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声琅琅 书香满院
——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风尚

2020-11-18 19:24胡淑娴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长江丛刊 2020年24期
关键词:人民法院书香书籍

■胡淑娴/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书籍是人类知识的载体,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子曰:“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周恩来同志经常对身边工作人员谈到,要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学习理论要有“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这三种境界。

纵观古今,“凡是伟大的领导者都是伟大的读书者”。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学思践悟,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等领导人都是崇尚知识、热爱阅读的模范。习近平总书记人生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几十年来,他以“吾知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的学习态度,把读书作为一种人生追求和生活方式,常常挑灯夜战,细读深研政治、文学、历史、哲学等领域书籍,可谓是博览群书、博闻强记。人民法院党员干部肩负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职责,承担着维护正义、服务群众的光荣使命,增强党员干部读书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关系着人民法院的进步、群众的利益、社会的稳定。

人民法院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智慧型干部”为重点,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以丰富多彩、富有特色、扎实有效的阅读活动为载体,倡导读书修身的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勤奋好学、明辨善思、所以致用,全面推进“书香法院”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司法业务能力和综合文化素质。

机制先行,践行书香理念。“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正所谓“最是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知识是共产党人党精神之“钙”,读书能让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修炼“金刚不坏之身”。党员干部只有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理论文化素养和思想精神境界,才能涵养为民服务解民困、履职践诺守初心的深厚文化底蕴,成长为精通业务的能手、学识渊博的行家。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推动党员干部读书学习,强化主体责任,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做“书香法院”的有力倡导者、精心谋划者、有效推进者。把打造“书香法院”纳入到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部署安排之中,健全读书学习机制,设定固定学习日,制作活动方案,确定工作计划,明确学习要求,实现“书香法院”工作有章可循,积极营造人人读书、人人荐书的良好氛围。

优化服务,精选书香资源。良好的书香资源是党员干部学习文化知识的重要基础。人民法院通过不断优化读书阅读服务,提供各式各样的书香资源,把人民法院建设为党员干部学习交流、研究创作、休闲休憩的精神家园,才能为党员干部的“阅读之旅”、“寻梦之路”提供丰富的“知识大餐”,发挥书香资源助推党员干部开阔眼界的“充电器”作用。人民法院应积极探索设施设备建设、图书资源采购、服务模式创新、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内容,建立机关图书馆、图书角,推出人性化、个性化、高质量的图书馆服务。不断采购、更新实体书籍,实现公共图书馆资源共享互通,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建立综合类电子图书馆,将传统阅读和电子阅读相结合,形成涉及政治理论、经典书籍、法律知识、人文历史等内容的丰富馆藏资源,满足党员干部多元化、多层次的阅读需求。探索建立自助图书馆,实行全天候开放式管理,读者自行借阅书籍、阅览学习,实现阅读自主管理,加大书籍利用自由度、便捷度。

搭建平台,营造书香氛围。《礼记》指出:“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近朱者赤 近墨者黑”,党员干部所处环境、所近人群、所读书籍,决定了他的思想高度。人民法院要以创建“书香机关”“书香支部”“书香个人”为抓手,不断创新书香活动形式和载体,定期开展书画展览、摄影比赛、心理讲座、读书沙龙等活动,实施好书推荐、撰写书评、书籍赠捐、名著欣赏等措施,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手机软件等新媒体,运用互动式、研讨式、论坛式等方式,不断拓展、创新读书学习的渠道,建设品牌书香活动,增强读书趣味性和吸引力,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全院掀起读书学习的热潮,营造“书香比花香更浓郁”的读书氛围,让党员干部在参与活动中学思践悟,在研究交流中提升知识水平,使阅读学习成为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重要组织部分,使知识和文化沉淀在党员干部的脑海中,融汇在党员干部司法为民的行动中。

知行合一,创造书香硕果。“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是《中庸》中提出的读书学习的五个循序渐进的境界。“笃行”强调的就是要把“内化于心”的理论知识“外化于行”,实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是由满腹经纶、才华横溢党员组成的政党,他们投身在困难重重的革命实践中,投身在为国为民的民族奋战中,投身在流芳百世的文化创作中。党员干部若不重视将所学所思践行到工作事务中、运用到具体行动上,即使学识渊博、通今博古,也只是纸上谈兵、坐而论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立志、求学、工作、生活只有实现“知”和“行”融汇贯通,才能成就一番丰功伟绩。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意义,当攻坚克难的行动者,当迎难而上的奋斗者,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将所读所思与工作实践、司法实际、学习成果结合起来,把学习阅读过程转变为丰富人生经验的过程,深化为主动担当作为的过程,沉淀为文化作品创作的过程,讲好人民法院故事,创造为无愧于人民法院,无愧于人民群众,无愧于国家社会的业绩,展现司法队伍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精神风貌。

学习是司法公正之基,是法院发展之要。人民法院应不断深化“书香法院”建设,建立特色文化阵地,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风尚,持之以恒增强党员干部本领、丰富党员干部思想、活跃党员干部思维,使阅读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让琅琅书声延绵在司法为民的工作中,阵阵书香浸润在守护正义的行动里,将源源不断的“活水”注入到人民法院发展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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