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对等理论与阐释学翻译观之对比研究

2020-07-04 03:09赵玉娜王治江
卷宗 2020年10期
关键词:阐释学功能对等

赵玉娜 王治江

摘 要:奈达的对等理论是对以往翻译理论的重大突破,但随着对各翻译理论和翻译实践的深入研究、更新与补充,翻译界学者对此发出了质疑和否定。本文将从乔治·斯坦纳的阐释学翻译观入手,比较两种理论的不同点,研究两者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正确认识两者的优点与不足,辩证而全面地看待两种翻译理论的价值,在此基础上不断衍生新的翻译理论概念,推动翻译理论的研究不断向前发展。

关键词:功能对等;阐释学;“等”与“不等”

从阐释学的角度看翻译,译者在原文解释中发挥的主体性作用,其原文和译文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在忠实于原文的基础上必有译者自己的理解;而从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看,最高层次的对等是译文读者能以与原文读者能达到相同的认知。对比斯坦纳的阐释学翻译观和奈达的“功能对等”,两者在处理原文与译文“等”与“不等”问题上存在着差异,本文将对两种理论衍生与发展、贡献与不足等方面进行阐述,对比两者在翻译应用中的差异。

1 译文读者地位差异的对比

奈达“功能对等”理论强调译语读者要有着与源语读者的感受相同(梁戈、先蕾、任朝莹,2016),强调“读者反应论”是对译文进行评判的标准,尽管在整个过程中,读者会受到自身理解程度的制约,但是读者仍占据主体地位;阐释学翻译观认为在整个翻译乃至译文形成和信息传递过程中不仅仅是译者的主体性发挥着极大作用,在译文读者接受和吸收译文信息时,译文读者的主体性也在发挥着作用,这是一个读者进行阐释并产生新的阐释的过程。两个理论中译文读者扮演者不同的角色,“功能对等”下的译文读者就如传承者,将译文和译者的信息和思想继续传达下去,而阐释学翻译观下的译文读者更像是新的译者,在传承译文和译者思想的同时,又为其加入了新的内容。

2 译者地位差异的对比

“功能对等”理论要实现的是原文与译文功能上的对等,这就要求译者要将原文的信息和思想全部转达给译文读者。如果说把原文比作是“主人”,那么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扮演的往往是一种“奴仆”的角色,“奴仆”在得到“主人”的指示后,将“主人”的意思准确传达给“听者”,而传达的效果要达到“主人”要求的效果。译者作为两种信息傳达的枢纽,很少发挥自己的主动性,所以才达到了“功能对等”中“等”的效果。

阐释学翻译观则更强调译者主体性。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在理解源语信息的基础上,往往会调动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将原文加以创造或修饰,以一种更易于译文读者理解的方式传达信息。所以阐释学翻译观下的译者更像是整个翻译过程的“导演”,主导着整个过程,而不是“臣服”于原文。

3 翻译过程差异的对比

奈达“功能对等”理论下的翻译过程是传统的、封闭的,只停留在语言层面,是语言语义的转换。从符号学角度看,整个翻译过程即具有相同功能的不同符号之间相互转化的过程,译者经理解将源语进行解码后再进行编码,以译语的形式输出,译文读者再对译文进行解码和编码,形成一个封闭的系统。

阐释学翻译观在研究翻译过程时,跳出了文本语言的束缚,是阐释不断循环的过程。斯坦纳认为翻译分为四步:信任、侵入、吸收、补偿。在侵入过程中,译者的主观因素会“侵入”原文,译者主体性发挥作用,从选择原文本、确定翻译目的及策略到对作品的阐释和再创造(唐培,2003);而后进入“吸收”阶段,译者在此发挥能动性(主体性),在加入了译者的主体性作用以后,就使得译文与原文并不能实现完全对等;最后在“补偿”阶段,在前两个阶段中,由于译者主体性在发挥作用,原文的部分概念可能会有所改变或缺失,为了达到完整而准确的翻译,译者就需要对其改变或缺失的信息进行“补偿”。

4 翻译效果的对比

袁洪庚(1991)在分析“阐释学与翻译”的关系时,认为译者阐释极为重要,贯穿整个翻译过程,也因此译者的主体性在阐释过程中发挥了作用(查明建、田雨,2003:22)。许钧曾指出“译者主体意识指的是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体现的一种自觉的人格意识及其在翻译过程中的一种创造意识”(许钧,2003:9),也就是说,阐释学翻译观认为译文与原文是“不等”的。阐释学翻译观的主体性观点在“目的论”中也有所体现,由于译者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相同的原文可能就会对应多种形式的译文,这也是“不等”的体现。本文在前面提到“功能对等理论”在现实中无法达到完全对等,如《左传》中“兄弟虽有小忿,不废懿亲”,高级翻译张璐给出的译文是:“Differences between brothers can not sever their bloodties.”中国传媒大学外语系主任任洪丽也给出了评价:“小忿”译为“differences(分歧)”比直接译为“angry”要更贴切,在张璐给出的此翻译中,先是对“小忿”进行了理解和阐释,在找到贴切的译文来进行翻译,而不仅仅是找到功能上相同的词语来做译文,这就体现了阐释学在翻译应用中积极的因素,“功能对等”中“等”的片面与不足也显现出来了。

5 “功能对等”和阐释学翻译观的理论局限

随着翻译研究的不断深入,“功能对等”也遭到了许多学者的质疑。首先,该理论并不能弥补不同语言上的文化空缺。不同语言对应不同的文化,并不是每种语言文化中都在另一种语言中有完全对应的文化,也就是说不是原文中的每一个词在译入语中都会有对应的词。这种情况下,译文读者无法像原文读者那样准确地理解、欣赏原文,功能对等就很难实现,如“dragon”一词,在西方“龙”被看做是不详之物,是强大和邪恶的存在,而在中国“龙”寓意着吉祥,甚至在古代“龙”代表着皇帝。其次,过于强调译文的交际功能和理解性,使得在“功能对等”理论下的翻译无法适用于文学类作品。

6 结语

随着对翻译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时代需求的变化,对于翻译理论的评判有所不一,也无绝对,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在翻译界可谓举足轻重,但在“对等”方面还是有着这样那样的局限,文化的空白和缺省有时会使得两种语言无法实现完全“对等”;同时,阐释也是有限度的,由于译者的主体性,翻译在很大程度上会出现创造性行为,也就是与原文的“不等”。所以,没有哪个理论会有绝对正确性,我们应当对翻译领域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去发现各个思想的优点,同时也要对不足提出质疑,推动翻译理论的向前发展和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梁戈,先蕾,任朝莹.奈达功能对等理论在中国的接受[J].理论综述,201615-18.

[2]唐培.从阐释学视角探讨译者的主体性——兼谈《魔戒》译者主体性发挥[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3(6)68-72.

[3]许钧.“创造性叛逆”和翻译主体性的确立[J].中国翻译,2003(1)6-11.

[4]袁洪庚.阐释学与翻译[J].上海外国语学院学报,1991(5).

[5]查明建,田雨.论译者主体性[J].中国翻译,2003(1)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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