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法律实践教学新型模式之构建

2020-07-27 15:58王姗姗
文教资料 2020年13期
关键词:培养教学

王姗姗

摘    要: 随着新时代高校发展变化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提出新的要求,立德树人成为首要目标,实践无疑是沟通社会与高校的最优载体。其中,法律实践的作用和影响在高校基础课程中尤为明显,但是法律实践与这门课程的要求相去甚远,不能满足高校培养人才的需求。因此,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及现有法律的变化,不断完善和调整这门课程的实践内容,达到构建新型实践模式的目的。

关键词: 法律实践    教学    培养

一、研究背景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大学生的“第一堂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教育改革,加快补齐教育短板,教育事业中国特色更加鲜明,教育现代化加速推进,教育方面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目前这门课程出现教学难题,面临剥离式发展的难题和教学模式的陈旧化。所谓剥离式发展,是指目前的课程教学方式缺少实践教学的辅助,逐渐脱节于现今的时代要求,脱离社会的发展需求,课堂内容教学效果收效甚微。这种剥离式发展无疑对学生的课程学习造成片面化的影响,怎样充分将实践融入课堂教学中,科学合理地设置内容,构建实践的体系框架是教师未来研究的重点方向。目前该门课程仍采用传统的大班授课模式,即教学主要依靠教师讲解、学生听的模式;课堂因学生人数众多,且是多个专业学生的组合,导致课堂交互较少,课堂的案例无法针对个体或学生专业背景开展。

二、研究现状

由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本身带有实践性的特点,因此这门课脱离不了实践教学环节。但是剥离式的发展导致实践教学环节所处的境地较为尴尬,法律实践这一项实践教学内容更是习惯性地被忽视,导致部分课堂法律实践无法落到实处,课程教学的目的并没有达成。现状归纳有如下几点:

(一)实践教学特色不明显,法律思维没有真正树立。

法律内容难以把握,在有限的课时内将法律内容压缩讲解,存在较大困难。学生在课堂上的注意力容易分散,由于法律授课内容较为死板,不够生动,讲到具体法律条文枯燥无味,学生对法律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了解得不够深刻,因此无法构建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更不用说树立法律思维和法律信仰。

需要法律实践弥补这一不足,将法律生活化、生动化、形象化,让学生了解其实法律离自己很近。但是目前高校选择的实践形式不贴合实际要求,对于非法律专业学生,有些法律实践内容过于专业,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无法支撑起实践活动、模拟法庭审判等专业性较强的社会实践,学生提不起兴趣。老师在挑选社会实践内容时没有注重实际效果,而是走个形式,应付教学要求,具体怎样挑选适合学生的社会实践,部分教师并没有认真研究过。因此,实践教学没有发挥出作用。

(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缺少,与实际联系不足。

社会实践必须与社会机构相联系,但目前社会实践基地存在几方面的难题。由于安全等方面成本因素的考量,能让学生进行的社会实践少之又少,且部分高校现有的法律实践基地不足,无法满足学生的实践需求,多数法律实践基地并未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建设,与学生的实践需求脱节。

一些高校没有充分搭建与社会机构联系的平台,没有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在一些实践教学环节中,例如,学校让学生去法院参与案件的旁听,但是对法律案件没有事先严格筛选,也没有对学生进行合理的引导,学生在案件审理前没有对案件有整体的了解和法律知识点的预习,生硬地参与再加上案件缺少与学生的联系,如建筑工程纠纷案件复杂且专业,学生听完难以跟上案件的消化理解,达不到良好的法律实践教学效果,甚至还让学生对法律丧失学习兴趣。

(三)缺少有效的考评机制。

近年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进行大范围的改革,实践比例增加,课时也有所增加。但是,部分高校这门课程的考核仍然停留在原有的陈旧模式当中,实践教学所占的比例不大,虽然平时分的比例有所增加,可成绩的构成基本还是以期末论文为主。所以,考评机制的构建尤为重要。

目前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考评还处于单一化、片面化和表面化的模式。特点是将重心放在对理论内容的考评上,缺乏对实践的考评,没有从总体上全面设计和统筹规划,形式上较为零碎和散乱。虽然随着互联网的兴起,高校引入了在线网络课程的内容,但是一些学生敷衍了事,只是形式上“刷课”时,然后做自己的事情。而且网络多媒体教学模式没有得到深入开发,资源没有得到深入挖掘,网课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既不能树立学生对社会的认知与理解,又难以调动学生学习热情与积极性,更没有结合法律实践起到更大的作用。

三、解决途径

(一)深入发掘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发展多样的教学范式。

课堂上教师引入的案例需贴近时事热点,将所学的内容形成知识专题,如结合网络暴力的新闻,开展网络暴力相关内容的校园调查,紧密结合网络暴力涉及的法律,以及网络暴力带来的危害如何维权,帮助学生更容易地把握学习重点,引导学生思考和参与。

如在校外实践中,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参观当地的戒毒所与监狱。在警察的详细解读下,真正去听,去看,去观察,身临其境地感受。并且可以让犯人讲述亲身经历,让学生在听的过程中增加体会和感悟,更能理解课堂上所说的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与相关的司法机关紧密联系,可以聘请专业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如法官与律师。在遇到较为浅显且容易理解的案件时,法官可以在庭审前先让学生了解案情,事先设置几个问题,让学生在案情的审理推进中思考,案情结束后引导学生参与对案子的讨论,形成观点和看法。

另外,律师在深入基层社區提供法律援助时,可以带学生参与援助,体验社会的真实性案例,培养学生解读案件、分析思考的能力,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目的。

(二)构建合理的考评模式。调动各主体参与到考评中,不再局限于学生与教师,将课程内容与实践模式紧密结合。

应用与实践应该是未来教育改革的重点,这一点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更凸显,实践是这门课程的基本环节。法律实践活动的目的在于理论向实践转变,向社会过渡,把意识上的认知转化为行为上的实践,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法律信仰。法律实践和法律意识相互作用,意识的养成是内化过程,实践是外化过程,意识和实践是不断转化的过程,在转化过程中,认知和行为要达到高度一致。

一个好的考评制度能起到督促和激励的作用。要建立兼顾多角度的科学评价标准,在每个环节中容易上手,并且有详细的划分标准,设计好考评模块,调动各方面对学生实践全过程进行严格的把控,做到真实反馈学生的道德认知和行为。考评的标准原则要动态化和多元化,如学生在实践中的参与程度,对问题的思考、认知和把握,教师要平衡好每个点,成绩要能反映学生在实践中呈现的成果,使考评结果更具公信力。

(三)提高教研能力,摸索教学规律,打造立体化的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好社会资源,发挥学校育人功能与社会功能。

保证教师教研能力的提升,教师对学生实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教师全程参与学生的法律实践,是实践的引导者。因此,教师要一直不断学习,更新理论知识,提高专业素养。在实践中,要始终把握好学生学习的进程,要为学生实践提供学习思路和实践方向,并对学生在学习实践中遇到的难题及时回应,确实做到以理论支撑实践的推进,还要将学生在实践中得到的观点进行有效的归纳和整理,最终形成完整的知识理论。

与此同时,高校要成为教师的坚强后盾。高校要充分合理地借助社会资源,尽可能多地与社会搭建实践平台,同时,高校要成立实践工作小组,学校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教师加入实践工作,鼓励教师走出校门,学习借鉴成功高校的经验与做法,有针对性地进行岗前工作培训,并创造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从整体发展方向上宏观把握,避免理论空泛和脱离实际,为教学实践的开展做好全面的鋪垫。

在新形势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法律实践模式还需要不断探索,核心应是紧跟学生的需求,调整法律实践的内容,贴合实际,达到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主动学习及实践创新的能力的目的。所以,构建合适的教学模式至关重要,使之真正能够发挥作用,寓教于乐。

参考文献:

[1]侯炜,韩艳阳,吴可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的实效性探索[J].高等财经教育研究,2018(02).

[2]李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探析[J].西部素质教育,2015(1):48-49.

[3]周慧.加强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六大维度和对策[J].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2017(02).

[4]贺继明,蒋家胜,范华亮.借鉴“服务学习”理念,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教学实效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改纪实[J]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7(07).

[5]陈海.论新时代“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模式创新[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05).

[6]罗玮.教学实效性问题探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方式改革[J].学理论,2013(08).

基金: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17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编号:RDJGb20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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