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浙风土建筑谱系与传统民居院落空间分析

2020-07-15 02:24周易知
建筑遗产 2020年1期
关键词:风土宅院浙东

周易知

1 引言

1.1 缘起

浙江地处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地形复杂多变,既有水网密布的杭嘉湖平原,也有平坦辽阔的金衢盆地,还有蜿蜒曲折的浙东丘陵。而其间又有会稽山、括苍山、雁荡山等山脉穿插分隔,使得浙江自古以来发展就极不均衡。同时、浙江孕育了良渚文化,是华夏文明在南方的重要源头。再历经百越杂处、汉武东征、孙吴-东晋-南朝-南宋的不断开发,至明清成为中国经济最发达、文化最繁盛的地区。这其中所蕴含的复杂性是可想而知的。今天,谈论浙江风土谱系,这一几千年沧海桑田反复迭代的究极集合,更是一个困难而重要的话题。

我国学人对浙江地区传统民居的研究起步早,涉猎广,从20 世纪50—60 年代刘敦桢《中国住宅概说》[1]、汪之力《浙江民居采风》[2],80 年代的《浙江民居》[3]、《中国传统民居百题》[4],到21 世纪以来李秋香等《浙江民居》[5]、丁俊清等《浙江民居》[6]等,成果可谓汗牛充栋。还有一些由非建筑学专业学者(如记者、地方文物工作者)出版的图集、画册、散文记事,内容也相当细致丰富。这为今天对风土谱系进行系统地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也不得不看到,对于某一区域、族群的微观研究已经深入到无“微”不至的程度,但对浙江各地区之间风土的异同、联系则还需要很多同样深入的研究。系统的风土谱系研究经过陆元鼎[7]、余英[8]、朱光亚[9]、常青[10]等前辈的不断努力,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勾勒出清晰的线索。而本文将在中观领域,对吴语方言区内两浙地区的风土建筑谱系做进一步的细致梳理。

1.2 文化地理背景与“两浙”概念

古代浙江以钱塘江为界,分为“浙东”“浙西”两个行政区,今绍台温丽甬舟金衢地区为浙东,今杭嘉湖地区为浙西。唐乾元元年(758),拆江南东道为浙江东道、浙江西道和福建道,浙江东道领新安江以南、福建道以北的原江南东道地区,包括今天的浙江省除浙北之外的所有地方,即越、台、衢、睦、婺、明、处、温八州。[11]

明代浙江台州籍地理学家王士性(1547—1598)在《广志绎》中说:“两浙东西以江(钱塘江)为界而风俗因之。浙西俗繁华,人性纤巧,雅文物,喜饰鞶帨,多巨室大豪,若家僮千百者,鲜衣怒马,非市井小民之利。浙东俗敦朴,人性俭啬椎鲁,尚古淳风,重节概,鲜富商大贾。”[12]并进一步将浙江分为杭、嘉、湖平原水乡的泽国之民,金、衢、严丘陵险阻的山谷之民与宁、绍、台、温连山大海的海滨之民三个区系。唐葆亨也将浙江的地域传统分为平原水乡、丘陵盆地和浙东南山区三种[13]。

本文的研究范围是吴语方言区,主要为浙江省大部,也包含环太湖地区的上海市和江苏省局部,不难发现,这与宋代两浙路的范围高度一致。且在吴语方言区内,北部吴语方言区与南部吴语方言区两片的区系划分,也与两浙东路和两浙西路的行政边界基本吻合。故本文使用“两浙”的地理概念来讨论吴语方言区的风土建筑谱系。

2 两浙地区风土特征概述

2.1 聚落

两浙地区的传统聚落没有北方和岭南地区阵列式的布局,少有四川盆地和福建丘陵地带松散的分散式布局,也鲜有少数民族地区的组团式布局,而是采用带状布局,沿道路或河道两侧展开。在这一点上,浙东浙西没有太大区别,但与其他地区相比则是很明显的特征。最典型的两浙风土聚落会沿一条或多条交通动线展开,这条交通动线可能是河道,也可能是道路。更重要的是,两侧的建筑都会将正门和主轴线朝向交通动线,也就是说,若有一条东西向道路,路北侧的建筑都是坐北朝南,而路南侧的建筑则都会坐南朝北,从而形成一种“丰”字形结构。为人熟知的江南水乡就是这种布局,如湖州南浔镇,绍兴安昌镇,等等。沿道路布局的带状聚落则如磐安榉溪村等。(图1)

2.2 院落

(1)普通住宅

现存两浙地区的风土建筑以合院式布局为主,但依然有大量普通的非合院式住宅存在,它们或已经被拆除不复存在,或者残存于城市的角落中被人遗忘。回顾20世纪50—80 年代的民居研究,可以发现大量这样的建筑案例,海外尤其是日本也有相关研究探讨两浙地区的这些底层民居[14]。它们一般布局自由、简单,以两到三间的小屋以及若干小屋拼合而成直线或曲尺形长屋为主要平面形式,不采用合院式布局,以稻草为顶,故往往被当做落后的象征。冯纪忠先生在松江方塔园何陋轩设计中就借用了底层农居的形式,他谈到:“松江至嘉兴一带农居多庑殿顶,脊作强烈的弧形,这是他地未见的。……农村好转,拆旧建新,弧脊农居日渐减少,颇惧其泯灭,尝呼吁保护或迁存,又想取其情态作为地方特色予以继承,但是又不甘心照搬,确是存念已久了。”[15]岂料冯先生一语成谶,今天何陋轩已成绝唱,草顶农居的消失不得不说是传统建筑多样性的一大损失。

生活水平稍高的阶层也不用合院,一般以单数开间长屋为居住空间。清人胡夤(宁波人)谈到平民住宅时说到:“现今庶民之家,两垂夏屋,无论七架五架,大约以五间为率,每间一丈五六,通计不下七八丈。”[16]这类住宅由于较为符合农村家庭需要,在20 世纪50—80 年代集体化时期依然被大量建造。我们今天看到的这一类“传统”民居,大多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为了集体建造方便,开间一般很多,十几开间的长屋也是屡见不鲜(图2)。

图1 带状布局的两浙聚落

图2 集体化以后新建的长屋(图片来源:周易知摄影)

(2)合院式住宅

合院式住宅则是社会中上层常用的居住模式,一般为一次建设而成,也有上述平民住宅经过数代加建慢慢形成院落式形制。两浙地区合院式住宅的院落平面布局后文将重点探讨,此处不再赘述。

2.3 构造

(1)梁架

一般,清中期以降,浙西地区与浙江中部地区以明间抬梁,其余穿斗构架为主,浙东沿海地区则以插梁架居多。浙西之抬梁架,主要分为构件圆直的苏式构架和构件圆曲的东阳式构架。而浙东之插梁架与穿斗构架有几分相似,但插梁与柱的交接皆为大进小出,没有整个穿过柱子的横向构件。(图3)

而在清初之前(现存风土建筑多不早于明中晚期),两浙地区的风土建筑构件的差异则很小,都以插梁式构架为主,且梁多做月梁形制,有中柱。劄牵、襻间等细部构件与各式斗栱齐备,结构逻辑清晰。(图4)

(2)围护

以20 世纪50—60 年代调研成果为基础的《浙江民居》一书谈到两浙地区风土建筑外围护材料之不同时指出:“沿海多用砖石做墙壁,石板做地面,……内地则多用夯土墙,灰土地面。”[3]157而近年夯土民居大量减少,只在山区还有少量存在。浙西逐渐以白色浑水砖墙为主要围护做法,这样两浙地区围护结构在今天,自西向东,自北向南呈现出自混水风火山墙向清水风火山墙,再到普通硬山墙,直至悬山、歇山的逐渐过渡状态。(图5)

2.4 装饰

如王士性所言,浙西俗繁华,浙东俗敦朴[12]。浙东沿海地区风土建筑除前檐挑檐爱用斗栱或斗栱变形的装饰外,其余部位极少雕饰,木雕砖雕泥雕非常少见。祠庙建筑装饰略微繁复,也只是在梁上雕刻卷草等纹样,以及在屋脊做些瓦饰。似乎当地人更爱用硕大的用材和费工但简朴的镂空石雕、木雕花窗来含蓄地显示自身的富有。而从东阳向西,建筑装饰却逐渐繁复。东阳木雕远近驰名,在门窗、牛腿、月梁、门楣、山墙等一切地方不遗余力地雕琢花鸟鱼虫、人物故事成了大户人家的首选。

2.5 匠作

人的流动往往受到山水阻隔,故匠作区系更多受到地形影响。整个吴语方言区中最大的两个匠作系统是东阳帮和香山帮。前者广泛影响金衢盆地乃至严州、徽州地区,后者则完全“掌控”环太湖流域。香山帮工艺以《营造法原》为代表,有相当多的研究[17]。而东阳帮“套照”技术也受到广泛关注[18]。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两大为人熟知的匠帮之外,甬台温沿海地区则因受地形阻隔影响,呈现出各自为政的状态。如宁波地区在余姚江两岸,建筑平面布局就有突变。而在台州地区,椒江两岸(北岸的临海、三门、天台与南岸的黄岩、椒江、路桥)的前檐斗栱装饰差异非常明显。同样,温州地区的瓯江两岸也有明显的差异,只是瓯江南岸大多已是闽语方言区了。

3 “堂-堂”式与“堂-横”式——两浙风土建筑空间组合

3.1 “前堂后室”式底层住宅

在讨论大户人家宅院空间布局之前,需要先对其原型——即原始或底层社会的风土建筑形式进行探讨。前文提到,这类底层社会的民居以两到三间的小屋以及若干小屋拼合而成直线或曲尺形长屋为主要平面形式。对于小型民居,《浙江民居》认为其“平面外墙大致成一块方形或矩形,内部用木板分隔成三、四个房间,各房间联系方便,比较经济适用。”[3]93

如镇江市北郊杨宅[1]76,悬山夯土墙茅草顶住宅,面阔两间,一间为起居,一间为卧室,由山面进入。这种“入口-起居(灶台)-卧室”的平面流线布局为典型的“前堂后室”型。同样平面也见于宁波陶公山忻宅[3]86。而上海奉贤青村镇西街114 弄2号,进门的一间为客堂间,客堂间后半部为厨房,立面一间为居室,居室前后又分为两小间,前半部为起居用,后半部为卧室。同样平面亦建于杭州下满觉陇某宅[3]232。

再如浙江杭州市玉泉山某宅[1]86,平面呈曲尺形,规模比上述住宅都要大。但是,该住宅从平面上看,明显分为了两部分,每一部分都由卧室、厨房与堂构成。而这种构成方式又与前述奉贤青村镇的住宅非常相似。可以说,原始的“前堂后室”平面也可以作为构成单元多组拼合成较大规模的住宅。(图6)

可见,底层社会住宅布局自由,与社会中上层规则对称、等级分明的宅院平面有很大区别。江南并非正统中原文化的发源地,当保留了原始的土著居住习俗,并在中原文化的不断影响下呈现出今天的状态[19]。

3.2 “堂-堂”式布局

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描述开弦弓村的民居形式:“一所房屋,一般有三间房间,堂屋最大。……堂屋后是厨房,大小仅为堂屋的四分之一。……再往后是卧室,家中如有两个家庭单位时,就把卧室用木板隔成两间。”[20]这种宅院布局方式,以前后两座房屋(一般为三开间)为主要居住空间。前座为堂屋,或为敞厅,或隔成三间,当心为厅,两侧为“书房”(谐“塾”音)。后座为居室,一般隔成三间,当心“客堂间”是起居客厅,两边“侧厢”是主要的卧室。如无锡玉祁镇某宅、苏州同里承恩堂就是这种两座“一明两暗”围合院子的形制。而考究一些的民居会将前后两堂用连廊相连,如杭州滨江西兴街362 号,建德新叶村花萼堂[5]71等。(图7)

大型宅院则在两堂之间再加厅堂,如绍兴安昌镇沿河的谢家台门,由于位于河流南岸所以坐南朝北。沿河第一进为门房四间,兼做店铺。后两进各有正房三间,东西厢房各一间。其中第二进正房明间为“堂前”主举行仪式之用,第三进正房明间为“小堂前”主待客之用。谢家台门平面形制为典型的“堂-堂”式,与浙东其他地区有所不同,说明绍兴地区已经受到北来文化的影响。厅堂越多,越显主人财力,大户人家五进六进亦不稀奇,如苏州潘宅,有五进院落,前三进皆为敞厅,最后两进方为居住用的四合院。(图8)

图4 两浙典型民居明式木构架(图片来源:周易知摄影)

图5 围护做法的变化(图片来源:同图4)

当单一轴线已经无法满足住宅发展需要的时候,规模更大的宅院会并列布置多条纵轴,每一条轴线串联一组“堂-堂”式院落,这就是被熟知的一“路”。多进多路的宅邸会在不同“路”上安排不同的功能,既有居住的,也有花厅、书斋、园林等。如上海老城厢书隐楼(图9),主要有两路,一路为主要居住功能,与前述苏州潘宅的形制接近,只是仪式用的厅只有一座,而东路则有花厅,船舫等娱乐设施还有厨房等辅助功能。需要强调的是,东路的娱乐辅助功能,依然是按照南北轴线依次排开的,同样是“堂-堂”式布局。

可以说,在“堂-堂”式布局中,不管庭院有多少进,每进的主体建筑名称如门厅、轿厅、大厅、祖堂等有多么复杂,真正的居住空间还是只集中在最后部分。因此,其空间逻辑不管进数多寡,都是由前部“仪式-工作”空间与后部居住空间两部分组成的。而同时,不管平面有多少路,各路分别有如园林、书院、画舫等多少种功能,所有空间都是遵照南北轴线顺次排列的。因此,“堂-堂”式布局会让整个浙西聚落呈现出复数轴线骈列的状态。

3.3 “堂-横”式布局

图6 底层住宅的平面布局

与“堂-堂”式布局不同,如果不只在中轴线上一维地拓展而是在二维平面上展开,则会形成更为复杂的大型宅院。本文将其全部归类为“堂-横”式布局。所谓“堂-横”式一般包含两类空间,即“堂”与“横”。堂就是核心的厅堂,是整个住宅的仪式中心,较为早期的堂屋只有单开间,清代以来,堂屋变为“一明两暗”三开间形式,一明还是仪式中心,两暗则是带有仪式性的居住空间,一般为家中老人居住。“横”则是浙东地区最具特色的布局方式。一般被称为“横屋”,横屋有很多种表现形式,或是在“一明两暗”两侧同向展开,形成七开间以上的一字形长屋,或是在“一明两暗”两侧垂直向展开,形成三合院。还可在多向多层次展开,形成复杂的嵌套型组合院落。

横屋空间是浙东地区最重要的居住空间,横屋联排布局,可以无限延伸,每一户核心家庭占据一个开间,并且由数家共用楼梯间,体现出浙东地区独特的大家族聚居方式。而在今天,浙东乡村建造新住宅,依然会有数家一起建造联排住宅的习惯。

(1)长屋

浙东长屋之所以可以被称为合院式民居,是因为其房屋前面有一个较大的院子。而归类为“堂-横”式则是由于这一类长屋平面当心三间为“一明两暗”式,两侧则由相同构成的房间顺次向两翼展开,最多可达十几开间。比较典型的长屋为七开间,如永嘉埭头松风水月宅(图10),当心间称为“上间”,即厅堂,一般只有婚丧嫁娶等重要仪式时使用。“上间”的两侧是父母和长子的居室,称为“正间”或者“一间”。正间的外侧两间也就是稍间被称为“二间”,等级稍低于正间。而最外侧的尽间部分则被称为“边间”,也叫“倒立”,一般是储藏空间或其他附属空间[21]80。若要增加开间数,则将稍间数量增多,并在“二间”的基础上冠以“三间”、“四间”等名称,显示其横屋的本质。

同样的平面亦见于宁波地区,如走马塘老流房[6]147、鄞县新乐乡姜陇村“十四间头”住宅[3]102与蜜岩村某宅。(图11)但宁波地区的长屋与温州不同,平面各空间等级差异不强,更像是单元式联排住宅,并且以偶数开间为主,是更单纯的横屋空间。与下文所述宁波地区大型行列式大屋有着更多联系。

(2)三间搭两厢

浙东多使用三合院型平面,利用不同空间的区位区分等级。“三间搭两厢”型也称为“堂厢”型,是三合院布局的一种,其中主屋(正房)空间为三合院的核心,与浙西不同,主屋一般都有五到七开间,其中当心三间做一明两暗布局,当心为“堂前”,两侧为“正间”,“堂前”为仪式空间,而“正间”为仪式性的居住空间,再侧为“坐起”,是“厨房+餐厅”的复合空间。[22]厢房被当地人称为“横屋”,一般三开间,为居住功能,也为“一明两暗”形制,明间为起居室,两个次间为卧室。整个宅院如有二层,一般为储藏空间,也可为居住功能,唯有“堂前”上方的二层为祖堂,供奉祖先牌位和香火。有些宅院也会增建倒座门房形成四合院,但倒座门房一般为单层。

可以发现,浙东合院的正屋,和前述温州地区长屋的形制几乎一致,很可能是从长屋发展而来的。如绍兴下大路缪家台门(图12)就是典型的一例,缪家台门的厢房与倒座采用讹角方柱与斜撑挑檐做法,带有明显的清末特征,而正房七间做法与厢房、倒座有明显不同,当为更早时代的长屋遗构[22]。

台州地区的合院平面较为典型,正房与两厢皆做“一明两暗”的形制,再由辅助空间相连结。如椒江南新椒街章家里、三门上房吴宅、天台张思继善楼、宁海力洋镇东上小份叶宅等,空间层级分明,形制规整。而金衢盆地的合院式风土建筑则变形较多,平面形制接近浙东,而其他做法又受浙西地方的影响(见图3),如江山廿八都杨宅、武义俞源村玉润珠辉宅等。虽然位于“两浙西路”的范围,上海郊县特色的绞圈房子也带有明显的浙东特色,如上海四平路刘宅、浦东张闻天故居等。(图13)

图7 小型“堂-堂”式

图8 大型“堂-堂”式平面

图9 上海老城厢书隐楼(图片来源:同图8a)

图10 长屋型平面:埭头松风水月宅(图片来源:同图8b)

必须指出的是,浙东地区也存在不少多进式合院。但与浙西不同,浙东合院不论进数多寡,第一进院落永远是整个宅院的核心,不存在后进等级高于前进的状况。典型的案例为缙云河阳朱宅(图14)。朱宅从平面上看为多进院落,第一进院落为典型的四合院,而后两进不论用材还是平面形制上都有所减损,且居民对来访的客人参观后两进院落明显抱有抵触情绪,认为那是堆杂物的地方,没什么好看的。后两进被统一称为“伙社”,据说旧社会是长工、佣人的居所,现在则都用来堆放杂物。[21]66所以后两进“伙社”也可以看做是横屋的变形。

(3)“十三间头”

所谓“十三间头”,是由“一明两暗”的正屋加两厢各五间组成的有十三个开间的三合院住宅。平面有的与“三间搭两厢”非常类似,也有的呈H 型,有前后两个天井,也称为“堂庑型”。正屋同样带有很强的仪式性,而其余空间则都可以用做居室,如果说“三间搭两厢”住宅只有6 个主要居室的话,“十三间头”则可用相同的面积得到12 间居室。如宁波庄桥镇第六村葛宅[3]109、东阳水阁庄叶宅[3]262、磐安墨林村西厢院等。(图15)

图11 宁波地区的长屋

图12 绍兴市下大路缪家台门(图片来源:参考文献[22])

而“十三间头”在宁波地区则存在着扩大版本。宁波地区的“十三间头”同样以一明两暗或者单开间的正屋组成,但两侧的横屋空间则可以扩展到几十间,形成行列式的大屋。支撑这种行列式大屋布局的是浙东乡村的宗族组织。而在宁波乡村,宗族组织今天依然存在并发挥作用。从宁波乡村的宗族组织的现状来看,浙东地区乡村宗族社会结构为“宗族-房派-家庭”。一个宗族一般聚居在一个自然村,以祠堂为仪式中心,但祠堂往往建在村落边缘;一个宗族下会有若干个房派,一个房派一般聚居在一座宅院内,以堂前为仪式中心;而房派下的各个小家庭,则分别居住在宅院横屋内的各个居住单元内。

海曙区蜜岩村应氏九房,位于海曙区章水镇蜜岩村南部。平面由“堂前”和“横屋”组成,“堂前”单开间,坐西朝东,过去为家族举行红白事、祭祖等重要仪式的空间,后来由于祠堂的出现,仅保留了老人去世在“堂前”停柩一天诵经超度的功能。“堂前”两侧为横屋,已经有部分被翻建为现代水泥楼,但仍然保留了原来的平面开间、进深大小。横屋每一开间为一户核心家庭:一层前部为厅堂(复合客厅与起居室的功能),后部为厨房;二层为居室。又如奉化区松岙镇李氏前房,现存中央房和前房,两组建筑相邻。前房位于中央房北侧,平面由“堂前”和“横屋”组成,并由风火墙分隔为前后两个院子。“堂前”位于前院,两开间,坐西朝东,一侧为厅堂,另一侧为辅助房间。横屋位于“堂前”两侧,横屋当中有一间不做门扇,形成敞厅,称为“敞堂”。“敞堂”空间为具有一定公共性,是等级次于“堂前”的空间,今天则多用来堆放杂物。“敞堂”两侧的房间称为“大房屋”,是等级较高的居室。横屋中的其他房间则为一般居室。横屋除“敞堂”外的每一开间上下两层为同一户核心家庭所有,但户内并没有楼梯联系上下,所有住户均靠横屋中的公共楼梯间上楼。每一户内空间布局和前述蜜岩村应氏九房一致,底层前半起居,后半厨房,二层为居室。(图16)何依在研究宁波市姜山镇走马塘村时,也发现了这种以“堂前”为核心的H 形平面院落空间,并认为这种以“堂前”为公共性礼仪用房,长条形“廊屋”位列堂前两侧,与堂前垂直布局,“廊屋”开间以家庭为单位均质划分的院落空间组织是由于浙东“族房两级制”管理方式而形成的[23]。

可见,“十三间头”平面中,有些依然保留了前述合院式住宅的空间组合框架,但强化了“堂前”与“横屋”的两级差异,并取消了复杂的等级空间序列,使得同样的宅院面积可以提供更多的居住空间以容纳更多人居住,宁波的大型行列式“十三间头”则更加节省用地,将每个家庭的私有空间压缩到极致,是一种独特的聚居方式。

(4)“九厅十八井”

也称为“九井十八厅”“九十九间半”等,并非确指,只是泛指宅院规模很大,一般被用来称呼客家地区的大型宅院,但在浙东,也有不少类似形制的住宅,“九厅十八井”之所以也可列为“堂-横”式布局,因为它是在前述合院式或十三间头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建横屋以扩大宅院规模的一种平面布局方式,在九厅十八井中,中心的合院变成了新的“堂”,而周边围绕的院落称为新的“横”,“堂-横”在原先的基础上迭代,形成了新的空间。

武义俞源裕后堂[5]151与诸暨赵家镇某宅,核心为“十三间头”,向前后左右分别生长出面向核心的院落空间。而诸暨斯宅发祥居[6]164与宁海力洋上新屋,核心为“三间搭两厢”,同样向前后左右分别生长出面向核心的院落空间。且除去门房空间外,这些环绕着的院落不论位于两翼还是后部,等级都是相同的。而等级的差异体现在圈层的级数上,一般,核心院落外的第一圈为家庭成员居住,第二圈则是长工的居所了。(图17)

(5)“堂-横”式与堂、横的反复迭代

图13 典型三间搭两厢平面

图14 缙云河阳朱宅(图片来源:参考文献[21]66)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堂-横”式布局有着清晰的空间组合逻辑:一明两暗中明间的厅堂与两侧的居室是一种“堂-横”关系;而长屋中一明两暗核心与两翼的房间同样是一种“堂-横”关系;而长屋加上横屋,成为“三间搭两厢”,又形成了正-厢的新“堂-横”关系;最后在合院外围合偏院,形成的依然是“堂-横”关系。而十三间头,又是这种“堂-横”关系最直接的表现。可以说,“堂-横”式与堂、横的反复迭代是浙东居住空间组合的基本逻辑。

4“堂-堂”与“堂-横”的分布——两浙风土空间的地域性

“堂-堂”式与“堂-横”式的分布恰好与浙东、浙西的地理分布一致,以钱塘江-富春江-衢江一线为界,也就是说,与南宋两浙西路与两浙东路的边界一致:今天的常州、无锡、苏州、上海、湖州、嘉兴、杭州(不含萧山)等地区位于钱塘江北岸,也基本为南宋两浙西路的范围,本文称其为浙西区,风土建筑平面为“堂-堂”式布局;而萧山、绍兴、宁波、金华、台州、衢州、温州、丽水等地区位于钱塘江南岸,基本为南宋两浙东路的范围,本文称其为浙东区,风土建筑平面为“堂-横”式布局。(图18)

图15 “十三间头”民居平面

图16 宁波的大型行列式住宅(图片来源:同图13a)

图17 “九井十八厅”住宅

“堂-堂”式的布局以多进式合院为主要平面形式,大多无厢房,有些只有厢廊或进深很浅的厢房。“堂-横”式布局的分布则更为复杂,长屋式多集中于宁波和温州;三合院和四合院则集中于绍兴、台州、衢州、丽水和金华南部山区;十三间头集中分布在宁波和金华北部平原。值得注意的是多进合院和九厅十八井在整个浙东区都有分布,是一种普遍采用的高级住宅形制。

最后,必须指出,一切分布的边界都不是清晰绝对的。越靠近边界,样式的融合和交叉就会越明显。上海、绍兴、衢州地区,就是典型的边界区域。如绍兴安昌谢家台门为多进“堂-堂”式布局,而绍兴下大路缪家台门则是“堂-横”式四合院;上海“绞圈房子”为“堂-横”式四合院;更有“堂-堂”与“堂-横”组合的形式,如绍兴小臯埠乡胡宅,中轴线为堂-堂式布局而又在两翼和最后三面围绕横楼。

5.从家庭人口到理想居住空间——两浙传统民居空间组合分析

现实的营造往往由于各种原因因势利导而呈现出丰富多彩的状态,但其背后却很有可能隐藏着深层的逻辑。接下来,本文希望突破朴素的类型学思维,通过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基础,从家庭人口与住居空间的数理逻辑关系探讨两浙风土建筑的平面空间组合的内在机制。首先,需要讨论家庭结构与继承法两个社会经济史概念。

(1)家庭结构:“汉型家庭”与“唐型家庭”

家庭,是以婚姻、血缘、收养关系形成的社会组织,那么首先应该考量的是婚姻关系,而由于纳妾在本文所讨论的普通农村家庭中极为罕见,因此这里暂不讨论多妾的状态。杜正胜在《古代社会与国家》一书中提出了“汉型家庭”和“唐型家庭”两个概念。两种家庭形态因不同时代、不同社会背景和中央政府不同的政策倾向出现,“汉型家庭”是汉代及汉代之前普遍存在的由夫妇和未婚子女构成具有小规模单一关系的家庭,类似于今天所讲的核心家庭。而“唐型家庭”是唐代普及的家庭组织形式,包括三代甚至更多代,子孙多合籍、同居、共财,由拥有共同祖先的亲属聚居构成。[25]

(2)继承法:分家析产与“诸子均分”的继承方式

诸子均分是中国传统社会特有的继承方式,与日本和欧洲常见的长子继承法不同,在中国传统家庭,每一个儿子都会分得父亲的家产,除了长子可能得到的略多一些以外,诸子所得都尽量保持平均。这样,带来的问题就是为了使每个儿子都不至于贫困,父辈会存下更多的财产以供儿子平分。所以,为后代考虑是传统社会每位家长的必修课。那么必然会存在一个对后代人口、分家的预估行为,这就意味着,住宅中居室规模存在一个理想的范围以供选择。而在需要新建住宅前,就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家庭成员已知状况和实际用地状况,对理想模型进行调整并完成最终的居住空间计划。

5.1 理想住宅的居住空间

(1)从“户均人口”出发

如果以山民为主的处州和温州暂不做讨论,本文所述其余地区按清中叶户均人口数可以分为四组:苏州、太仓州、宁波、金华,户均在4.5 人以下;嘉兴、湖州,户均在5 人左右;杭州、严州、衢州,户均在6.5人左右;绍兴、台州,户均在7.5 人左右。为何浙江地区户均人口差异如此之大?户均人口与宅院形制是否有直接的关系?宅院形制是否和家庭组织形式有一一对应之关系?这都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图18 两浙风土谱系与分区(底图吴语方言区图片来源:参考文献[24]103)

(2)家庭人口模型与理想住宅的居室数量

说到家庭基本单位,不得不提“五口之家”这个古老的观念。曾亦认为“五口之家”的观念在古代并非实际指明人口数量,而只是用“父母妻子”来描述家庭的基本结构。但根据何炳棣的研究,自明朝以来,直至民国,全国平均户均人口一直稳定在5 左右。费孝通调研的开弦弓村一个家的成员平均也为4 人[20]43。可见,“五口之家”既有理论意义,也有实际意义。张研认为是清代家庭生育以一子二子最为普遍,少有三子以上的情况,而且生育子女过多也会通过过继承祧、卖子乞养,甚至溺婴的手段控制人口[29]。郭松义认为“清代10 岁以下的婴幼儿总体死亡率在45%—50%之间,也就是说,若一夫一妻的平均终极生育率是5 个多到6 个多,那么能保留存活下来的为3-3.4 人”[30]。何炳棣[31]71与郭松义都曾援引道光《蒲圻县志》中:“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尤讳养女,以故民间少女多鳏夫。”的记载,认为农民的理想家庭人口模式是一对夫妻加三个孩子的五口之家。这也是中等农民辛勤耕作所能养活的标准家口数。而且在三个孩子中,若由家长作性别选择,必然是二男一女,因为儿子是要延续香火的,必须预留一定名额,作为安全保证。总的说来,明清以来的普通农村家庭与“五口之家”的理想核心家庭是相一致的。

那么,考察明清时期普通农村家庭对理想居住空间的基本需求,首先根据现有的社会经济史研究,设定下列三个基本假设:

a. 一个居住空间单元内最多居住一个核心家庭;

b. 一座居住建筑内最多只存在两代核心家庭;

c. 建房时房主需要预估家族今后人口数量,并与自身经济实力相结合确定建房规模,也就是居住空间单元数量。

第一个假设并不会存在太多异议,哪怕在住房极端紧缺的20 世纪70 年代的上海,有房也是子女可以结婚与父母分家的先决条件。而第二个假设则是根据明清时期的人口状况推导出来的:根据郭松义的研究,清代男性平均初婚年龄在20—21 岁,初育年龄在23—25 岁左右[31]。刘翠溶从家谱中统计得长子出生时,父亲的平均年龄为27.59 岁[32]。叶建华统计浙江省清代男性平均寿命64.95 岁,女性63.14 岁[33];葛剑雄、曹树基在《中国人口史》中收集了明代墓主死亡年龄数据,平均死亡年龄也在63 岁左右[34]。可见,在家中长孙20 岁成婚组建核心家庭时,其父大约45 岁,其祖父则已经70 岁,即使健在也已丧失劳动能力。故在大家族聚居的状态下,一个家族内不会出现三代劳动力。也就是说,同时存在三代核心家庭是几乎不可能的。

重点就是这第三个假设,在这里,可以暂时抛开诸如文化、习俗、律令等干扰住宅平面形制的一切其他因素,只从一位有建房需求的农民对居住空间最基本的功能需要出发,那么明清时期人们在建房时,可以预见到的理想家族人口状况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可以用两个理想模型来探讨这个问题。

对于一个典型的五口之家模式,如果加上一个时间参数t,假设t=0 为青年夫妇结婚的日子,此时夫20 岁,妻15 岁此后每5 年生育一次,依次生下二男一女,子女分别也在20 岁娶妻,15 岁出嫁,所有人都在65 岁时自然死亡。那么,反复迭代后理想状态下时间t 与人口p 和核心家庭数f的曲线如图,可以发现人口基本上在25 年翻一番,这完全符合典型的马尔萨斯人口增长模型。

表1 清代吴语区分府户口统计

可以根据图19,以一条指数函数来拟合图像曲线,可以近似得出核心家庭数f 与时间t 的函数:

若以25 年为一代,可以发现,t=25 时f=2,t=50 时f=3,也就是说在房屋建成后50 年内,所需要的房间数都不会超过“一明两暗”三开间房屋的承载力。而当t=75时f=6,t=100 时f=11,t=125 时f ≈20,t=150 时f ≈38 而当t=175 时,已经到了始祖第六代孙成家的时候,其一,家族人口持续膨胀的可能性不大,其二,按文化习俗恰好已出五服,到了该分房的时候。那么,如图20 所示,房间数分别为6、12、20、36 的四种平面模式,应该是理想状态下建造大家族聚居型住宅的最佳预设,此时可以根据自身财力选择建造规模,且基本可以与“堂-横”式各类宅院平面相吻合。

而在每个家庭只生育一男一女,其他条件同上不变的情况下,家庭人口将在达到6 之后维持在5 到6 之间,核心家庭数目将在达到2 之后稳定。这样,则刚好可以对应“一明两暗” 的三开间居住空间形制。

这两个理想模型,前者可以称之为“增长型”,后者可以称之为“稳定型”,而增长型模型刚好可以对应“堂-横”式宅院空间,稳定型模型则刚好可以对应“堂-堂”式宅院空间。也就是说,在经济相对落后,人口并未饱和,或人口损耗、流动性很大的社会,人口呈现增长型,住屋形式也以“堂-横”式为主。而在经济发达,人口高度饱和,或人口损耗、流动性都较低的社会,人口增长停滞,呈现稳定状态,那么住屋形式则会以“堂-堂”式为主。

5.2 从人口增长与聚居模式看“堂-堂”式与“堂-横”式

对于“堂-堂”式布局,虽然厅堂很多,但真正的居住空间往往只在最后一进(在不考虑纳妾的状态下)。因此,“堂-堂”式一般对应小规模的“汉型家庭”,是一直保持五口之家的模式,即除去直接的继承人(一般是长子或是小儿子)外,其余男性后代成家后即分家搬离另建新居。而对于“堂-横”式,则对应大家族聚居的“唐型家庭”,是从五口之家不断扩大的模式,一般多代聚居在一座宅院内,即使分家也是分爨而不异居。当然,这样的大型宅院也会解体,如昆山人归有光《项脊轩志》中所言:“迨诸父异爨,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东犬西吠,客逾庖而宴,鸡栖于厅。庭中始为篱,已为墙,凡再变矣。”明清时代苏松地区人口高度稠密,苏州府面积不及绍兴府一半,人口却相当,在诸子均分的情况下,户均耕地面积越来越小,大家族崩溃,户均人口甚至可能跌至4 人以下,人口增长迟滞。

若将人口增长模型与前述两浙地区清代户均人口数量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嘉兴、湖州户均在5 人左右,符合典型的稳定型人口模型,家庭模式为小规模的“汉型家庭”,住宅继承关系为一子继承全部祖居,如果有其他儿子则另建新居。因此宅院形制为“堂-堂”式;而绍兴、台州,户均将近8 人,符合典型的增长型人口,家庭模式为大规模的“唐型家庭”,住宅继承关系为均分房产,因此宅院形制为“堂-横”式。杭州、严州、衢州应当为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状态。

而金华、宁波户均人口不及5 人,宅院形制对应“十三间头”,聚落往往呈现出极高密度。这种密度下已经无法依靠自耕满足生活最低需求,而这一点与这些地区民间发达的商贸活动有极大的关联,可以说,“十三间头”是当地特殊社会经济状态下的产物。

6 结论——吴语方言区风土建筑谱系

吴语方言区的风土建筑谱系,依钱塘江而分为东西两个大片区,西部(即北部吴语方言区)多平原,水网密布,经济发达,宗族解体,以小家庭为居住单元,宅院多为“堂-堂”式布局,即“一明两暗”单元的线形叠加;东部(即南部吴语方言区)多丘陵盆地,相对闭塞,发展较西部落后,宗族尚存,以大家族为居住单元,宅院为“堂-横”式布局,即“一明两暗”单元的放射状复合。而“堂-横”式布局中,以合院为基底,又可进一步分为宁波、金华一带“堂前-横屋”两级结构的“十三间头”型布局与浙东南山区的“堂前-横屋-横屋……”多级结构的“九厅十八井”型布局。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风土建筑谱系应当是一个动态变化的系统,随着时代发展,经济水平的涨落,各方势力的此消彼长,风土建筑的形制也会产生变化。反映在两浙地区风土建筑空间组合方式上,可以看出,小家庭的“堂-堂”式宅院,比大家族的“堂-横”式聚居要稳定得多,而历史记述也表明,两浙地区存在大家族不断解体的过程。故浙东浙西的谱系分区其共时性意义更大。

图19 理想状态下时间t 与人口p 和核心家庭数f 的曲线图

最后,从家庭、人口的组织形式到宅院的组织形式,其间有着直接的数学关联:“堂-堂”式与“堂-横”式平面分别对应“增长型”家庭和“稳定型”家庭,“稳定型”规模维持在五口之家左右,而“增长型”家庭人口以几何级数增加。居住是一个复杂的文化现象,但其背后依然存在着清晰的数理逻辑。营造是一个文化行为,更是一个经济行为,风土建筑是平民大众的建筑,经济性当为第一考量。因此形制也好,谱系也罢,说到底是功能需求与经济条件的权衡。文化的复杂性与经济的理性是同时存在的两条线索,而这两条线索是殊途同归的。通过理性数理分析解释复杂的文化现象,当是未来风土谱系研究的一个有效方法和有力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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