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视域下推进县域志愿服务的研究

2020-09-02 06:24沈丽珠
青年时代 2020年17期
关键词:志愿服务社会治理县域

沈丽珠

摘 要:县域志愿服务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县域志愿服务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学会从社会治理角度出发,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县域志愿服务发展现状,如此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以推进县域志愿服务的发展。本文将在社会治理视域下,结合县域志愿服务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县域志愿服务工作的几点措施。

关键词:社会治理;县域;志愿服务;方式

一、前言

目前,我国县域志愿服务的发展总体向好,有效化解了县域区域的社会矛盾,也助力了县域当地的脱贫攻坚活动,对推动县域社会治理工作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在推进县域志愿服务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活动组织经费不足、人员参与率不高、法律规章制度不完善等方面。因此,本文对社会治理视域下推进县域志愿服务展开研究具有一定意义,有利于看清县域志愿服务的问题,并及时地改进和完善县域志愿服务。

二、社会治理及县域志愿服务的有关内涵

(一)社会治理的含义

社会治理是指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权利为目的,并在我国法治框架下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治理的活动。其中,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都属于社会治理的主体,它们可以在法治框架下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合作管理。

(二)县域志愿服务的含义

从字面意思看,县域志愿服务的主要活动区域在县级行政区范围,而服务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为公共事务提供无偿的、有效的帮助,包括县域的扶贫、弱势群体的精准帮扶等服务活动,以最终增进社会公共利益[1]。可见,县域志愿服务不仅能够帮助县域地区的贫困、弱势群体,还能推动县域地区的社会文明和发展。

三、社会治理与县域志愿服务的关系

(一)两者有着一致的目标

社会治理的目标是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通过有效的方式来协调社会关系、规范公民的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从而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进而让人与人之间可以和睦相处。县域志愿服务也是本着“奉献、互助、友爱、进步”的精神来开展各项公益性活动,为县域发展、县域社会风气建设、特殊困难及需要帮助的县域人民群众提供志愿服务的一种公益性行为。可见,县域志愿服务的最终价值目标也是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县域志愿服务是社会治理的组成部分

伴随着我国社会治理工作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县域成立了志愿服务组织,这些县域志愿服务组织与政府形成了合作伙伴的关系,为社会治理贡献了自己的力量[2]。在我国县域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志愿服务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它可以有效调节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生态环境等,为县域政府的社会治理工作分忧解难。所以,县域志愿服务也属于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现代社会治理促进了县域志愿服务的发展

当前我国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人民群众的需求也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此背景下,政府需要社会组织帮助其承担一些社会上的公共事务管理工作,使得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能够有机结合,以提升社会治理的效率和质量。县域志愿服务作为社会公益性组织,有关政府部门应该给予它们更充分的信任和广阔的空间,这样才能促使县域志愿服务组织承担起相关的公共事务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现代社会治理促进了县域志愿服务的发展。

四、当前县域志愿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县域志愿服务工作缺乏有效的法律与政策保障

很多县域地区的法律及政策制定滞后于城市,尤其是在保护县域志愿者的合法權益上缺少具体的法律文件[3]。同时,对县域志愿服务组织的保护与激励政策仍未真正落实,甚至没有制定出有效的政策保障机制。如果县域有关政府继续忽视法律与政策保障的制定与实施,只会影响县域志愿服务的发展。

(二)经费短缺仍是限制县域志愿服务发展的一大问题

县域志愿服务的开展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持,但从县域志愿服务现状来看,很多县域志愿服务组织的主要经费来源于地方政府,一些县域政府部门为了缩短财政支出,缩减了社会组织的活动经费。同时,县域志愿服务属于公益性组织,其在吸引社会资金方面的能力仍然较弱。此外,一些县域志愿服务组织的服务水平较低,相关的志愿服务达不到应有的效果,降低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志愿服务活动的持久性差。

(三)民众参与县域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不高

由于存在思维上的认知误区,一些县域的人民群众认为志愿服务应该是大企业家、富豪、明星的事情,普通的老百姓顾好自己的生活就好了。同时,有些群众将志愿服务视为没有意义的琐事,认为其不会给自身带来任何利益,只会为社会付出免费的劳动力。由于缺乏利益的激励,很多人民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不高。

五、社会治理视域下推进县域志愿服务的方式

(一)建立完善的县域志愿服务工作管理机制

县域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出台一些激励、保障志愿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或者法律文件等,以提升志愿服务者的参与信心。县域政府可以从社会治理视角出发,提出相关的志愿服务扶持办法、工作办法、奖励办法等法律规章等。为了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县域政府可以出台志愿者权益保障制度,对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服务工作以及表彰奖励等作出明确规定[4]。比如,对当地的社会工作人才提出具体的扶持奖励办法,建立专员管理机制,不断挖掘社会上的优秀志愿者,从而让有奉献、有爱心、有经验的社会工作人才可以加入县域志愿服务行列之中,进而使志愿者有信心和有动力去参与县域志愿服务工作。县域还可以制定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办法,对当地志愿组织的法律地位、责任主体、考核评估等进行明确的管理规定,促使县域志愿服务组织走向法律化和制度化,这样才有助于促进县域志愿服务事业的有序发展。

(二)拓宽县域志愿服务的资金来源渠道

通过上述分析,经费短缺仍然是限制我国县域志愿服务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县域政府仍然需要加大对本地区的志愿服务管理经费的扶持,将县域志愿服务经费列入每年度的财政预算之中,以充分给予当地志愿服务的帮扶,促使志愿组织发挥出应有的社会治理功能。当地政府也可以通过专项资金向县域志愿者服务组织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如残疾人、养老的照料服务、自闭症及小儿麻痹症等儿童残障服务等,促使县域志愿服务组织代替政府向社会提供服务,并且为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更多的资金扶持和服务机会。县域政府还可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如运用财政及税收等优惠政策,激励更多外部企业走进当地,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在此基础上,鼓励这些企业支持县域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或者定期组织一些志愿服务捐助活动,让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捐款。同时,对于一些积极捐款的企业,当地政府可以对其捐献的部分实施免税政策,以激励企业加大对当地县域志愿服务工作的资金支持[5]。

(三)扩大宣传志愿服务的意义及价值

县域志愿服务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只要人人都有一颗为社会作贡献的心,志愿服务工作才能发展下去。因此,县域地区的有关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做好志愿服务精神的宣传工作,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志愿服务的意义和价值,使其意识到志愿服务工作在当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这样人民群众才会主动参与到志愿服务行列之中。比如,县域当地的文化宣传政府部门可以借助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宣传“奉献、互助、友爱、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并且加入一些感人的鲜活事例,大力宣传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志愿者服务典型事例,使人民群众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了解志愿者服务工作,在潜移默化中感染群众,提升群众了解志愿服务的兴趣。此外,县域志愿服务组织要做好自身的管理工作,加强服务活动及经费使用的透明度,以增加社会志愿服务的可信度。只有这样,广大人民群众才有信心参与到志愿服務之中。

六、结语

综上所述,在社会治理视域下,县域志愿服务的组织与开展具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但是,就当前县域志愿服务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关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应对这些问题,并采取一些志愿服务宣传方式、制度建设以及资金扶持等办法,为县域志愿服务营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县域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宋煜.助推社区志愿服务发展的建议[J].中国国情国力,2017,32(10):36-38.

[2]金碧华,朱麟飞,龚逾慈.社会治理视野下社区志愿服务的实践与创新——对“下城模式”的重新解读[J].社会工作与管理,2014,14(4):14-20.

[3]张网成,张金东,贾茹.完善我国志愿服务体系的建议[J].社会治理,2016,30(1):64-70.

[4]高和荣.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大有可为[J].中国社会工作,2014,29(7):1.

[5]孙昌增,兰文巧.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研究[J].商,2016,5(29):9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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