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引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 “双升”的作用路径

2020-07-14 08:22宋伟民刘孝炜
商业文化 2020年14期
关键词:不良贷款商业银行新冠

宋伟民 刘孝炜

本文以新冠疫情背景下我国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为切入点,从时间和空间角度综合分析了疫情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影響,研究了疫情引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双升”的作用路径。研究认为,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和宏观政策因维稳经济而要求商业银行逆周期运作是引起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双升”的主要外部因素;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型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缺陷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生态存在短板是引起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双升”的主要内部因素。内因的长期存在结合外因的短期诱发共同构筑了疫情期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上升的形成路径。此外,不良贷款形成的时滞效应会导致商业银行潜在不良贷款的上升,因此“后疫情时代”仍需重视不良贷款。本次疫情对商业银行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本文建议政府和商业银行相互配合,加快构建不良贷款处置生态,完善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和信贷规范,以应对疫情,把握机遇。

背景

新冠疫情使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水平受到了较大冲击。如图1和表1所示,2020年一季度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总额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从2019年四季度的24087亿元增加到了26056亿元,增加了近2000亿;不良贷款率也由2019年四季度的1.86%增加到了1.91%,达到了近年来的最高水平。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作为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主要衡量指标,不仅是商业银行管控信贷业务的依据,还是衡量金融业发展状况的标准,也是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参考项。在新冠疫情背景下,研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双升”的起因和作用过程有助于找到不良贷款的症结所在。因此,探究疫情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影响路径就显得意义非凡。

目前国内对“新冠疫情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影响路径”的研究尚未有公开成果,对“新冠疫情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进行的研究也屈指可数。新冠疫情短期内会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长期则会影响其商业模式,并提出商业银行在疫情期间要高度关注政策变量;通过对山东省日照市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进行调查,发现疫情对住宿餐饮业、农林牧渔业和交通运输业三个行业的银行贷款影响较大,进而对金融体系资产质量和区域金融生态构成直接和潜在威胁;就新冠疫情对中小银行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发现新冠疫情会从资产端、负债端和权益端加速中小银行的风险暴露,并提出政府要通过对激励和约束机制的良好运用,来防范由于政策宽松带来的商业银行道德风险。

相比既有文献,本文可能的贡献主要有:(1)开创了对“新冠疫情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影响路径”领域的研究;(2)详细分析了新冠疫情导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水平“双升”的作用路径,以期能抛砖引玉。

新冠疫情对商业银行

不良贷款的影响路径分析

总体而言,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主要受以下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商业银行贷款流程的规范程度。商业银行的贷款流程包括贷前、贷中、贷后三部分,一笔规范的贷款需要由详实的贷前分析、规范的放贷过程以及尽责的贷后追踪共同实现,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为不良贷款的产生提供可能。二是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的缺失会导致主动违约,还款能力的缺失会导致被动违约,二者都会导致不良贷款的产生。在疫情背景下,任何一种路径最终都会通过上述两方面因素中的一种或两种影响到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

笔者依据空间和时间的不同,将新冠疫情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双升”的作用路径分为外部诱因路径,内部诱因路径和时滞效应三部分。

外部诱因路径:(1)宏观经济下行撬升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水平:2020年的春节(1月25日)是我国新冠疫情的分水岭。根据国家卫建委发布的信息,截至1月24日24时,我国新冠肺炎的累计确诊1287例,疫情尚处于初始阶段;而春节后的一段时间内,疫情迅速扩展,有些时候当天的确诊病例就超过千例,多地政府也陆续采取了“戒严”措施。这就导致了我国大部分流动人口在返乡后无法正常复工生产,企业也因此被迫停工,经营陷入困境,资金链日趋紧张。我国宏观经济表现为明显的下行趋势,2月份PMI降至37.5%,一季度GDP同比下降6.8%。下行的宏观经济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降低了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而削弱了企业的还款能力。与此同时,宏观经济的下行也增加了市场的不确定性,进而会影响市场主体的信心和行为。因此,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水平逐渐被撬升。

部分行业受疫情影响举步维艰是拉升不良贷款水平的主要路径宏观经济的下行对不同行业不良贷款的影响路径不尽相同,较为典型行业有以下两种:一是依赖于人口聚集或人口流动的行业,如餐饮业、住宿业、运输行业尤其是客运行业、旅游业、线下娱乐业等;二是涉及进出口业务的行业。对于前者,新冠疫情的蔓延基本会对这些行业造成2到3个月的“空窗期”,在这一时期内,企业不仅收入微乎其微,而且还可能需要持续支付场地租赁费等费用。即使度过“空窗期”,复工速度也要落后于其他行业,且复工后的营利能力也要低于正常时期。综上,疫情使得这些行业无法正常聚集消费者,从而严重削弱这些行业企业的还款能力,进而撬升商业银行关于这些行业的不良贷款水平。对于后者,疫情在世界范围内的蔓延导致许多国家陆续出台了对进出口的限制文件。对于进口企业,海关的限制以及出口国疫情对出口国厂商产能的削弱会增加进口国企业的进口成本,甚至会由于无法进口到原材料而产生对下游厂商的合同违约;对于出口企业,一是由于疫情的影响,部分企业因复工复产不足导致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从而产生违约。二是疫情期间海关对货物的严格检查以及海关吞吐量的减少引起货运成本和时间成本的上升。三是由于海外市场需求的萎缩,导致出口企业的产成品无法及时变现。综上,疫情在世界范围内的蔓延会增加进出口企业的经营风险,侵蚀进出口企业的盈利能力,从而撬升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水平。

市场主体信心下降撬动不良贷款水平上升:本次疫情的暴发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虽然整体上来看无法撼动我国经济的良性循环,但是近期内对我国企业以及个人的影响仍然不可忽视。

首先,疫情加大了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风险。疫情导致企业生存环境的恶化,降低了投资者对所投企业的信心,因此会发生投资者撤資的行为。这一行为将会导致企业难以维持经营甚至破产,如果商业银行与该类企业的贷款文件中没有相关的限制性条款,那么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水平的上升将会是一个大概率事件。

其次,疫情还增加了居民的就业风险。企业经营难以为继时,就会对裁减员工产生诉求,这导致了我国疫情期间失业率的增加。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底我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进入2020年后,该指标迅速上升至6.2%,并长期在6%附近徘徊,最新公布的5月份数据依然高达5.9%。部分因疫情失业的居民还负有房贷、车贷或信用卡消费贷款,虽然因疫情影响而不便还款的居民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贷款的质量必定会受到影响。

最后,疫情还会影响居民的消费能力。新冠疫情引起了大众对未来风险的重视,因此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民众的预防性货币需求,从而侵蚀民众的消费能力。央行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末我国居民存款一共增加了6.47万亿元(去年同期为6.07万亿),同比增长了6.6%,而2020年1月-4月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则同比下降了21.7%。消费能力降低后,企业的盈利能力也会随之降低,这不利于企业从疫情中恢复常态,因此也会增加企业不能按时还款的风险,抬升商业银行的坏账水平。

(2)逆周期运作加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风险:银行业是高度顺周期的行业,这一特性决定了商业银行“晴天打伞,雨天收伞”的业务倾向,因此在经济处于下行期时银行本应收紧贷款。而新冠疫情对经济社会的重大威胁性则要求商业银行“挺身而出”,逆周期纾困。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和个人的信贷支持,这无疑会增加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信用风险暴露,从而推升其不良贷款水平。

值得说明的是,虽然疫情期间加大信贷支持会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造成不利影响,但站在整体经济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由于承受压力而造成的损失远远小于其对社会经济回归正轨的贡献。因此商业银行逆周期增加信贷支持会使得宏观经济步入卡尔多-希克斯改进。

内部诱因路径:不良资产处置生态存在短板: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交易主体的数量和类型尚存不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贷款时,除了传统的内部核销外,主要依靠四家全国性的AMC(资产管理公司)和近年来新成立的地方性AMC。然而,四家全国性AMC实行业务综合化改革后,不良贷款处置业务占比大幅降低;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普遍成立较晚,业务产品和经营模式尚不稳定,仍处于积极摸索阶段。因此,新冠疫情暴发后,我国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规模不足以消化迅速拉升的不良贷款量,从而对我国不良贷款的“双升”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

缺乏科学有效的不良资产估价方法。对不良资产的估价直接关系到不良资产的处置质量。新冠疫情的暴发增大了对不良资产的估价难度,而我国目前又缺乏合理有效的估价手段和估价模型,大多时候都是AMC或第三方机构凭借主观经验来定价,而且由于无法有效量化风险,出价往往都较低。这使得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积极性一直不高,从而无法有效降低不良贷款水平。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存在缺陷。信贷业务流程缺乏有效控制:一是由于商业银行间竞争激烈,从而导致贷前缺乏对宏观经济和企业发展状况的细致考量,容易产生盲目贷款现象;二是商业银行信用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对借款者的信用考核往往只限于其收入能力和近期流水,因此缺乏有效的贷中风险识别方法;三是商业银行重贷轻管的思想根深蒂固,部分银行疏于贷后管理,从而钝化了对资产质量变化的反应能力。

对金融工具的运用不足。借短贷长的经营模式使得商业银行天然易受经济下行的冲击。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通常会使用互换(swaps)来匹配借贷期限,而我国商业银行对互换产品的应用较晚,而且缺乏相关金融人才,这导致我国商业银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弱,容易产生不良贷款。

时滞效应:新冠疫情对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影响还没有也不可能在当下全部显现,因此,商业银行也应重视“后疫情时代”对其产生的潜在影响。“后疫情时代”是指疫情结束后直至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大幅降低的一段时期,虽然这一时期疫情已经结束,但疫情带来的影响却会因为经济运行的惯性仍会以递减的态势持续下去,疫情的结束并不代表各经济主体可以立马回归“常态”,而是会经历一段时间的“适应期”。

此外,银保监会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不良贷款的自主核销力度”只是阶段性政策,许多地方性监管机构发布的“受疫情影响的逾期贷款可不计入不良”政策大概率也会随着疫情的结束而终止。因此,随着“后疫情时代”阶段性政策支持的减弱或消失,商业银行为维持合理的不良贷款水平而遭受的压力会逐渐增大。

对策与建议

政府对策。加快推动不良资产处置生态的建设:受疫情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压力增大。面对不良贷款处置难题,政府应加速推动构建不良贷款处置生态,尤其是加快对资产管理公司(AMC)的组建和完善,拓展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渠道,降低处置成本,助力商业银行渡过难关。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疫情放大了企业和个人对未来经济发展的悲观预期,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快速恢复。政府应当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机制,为企业提供金融税务支持,为个人提供基本保障,以此增强市场主体的信心,引导经济快速恢复。进一步细化对商业银行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为应对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政府不仅要采取适当的激励政策,而且也要对商业银行如何实践这些政策做好监管。比如,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的同时应明确一定的时限,可先规定三个月宽限期,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又如,实施“宽松”货币政策的同时,可以增加临时指标以对商业银行的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管,避免商业银行滥用资金。

商业银行对策。完善经营模式和管理机制,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一是加快对经营模式的改革,逐步拓展中间业务,降低营业收入对存贷款利差的依赖程度。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规范信贷业务流程,必要时可以对疫情风险客户实施分类管理。三是建立针对疫情的专项风险防控机制,增强对疫情风险的管控能力。

加强对经济波动和政策走势的研判。疫情期间,经济波动和政策调整都较为频繁,商业银行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蒙受巨额损失。因此,建议商业银行密切关注同业动向,加强对未来经济趋势的研判,时刻关注政策风向。

(宋伟民,东北财经大学;刘孝炜,济南市历城区里仁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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