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暴力成因

2020-09-10 07:23何文博
新闻研究导刊 2020年7期
关键词:网民暴力受众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在虚拟空间中,网民非理性化的表达空间也在升级发展。虚拟空间中非理性表达的表现即“网络暴力”。近年来,网络暴力充斥着信息社会,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网络暴力现象作为一个完整的传播过程,其原因不仅仅浅尝辄止于表面因素,还在于信息传播模式5个环节对其的影响,即Who(传播主体)、Says What(传播内容)、In Which Channel(传播渠道)、To Whom(受众)、With What Effect(受众反馈)。只有对网络暴力成因进行深度剖析,才能对网络暴力有一个完整的认识。本文对此展开研究。

关键词:网络暴力;成因;“5W”传播模式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0)07-0225-02

一、文献综述

在CNKI(中国知网)学术期刊网络总库中,以“网络暴力”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其检索内容庞杂,中外文献共1746条结果,中文文献共1734条结果。笔者就中文文献进行整合、分析,以便清晰了解学界对网络暴力的研究点和关注点。其主要研究主题方向大概有以下6种:

一是关于网络暴力概念、特征、成因、治理对策的研究。比如侯玉波、李昕琳《中国网民网络暴力的动机与影响因素分析》,王天楠、谢鹏《网络暴力发展趋势分析及治理路径》,赵懿纯《网络暴力现象及整治对策》,李华君、曾留馨、滕姗姗《网络暴力的发展研究:内含类型、现状特征与治理对策——基于2012—2016年30起典型网络暴力事件分析》等。在《网络暴力的发展研究:内含类型、现状特征与治理对策——基于2012—2016年30起典型网络暴力事件分析》中,作者对2012—2016网络暴力事件样本进行分析,总结了样本区域分布和发展趋势的特点,并对抵制网络暴力提出可行性对策。该类网络暴力的研究大部分成因只停留在表层,并未深入分析,成因多为网络匿名性、网民群体心理、网民媒介素养和道德缺失、法律意识淡薄等。

二是关于网络暴力事件与社会群体方面的研究,其研究关注点多为中小学生群体和大学生群体。例如,王位《网络暴力对大学生道德价值观的影响及引导策略》,马秀兰《初中生网络暴力游戏沉浸体验对愤怒情绪的影响:自控力的调节作用》,荣格《新媒體环境下网络暴力对青少年的影响解读》,操学诚、牛凯、赵曙光、王玫玫《青少年网络暴力现象与研究预防》等。在《青少年网络暴力现象与研究预防》中,作者通过文献研究、定量研究、定性研究的方法,了解到国内青少年网络暴力现象的影响范围和青少年对网络暴力的态度与认知,分析了青少年接触网络暴力的行为,并提出有效预防青少年网络暴力的对策建议,为净化我国青少年的网络环境提供了决策性思考。

三是关于网络暴力与伦理、法律法制方面的研究。例如,张宸赫《网络伦理建设研究》,潘春梅《网络暴力伦理问题研究》,刘泽仁《浅谈网络语言暴力的刑法规制及对策研究》,姚丽芳《网络暴力的治理困境及法律对策》等。随着现代化进一步加快,我国由伦理社会步入法理社会。因此,该类研究多表现为伦理与法制法规的结合。笔者在查阅文献中发现,该类研究多为通过国内外经验总结的网络暴力的治理对策,运用法律法制方面的知识,加强立法治理网络暴力现象。

四是针对某一网络暴力失范现象进行的网络暴力研究,如曲红《群体极化下的网络暴力研究——以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为例》,葛莹莹《公众议程设置下的网络暴力——以陕西产妇坠楼事件为例》,王晓玲《到底是谁“杀死”了崔雪莉》等。在《到底是谁“杀死”了崔雪莉》一文中,作者针对崔雪莉事件对韩国网络暴力的原因进行探析。通过分析韩国近几年的经济、就业状况和女性文化等,作者认为网络暴力是韩国社会心态的投影,是经济、文化、社会的综合产物。在《公众议程设置下的网络暴力——以陕西产妇坠楼事件为例》中,作者由议程设置理论分析整个事件,最后提出公众议程设置在网络中越来越重要,其力量不可忽视。该类型研究针对某一事件进行分析,仅究其原因,并未涉及治理对策。

五是关于网络暴力现象中“人肉搜索”方面的研究。比如张钰灏《“人肉搜索”的特点、成因及管理》,李广《社交媒体时代人肉搜索的再思考》,米彦泽、张昊《“人肉搜索”启动原因及流程分析》等。在《社交媒体时代人肉搜索的再思考》一文中,作者摒弃了过去该问题研究者使用的方法,而是从新的立意角度分析人肉搜索,认为人肉搜索是一种人际传播的行为,基于中国人信任模式的三层金字塔进行分析。在《“人肉搜索”启动原因及流程分析》中,作者结合“议程设置”“沉默的螺旋”等传播学理论和“群体极化”现象,对人肉搜索的启动原因和流程做了分析。作者认为,由于事件违背常理激起民愤,网民站在道德的立场进行网络审判和网络中的匿名性导致人肉搜索。其原因分析较为片面,从网民人肉搜索行为的外部原因展开探析,而忽略了内部因素,如网民自身媒介素养和责任感等。

六是以新颖的视角对网络暴力的研究。其呈现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态势,如姜碧华《话语与权力:网络暴力的社会学分析——以“李天一事件”为例》,闫倩倩《从传播学视角探析网络暴力现象》,刘子源《基于经济学视角的新型“网络暴力”行为分析》等。还有以独特视角对网络暴力的研究,如王晓鹏《网络暴力:言论自由的异化——基于民意合法性视角分析》,张狄薇《从奥威尔<1984>中的“极权主义”浅析网络暴力现象》等。

总体来讲,网络暴力的研究方向广泛,研究成果丰富,在学术界呈现百花齐放的客观景象。但随着5G时代的发展,互联网作为人们当前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暴力进一步发展。学界对网络暴力的研究尚存在许多问题,如研究质量参差不齐、研究网络暴力原因停留在一般层面,没有深入挖掘。网络暴力研究初步开始于2006年,研究时限较短,研究网络暴力治理对策空洞,可行性不强,研究视角基本停留在传播学、社会学、心理学。

二、网络暴力定义

文化的发展与形态不仅与传播媒介对应,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传播媒介。随着传播技术快速发展、互联网推广普及、社交化媒体广泛使用,社交网站、微博、微信、论坛等社交媒体作为传播媒介在互联网的沃土上蓬勃发展。其不仅制造了热门话题,还为实施网络暴力提供了互动平台。由此,网络暴力可以被视为媒介发展的文化产物。

网络暴力是一种依托虚拟网络平台,兼具实在暴力因素的网络失范行为。根据《辞海》的解释,“暴力”泛指通过武力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等权利的强暴行为。而网络暴力发展至今,已不局限于网络上的利益损害。李华君等人在《网络暴力的发展研究:内含类型、现状特征与治理对策——基于2012—2016年30起典型网络暴力事件分析》中对“网络暴力”界定如下:一定规模的网民群体借由网络媒介技术,通过人机界面实现感官化功能,对特定对象发起大规模的、非理性的攻击,对当事人身心、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影响社会价值观并干扰社会管理。[1]

三、网络暴力成因

网络暴力现象本身来看是一种传播过程的结果。美国学者H·拉斯韦尔于1948年在《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论文中,首次提出了构成传播过程的5种基本要素,并按照一定结构顺序将它们排列,形成了后来人们称为的“5W模式”或“拉斯韦尔模式”的过程模式。这5个W分别是英语中5个疑问代词的第一个字母,即Who(谁)、Says What(说了什么)、In Which Channel(通过什么渠道)、To Whom(向谁说)、With What Effect(有什么效果)。“5W”模式表明,传播过程是一个目的性行为过程,具有企图影响受众的目的。网络暴力传播过程最后一个环节“传播效果”是网络暴力的结果,包括对受害人身心严重的伤害和对社会稳定发展的影响。因此,本文就其传播过程的前4个环节对网络暴力的成因进行分析。

(一)传播主体

在海量的网络信息中,传播信息并对信息起把关性作用的是大众媒介。受众只是信息传播的一小部分,舆论引导的主体仍是主流新闻媒体。因此,新闻媒体对网络暴力的影响不可小觑。

第一,李普曼在《公众舆论》中提出“拟态环境”。他认为,拟态环境是大众媒介通过对新闻信息的选择、加工和报道,重新加以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提供的环境。媒体是信息环境的营造者。新闻媒体是社会公器,站在一般大众的角度报道新闻事件。因此,媒体报道新闻事件有时会偏向弱势群体,强化受众的弱者思维,使受众对新闻事件中的弱者产生同情。在“群体极化”现象下,受众产生同情的情绪,并迅速传染,网民此时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批评强者,由此产生网络暴力现象。媒体在强化弱者思维的同时,受众产生了仇富、仇官等不健康的思想观念。例如,新闻媒体在报道城管与小商小贩的矛盾时,报道则会偏向小商小贩这类弱势群体。由此,受众会受普遍社会价值判断的影响,对城管产生仇视心理,并对其展开语言攻击。在“虐猫女”事件中,新闻媒体报道角度倾向小猫,它在事件中是弱者。网民激烈地抨击视频中的女子,对其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

第二,媒体在新闻报道中运用“一面提示”或“两面提示”的传播技巧理论。“一面提示”具有极强的说服性效果和较强的偏向性,因此,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多选择运用“一面提示”,传递给受众的信息具有片面真实性。在网络空间中,网民受到媒体报道“一面提示”的影响,无自己的思考与判断;加之“沉默的螺旋”和“群体极化”现象的双重作用,受众极易产生网络暴力的倾向。例如赵丽华事件,媒体在报道赵丽华事件时报道倾向明显。《人民日报》曾刊登标题为《在近来的一连串恶搞事件中,诗歌沦为大众娱乐的噱头——谁在折断诗歌的翅膀?》一文,对赵丽华进行批评;作家韩寒写出《现代诗歌和现代诗人怎么还存在》一文,在文坛掀起轩然大波。受众大都受到媒体影响,“万人齐写梨花体”在网络上仿写、恶搞的狂潮迭起。

(二)传播内容

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写道:“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2]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进入“快餐式”的社会,受众更喜爱娱乐化、碎片化的信息,娱乐化的信息使受众更易接受。因此,大众媒介为了迎合受众的需求,为了追求更多经济利益,发布煽动性的标题来吸引网民的眼球。其传播内容以夸张、煽情等方式表现,制造噱头,来引起受众的关注。甚至有些媒体利用网友水军对相关内容进行操作,对网友非理性的舆论推波助澜。传播内容的非真实、不可靠性,使得网络暴力现象频繁发生。

(三)传播渠道

网络暴力现象在传播过程中的传播手段多种多样,独具特色,常见的传播手段有人肉搜索、公开隐私、侮辱诋毁、轻蔑嘲笑、威胁恐吓等。但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更新换代,网络暴力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方法与攻击渠道翻新。例如,午夜发贴清晨删、点穴式循环发帖、高级黑营销、波浪式诱导热点、歪漫画攻击、暗讽式攻击等,正成为网络暴力的新手段。“除了文字、图片短信等传统传播渠道外,音频、直播、短视频、弹幕等显性平台,以及微信圈、VR(虚拟现实)、收费互动等小众化隐性平台,正扮演戏份更重的攻击角色。”这使网络暴力变得更为立体、复杂、多元,也使被攻击者的伤害程度更深。网络暴力治理的任务更加艰巨。

(四)受众

第一,在《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一书中,勒庞指出群体中的个体与单独的个体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思想和感情因暗示和相互传染作用而转向一个共同的方向,以及立刻把暗示的观念转化为行动的倾向,是组成群体的个人所表现出来的主要特点,他不再是他自己,他变成了一个不再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在网络中,网民对某一事件所产生相同的心理和情绪,他们的思想和感情在暗示下迅速传染,由此一个新的网络群体诞生。在集体思维中个人的智力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无个性化标签”使网民随心所欲地发表言论,他们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抨击他人,甚至贬损他们,然而却不知自己已经脱离了维系道德的初衷。另外,网络的匿名性和虚拟性,使得網民仅用虚拟的ID就可以上网。匿名性使网民不必承担责任,那些总是控制个人的责任感会消失殆尽。由此,网民在网络空间中发出侮辱、粗鄙、极端的言论。

第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但受过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教育的网民群体占比仅为10.5%、9.7%。可见,以学历划分,近九成网民没上过大学,网民整体素质较低,没有足够的能力辨别网络信息。以年龄划分来看,我国网民呈现低龄化、年轻化,他们阅历尚浅,易情绪化、易冲动,在网络上自我约束力较差。因此,发表不当言论成为常态。

四、结语

近年来,网络暴力呈上升趋势。从2006年“虐猫女”事件、“罗一笑”事件,2012年“微笑表哥案”,2014年“郭美美案”,2015年“毕福剑不雅言论”事件,2016年“王宝强离婚案”,2017年“江歌案”,2018年“南京摔狗”事件,到2019年“崔雪莉自杀”事件,网络暴力成为网络文化中的一种常态现象。其不仅严重伤害被施暴者的身心,而且对社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网络文化也向不健康、极端化方向发展。如今,通过政府立法执法并驾齐驱、媒体的自省自律、网民的理性化表达层次提高,三方联动呼吁,网络暴力的治理能力逐步增强,网络环境逐渐改善净化。但是,我们对于网络暴力的治理仍然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 李华君,曾留馨,滕姗姗.网络暴力的发展研究:内含类型、现状特征与治理对策——基于2012—2016年30起典型网络暴力事件分析[J].情报杂志,2017,36(09):140-145.

[2] 常宇星.浅析现代媒介环境下的网民心理——读《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J].新闻世界,2011(07):215-216.

作者简介:何文博(2000—),女,宁夏银川人,本科在读(大二),研究方向: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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