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问题中政府监管的缺失及其对策分析

2020-09-10 07:53程晖晟王子源张开舸王士铨
看世界·学术下半月 2020年5期
关键词:网约车

程晖晟 王子源 张开舸 王士铨

摘要:自2003年以来,网约车以其高效便利的特点给我们带来着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种种问题。虽然在网约车发展的同时,我国也曾出台了《网络预约出租车管理暂行方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等规范网约车健康发展的相关文件,但在具体执行过程还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将以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作为理论基础,分析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问题提出意见,为推动我国网约车健康发展提供一些解决思路。

关键词:网约车;行政执行;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

一、网约车政策执行的制约因素

(一)网约车政策不合理

1.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政策目标冲突

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的规格做出了许多限制性的规格。按照市场价格计算,这样的车辆价格在10万元左右,相对较高[1]。而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管理更加严苛显然违背了中央政府想要规范网约车健康发展的精神,中央政府基于全国的情况,制定规范网约车发展的文件,是希望发展共享经济,满足人们日益丰富的出行需求,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而地方政府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的时候,大多考虑本地的实际情况,将当地的社会稳定、交通秩序、税收收入放在首位,同时还要考虑其他相关主体的利益诉求,这就不可避免的与中央政府政策目标存在冲突[2]。

2.部分地区政策的部分内容违反公平精神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中对网约车主的户籍与驾照资质并没有做出严格要求,但是在各地制定的具体的细则中,却存在着歧视外地车主的现象。比如:北京市制定的具体细则中规定,要具有本地驾照才可以从事网约车工作。但是,拥有本地驾照并不能作为驾驶技术是否可靠的依据,而严格对驾照的地域做出限定,却极大的损害了外地车主从事当地网约车工作的自由,违背了政策制定的公平性原则。这显然违背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不利于网约车这个新兴行业的发展。

(二)网约车政策执行主体执行不力

1.网约车政策执行主体模糊

网约车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对其政策的执行部门就涉及交通部门、公安部门、网信部门、工商部门等单位,而这些单位的工作职能又各不相同,每个部门都有属于自己的信息资料库,彼此间的信息交流又不互通,导致每个部门为了维护本部门的利益,在具体的政策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摩擦与冲突。而网约车的相关管理政策也没有对部门的权责范围作出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在对具体事物进行处罚的时候会出现重复罚款的现象,而当出现问题,需要有部门承担责任,解决问题的时候,各个部门又会一哄而散、相互推诿,这就导致政策执行的效率低下、不能有效达到政策目标。

2.执行人员缺乏专业的知识与素质

人员的配合是决定政策执行效果的重要因素。一项政策是否能够执行成功,与人与的素质、文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对政策的理解密不可分。目前网約车受传统出租车的影响,受到传统出租汽车管理部门的管理,其传统的管理思想与方法必然会阻碍网约车的健康发展。

(三)目标群体对网约车政策缺乏认同和支持

1.司机对网约车政策缺乏认同和支持

网约车司机是网约车政策目标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对网约车的态度对网约车政策的执行效果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通过问卷与访谈得出的结果显示,多数网约车司机对于当地的网约车管理细则存在着不满,以网约车管理政策中关于车辆保险规定为例,有 55.8%的人群对规定的保险内容不满意[3]。保险没有针对网约车形成一个专门的保险条例无论是运用家庭保险还是商业保险,对于网约车司机来说都是一个十分不划算的事情。

2. 网约车平台对网约车政策缺乏认同和支持

网约车的目标群体中,有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既是网约车政策的执行者、也是网约车政策的被执行者,这个目标群体就是网约车平台。而作为一个企业,它本质的目的还是为了盈利,所以在政策范围内,它追求的是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这就与政府制定与实施的政策目标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冲突,对于政策的执行也就不可避免的存在阳奉阴违的现象,对政策消极执行,或者运用权力钻政策的漏洞,为自己创造更大的利润,妨碍政策的执行情况。

(四)网约车管理中政策环境存在的问题

1.缺少对于政策的社会宣传

宣传是政策执行准备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政策宣传的效果如何,直接影响到了政策的执行效果。政策的社会宣传包含两方面含义:一个是对于目标群体的宣传,使目标群体了解政策的内容与意图;另一个就是对政策执行主体的宣传,使其提高对政策方案的认知。由于各地政策实施的具体细则不同,加上网上对于某些地区细则的重点宣传,导致部分地区网约车车主对于各地的政策产生了混淆,使其不了解本地区的网约车管理条例,对政策执行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

2.缺少对于政策执行主体的监督与控制

网约车这种新的商业模式导致监管部门增多,往往监管一个网约车平台就涉及四五家政府单位的职能,过多的监管部门就会出现职责划分不清晰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就容易出现有好事大家一起上,出了问题大家互相推诿的局面,使政策执行大打折扣。而且对于监督效果的绩效缺乏考核,每个部门的监督效果到底怎么样?实行监督的依据是什么?监督的后续处理如何?这些问题都缺乏回应,这也导致了目标群体对监督主体的裁判结果产生怀疑,不利于政策的执行,甚至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二、对策建议

(一)完善政策设计并实行动态调整

根据上文的论述,网约车作为一个全新的商业模式,在政策设计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个的疏漏,而如果不对这些疏漏进行及时的弥补,就会造成更加严重的社会问题。基于此,遇到类似“抢单外挂”、“高价买卖订单”、“泄露顾客隐私[3]”等问题的时候,要及时解决这些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设计。而在以后处理网约车问题的时候,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进行分析,不可以照本宣科、一成不变,而是要以全新的视角看待网约车问题,对其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动态的调整。

(二)明确政策执行的主体并对执行人员进行培训

根据上文的论述政策执行主体的分散不仅会导致效率低下,更会导致一些不公平现象的产生。基于此,首先要明确政策执行的主体,要具体落实到部门和人员,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权责范围,避免因权责不清,而出现争功诿过的现象。其次对于执行的具体内容要有一个合理地分配方案,使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让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降到最低。

(三)改变目标群体对政策的态度

目标群体不仅仅包括政策目标的对象,还包括政策的执行人员。对于目标政策的对象,我们可以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借助抖音、B站等媒体传播平台,对政策进行宣传,加大目标群体对政策的理解。同时各地在具体实施政策的时候,要对政策进行动态的目标调整。运用问卷、访谈、观察等方法,了解目标群体对政策实施的满意度,提高政策实施的效率。对于政策的执行人员,我们可以采用角色扮演法、团体影响法、活动参与法等该表态度的方法,形成对政策执行积极的态度。

参考文献:

[1]网约车新政两周年:80多家网约车平台获经营许可,人民网

[2]陈庆云.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69

[3]赵梅君. 我国网约车管理政策执行问题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9.

作者简介:

程晖晟(1998.4-),男,汉族,本科,河北廊坊,燕山大学学生,行政管理;

王子源(1999.2-),男,汉族,本科,河北廊坊,燕山大学学生,行政管理;

张开舸(1999.8-),男,汉族,本科,湖北襄阳,燕山大学学生,行政管理;

王士铨(1998.12-),男,汉族,本科,天津市,燕山大学学生,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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