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商扶贫过程中的法治思维

2020-10-29 09:18沈伟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43期
关键词:电商扶贫法治思维品牌

沈伟

摘  要:网络经济时代,电商扶贫成为了一种新兴的扶贫方式,这种扶贫方式给农户扩宽了销售渠道,同时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以安庆市宜秀区为例,该区各类瓜果蔬菜和鸡蛋等特色产品纷纷通过平台销售,切实增加了农户的收入。但电商扶贫中可能面临产品品牌化的法律问题,包括农产品品牌可能会导致侵权或者被侵权。对此,行政机关应积极介入,引导农户树立法治意识,同时制定相应的农产品电商标准,以此使电商扶贫走上正轨,发挥出更大的扶贫效益。

关键词:品牌;电商扶贫;法治思维

一、电商扶贫概述

随着时代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给脱贫攻坚工作带来了重大变革,很多农产品不再通过传统销售渠道进行销售,而是通过网络平台,通过各类电商平台进行销售。电商扶贫,指的就是以电子商务为方式,拉动网络创业和消费,带动贫困地区产品的销售,其本质上是一种信息化的扶贫。电商平台能够克服贫困地区的地域限制,扩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进而增加农民的收入,实现稳定脱贫。以安庆市宜秀区为例,大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通过直播等各类形式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包括朱红桔、罗岭葡萄、五横杨梅,各具特色的产品纷纷亮相网络。网络另一端的客户只需要点击手机,足不出户就能收到快递来的新鲜农产品,这一举措大大增加了当地农民的收入。

二、电商扶贫面临的法律问题

电商扶贫能够大幅度提升产品的经济价值,带动当地农民的收入,但与之相应,也会存在相应问题,特别是品牌方面问题。因为农民相关法律意识薄弱,缺乏相应品牌意识,可能会导致产品从长远角度而言无法有效占据市场;同时,农产品在品牌化之路上,如果缺乏有效合理的引导,很可能会侵犯到其他品牌和商标,出现侵权的现象。这些问题逐渐影响到了电商扶贫发展,给电商扶贫带来隐患。

三、电商扶贫的法律问题解决思路

(一)行政机关积极引导

以安庆市宜秀区为例,白泽湖乡龙华村盛产土鸡蛋,为了能够扩宽相应的销售渠道,当地的商务部门和工信部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为龙华村土鸡蛋开设网上专栏,还开设了电商扶贫超市,引导当地能人大户在网上进行售卖。通过政府参与的方式,使土鸡蛋有效出售,合法合规。因此,为了防止农户在网上售卖的过程中,因不了解相关《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出现虚假宣传或是仿冒商标的行为,当地行政机关应主动介入,提前谋划,搭建平台,使农户在当地行政机关帮助下在网上进行售卖。这种方式,一方面能避免出现产品侵权现象,另一方面,有行政机关的信誉作为背书,更加有利于产品的售卖,能有效解决电商扶贫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

(二)培树农户自身法治意识

在大数据时代,所有人都离不开互联网。电商的出现能够有效消除城乡之间所存在的鸿沟,但对于不熟悉电商的农户而言,如若应用不好相应电商平台,反而会给自己造成损失。为解决这方面问题。笔者认为,应加强对农户自身法治意识的培养,使其树立品牌观念。当发现自身的品牌遭受到侵犯时,敢于也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权益,当发现自己的品牌可能涉嫌同他人品牌雷同或存在其他可能的侵权行为时,应及时调整自身品牌,使产品不存在任何法律风险。

(三)推动农产品标准立法

电商交易不同于傳统的交易,双方当事人能够亲眼看到实物。因此,电商平台上的产品参差不齐,导致消费者对农产品产生相应的不信任感,进而影响到产品的销量。对此,国家应积极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立法,避免电商平台上各种乱象的出现,也避免出现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帮助各类农产品打造自身品牌,通过品牌来增进消费者的消费信心,通过品牌来减少消费者的选择成本。进而规范整个电商市场,构建稳定长效的脱贫机制。

四、总结

电商扶贫是时代发展的产物,能够有效消除地域差距,使农产品被更多的消费者所知晓,进而扩大销量。但电商扶贫也面临着相应的法律问题,特别是产品的品牌可能遭受侵权,也可能侵犯到他人的权益。针对此类问题,行政机关应积极引导,同时培树农户法治观念,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立法,进而引导电商市场平稳有序发展,真正为脱贫攻坚有效助力。

参考文献

[1] 解梅娟:《电商扶贫:“互联网+”时代扶贫模式的新探索》,载《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16年第2期,第12页。

[2] 郑瑞强 ,张哲萌 ,张哲铭:《电商扶贫的作用机理 、关键问题与政策走向》,载《理论导刊》2016年第10期,第77页。

[3] 郭海霞 孙碧涛:《农产品电商品牌化的法律保护在扶贫中的作用及其实现》,载《品牌研究》2019年第9期,第58-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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