展的制度和政策。一是设置专门的制度政策研究机构。要动态关注、深入研读国家、地方政府、自贸区管委出台的与港口相关的制度政策,提出并推动政策创新建议。二是成立专业的风控管理团队。建立科学有效的风评体系,动态排查管控合规风险,夯实稳健运营的基础保障。三是遴选精干的业务拓展推广团队。梳理汇总并定期研究上报制约港口业务增量增效的政策盲区、制度死角;四是构建重大项目课题攻坚专班。配备具有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核心团队,构建并优化信息互通、课题互动、协作配合、合力攻坚的管理机制,形成政研部门找政策、业务部门找课题,风控部门避风险的创新驱动模式,以内部思维转变推动外部制度(政策)创新,争取更多的政策红利,为港口新兴业态开疆扩土。

3.2 探寻区港联动的政策契合点

要积极探寻区港联动发展的政策契合点,提升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一是大力推进终端物流发展。积极融入海关电子口岸建设,并以此为基础平台,延伸货物、港口、船舶、铁路、公路、物流交易等信息服务功能,整合优化物流资源,提高港口物流服务效率。二是积极拓展物流金融业务。利用港口拥有仓库和堆场,可以实时掌握货物动态,实施有效监管的优势,加强与外部金融机构合作,推动物流金融发展,催生更多新业态。三是助力临港商贸经济发展。参与并对接海关监管、检验检疫、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系统,通过建立完善信息发布、交易撮合、资金结算、库场交割、物流配送等功能,减少交易成本和中间环节,吸引贸易企业、物流企业、金融保险机构入驻,助力临港商贸经济发展。

3.3 探索港口量效齐增的新路径

依托仓库堆场和客户信息等天然资源,以及自贸区政策红利和地缘毗邻等区位优势,通过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充分发挥协同效应,积极探索增量增效的新路径。一是规模组建物流实体企业。整合现有优势资源,打造集约高效的物流信息平台,以满足客户个体化需求为目标,优化重构业务流程,为客户提供经济快捷、温馨柔性的“港到门”“门到港”等终端物流服务。二是放大物流金融杠杆作用。利用可实时控货管货的优势条件,与金融机构开展深度合作,通过仓单运单质押、动产质押监管、质押公证服务等延伸服务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利用港口充裕的资金流和客户资源,组建金融实体机构,独立开展针对物流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针对贸易商的仓单质押、小贷业务等新业态,促进港口企业从生产经营型向资本运营型和综合运营型转变。三是全面开发临港商贸业务。设立轻资产贸易实体,利用港口天然的全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国际贸易,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

3.4 夯实合规基础规避运营风险

“机遇与挑战并存,风险与收益同在”。作为推动国家经济转型的先行者,自贸区空前的改革力度和超前的创新政策,在带来利好的同时,潜在的风险也必将伴随而至。港口企业应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港口的风控理念和管理制度,强化顶层设计,科学构建港口合规管理体系;要坚持“合规创造价值”的管理理念,科学设置风控體系架构,健全完善风控制度规程;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实配备专业力量,打造强大的风控团队,夯实合规运营基础。

4 推动创新政策出台的成功范例:山东自贸试验区“保税原油混兑调和”政策创新

2020年1月19日,全国首笔“保税原油混兑调和”业务在青岛港董家口港区正式落地,这是山东自贸试验区自2019年8月揭牌以来首批海关监管政策创新,也是首个正式落地的油品项目创新政策。

“保税原油混兑调和”政策由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创新提出并成功推进,是港口企业践行“先行先试”理念,创新推动自贸区政策的典型范例,在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乃至全国范围内均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意义。

2018年8月,青岛港集团油品板块负责人在新加坡参加“APEC”会议时,从国外贸易商处敏锐的捕捉到国际船供油市场对“保税原油混兑调和”业务有潜在巨量需求的信息,随即向集团汇报并建议作为新业态开发攻坚课题,得到集团认可和全力支持。因此前国内尚没有企业开展过该类业务,国家也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课题攻坚无先例可循。

青岛港先后联合青岛海关、青岛市商务局、西海岸新区商务局到浙江舟山自贸区学习考察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业务经验和政策制定路由,协同青岛市商务局到国家商务部了解政策并寻求支持,逐渐形成了清晰的课题攻坚推进思路。

2019年8月,山东自贸试验区正式揭牌后,青岛港集团迅速组建专班加速推进。2019年9月,组织核心团队到马来西亚学习考察相关设备设施配备和混兑工艺流程。2019年11月,随同青岛海关到海关总署进行对接汇报,得到海关总署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并获得先行先试和拟定监管方案的授权。

经过不懈努力,2019年12月30日,青岛海关正式出台全国首个“保税原油混兑调和”政策。2020年1月19日,全国首笔“保税原油混兑调和”业务成功落地。该项政策的出台既为青岛港集团拓展了货源渠道和经济增长点,也为后续其它项目政策创新推动起到了良好的标杆示范作用。

参考文献

[1]金燕,覃俊蓉,崔译文.上海自贸区经验对湖北省自贸区金融创新的启示[J].现代商贸工业,2019,(21).

[2]韩振,董悦.中国沿海港口空间竞争与互补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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