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史观指导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研究

2020-06-23 09:38朱宏志
法制与社会 2020年15期
关键词:纪检监察国有企业

关键词 群众史观 国有企业 纪检监察

作者简介:朱宏志,中国政法大学,研究方向:国家监察学。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5.292

群众史观是唯物史观重要内容之一。在国有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以人民群众为重要基础。群众史观多从现实的感性的人出发也就是从绝大多数人出发,以人民群众的实践为载体,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以及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个人与历史关系的角度出发,得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个伟大的命题。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更要注重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解决我国社会发展中遇到的亟须解决的问题。这样才能使得中国共产党带领我们进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一、群众史观的内涵

(一)历史观领域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主体。从历史观的角度探讨群众史观,主要是从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方面来看人民群众所处的历史地位,即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唯物史观认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历史在于其物质资料的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及其生产方式的主体是广大的人民群众,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主体。

(二)认识论领域

人们的认识活动也会随着实践活动的变化而发生改变。在人们实践的过程当中会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以前所难以碰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也将推动我们认识的发展。人民群众是认识活动的主体。群众史观是唯物史观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理解群众史观不能仅仅局限于历史领域,而应该是在更为宽广的领域中去把握群众史观。在过去,理解群众史观常常是将其与认识论分割开来,使得对于群众史观的掌握不是十分的全面。人们的想象以及思维等,也都属于物质行动方面的产物。这主要表现于某个民族的政治、法律以及宗教等,在语言里面的精神生产均属于此类。对于实践而言,也能够对人们的认识进行有效地检验。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有没有具备客观真理性,并非属于理论层面的问题,而属于实践相关问题。大众需要在实践过程证明思维具备着真理性,也就是本身思维具有的现实性以及力量。针对脱离了实践后的思维,就其现实性等相关争论属于比较纯粹的哲学问题。但是,实践检验真理通常都不是一次可以达到目的的,需要进行历史的检验。

(三)价值论视域

群众史观始终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价值主体。从价值论的角度来谈论群众史观来揭示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人民群众不仅仅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同时也是价值的主体。是衡量社会价值的主体,从价值论的角度来揭示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有着更为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运用群众史观的重要性

(一)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养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干部要练就高超的业务技能,这些业务技能是要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如果所学的业务技能只为自身谋利益,就会损害人民群众、企业职工的利益,这样的业务技能势必是要被遗弃的。群众史观,不仅仅给我们提供了人民群众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等具体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教给我们一些发展规律、做事方法和最初立场,也就是说做计划、干工作始终要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要以群众史观的观点去指导业务能力的提高,这也是检验党员干部业务能力的标准。

(二)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分辨能力

学习群众史观可以使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之始,便站在人民群众、企业职工的角度去思考问题,面对突如其来的工作,通过运用哲学知识,并将哲学知识与其它知识互相补充促进,使纪检监察干部更容易在工作中明确立场、理清思路、分辨是非、分清主次,找到最合适的工作方法。现阶段,我国纪检监察专业毕业生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并且国有企业中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来自于生产业务部门或其他党建管理部门,这是目前国有企业存在的普遍现象。这些人员起初对纪检监察工作了解较少,知识构架不完善,理论功底不够扎实,有些甚至是一张白纸。

三、国有企业运用群众史观指导纪检监察工作的措施

(一)强化群众利益比个人利益地位更高的认识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听取人民群众、企业职工的意见,并将良言良策及时传达到领导层,让人民群众、企业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让集体的权益不受损失。广大职工是企业发展的基础,纪检监察人员应当充分履行自身职责、勇于担当,让国家经济发展有所保障。在国有企业之中往往存在较为浓重的官僚主义,无论大官小官经常出现刁难下层工作人员,业绩突出的工人难以获得晋升机会的现象[1]。国企领导自比为官,将下层工作人员比喻为民,这种官民思想、官民逻辑从根本来讲就是封建思想残余。官就是发号命令的人,民为服从命令的人。一些国企领导干部将自己比喻为官老爷,在制定決策的时候,从自身利益出发,不顾及广大群众的需求,当有不同声音出现的时候,只会强压、打击。这就需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到职工中去,多聆听职工的声音,对于官僚作风严惩不贷,对于领导人员存在受贿舞弊的现象绝不姑息,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优先考虑集体的利益。

(二)为群众谋福利并且依靠群众办好事

近年来,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的案例中可以看出,有相当一部分案件正是由人民群众提供的问题线索,经过纪检监察干部周密调查,及时发现了腐败问题,挽回了经济损失。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有企业是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所以说国有企业的宗旨就是通过对国有资产的合理经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国有企业的各项工作都应该围绕这个宗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纪检监察工作更是要以此为出发点,预防企业生产经营风险,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同时,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的力量,充分发挥其在日常监督的主观能动性,使问题能尽早发现,及時得到处置。

(三)走群众路线

保障国有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地发展就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更好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谋幸福。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大部分工作都是直接与企业员工相接触的,不论是日常的宣传教育、谈心谈话,还是执纪审查,都离不开企业员工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把群众意见集中起来,然后进行研究,使其变为集中且又系统的意见,然后回到群众当中,实施宣传解释,使其变成群众意见,让他们能够坚持下去。这样,在群众当中将意见集中起来,然后使群众坚持。就此无限地循环下去,一次好过一次,从而变得更为生动与丰富。这就是从群众中来,然后再到群众中去的一个重要过程,也就是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过程[3]。正确的领导方法(这里所说的领导方法,就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方法)就是在工作过程中使基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上来,转化为领导方法,不断优化到具体的纪检监察工作中,将这些意见和建议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进行整合与提炼,使其能够被基层职工群众所接受,并在具体工作中接受基层职工的监督与检验,通过这样“一来一回”的反复循环,从而不断地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水平,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实现提质增效的目标。

四、结语

总之,群众史观的基本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哲学思想,在各项工作中要做到活学活用、理论联系实际,尤其是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要充分彰显群众史观的积极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和承担国有企业的磅礴力量和社会担当。

参考文献:

[1]李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常见问题及优化[J].现代国企研究,2019(10):217.

[2]王炎良.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7):190-191.

[3]刘国习.科学理解马克思群众史观的四个维度[J].党政论坛,2018(2):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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