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协同创新平台促进军民科技协同 创新推动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跨领域转化

2020-07-23 09:07邵学彦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31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

邵学彦

摘  要:随着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政策法规的逐步落实,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日益增多,科技成果转化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着军地资源共享共用机制亟待健全、军地科研体系难以融合等问题。而新型研发机构在突破科技体系融合创新障碍,利用共建各方的有形无形资源,形成合力为创新攻关、成果转化服务等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可借鉴的经验。本文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探索、特征及特色做法进行较为详细的阐述,针对国防科技体系和地方科技体系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结合军队和地方在创新及转化领域的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建立全新的一体化协同创新平台,探索切实可行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军地成果双向转化路径。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平台

引言

近些年,随着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政策法规的逐步落实,全国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日益增多,科技成果转化取得初步成效,产学研合作助力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持续提升。2019年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高校及科研院所联合企业共建研发机构、转移机构、转化服务平台总数为8247家,同比增长14.4%;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项数为11032项,同比增长6.7%,合同金额达到177.3亿元,同比增长52.2%[1] 。

2019年9月,科技部印发的《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与经济结合、组织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的产物,具有“四不像”(不完全像大学、不完全像科研院所、不完全像企业、不完全像事业单位)的典型特征。目前全国各地新型研发机构已有数百家,建设主体包括政府、高校及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联盟等各种类型,涌现出一批诸如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圳清华研究院、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等一批知名的新型研发机构。因为机制体制灵活,这类“四不像”研发机构市场适应能力强,在推进科技体系融合创新、科技资源互通共享和成果双向转化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并对产业发展有极大的拉动能力。

当前,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已成为国家战略,如何集聚优质资源,利用各方科技力量,开展科技协同创新、促进军民两用高端科技成果双向转化,仍是现阶段推进国防科技体系与地方科技体系融合发展的主要问题[2] 。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对应的两大科技体系的融合创新,单靠在各自体系内部框架下的改革,有些深层次的矛盾问题,需较长时间才得以协调解决,而新型研发机构的出现,为加快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1  新型研发机构在促进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领域的特色做法

经过近二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模式不断创新,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形成了孵化自身特点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模式。

1)完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制度建设。通过探索体制机制、管理模式创新,不断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制度。上海交通大学通过打造跨学科协同创新中心,形成聚焦行业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孵化重大项目,为新技术的研发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逐步形成“1+1+3+5”的成果转化新体系,即1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1个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3个具体实施办法(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办法、校外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核实施办法),5个细则(专利申维基金管理细则、转化基金管理细则、作价投资实施细则、合同订立及審批细则、资金管理及收益分配细则),构建了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3] 。

2)瞄准国家战略及市场需求,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以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为牵引,在产学研合作、成果产业化等方面,通过共建企业、创新中心的方式,深入开展人工智能、网络信息化、高端智能芯片、基础操作系统等领域的合作研究,持续探索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天津先进技术研究院瞄准国家信息安全领域建设需要,成功孵化出了“飞腾CPU”和“麒麟操作系统”,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基于“飞腾CPU+麒麟操作系统”的系统化解放方案已经成功应用于党政办公系统,金融、电力、轨道交通等重点行业,成为我国信息安全领域的一面旗帜。

3)设立技术转移机构,加强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培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等新型研发机构通过建设技术转移管理机构,组建专业的技术转移人才团队,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机构协同工作机制。这些技术转移机构和专业人才,除完成本单位的成果转化工作,还可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促进相关企业及项目落地转化。

4)建立多样化的人才考评体系,完善激励机制,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采用企业化管理,不使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并针对科研、成果转化人员分别设计了绩效考核指标。北京生命科学研究院内部不建立职称体系,不提出具体考核指标,选人用人“不唯职称、不唯论文、不唯出身”,看重的是能力和潜力,实行优胜劣汰[4]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探索形成“现金+股权”的两种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方式,科研人员可根据自身意愿,灵活选择奖励方式[5] 。

2  推进国防科技体系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过程中仍存在的难点、痛点

在推进国防科技体系和地方科技体系两大科技体系融合过程中,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痛点、难点,尤其在军地科技力量协同创新机制、军地科技成果双向转移和应用转化、市场化投入机制、激励和培养军地科研人员等方面,还缺乏取得实质性突破的有效手段和措施。

1)军地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跨领域跨体制协调困难。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体制不同,军地科技创新力量难以形成合力,技术、人才、设备等军地科技资源未能实现共享共用。与此同时,很多军队高校及科研院所,在完成国家和军队科研任务的同时产生了众多具有民用前景的高新科技成果,形成了大量知识产权,包括一大批国防专利。但由于现行政策制度不健全、军地信息交流不畅等因素,严重阻碍了这些军民两用高新技术成果进行转移转化,导致大量的国防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阁,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

2)军地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相对薄弱。当前世界各主要国家高度重视推进前沿科技创新,大力发展能够大幅提升军事能力优势的颠覆性技术。这类技术普遍需要大量资金的持续投入,依靠国家和军队计划项目投入的传统方式,因为其申报周期长、资金投入少,已不能适应技术迭代及市场需求。同时该类技术存在投资风险大、回报慢的问题,投资周期往往需要十几年甚至更久,市场上的天使类投资机构很少愿意参与其中。由于缺乏灵活多样的市场化投入机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3)军地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有待健全。根据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研人员基本可以取得成果转化收益的50%以上,中科院、清华体系下的研究院所甚至可以达到90%以上的比例。但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以来,军队科研人员因为其身份,不能通过成果转化取得收益。2019年以来,随着军队相关政策文件的颁布实施,军队科研人员可以通过成果转化取得收益,但由于缺少相关实施细则,政策还处于试点阶段。因此,如何提高军队科研人员积极性,仍是现阶段探索军地科技协同创新的重要问题之一。

4)专业的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根据我国《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计划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新形势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目前我国的技术转移体系还处于建设阶段,各地先后建立了技术交易市场、发展技术转移机构,但真正能够实现市场化运营的专业机构仍然为数不多;专业的技术转移人才,特别是同时熟悉地方和军队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人才匮乏,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在技术转移过程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代理、评估等工作,服务机构的水平也是良莠不齐。

3  协同创新平台在推进国防体系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在推进国防与地方两大科技体系融合创新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其矛盾的根源在于两大体系的体制机制、政策环境、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不同,从而阻碍了两大体系的交流融合。近年来,通过借鉴新型研发机构已实践的成功经验,一些军队科研单位开始联合地方政府、企业打造全新的协同创新平台。这种协同创新平台,通过不断探索体制机制、制度设计、管理方式等创新,有效整合军队科研单位、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技术、人才、政策、市场、资金等优势,在解决国家及重点行业急需的关键技术难题的同时,持续提升军队科技创新能力,引领地方产业生态建设和发展。这为我们有针对性的解决军地科技协同创新、军地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提供了新模式。

1)一个主业:以推进军地科技协同创新、推动军地科技成果转化为主业。协同创新平台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瞄准高端前沿领域、核心关键领域技术研发,有效整合军队、地方政府和企业三方的研发力量,开展核心关键技术联合攻关,重点组织技术成果的原始创新、二次开发和中试等工作,不断推进技术迭代升级,助力国防科技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通过充分发挥军队、地方政府和企业三方的资源优势,挖掘国防和地方需求,对接行业应用,积极推动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应用于国防和地方经济建设的进程,有效解决了军民两用科技成果双向转化能力不足的问题。

2)两种机制:通过军地齐抓共管,辅之市场化高效运行,实现机制跨界融合。协同创新平台采用军地共建、军地共管的模式,管理团队包括军队、地方派驻人员和社会招聘人员,是一个极具特色的“混编战队”。其中,军人的忠诚担当、纪律性强、协作能力强、熟悉军方需求等优点,在协同创新平台建设过程中起到了“护航者”和“倍增器”作用,引领整个团队不断增强凝聚力组织力执行力。日常管理上,协同创新平台通过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实现企业化运作,将军队和政府正规化管理之“严”与企业专业化之“活”各取所长、融为一体,建立科学规范的组织协作模式和管理体系。

3)三位一体:通过构建“三位一体”军地协同创新模式,实现军地同频共振。协同创新平台应充分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高效整合军地优势资源,依托军队、政府、企业这“三驾马车”,构建“三位一体”的军地协同创新模式。军队科研单位承担科技成果的源头创新,负责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地方政府提供政策和场地、资金等配套保障;企业提供市场资源并整合技术开展产业生态建设。通过这种协同创新的模式,有效解决了军队科研单位创新人力不足、缺乏激励措施、缺少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为地方提升科技实力、产业转型升级、人才培养、解决就业等问题提供了新动能。

4)四项探索:①为有效解决前沿尖端科技、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缺少资金投入的问题,为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协同创新平台可以联合地方政府成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通过引导基金注资和市场化募集,吸引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多支产业投资母基金,母基金再通过出资发起设立若干子基金或直接投资等方式,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推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②随着科技的发展,单一的技术创新已不能满足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协同创新平台需要结合自身实际,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为核心,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专利链,努力创造一批创新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技术成果和专利组合。③针对军队改革后军队科研单位面临创新人才不足的问题,则可以考虑共建研发中心、创新中心的方式,统筹多方资源,集聚地方优秀科研人员,共同参与到国防科技体系建设的队伍中。同时,也可利用军队科研单位的科研和教学力量,为地方培养高端技术人才,真正实现军地科技人才的联培连用。④如何激发军队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探索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一直是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核心问题之一。协同创新平台可以统筹军队和地方奖励政策,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团队及个人进行奖励。同时不断探索以军队科研人员需求为导向的利益分配方式,如以成果转化收益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参考地方分配机制,制定收益分配方案。

4  结论

新型研发机构在地方科技创新体系和成果转化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结合国防科技体系与地方科技体系融合发展的特殊需求,在新型研发机构原有的基础上,增加军队科研单位作为合作方,建立健全军地共建共管的运行机制,打造全新的“军政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创新平台,有效打破了国防与地方科技体系之间的壁垒,为国防科技体系与地方科技体系融合发展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 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等.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19[M].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9.

[2] 以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为抓手探索科技体系融合创新模式,李志毅、游光荣、閆州杰,科技导报,2019

[3] 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等.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19[M].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9.

[4] 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等.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19[M].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9.

[5] 以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为抓手探索科技体系融合创新模式,李志毅、游光荣、闫州杰,科技导报,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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