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质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对经济秩序的影响

2020-11-03 05:41刘松元
理论与创新 2020年16期
关键词:实用新型

刘松元

【摘  要】目前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案件中,出现了众多在地方政府广义补贴政策刺激下的编造案件。根据专利审查的实践和基本的理论分析,在本文中认为:对此类案件的授权必然会带来对有限行政资源和行政能力的负面影响,并且,其授权后的过程会进一步对经济秩序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实用新型;低质量;行政资源;经济秩序

1.背景

专利法对于我国而言是一个舶来的概念,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国内市场经济层高度发达,但与海外市场缺乏必要的交流,对于快速工业化的背景下出现的问题,尚未得到足够的研究分析。

中国产业发展状态以及禀赋特征为:具有相对完备的工业制造体系,但以基础制造业产品为主。而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审查方式决定了其对基础制造业具有更为现实的价值。但当前实用新型专利中存在着大量低质量申请,本文中,我们将此类总体而言几乎没有发明高度,其主要通过抄袭或拼凑现有专利材料、根据现有技术部件编造技术方案或缺乏基本科学素养的申请人编造方案申请形成的申请定义为本文所要研究的低质量申请。

2.文献综述

由于低质量专利的集中爆发现象是中国特殊政策以及特殊经济发展时期的产物,在国内外的相关文献中,对于低质量专利的研究方面数目并不多。

国外文献中,仅在Gaetan de Rassenfosse等人基于旁观视角认为,中国与美国的专利审查机构对创造性的审查标准最为宽松,但上述仅涉及到实审阶段对创造性的审查标准上,并不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低质量申请。而东京大学的Jianwei Dang,Kazuyuki Motohashi等人则指出,中国专利申请中出现的低质量问题,与补贴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在其分析中,只论述了这一现象的来源,并没有涉及对其后果的分析。

而在国内相关研究中,根据张杰等人发现政府的补贴政策虽然对专利申请的质量造成了抑制,但并没有对授权质量发生明显的负面效应;更多的国内研究着眼于对低质量专利的应对措施,如张米尔等人提出可以通过量化维持时间和维持费的方式对低质量专利进行识别,邓微泽等人则对专利授权前的审查过程中如何识别和拦截低质量专利进行了相关论述,常旭华等人则从制度角度出发,涉及了高校的专利政策对教师申请低质量专利的影响。但上述文献的研究角度依然集中于对低质量申请的发现和应对过程,但对于低质量申请授权后其社会意义,特别是聚焦于实用新型专利这一特定类型的专利的低质量申请授权后的社会意义,仍然鲜有涉及。

3.对低质量申请影响的标准性研究

根据我国专利法立法宗旨,或者说专利权语境下的“正义”在于通过给予专利权人一定的独占权,使其生产活动在合法优势中形成良性循环,进而提升生产效率和增加社会福祉。也就是说通过分配上的暂时的倾斜,鼓励和促进经济过程中对生产效率的提升。

由于专利制度流程中所有参与者均不涉及直接的生产活动,而是参与制造业利润的分配与生产效率的制度促进。而低质量的专利申请会产生相应的行政成本,并对其行政体系的资源、社会资源均会产生浪费。

3.1政府行政能力的浪费

根据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我们可以清楚认识到,上述低质量案件出现的一个重要激励在于地方政府的刺激性政策。在2013年至2019年,各个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专利授权的数量列为政府工作中少数可以量化执行并受到重视的指标。

这样的背景下,编造专利案件的申请对行政能力最为直观的影响即对专利局审查能力的浪费,即每件案件均需要占用专利审查员相应的工作时间对其进行应对处理。

除此以外,每一件在补贴激励下的申请授权案件,均会对地方知识产权部门的行政能力产生负担。当地方政府涉及对专利授权的补贴政策事务时,随着补贴力度的增加,专利质量的逐渐走低,申请量逐渐增加。而上述申请获得授权后申请补贴的过程就会挤压相关部门相应人员有效工作时间,并且随着补贴力度增大,其会反作用于地方专利部门的行政能力上,挤压部门正常的工作能力。

以深圳市情况为例,深圳市2018年统计年鉴人均公共预算约7200元,一件实用新型专利至少每个区会提供约2000元上下的补贴,假定每件专利补贴的经过所有的工作流程大约需要0.5小时,每一件专利申请实质上对行政成本的负担就可以细化为对应的人员工资成本31.3元,加上消耗的政府耗材等开支1.8元,补贴的经费2000元,以及由于政府行政能力受到压缩而带来的专利秩序影响的恢复成本N,其每件实用新型专利带来的实际行政成本约为E=N+2033元。

并且随着补贴的增大,审批更为谨慎,各个参数会随之增大。由于实用新型专利本身申请量较大,且授权门槛较低,实质性授权条件容易规避的问题,其最终会形成对财政的负担以及对专利部门行政能力的严重压缩。

3.2分配过程的扭曲

上述直接补贴已经在2019年逐步停止,但通过专利给予企业还存在着间接的补贴激励形式。此类政策以税率优惠作为激励手段,当企业获取的专利授权量达到一定数目时,即可享受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同时,由于部分学校、研究机构承认实用新型专利为职称晋升等迁升机制的评价指标之一,也就存在着申请专利的激励。由此类隐性补贴对于经济秩序也存在不利影响。

首先,从企业层面上,通过上述途径获得了税收优惠的财政支持,就有了成本优势,在市场中拥有更多的操作空间,同一行业中正常的将资金用于改进产品的企业则会由于改进产品的投资而在经营中处于劣势。可以预见,对低质量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扭曲了自然的市场竞争机制,对市场上企业产生了逆向筛选。

类似地,学校、研究机构中的职称评价的作用往往在于给予待遇以及资源倾斜的区别,而当一个专利权人通过前述手段获取相应的资源倾斜,其最终的结果也将是在一定范围的研究领域内,使人员形成逆向淘汰。

3.3低质量申请授权对后续经济过程的影响

对于单个企业而言低质量申请的专利权人所获得的收益部分,其来源虽然直接来自政府补贴,但由于政府在经济过程中并不能自己产生价值,其最终必然来源于企业所生产的价值,并最终转嫁至消费端。也就是说,其利润是直接从社会总资本中获得的。这种现象逐步增加时,企业生产的边际成本会产生整体抬升,也就是最终导致一个行业的投資效率下降,随着回报比例的走低,资本进入这一行业的意愿就会减弱,投资就会放。

社会财富的角度上,权利人必然对授权后的收益部分进行消费,并且实质上并非创造了社会财富,因此社会财富事实上在产生财富的数目不变而消费增加,那么财富中的积累部分必然减少,随之带来的就是制造业扩张和升级的能在实质上放缓。

也就是说,当有一定应用价值,具备实施能力的低质量专利泛滥时,其产生的结果就是压缩了社会财富和社会财富增长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此类专利权的授予实质上是扭曲了市场自发的合理分配过程,进而抑制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4.结论

所有低质量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均会产生对政府行政资源的浪费对政府的行政能力和经济秩序的维护能力会产生负面影响;同时,隐性补贴会直接抬升企业生产的边际成本,进而压缩产品的市场空间,最终阻碍其应用,最终干扰社会的经济运转流程,负面影响分配秩序。

为了进一步更好地对编造且可能产生影响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拦截,本文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手段:(1)从立法角度,对此类案件采取审查中应用创造性条款予以拦截;(2)从根源上将专利收益的决定权还给市场,排除行政补贴的因素。

参考文献

[1]佩雷菲特,停滞的帝国,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6、7、59、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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