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诗》学”及其对古代文学理论的影响

2020-07-06 03:26曾睿
北方文学 2020年8期
关键词:温柔敦厚诗教古代文学

曾睿

摘要:《论语》作为儒家思想的经典著作,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不仅如此,他的《诗》学思想对中国古代的文学创作和文学理论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本文以《论语》中对《诗经》的引用为切入点,浅析孔子诗论及其对古代文学理论的重要影响。

关键词:《论语》;《诗》学;古代文学理论

《诗经》是中国古代诗歌的开山之作,先秦时期称《诗》。在周王室衰微、礼崩乐坏的时代背景下,孔子洞悉了《诗》游离于情、礼之间的特性,并以为统治者服务和自身学术目的为出发点,提出了有关《诗》的文学理论思想。[1]

一、《论语》“《诗》学”的内涵——“温柔敦厚”的诗教思想

对《论语》中诗教思想的最早记载出现于《礼记·经解》中:“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语出《礼记·经解》,汉代儒家总结孔子的文艺思想时概括出的一种诗歌创作原则)这可以算作是对《论语》内涵最早的诠释。这既是儒家人所追求的理想人格,同样也是孔子所认为的诗教所应达到的最终目的,即教化百姓、引导民众养成“温柔敦厚”的个人品格。《论语·泰伯》有言:“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语出《论语·泰伯》第八章)正因读诗学诗,才能陶冶和影响个人品格,借此培养出温柔和善及恭慎勇直之性情。同时,“温柔敦厚而不愚”也体现了儒家的“中庸”思想,指出了人在行为上应该中节合度、情理兼具。由此,“温柔敦厚”的诗教思想与《论语》“《诗》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2]孔鲤趋而过庭,孔子曾教导“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语出《论语·季氏篇第十六》第十三章)希望弟子重视自身的行为规范,并将这种诗学思想应用到实践中,并在社会中养成良好的风气。在以《诗》为载体而推行的教化中,孔子在“仁”“礼”思想和诗学思想上,重构社会道德秩序,改良社会风气,使“温柔敦厚”的诗教思想逐渐明确。

二、《论语》“《诗》学”与诗的美学价值

(一)思无邪

《论语·为政》篇中:“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语出《论语·为政第二》,是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评价诗歌总集《诗经》的著名观点)有人认为,‘思无邪原本出自《诗经·鲁颂·駉》篇,原文作者不仅赞美了马儿,更是由小见大、借赞美马儿来歌颂统治者的深谋远虑。孔子以“思无邪”三字作为对《诗》的评断,已经成为古代诗经研究的重点领域,也是后世文学理论形成的重要基础。但凡论诗,无不谈及‘思无邪‘发乎情,止乎礼,可见其诗论影响深远。‘思无邪应作何解?其中主要包括两种说法。其一是在文学创作方面,孔子重视创作者的目的,要做到言之有物、文以载道。正如宋朝理学家程颐强调在文学创作上“修辞立其诚”(《易传》的美学观点,语出《乾卦·文言》),要求诗人要有真情实感的表达。《诗》无论在记事、写物,还是抒情上,都是真实朴素,言之有物的。其二是在思想层面上“正而不邪”,即诗歌创作者在作诗过程中内心纯净、毫无杂念。这在孔子的政治思想里边的表现就是“仁”。因此,‘思无邪在文学创作上讲求表达和情感的抒发上具有审美性,为古代文学在思想内容上合乎‘思无邪的标准提供了准绳。

(二)中和、含蓄之美

《论语·八佾》中记述: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语出《论语·八佾》,关雎:《诗经》篇名)在这其中,也表明了孔子所认为的情感抒发尺度。诗虽然是作者表达自身思想感情的媒介,但孔子认为一首好诗的情感抒发是有限度的。这种诗歌的审美原则理论上对古诗词及古代文学的鉴赏是具有普适性的。宋代理学家朱熹在《论语集著》中言明:“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语出宋代朱熹《论语集解》)只有欢乐情感的表达点到即止,悲伤之情的表达含蓄中和,文学艺术才会显现本身的审美价值。孔子的《诗》学理论为后世将“中和之美”作为最高审美标准奠定了理论基础,他把“和”放在诗学审美的理想殿堂,使其成了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审美传统的雏形。

三、《论语》“《诗》学”与诗的社会作用

孔子认为,“《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语出《论语·阳货》)在孔子看来,《诗》学思想不仅具有一定的美感,还可以提升民众的个人素质与品德修养。

(一)诗可以兴

当前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孔安国认为“兴”能起到“引譬连类”的作用,朱熹则认为“兴”是指“感发意志”。“诗可以兴”指诗歌的具体艺术形象可以使人兴起有所感发,通过联想和想象获得感悟,在情感涌动的洪流中获得独特的审美感受。于《诗》学层面而言,“兴”影响了诗歌和古代文学的创作,而孔子诗教的根本目的在于对儒家“仁”“礼”的贯彻,以此感化人心,使人获得伦理道德的教化与引导。

(二)诗可以观

“观”之一字,有观察鉴赏之意。郑玄在《论语集解》中释义为:“观风俗之盛衰”(语出郑玄《论语集解》),他认为,在诗中可以体察当时的社会状态、可以感受当时的政治局势、可以感悟当时的经济盛衰,即从诗中可以遍观社会百态与朝代盛衰。《四书章句集注》中朱熹为其注为“考见得失”(语出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大意是从民情的探查中来分析国家的政治得失。也就是说,融入了时代背景的文学作品才能更好地反映当下,也具有更高的审美价值。

(三)诗可以群

针对“群”的注解,当前也普遍存在着两种观点:孔安国认为“群居相切磋”,但朱熹则认为“群”指“和而不流”。虽然这两种观点的主要意思不同,但他们都认为诗可以激发民众的情感共鸣。《论语》中提及“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语出《论语·卫灵公篇》),此处的“群而不党”意为诗可以使人具有合群意识,并且在社会关系上团结和睦,在情感交流上有所共通。个人群体意识的培养体现了诗歌能够在潜移默化中使人们符合“群”的要求。孔子之所以对“群”保持重视的态度,实际上是重视人伦道德的培养。纵使跨越千年文明,我国古代文学始终贯彻君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家国大义,符合对和谐社会的追求。

(四)诗可以怨

“怨”,孔安国为其注说:“怨刺上政。”(语出孔子《论语·阳货》)他认为诗可以表达作者对于社会中不符合“仁”“礼”现象的批判。作为表达思想和感情的文学形式之一,诗歌对于“怨”的抒发也具有现实意义。孔子的“诗可以怨”一说指出通过提诗的方式,起到怨刺的作用,使国家能够政治清明。历朝以来,这种文学形式得到沿用。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对社会现实进行讽刺、批判的不知凡几。在这样的作品中,通过文学的“怨”寻求到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矛盾的调和点,推动了和谐社会秩序的创建。

四、结语

总的来说,在孔子的“复礼”大计中,《诗》被赋予不同的理解,丰富了对《诗》的研究。孔子对《诗》文字内涵的深刻挖掘,不仅开创和探究了《诗》的诗学意义,而且对古代中国文学理论产生了深刻影响,在历史长河中成了古代文学研究的基石。

参考文献:

[1]聂家伟.《论语》“《詩》学”及其对古代文学理论的影响[J].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3):46–49+33.

[2]胡静.孔子《诗》教与“温柔敦厚”关系刍议[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5):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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