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互联网金融及其风险防控

2020-11-27 01:32马驰骋
大众投资指南 2020年13期
关键词:金融业务监管金融

马驰骋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北京 100871)

一、互联网金融的背景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如第三方支付平台、P2P,系凭借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信息中介和投资等金融服务的新型业务模式。从媒介的角度,谢平、邹传伟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商业银行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之外的借助互联网媒介实现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1];从技术层面上,芮晓武、刘烈宏,李耀东、李均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为平台,以大数据、云计算为核心的新金融模式,包括交易技术、交易结构和权利契约三个自下而上的递进与支撑层次[2]。根据《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研究,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既包括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也包括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仅指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服务[3]。

(二)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和概况

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大致分为三个发展阶段:一是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化;二是第三方支付快速发展与应用;三是互联网金融业务蓬勃发展阶段。截至2016年6月末,全国P2P网贷平台有5685家,纳入中国P2P网贷指数统计的P2P 网贷平台约为4033家。至2016年上半年,全国P2P网贷总成交额达9706.02亿元,从2013 年的1千多亿元、2014 年的3 千多亿元逐步突破万亿元规模[4]。

二、中国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

(一)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化

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化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传统金融业务信息化升级,如网上银行等;二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业务创新,如余额宝等;三是为传统金融服务和新兴互联网金融业务提供服务的平台,如供应链金融等。

为满足传统金融业务的安全性、便利性等更深层次的需求,依靠互联网技术,传统金融行业对其业务流程进行升级甚至重构,优化完善服务模式、强化风险专业化管理,实现了流程化、信息化和集约化管理,金融服务安全性得到了有效保障,提高了服务的便利性和高效性。

(二)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体系的核心的业务模式主要是:网关支付模式(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和账户支付模式(综合第三方支付模式)[4]。前者为纯第三方支付平台,实质上替代了银行的支付功能,而后者是在第三方支付基础上提供担保功能,依托于自身的电子商务平台,多样化使用备付金账户中的资金,以腾讯的财付通和阿里的支付宝为例。

(三)互联网信用业务

互联网信用业务通过互联网信任机制实现资金融通,主要分为网络债券融资和网络股权融资两个领域。网络债权融资典型代表是P2P和大数据金融。通过P2P网络贷款平台,基于互联网信任机制,资金需求方和供给方直接完成信用交易,部分互联网公司凭借自身网络和大数据优势也成功介入了信贷市场。

(四)互联网虚拟货币

电子货币—比特币的出现,成为互联网虚拟货币的典型,其脱离了中央银行,甚至不需要银行系统参与。然而,虚拟货币在国内控制严格,此类业务在国内发展空间比较有限。

三、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产业和金融产业的结合体,其特点如下:

(一)覆盖广、发展快

依托于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从PC端渗透至移动终端,用户可通过更多的移动APP获取与交互信息。在互联网时代,用户将突破空间与时间的限制,快速寻找、获取金融资源,有效地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

(二)效率高、成本低

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由计算机处理,标准化的操作流程,提升了业务处理速度,优化了用户体验,节省了交易成本,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问题。过往的征信方式与流程过于单一且需要较长时间核查,而互联网金融通过建立风险分析和资信核查模型,借助大数据迅速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并精准地完成贷款的发放。

(三)监管弱、风险高

目前国内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系尚未完善,法律约束不够健全,导致互联网金融产业的疯狂式发展。由于进入门槛低、违约成本小,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屡屡出现风险问题,消费者的资金安全与信息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四、互联网金融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冲击可总结为:弱化了中介地位,冲击了主营业务。以阿里巴巴和腾讯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们重点开发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功能,突破了经济活动的时空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并且替代了部分的传统商业银行的支付和信息中介职能。

互联网金融提供的比银行更具竞争优势的金融产品,吸引人们倾向于互联网金融产品投资,对银行吸存形成较大威胁和冲击。同时,互联网金融还冲击着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业务。互联网融资利用大数据分析能够有效判断放贷对象情况,在较短时间内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提供便利。

(二)互联网金融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的存款功能对货币的流通速度和流通方式造成影响。虚拟货币的存在对货币有一定的替代效用,央行无法准确掌握互联网货币的规模和流动情况,从而削弱了央行对基础货币的把控能力,增加了货币调控难度,影响到货币政策的有效性[5]。

五、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问题

由于互联网金融综合性、创新性等特征,其风险问题比传统金融风险更为复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监管欠缺,定位模糊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因法律监管、行业自律的缺失、法律界限不够明确,使互联网金融的产品设计和运作进入法律的灰色地带,频频出现“越界”行为,触碰法律底线,非法吸纳资金,存管制度缺失,投资者的资金受到严重威胁。

(二)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随着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应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信息安全问题也随之浮现,信息泄露、身份识别等问题成为互联网金融特有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由于融合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业务的更高耦合性,存在特定的风险环节和跨界的关联性[6],一旦潜在的重大技术系统出现问题,将引发连带的金融风险问题。

(三)风险控制能力偏弱

相对于传统金融产业,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机制显得过于单薄,多数产品过度强调产品收益,风险披露相对不足,风险多数潜在且未被有效控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体系若无法进一步完善,其健康有序发展将受到限制,一旦风险暴露,金融行业可能失控,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六、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与风险防控

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体,由于互联网的传染性和两者的跨界型可能导致新的未知的连带性的金融风险。因此,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风险防控是金融管理部门当下迫切和重要的任务:

(一)创新金融监管模式,加大监管力度与效率

一是以“包容、鼓励、引导、规范”为基本原则,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二是政府部门应明确监管部门并落实监管责任,建立有效的金融协调保护机制,保障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到“点”,兼容并包;三是分类分级监管,明确监管主体、对象及范围,划分原则性和限制性监管,防止“一刀切”现象限制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发展。

(二)推动自律组织监管机制,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监管机构应积极鼓励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增加行业透明度,推动行业服务规则和标准的统一。自律组织不仅可以传递监管机构的信息,且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尚未形成之际,防范监管机构出现直接监管或过度监管导致的风险。

同时,金融主管单位应加强与行业自律组织、行业协会的沟通与联系,将国家相关政策传递至自律组织、行业协会作为其指导思想,形成自律规范行为,明确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业务性质、信息披露、惩罚机制。

(三)培育专业人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健全、有效的内控体系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迅速纠错”的作用。而内控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最大困难是缺乏通晓金融和管理专业复合型人才。国家应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培育高端复合型从业人员,填补人才需求缺口,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持续地发展与进步。

(四)提高信息技术水平,防范信息安全风险

互联网金融产业信息安全风险问题往往遭到了忽视,导致因技术漏洞问题引发的金融风险频频发生。监管机构、自律组织、行业组织等应建立协调机制,共同制定信息安全防范行业标准,研究风险防范手段,提升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互联网金融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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