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行机制探究

2020-09-08 01:27符斯童晁雷王留锁李亚峰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2020年7期
关键词:管网污水处理运维

符斯童 晁雷*, 王留锁 李亚峰

(1. 沈阳建筑大学,辽宁沈阳 110168;2. 国家村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辽宁沈阳110161)

1 引言

自2008 年以来,辽宁在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大力支持下,持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至2017 年8 月,辽宁省14 个地市,16 个县级市,25 个县,59 个区,857 个乡镇,11 319 个行政村,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88 座,设计处理能力37.6 万t/d。但目前,乡村生活污水产量约为93 万t/d,而设施实际处理量不足10 万t/d,设施达标运行率不到25%[1]。农村污水管理体制虽已初步建立,但各部门分割交叉管理,对于具体责任仍然尚未划分,无法进行较好的监管与后期运行维护工作[2]。资金方面,按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以市、县自筹为主,省级补助为辅的基本原则,但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还面临着配套管网建设和后期运行管理等诸多问题[3]。因此,积极探索并全面实施适应辽宁农村地区实际的污水综合治理以及长效管理机制,对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改善至关重要。

2 辽宁地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和治理模式及工艺

2.1 设施建设情况

自辽宁大力开展农村污水整治以来,至2017年,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分布在沈阳、抚顺和铁岭地区的共有171 座,占总数的59%,剩余地区有117座,占比41%[4]。在建设规模上,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10~2 000 t/d。由图1 可以得出,处理设施规模100~500 t/d 的最多,约占总数的37%;规模≤100 t/d 的设施占比18%;规模500~1 000 t/d 的设施占比22%;规模>1 000 t/d 的设施占比23%。由于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相对于城镇生活污水的排放量较少,所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规模相差较大。

图1 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分布

2.2 治理模式和工艺

根据不同村庄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以及当地经济条件差异等因素的影响,辽宁省通过专家考证和调研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选择污水处理的治理模式。现今辽宁地区的农村污水处理模式主要以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接入市政管网为主。在工艺的选择上,辽宁地区共有MBR、SBR、A/O、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稳定塘、一体化设施和组合工艺8 个类型。在具体的工艺选择上,数量上以土壤渗滤和一体化设施居多,二者分别占处理设施总数的38%和21%。

3 辽宁地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存在的问题

3.1 规划设计不尽合理

环保部在2019 年9 月印发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但辽宁省内现有的288 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均为2019 年以前建设,省内大多数区县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时,缺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未能在全局统筹层面上进行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以至于有些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设计的处理量相较于日常的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大,而有些地区则由于当地管网的覆盖能力有限,设施不能有效地收集处理污水。以沈阳市为例,在沈阳市的1 504 个村庄中,如今共有19%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但由于设施是由市财政负责投资建设,而与之配套的管网设施则由县区政府负责,管网建设对于资金要求大,县级财政很难满足,造成了管网与设施不同步的困难,管网要求建设长度较长,但管网建设不完善,中间易出现断漏等问题,导致污水收集困难[5]。处理工艺大部分参考城市污水处理工艺选择,不切合进水量和运行费用的实际,增加运营成本,且缺乏对管网进行检测评估的机构。

3.2 运维和监管工作有待完善

城镇污水处理厂拥有一批真正了解污水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而在乡村污水处理过程中,负责运营和管理的主要机构包括区、镇政府,环境保护和水利部门以及村民委员会。以辽宁省盘锦市为例,盘锦地区由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所在乡镇的副镇长或环保助理对设施进行管理,他们大都缺乏对农村污水处理相关知识的足够了解,管理水平较低,而普通村民只能负责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不能进行专业运维,因此,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管过程中,存在着污水处理效果差、处理效果反复波动等问题。一些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晒太阳”的现象在多地均有出现。对比浙江省开化县,开化县政府选择将全部设施的运行维护统一交给第三方专业运维公司进行,由第三方公司对设施的进出水水质和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辽宁地区在此方面尚有不足。在监督管理方面,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评价为分级考核,但目前考核的重点仍为设施的建设和设施治理目标建设的完成率,而不在运行管理上。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使得目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并不好,且各区县政府的要求和重视程度不同,考核体系不够科学。

3.3 经费投入尚显不足

由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后期运维的资金要求很大,仅有地方财政出资进行工作很难满足,且中央没有对农村污水运行的专项补助,各级政府部门也并未形成固定的财政制度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之后,与之配套进行、同步完善的管网设施建设也耗费巨大。目前针对这一问题,辽宁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对污水主体设施已经建成但缺少管网配套设施的42 座污水处理设施补助5 880 万元进行同步跟进管网建设,但仍有一大批污水处理设施没有完成配套,管网建设资金的投入依然不足。由于专业的维护人员工资待遇不高,对于设施运维投入的资金也不够,导致设施的后期运行情况不佳,处理效果不理想。

4 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对策建议

4.1 治理模式和工艺选择

4.1.1 治理模式

选择治理模式应充分考虑村庄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社会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差异,通过详尽的调研评估,因地制宜地在分散处理、集中处理和接入市政管网处理3 种方式中进行选择。以盘锦市为例,盘锦市对不同村庄的不同情况进行分析考察后,根据村庄的特点进行细化选择。

(1)对于住户较为分散且相对独立的屯和小组,应根据具体的情况采用针对屯、小组特点的分散式处理模式,处理规模一般小于30 t/d,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满足易于施工、管理便捷、针对性强、经济适用的特点。如盘锦市大洼区白家村相对较小,村庄内住户布局复杂,生活污水不易收集集中,因而选择采用分散式处理模式[6]。

(2)对于经济条件好、乡村规模大且分布较为集中的村,可采用村集中处理模式,进行统一处理,确保整个污水处理过程运行安全可靠,出水水质得到保障,处理规模一般在50~100 t/d。如盘锦市盘山县沙岭镇住户比较密集紧凑,乡镇以生态旅游等产业为基础,经济基础相对较好,便于通过修建村污水处理厂的方式将整村生活污水进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3)对于离市政污水管网近的村可采用污水管道收集后,将收集污水并入市政管网处理的模式,具有见效快、投资小的优点。如盘山县大洼区大洼镇距离城市市政污水管网较近,并入市政管网较为方便,且符合高程接入要求,因此采用接入市政管网的处理模式。

4.1.2 工艺选择

应根据具体村庄生活污水排放的特点,在充分考虑该村庄治理模式的基础上,对设施的处理工艺进行选择[7]。在工艺的选择上,应确保适合当地的社会基础条件,在经济和地理适宜的条件下选择效果最好、运维最简单的工艺进行设计。通过在铁岭市庆云堡村、沈阳姚千户屯村等地区的实际运行效果来看,以氧化塘、潜流人工湿地为核心的污水处理工艺并不适合辽宁冬季寒冷的气候条件。由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耗能较大,对于一些小型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一些一体化的处理设施,可采用通过以光伏设备供电的形式对设施进行供能。对于光伏设备,也可通过分布并网设计,来取代蓄电池的作用,减少需要定期更换蓄电池的费用。

4.2 验收移交体系

设施验收交接是施工管理向运行管理过渡的重要环节,其核心是建设方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方交付竣工无缺陷的设施[8]。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后,应由当地设施投资部门(环保部门或宜居建设办等)组织生态环境、住建、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相关专家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验收。要特别注意组织农业农村局参加验收,因为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制定的《辽宁省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明确了户厕和管网的连接方案。联合验收可以避免未来连接、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

同时也可参考宁波市奉化区的做法,该区政府通过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通过区政协班子成员督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验收组成员进行验收,在设施所在村安排1 名村民担任工程监督员进行实时监督的形式来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验收工作,并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改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3 项工作结合起来,来提高治理效果[9]。

4.3 运维管理体制

首先应严格明确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在建设、运行、指导、监管、考核奖惩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建立省—市—县(区)—镇(街道)—村的分级管理责任制,规范各级政府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明确管理职责是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体制的重要目标[10]。具体的运维管理工作也应结合村庄所在地的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运维体系选择。

以沈阳市为例,沈阳市自大力开展农村污水治理以来,根据村庄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3 种不同的运维体系:(1)农村政府管理模式。该种模式主要用于污水处理经费大部分来自区县财政的乡村,由政府统一指定相关部门进行管理。(2)村委会管理模式。该模式主要用于一些经济条件相对发达,可以实现大部分治理费用自给自足的乡村,由村委会指定村民进行运维,如新民县方巾牛村等。(3)委托管理模式。该种方式主要应用于经济条件较为发达、污水治理体系比较明确的区县,如于洪区。前2 种方式在经济上较为节省,但农村地区缺乏真正了解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的专业人才,会造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效果不佳、出水水质较差等问题,而第3 种方式又因为经济要求较高不适用于所有村庄。

所以,辽宁地区应结合村庄的具体情况进行体系的制定。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在设施所在地区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情况下,将运行管理职责委托给第三方服务公司,并由政府及各部门对第三方公司进行监督;对经济情况差的地区,在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由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管理,建立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通过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等措施来对设施进行运行管理。

4.4 监督和考核体系

建立科学完善的奖励和约束机制,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一环。对于两种不同的运维体制,应制定不同的监督和考核体系。对于由政府部门直接运营的污水处理设施,应由当地政府部门统一部署,安排考察组每月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出水水质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将考核结果定期公示。考核结果达标的相关负责人员,政府可给予经济补贴和行政奖励等,用于激励相关人员,对不达标的人员,应由负责部门主要领导通过约谈、行政降职等形式予以处罚[11]。对于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也应由政府部门安排考察组按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支付污水处理费用的主要依据,根据考核情况对处理费用予以一定奖励或处罚[12]。

例如宁波市奉化区委、区政府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办法之中,通过制定《奉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考核细则》,对各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工作进行考核,并要求各镇对下属各乡村进行考核,按期汇报运维情况。对第三方运维公司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2 种考核方式,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以此作为向运维公司支付服务费的依据[13]。

4.5 资金保障体系

由于辽宁地区的整体经济水平比较落后,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又耗费巨大,所以单一依靠各级财政的拨款来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维和监管工作十分困难,必须通过多渠道的方式来确保治理资金足够用于治理工程:(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可在各级财政资金中,单独拨出一部分成立农村污水处理专项资金,用于设施的建设和后期运维等工作,同时也应积极向中央申请一部分专项资金和补助支持[14]。(2)进行村镇自筹。通过村镇的一些企业充分发挥经济优势,将一部分收入投入到农村污水处理中来。(3)其他融资渠道。通过由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制定一系列招商引资政策,吸引社会人士加入,将社会资金引入农村污水治理中来。除此之外,也应协调各级部门在污水处理设施用地、用电等费用上给予优惠政策,积极使用太阳能供能等方式来减少污水处理设施从建设到后期运维的费用。

5 结论

通过对辽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艺选择和后期运维管理等情况的分析,并根据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的成功做法和辽宁部分地区的成功经验,对辽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运行机制的确立提出了建议。现阶段,受经济发展和工艺技术以及监督管理水平限制,辽宁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仍然有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但通过建立完善的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行机制体系,会对改善农村居民环境和水环境治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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