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书院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背景探究

2020-09-10 15:53陈少壹
看世界·学术下半月 2020年2期
关键词:浦东新区培训

陈少壹

摘要:浦东新区书院镇现有农业耕地面积3.38万亩,其中基本农田2.83万亩,为浦东新区农业大镇,整体发展任务和促进农民增收任务艰巨。加快书院镇现代农业发展,既是维护书院镇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也是展示书院镇整体经济社会发展实力、形象、水平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浦东新区;新型职业;培训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制度变革,是建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战略选择和重点工程,是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更是有中国特色农民发展道路的现实选择。

一、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和内涵

新型职业农民是相对于传统农民、“身份农民”和兼业农民而言的,是一个阶段性、发展中的概念。从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业生产经营现状及发展趋势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

“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家庭生产经营为基本单元,充分依靠农村社会化服务,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生产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社员等。

“专业技能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专业从事某一方面生产经营活动的骨干农业劳动力。主要包括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

“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在经营性服务组织中或个体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包括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村级安全监管协管员、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

“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是全能型、典型的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中的“白领”,“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中的“蓝领”,他们是“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的主要依靠力量,是现代农业不可或缺的骨干农民。

二、书院镇农业劳动力和组织化生产现状

人力资本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而农业劳动力的素质培养则是农村人力资本积累的核心。随着浦东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城市化、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农业转向非农业,从乡村流动到城镇,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

(一)农业从业人员老龄化、女性化、低文化现象普遍

由于农业比较效益的低下,农民的后代不愿从事农业。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农业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劳动力为主,留在农村的从业人员出现了以老人、妇女为主的人口结构,导致农业发展的高素质劳动力资源严重缺乏,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阻碍了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科技推广。中老年和外来劳动力由于观念的程式化,难以接受农业新技术,生产方式上粗放经营,广种薄收,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效益得不到充分有效发挥,还容易造成投入减少、管理忽视的掠夺式经营,使有限的农业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利用。既不利于农业产出的增加,也不利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是季节性特征明显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一到农忙季节,劳动力短缺矛盾尤为突出,出现农业生产严重的用工荒。农业劳动力的紧缺使劳动力价格逐年提高,随之带来农产品生产成本增高等问题。

(二)农业组织化、规模化发展水平有待提升

通過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降低公共成本和外部成本,提高农业的效益和竞争力。只有实现规模化,现代农业技术才有可能得到大面积的推广和利用,相应的专业化的经营和细致的社会分工才能有效的展现,从而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大幅提升。现代农业需要有现代化的物质装备为基本条件,配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健全完善的生产条件,各生产要素之间通力合作,从而实现产业的集约化和高效能,合理利用诸如水利、电力、农药、农业机械等,从而达到高产、高效的生产目的。

近年来,在各种强农惠农政策的支持下,浦东各类农业经济组织有了一定的发展。即便是农民合作社的社员,也是松散型居多,紧密型较少,组织化程度依然低,难以实现农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经营。分散的农民生产体系,很难确保生产的规范性和农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使农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同时会增加营销成本,缺乏效率,这与现代农业要求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的要求大相径庭。

“关键农时缺人手、现代农业缺人才、新农村建设缺人力”的问题非常突出。因此,只有加快培育一大批爱农、懂农、务农的新型职业农民,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农业和农村后继有人,才能大规模进行现代科技投入,才能大规模的使用高技术含量的农业机械,合理利用多种生产要素,让它们与劳动力之间形成合作效力,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为推动农业稳步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四化同步”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浦东新区书院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必要性

(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需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对农村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我们自己的饭碗主要要装自己生产的粮食。

要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粮食及主要农副产品生产最低保有量,最根本的还得依靠农民,特别是要依靠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只有加快培养一代新型职业农民,调动其生产积极性,农民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得到提升,农业问题才能得到很好解决,粮食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现代农业的现实和未来。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时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正从单一农户、种养为主、手工劳动为主,向主体多元、领域拓宽、广泛采用农业机械和现代科技转变,现代农业已发展成为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的产业体系。随着传统小农生产加快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变,现代农业对能够掌握应用现代农业科技、能够操作使用现代农业物质装备的新型职业农民需求更加迫切。随着较大规模生产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逐渐增多,农业生产加快向产前、产后延伸,分工分业成为发展趋势,具有先进耕作、饲养技术和经营管理技术,拥有较强市场经营能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善于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技能的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需求。只有培养一大批具有较强市场意识,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现代农业发展才能呈现另一番天地。

(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需要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新型经营体系的核心主体。今后中国农业的从业主体,从组织形态看就是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从个体形态看就是新型职业农民。因此,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基本构成单元和细胞,对于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将发挥重要的主体性、基础性作用。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体制创新和人才创新的有机结合,中央有要求,发展有需要,农民有愿望。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大举措,也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关键环节。我们要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性紧迫性,顺势而为、抓住机遇、鼓足干劲、乘势而上、加快推进,开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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