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现象学思辨运动员的竞技表现

2020-11-23 03:10孔祥宁
中国体育教练员 2020年1期
关键词:现象学竞技竞赛

孔祥宁

(郑州西亚斯学院,河南 郑州 451150)

正确地认识和把握运动训练活动的规律并科学指导训练活动,是竞技体育理论界和训练界的始终追求。根植于训练实践和竞赛之中的先进训练理论,是人类对运动训练和竞赛认知的理性表达,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竞技运动的发展去伪存真,形成完整、科学的理论体系[1]。

德国著名哲学家胡塞尔在其《现象学的观念》一书中认为:哲学和科学相比,有着自身的研究对象,因对认识论的反思而产生,是关于存在之物的科学,是隐含在变动不居的科学对象之中的“现象”,从而提出“现象学”这一概念[2]。现象学是一种行为哲学,是一种认识论,是认识绝对的存在之物——“现象”的哲学。现象学发端于解决事物的个别与一般、现象与本质的关系问题。根本而言,现象学就是“朝向实事本身”,这是现象学的精髓[3]。竞技运动过程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其一,运动训练的最终产品是“制造”出优秀运动员,取得良好的训练效益,为竞技比赛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其二,竞技比赛的终极产品是“创造”出优异成绩的竞赛效益。

哲学现象学质性研究证明,人与物有本质的不同,用研究物质的实证主义方法来研究人的行为,主要是注重人的行为与体验来解释人对社会活动的意义,以及了解人对事件和行动及现象的解释,更有利于研究人的行为[4]。竞技表现是竞技运动训练的结果和竞技比赛过程的呈现,是竞技能力的获得、竞技状态的形成和竞技水平的表达的序列构成,也是一定时空内运动员对各种综合因素适应、把控的结果。从完整的赛事来观察,竞技表现是参赛者的展示活动和组织者的赛事管理活动[5];但是从竞赛过程来分析,已将竞技赛事的功能放大,融合了众多社会元素,成为一种结构层次多、内容更丰富、功能更强大、多元化的社会文化活动现象。本文运用哲学现象学探究竞技运动规律,对竞技比赛中运动员的竞技表现进行理论辨析。

1 哲学现象学表述竞技表现的结果绩效——根植于基本理论

现象学把认识限定在某一领域中,结合其他领域的认知研究该领域的规律。通过认识能够在现象中直观出普遍、一般规律,认识的任务也从考察对象是“什么”,变成了“怎么是”,也即研究对象的构成方式[2]。现代运动训练理论构架的学科基石是竞技运动训练科学,这是教练员和相关人员从事运动训练与竞赛的科学依据,并随竞技体育的发展而发展。运动训练与竞技比赛的基础理论不断融合多学科理论,相互交融构成运动训练科学。追根溯源,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生物科学和教育学等学科的理论知识都可视为运动训练的科学基础。运动训练中身体知觉是人认识训练科学的条件[5],在竞技体育体系中,认识并科学掌握运动人体规律和实施过程规律,在实证的基础上质性研究竞技运动的发展,揭示训练与竞赛所遵循的科学原理。

就现象学研究方法而言,还原竞技表现是竞技体育从生物科学、自然科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科学思维向哲学思维的认识回归,对竞技体育的学科特征本源性、综合性和实践性的训练思维进行省思。本源性以哲学现象学的理性思辩探究早期竞技运动训练,源于专项经验总结及浓厚的方法学和教育学色彩。随着人体运动和运动人体特征研究的深入,不断融合体育人文社会学和体育教育科学的营养,丰富完善体育科学的理论体系。运用自然科学的思维和方法,针对竞技体育运动训练与竞赛过程中的真实现象鉴别参赛者,是为了适应比赛环境,获得竞技成绩,其根本是运动员竞技行为中竞技能力的释放和表现,都是竞技体育理论通过实践丰富、完善的过程。

2 哲学现象学凸显竞技表现特征——解构竞技体育主体结构

所有竞技项目(夏、冬季奥运会项目)从运动训练过程到参赛取得成绩,需形成一定的时空跨度体系,其主体是运动的人体所构成的完整封闭的实施系统。在这个无缝衔接的系统内部,各要素间相互协同构成系统的多样性、整体性和复杂性。无论其多么复杂都围绕竞技能力、竞技状态、竞技水平和最终竞技表现做文章,运用哲学现象学方法通过竞技体育结构还原其竞技表现的本质特征[5]。

竞技体育系统结构是指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及其结合方式,竞技体育系统结构决定竞技功能,功能决定竞技表现[6]。研究竞技表现需以竞技体育的结构为抓手,厘清竞技体育构成的核心结构,有利于研究运动训练的结构、层次、要素及其特征,有利于发现竞技比赛的结构、层次、要素及其特征。运动训练、竞技比赛、运动选材和竞技体育管理是竞技体育基本的构成要素。其中,运动训练和竞技比赛已包含运动选材和运动管理,运动选材和运动管理都是围绕运动训练和竞技比赛的核心任务进行。实际上,竞技体育结构主要由运动训练和竞技比赛两大互相独立、互为依存的结构体系组成。运动训练是不断挖掘和提高运动员竞技能力的过程,竞技比赛是运动员展示竞技能力并创造优异成绩的表现过程。运动训练结构和竞技比赛结构的作用,共同支撑竞技体育的主体,凸显运动训练与竞技比赛各自独立的功能和整体效能,学者高平、胡亦海称之为“竞技体育双核结构”[6-7]。

竞技体育的双核结构特指运动训练和竞技比赛内部各因素及其关联,把系统内部结构与外部结构等因素看成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整体。其中,运动训练系统结构由训练规划系统结构、训练实施系统结构和训练评估系统结构组成;竞技比赛主要由竞赛规划系统结构、竞赛实战系统结构和竞技比赛评价系统结构组成。依据竞技体育结构特点,将运动训练和竞技比赛看成子系统,以便全面把握整体与局部、局部与要素之间的关系,权重各要素,体现各层次要素之间的隶属关系,并协同落实各子系统要素的功能,最大程度地放大整个系统的效益,以求竞技表现的最佳化[6-8]。

3 哲学现象学解析竞技状态——省思竞技表现成效

哲学的根本任务并非在“知识”层面上把握现实之物及其客观本质,而是对“时机”的领会,后者才是植根于实际之中的“睿智”[9-11]。在胡塞尔现象学中,本质是由对象所承担的,尽管身体的运动知觉在其中只是构成性的功能性原因,但如果没有身体的运动知觉参与,对象构成是不可能的[10]。

竞技表现的目的和任务是获得优异的运动成绩,竞技能力的获得是基础,竞技状态的形成是保证,竞技水平的发挥是保障,只有调整好竞技状态,才能有上佳的竞技表现,取得理想成绩。竞技状态是运动员竞技能力的即时状态,竞技表现的核心要素是运动员的竞技能力,是运动员参加比赛的能力和主观条件,是由不同表现形式和作用的子能力的整合[12]。如充沛的体能、全面的技能和战术能力、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对项目和比赛的认知能力等,共同表现在比赛中的综合能力。通过运动训练获得的竞技能力只是运动训练的一个结果,能否在竞赛中展现出来,取决于运动员竞技状态的调整能力。将竞技能力依据训练、竞赛的时空节点转化为竞技状态,适时表现在比赛中对运动员至关重要。

将竞技能力转化为竞技状态进而获得运动成绩,是竞技比赛的终极目标和任务。运动员能否取得理想成绩,取决于双方在比赛中的竞技表现及比赛的评定行为[12-13]。运动成绩的决定因素对竞技表现的影响权重不同,但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客观存在的制约因素。竞技表现的根本是竞技状态的时移性延续。遵循竞技状态的形成规律,按照竞技状态的形成异时性逐渐提升竞赛状态,进而获得最佳竞技表现。

竞技状态的形成发展以竞技能力为基础,需经历竞技能力的获得和整合、竞技状态的形成与稳定、竞技状态的消退和再生3个异时性阶段。在3个不同阶段跨度中,按照人体科学规律具体表现为达到机能高度节省化、素质高度专项化、技术高度自动化、战术高度娴熟化、参赛欲望强烈化、思维高度清晰化等,实现取得最好成绩的最大效能状态。无论是运动训练中获得的竞技能力,还是竞技比赛表现,都必须依据运动项目的规律和人体生物学规律完成与实现。竞技表现不仅涉及人类学、生物学的基本原理,还需借助社会学、管理学的方法,特别是环境学、组织行为学等的基本理论,研究竞技比赛中的竞技行为表现,保证运动员在复杂激烈的高压对抗下正常发挥竞技水平,以求达到理想的竞技表现——优异的运动成绩。因此,竞技体育的根本是竞赛性竞技能力,竞赛中运动员竞技能力的发挥,实际上是竞技状态的呈现。

4 哲学现象学对竞技表现的审视——剥离竞技表现干扰因素

胡塞尔现象学认为,发生既存在于现象学内在的逻辑中,又存在于现象学的外在运动中。正如哈贝马斯所言,现象学的主体 “制造了一个关于可能对象的开放视域,它允许不同类型的只可能通过描述的方式而被把握的对象之多样性的存在”。竞技比赛过程这种敞开状态的发生,超出了自身的支配力量,也无必然规律可循,它始终不可消除偶然性,也恰是这种偶然性突显出竞赛境域的无奈[3]。

竞技比赛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活动,竞技比赛中激烈的对抗性、复杂的动态性及高压下的刺激性,容易激发运动员各种潜力,暴露各种行为不足。参赛者在竞技比赛过程中将储备的竞技能力转化为具有时序性的竞技状态,了解竞技表现的内在生物信息结构的复杂性与实现成绩目标过程的约束性,调整和适应变化莫测的场内外环境因素,预设和规避影响竞技表现的相关因素。以下从2个方面进行分析。

4.1 竞技表现的内源性

“打铁还需自身硬”。竞技表现是竞技比赛的结果表达,由竞技体育主体内容和各子系统的协同性,主体结构的层次性和各要素之间联系的普遍性共同决定,以参赛者内源性的竞技能力提升为基础,是运动员获得优异成绩的保证,是运动训练的核心内容。竞技能力是指运动员的参赛能力,由不同表现形式和不同作用的体能、技能、战术能力、运动心理和智能所构成,并综合地表现于专项竞技过程中[12]。竞技能力结构体系中构成要素主导程度不同,运动项目有其自身特征和主导因素。在专项竞技能力形成过程中,根据不同训练时期的任务和发展重点,分类、分层地提高竞技能力各要素的水平,协同合作构成运动竞赛中的竞技能力,但其基本构成要素不变。

竞技比赛提供给运动员展现身体主体性和意向性的充足时空,发挥运动员身体的主体性。现象学认为,运动员身体具有认识性,身体知觉是人认识世界的基础[9]。竞技能力通过运动训练并与所需的器械及周围事物、环境相联系,开放性表现在竞技比赛中,呈现运动训练与竞技比赛的统一性。

在运动训练过程中,运动员协调性、灵敏性、力量素质、速度素质、耐力素质等的提高,基本技术及其组合运用,战术意识、战术形式、战术行动的应用,竞赛观察、竞赛思维、竞赛想象,以及对运动项目的认知能力、对比赛的解读能力、对比赛过程的把控能力等,都是其内源性的竞技能力,其在训练过程中逻辑性地逐渐发展,是运动员在竞技比赛过程中获得优势、取得优异成绩的保证。

4.2 竞技表现的外源性

“超以象外,得其寰中。”科学的训练活动使训练者对现象的洞见优于技术性技巧,从比赛现象中直面本质。竞技比赛是多元社会活动,竞技表现的优劣与运动员的竞技水平正相关,不仅主要取决于参赛选手和对手的竞技表现、比赛结果的判定行为,还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如参赛者的身体状况,饮食、气候、场地、交通、新闻媒体、比赛时间、比赛场地、器材、住宿、观众、裁判员、赛前训练、临场指挥、人际关系和举办地的社会条件等。这些复杂因素的介入,都可能影响参赛者的竞技表现,被称为竞技表现的外源性。

竞技表现的外源性因素在训练中只能预判不能实际解决。对外源性因素进行梳理和细化,比赛前给予一定预设,并实施有效的干预,规避其发生。只有研判对手状态,分析比赛环境,甄别裁判业务能力,研究比赛形势,策划布置参赛方案,明确战术打法,提出参赛要求,调节队员心理,保持良性应激状态,才能保证运动员在比赛的极端压力下高效率地将拥有的竞赛能力发挥出来,获得预期效果。

竞技比赛过程时间短、情况复杂多变、对抗性强,参赛者关注度高、承受心理负荷重,而且可控因素少。这就要求训练系统的实效性与比赛的复杂性对接,训练过程的艰苦性与比赛环境的残酷性对接,经过针对性的训练将运动员的体能和心智能力进行挖掘并通过比赛活动给予展现。由此可得:竞技比赛中影响运动员竞技表现的因素不仅有通过训练获得的内源性因素(竞技能力),还有外源性因素(非竞技能力因素)。因此,竞技比赛活动需规避影响参赛者竞技表现的外源性因素,保证运动员取得佳绩。

5 小结

以哲学现象学的全新视角研究竞技体育运动员的竞技表现,以运动训练和竞赛为核心内容,抓住运动训练与竞赛的本质,把竞技表现作为竞技训练手段与目的的统一,达到最终的优异竞技绩效。

竞技体育活动中的竞技表现是以运动训练和竞赛实践为根基,以生物科学、自然科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学科理论为基础,从科学思维向哲学思维的认识回归,

对竞技体育的学科特征本源性、综合性和实践性的训练思维的省思。训练结构和比赛结构的作用,共同支撑竞技体育的主体,凸显各自独立的功能和整体效能,最大程度地放大整个系统的效益,实现竞技表现的最优化。

运动员获得优异运动成绩,竞技能力是基础,竞技状态的形成是保证,竞技水平的发挥是保障,运动员只有调整好竞技状态,才能实现良好的竞技表现。竞技体育是一项社会活动,除了提升参赛者的内源性能力(竞技能力)外,还要排除影响内源性能力正常发挥的外源性因素(非竞技能力),赛前预测、干预和规避其发生,力求达到预期的参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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