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初心使命擘画城乡建设新图景2019住建事业发展再迈新台阶

2020-06-24 03:50柯善北李动
中华建设 2020年1期
关键词:建部住房垃圾

本刊记者 柯善北 李动

2019年,我们挥别改革开放40年的激昂壮阔,迎来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辉煌灿烂。

在这一年中,即便暗流汹涌、风云变幻,中国这艘宏伟航船依旧帆扬舵稳,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劈波斩浪,乘风而行,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迈进。

在这一年中,我们共同见证了:“嫦娥四号”月背着陆,首艘国产航母“山东号”正式服役,“长征五号”大推力火箭成功发射,中国女排世界杯十一连胜……胜利的凯歌不断奏响,我们向前的脚步更加坚定。

在这一年中,住建系统开拓创新、砥砺前行,为建设美丽中国、安居中国、和谐中国而拼搏奋进,在住房保障、农村环境治理、垃圾分类、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贡献住建力量。

两端发力共圆“安居梦”

住房问题,关乎国民经济平稳发展,关乎民生福祉与社会稳定。实现“住有所居”,是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9年,住建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房住不炒”精神,积极推动落实房地产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中央多次明确强调,必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夯实城市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在保持调控定力、因城施策的支持下,2019年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据相关机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11月百城新建住宅价格累计上涨2.91%,较2018年同期收窄1.92个百分点。

在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的同时,住房保障立法、住房租赁市场建设、公租房、共有产权房、棚户区改造等多方发力,住房保障这张安全网也越织越密。

7月,财政部、住建部共同发文,将北京、长春、上海等16个城市纳入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

8月,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推动住房保障立法,明确国家层面住房保障顶层设计和基本制度框架,夯实各级政府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同时为规范保障房准入使用和退出提供法律依据。

9月,住建部部长王蒙徽表示,将总结北京、上海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经验,鼓励人口流入量大、房价较高的大中城市,结合本地实际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12月,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加快完善主要由配租型的公租房和配售型的共有产权住房构成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要。

另外,在棚户区改造方面,截至11月底,已开工315万套,超额完成289万套的目标任务。

2019年,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住房保障体系持续完善,市场与保障两端发力共圆人民“安居梦”。

环境整治描绘美丽乡村

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乡村不可缺位。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不断完善;农村危房改造落实到位,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4月,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7月,住建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立足我国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实现到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的目标。

10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统筹县(市、区、旗)、乡镇、村三级设施和服务,建立健全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水平提升。文件提出要求,到2020年底,东部地区以及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收运处置体系覆盖所有行政村、90%以上自然村组。

据住建部相关数据统计显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已覆盖84%以上的行政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已完成86%的任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卓有成效。

农村危房改造方面,财政部、住建部于4月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助力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依据责任划分,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需要和财力状况,科学测算安排补助资金,切实落实资金保障责任。截至11月底,脱贫攻坚需改造的135.2万户危房已开工97.9%。

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广大农村将留住我们共同的“乡愁”。

垃圾分类助力绿色发展

2019年7月1日,上海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开始施行。由此,“你是什么垃圾”成为年度热词,全国范围内的垃圾分类工作也在如火如荼的推进中。

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6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习近平强调,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要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持之以恒抓下去。

4月,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基础上,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文件提出,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11月,住建部发布全新修订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此次修订主要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进行了调整。相较于2008版标准,标准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4个大类和纸类、塑料、金属等11个小类。

截至目前,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3.9%,其中上海、厦门、宁波、广州等14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70%。30个城市已经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16个城市将垃圾分类列入立法计划。

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社会治理格局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老旧小区面临市政配套设施老化,公共服务缺项等问题。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具有保民生、稳投资、拉内需一举多得之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便民市场、便利店、步行街、停车场等生活服务设施”。

6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顺应群众期盼改善居住条件。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群众愿望强烈,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以中央相关精神为指引,住建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文件明确提出要开展四方面工作:一是摸排全国城镇老旧小区基本情况;二是指导地方因地制宜提出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内容和标准;三是部署各地自下而上,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合理确定2019年改造计划;四是推动地方创新改造方式和资金筹措机制等。

该文件的发布,标志着老旧小区改造从部分试点,扩展到全国范围。与此同时,各省市相关工作也在加速推进。杭州发布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计划用4年时间改造老旧小区约950个;南昌市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84个,累计投入改造资金26.9亿元;陕西出台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优先改造无产权单位、无有效管理、无业委会的“三无”小区;辽宁省相关部门下达19.3亿元,用于全省450多个老旧小区进行系统改造……这一惠民举措顺应人民期盼,尊重民众意愿,为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格局,探索城市长效治理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改革开放40周年与新中国成立70周年接续发力,推动我们走入2020年这个重要节点。住建系统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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