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版权保护应用研究

2020-09-10 07:23张燎原
新闻研究导刊 2020年7期
关键词:版权保护区块链

摘 要:数字出版的发展过程需要形成完善的数字版权保护系统,确保出版主体的权益。当前,数字版权存在侵权行为更加隐蔽、著作权人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无法篡改的特征,其时间戳、智能合约等重要技术,为版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思路与策略。将区块链运用到数字版权保护中,可以实现人人监管、全程保护,促进数字出版产业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区块链;数字版权;版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G23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0)07-0172-02

一、引言

数字出版自发展以来,便面临着版权保护的难题。政府以及出版主体等多方致力于推进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的建设,如在作品注册方面提供详细的版权信息保障版权的合法经营,在作品传播层面通过数字版权保护(DRM)技术或数字水印进行事前保护。这些保护措施依然不能解决隐蔽性的侵权问题,而且本质上属于一种中心化的管理监管体系,效率低,成本高,现行的版权保护技术呈现出一种滞后性,无法有效保障权利人的权益。近几年,受到各界关注的区块链技术具备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特征,可以为数字版权保护提供技术支持,有望解决上述难题。

二、区块链的优势

区块链技术被认为是互联网发展的第五阶段,最早由化名Satoshi nakamoto的学者在其发表的奠基性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电子现金系统》中提出。[1]区块链是比特币的底层技术,本质上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数据库,采用密码学的方法来确保已有数据不被篡改,借用共识算法来让系统新生产的信息得到多个节点的认同。

区块链技术采用了一种去分布式的、中心化的结构,即P2P网络,网络中的各个节点地位都相同,不存在任何重要的中心结构。这种网络其实是对权威中心的解构。就像是以前的话语权只掌握在少数权威人的手里,互联网的出现让更多人拥有传播的权利,实现点对点的直接交互。在人际传播中依然会存在中心地位的“意见领袖”,但是,区块链技术则不存在中心节点,或者是重要的第三方。

密码学主要有两个核心要点:哈希算法与非对称加密。哈希算法(SHA256)作为SHA-2的分支,2001年由美国国家安全局研发,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发布。[2]哈希算法主要用于验证信息完整性,传受双方对比信息的哈希值就知道这条信息是否被篡改过,被人工篡改的信息是无法通过检验的。非对称加密则是基于困难数学问题来实现的,如因数分解和离散对数,比特币用的是椭圆曲线。简而言之,非对称加密就是有两把配对的钥匙,两者在加密、解密过程中缺一不可。这项技术除了用于加密信息外,还用来验证身份。

区块链的发展应用历经3次变革,起初,区块链主要运用于加密货币,如比特币,然后被金融行业主要运用于支付结算的环节,现在区块链则开始向内容服务行业延伸。区块链给内容产业带来的颠覆性变革,主要在于版权的保护。现在国内外许多图片影像公司都开始尝试利用区块链技术保护版权。

三、数字版权保护的瓶颈

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因各国语言表述和立法国情等因素的差异,也被称作著作权或知识产权。[3]数字版权则是由互联网时代兴起的数字内容产业衍生而来。数字内容产业主要有两种来源,一种是传统作品的数字化,另外一种是基于网络平台发布传播的数字作品,包括音视频、文章、图片等。

数字时代,版权问题更加复杂,侵权行为更加隐蔽,各大平台的数字版权运营能力不足,版权交易保护措施乏力,著作权人权益得不到保障,损害赔偿难度大。互联网可以让用户自主生产内容。许多用户在社交平台发布优质内容,对这些内容的抄袭剽窃十分容易,很难被发现,除非侵权人的内容广泛传播、关注,才会被原作者发现。比较常见的便是微博博主经常被其他博主抄袭原创内容,还有微信公众号的优质原创内容被肆意抄袭。另外,许多学术论文文档的分享也超出了合理的使用范围,而且多为个人性质的分享传播行为,较为分散、隐蔽。

尽管现在各大平台都逐渐形成数字作品的盈利模式,但都各自画地为牢,数字作品的格式不一致,而且种类愈加多样,以现行技术为基础的数字版权交易相对滞后。许多平台拥有部分作品的版权,形成版权壁垒,没有与其他平台合作形成资源的有效整合。同时,传统作品数字化的权利人与线上生产优质内容的权利人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许多用户在线阅读文档都尽可能获取免费的资源。

数字版权的诉讼赔偿较为困难,不仅是因为各大网络平台利用“避风港原则”和权利主体周旋,涉及上架作品侵权、未经许可时便立即下架,还因为《著作权法》不保护创意,只保护表达,被侵权人反而要证明自己作品的价值等。这些因素导致了有关数字版权的诉讼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许多出版主体往往放弃对侵权者行为的诉讼。

四、区块链的特征与应用

(一)去中心化——人人监管

区块链最受人们关注的特征便是其去中心化的特点。去中心化可以让版权保护不再需要权威机构或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其稳定的P2P结构可以使版权保护系统不易遭受灾难性的攻击,而且可以让每一个用户参与到版权保护中,实现透明、有效的监管。

传统作品一般会进行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潜在发生的版权纠纷问题,但所需的材料较多,出现纠纷后法律效应不明显。在现有体制下的出版发行领域,国家版权局管控所有与版权的事项,涉及版权纠纷的案件则会由所属地的法院判决处理。作品的侵权,尤其是小说类题材,并不是简单地复制粘贴,而是更高级的只抄人物设定、有选择性地抄情节发展,如果比例未超过法律的界限,则往往不构成抄袭,法院的判決反而对著作权人不利。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则可以有效避免第三方的监管以及权威机构在处理纠纷中可能出现的不公正情况,这个流程如同网购不再需要支付宝平台作为第三方中介,真正实现点与点之间的信任,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成本的消耗。

去中心化带来了数据库的安全性,在网络结构中分布着众多代表用户的节点,每个节点各司其职,其中少数节点的错误运行操作并不会导致整个系统网络的数据丢失等现象出现。除非黑客攻击整个网络51%的用户节点,否则都是徒劳无功。

去中心化实现的人人监管最有意义的地方在于可以增强每个人的版权意识,让每个人参与到版权保护中,同时在过程中也可以熟知以前鲜有人知的优质原创作品。解决数字版权问题的关键其实是在于增强全民的版权意识,养成付费阅读的习惯,自觉抵制抄袭的作品。现在市场上热映的许多电视剧都是由抄袭的小说改编而来,许多受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观看并且支持,无形中侵害了原著作权人的利益。人人监管则可有效解决这一现象,当所有人形成一种抵制盗版抵制抄袭的共识,侵权现象自然没有滋生的空间。

(二)不可篡改——全程保护

区块链因其结构的特性,具有不可篡改的性质,这也是它被广泛应用各种信息产业的原因。利用哈希算法和非对称加密,可以有效保证数字作品的防复制和防篡改,区块链技术中的时间戳和智能合约也可以起到保护数字版权的作用。

区块链技术可以防止个人用户或者团体复制传播数字作品获得利润。目前,数字作品很难完全制止未经许可的复制、传播,用户总是可以免费地获取到各种资源,对个人的诉讼赔偿又不现实,这种隐蔽性的侵权行为成为长时间困扰数字版权发展的难题。区块链技术应用与数字作品的传播过程中的保护,其不可篡改的特质可以防止他人侵犯数字版权。

区块链中的信息全流程都会被记录在案,并且加盖一个时间戳,来证明每次信息生成、流通的具体时间,从而实现数据归属的清晰性和追溯性。目前,时间戳技术已经开始应用于版权保护中,许多法院也开始认可这一证据。在传统的版权纠纷中,权利人需要提前取证,并且往返奔波公证处,公证处的效率较低,而且公证消耗的费用较高。在数字版权作品上加盖时间戳,只需10元左右的低廉价格,因此降低了维权的成本。

在区块链中,通过设定一系列写入软件代码的智能合约,实现了合约执行自动化,并且区块链系统会自行进行有效条件判定:当且仅当智能合约中提前写入的合约双方义务均得到满足时,此合约才能生效。[4]这一技术有力地保护了数字版权的交易过程,同时也让数字版权的交易过程不再依赖于第三方机构,还可以有效地避免一份数字版权多次交易的问题。智能合约让交易双方处于更加对等的位置,双方交易信息都公开透明,其交易信息都可以追踪查看,还防止第三方可能出现违规操作,产生不必要的产权纠纷。

五、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数字作品的加密存储

将数字作品的内容、版权信息存储在区块链中,这是一个大工程。数字作品的种类多样,数量庞大,暂且不论传统作品的数字化,将这些作品及信息录入区块链中,无疑需要大量的数据存储空间,而且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去中心化的系统,这就要求每个节点都具有庞大的数据存储空间。这并不利于数字版权的保护,而且,当有重复、相似数据存储时,还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加重各个节点的机器负担。

(二)难以识别“洗文”

区块链技术可以有效地保护数字作品在传播、复制、交易等过程中不被滥用,但是很难杜绝从源头产生的抄袭现象。高级的抄袭不会大段地复制粘贴,抄袭者只会巧妙地抄其精华部分,或者东拼西凑,比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这本小说就涉嫌抄袭多本小说,在法律意义上很难判定这种抄袭现象。这种不能轻易看出抄袭痕迹的“洗文”令人痛恨,在目前的数字出版环境下不能得到妥善的解决,就目前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范围,也似乎束手无策。假设抄袭者将自己的创作思路、创作过程和内容记录在区块链中,就需要大量的时间来判定是否侵权,而且众多网络节点的意见在短时间不能形成统一,这也加大了鉴定侵权的难度。

六、結语

具有去中心化、无法篡改等特征的区块链技术在数字版权保护方面大有可为,助力数字出版形成清晰的盈利模式,但也有许多问题留待解决。区块链技术是一种安全的底层技术,基于此技术的数字版权保护系统的安全性并不是绝对的,而且当权利者拥有私钥时,没有权威的中心机构来恢复。因此,在版权保护实践过程中,相关技术人员和数字出版专业人才要遵循人机协作的原则,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案,保障数字版权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袁勇,王飞跃.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与展望[J].自动化学报,2016,42(04):481-494.

[2] 聂静.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出版版权保护[J].出版发行研究,2017(9):33-36.

[3] 孙晓翠.数字版权运营的产业链分析[J].科技与出版,2017(12):91-95.

[4] 李晶晶,王志刚.区块链技术推动下的数字版权保护新探[J].新闻知识,2017(10):25-28.

作者简介:张燎原(1993—),男,四川成都人,研究生,硕士,研究方向:数字出版。

猜你喜欢
版权保护区块链
众议新《著作权法》 版权保护覆盖面扩容,期待相应细则出台
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应用产业联盟正式成立
互联网环境下数字出版的发展与版权保护
保险企业的区块链技术应用方向选择研究
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与前景研究
摄影作品的版权保护及侵权应对
互联网视野下影视作品版权保护问题探析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价值分析
“区块链”的苟且、诗和远方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辨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