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俄贸易纠纷解决路径研究

2020-11-27 08:11龚栎霖张金忠周连英
时代经贸 2020年6期
关键词:经贸仲裁纠纷

龚栎霖 张金忠 周连英

随着中俄两国在经贸领域合作的不断深入以及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中俄经贸关系继续升温,中俄经贸发展势头良好。2018年中俄双边贸易额达到1070.6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增幅达到27.1%,增速在我国前十大贸易伙伴中位列第一位。我国对俄出口以机电产品为主,自俄进口主要集中在原油、煤、锯材等能源资源类产品。

一、中俄贸易进展简况

中俄(苏)贸易从50年代到80年代初,基本为政府协定贸易,边境贸易很少。从80 年代中期以后,随着中俄关系的发展,政府协定贸易减少,而边境贸易日益活跃,易货贸易成为边贸的主要方式。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开始,中俄经贸逐渐走向规范化,从现钞小额贸易形式转向现汇信用证交易为主的国际贸易通常模式,2011年俄罗斯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两国经贸往来中开始普遍适用国际通行贸易规则。近年来,在国际政治等多重因素影响之下,中俄经贸合作开始向纵深发展,中国继续保持俄罗斯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双方在资源、农业、基础建设投资以及电商等新经济领域的合作持续深入发展。随着经贸合作发展一同而来的是民商事纠纷的大量增加,其多样化、复杂化、国际化等特征也愈发明显。

二、中俄经贸纠纷的主要类型

近些年来,随着中俄经贸合作向纵深发展,两国商事主体间的经贸纠纷也不断增多,其主要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由于“灰色清关”引发的货物被查封、没收的纠纷。近年来,俄罗斯以无完税凭证为由,查封中方货物的数量和价值越来越大,中方企业虽“已付税款”,但因属于法外通关,所以此类纠纷基本上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二类则为一般民商事纠纷,主要体现为双方违反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合同纠纷,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以及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侵权纠纷等。

第三类则为投资者与当地政府因投资政策、征收等问题引起的纠纷。

三、中俄贸易纠纷案例及解决路径

近年来,在解决中俄贸易纠纷中通常采用如下机制:商事互助机制、商事调解、仲裁、诉讼等。

案例1:俄罗斯“红色十月”莫斯科糖果厂巧克力品牌“爱莲巧”维权案例

2016年8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哈尔滨市委员会收到俄罗斯工商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巴维尔先生来函,提出请求协助制止在中国生产和销售假冒的俄罗斯“红色十月”莫斯科糖果厂巧克力品牌“Алёнка”的行为,该巧克力为俄罗斯著名品牌,在中国俗称大头娃娃巧克力,在中国市场很畅销。

哈尔滨市贸促会工作人员在听取了“红色十月”莫斯科糖果厂驻中国代表伊利亚(Ilia Chuprov)的情况介绍和审阅提供的相关材料后,陪同俄方人员到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案,协助俄方企业按中国工商管理机关行政程序规定,提交了侵权商品认定书、投诉书和委托函及使馆认证材料等相关文件,使投诉案件得以快速立案处理。

2016年11月16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近百名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了保护俄罗斯“Алёнк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了19家经销假冒俄罗斯“Алёнка”巧克力的商家,查获假冒侵权巧克力1.2万余块,有力地打击了经销假冒俄罗斯商品的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俄罗斯生产者和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评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同俄罗斯联邦工商会有着多年的友好合作关系,双方自上世纪90年代起就签订了商事仲裁,商事司法互助等一系列合作协议,充分利用双方的合作机制,能比较便利的解决商事纠纷,保障两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案例2:深圳市贸促会调解中心案例

俄罗斯某平衡车销售公司向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一批平衡车,双方签订了销售合同,俄罗斯公司方一次性将货款支付给深圳公司方,但是深圳公司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发货,导致合作失败,现俄罗斯方来深圳贸促会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要求被申请人全额退款。

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了解到双方签订合同后申请方一次性支付了货款,被申请方也按要求生产了平衡车。生产完毕后,由于被申请方无法提供申请方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货物一直搁置在仓库。申请方认为自己没有收到货物,被申请方应当全额退款。被申请方认为在下订单时已明确告知申请方无法提供该证明文件,但申请方仍坚持要下订单,且合同里面也无提及出具证明文件的条款。货物需要生产成本,由于无法发货,也需要仓储成本,被申请方认为最多只能退回20%的货款。

调解员从合同签定前沟通的缺陷、合同签定时文本的疏漏,国际贸易惯例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理清双方的责任,使双方当事人从各执一词的敌对情绪中缓和下来,开始真诚地沟通,争议焦点逐渐缩小,专家调解员了解到搁置的货物零配件仍旧有市场需求,帮助被申请方详细估算产品的损耗和产品剩余价值,缩小双方争议金额的差距。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申请人支付七成货款解决纠纷。

案例3:大连某进出口公司(简称A公司)于 2017年3月与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的某蜂蜜企业(简称B公司)签订了了进口合同。合同标的对象是A公司从B公司进口货值为50万美元俄罗斯系列蜂蜜产品(蜂蜜原浆、添加桦树茸、浆果及其它天然营养成分的8种200ml蜂蜜制品。)但由于双方对中国商品检验检疫局有关只允许从境外进口纯蜂蜜,如果添加其它食材需提前办理成分鉴定和备案检验的规定缺乏必要的了解和重视,导致双方盲目签约履约。买方付全款,卖方按订单生产并如期交货。但由于不符中国检验检疫局相关规定,导致货物不能按时清关,最后整批蜂蜜制品返回俄罗斯。买方索要货款,卖方以对方不及时了解所在国相关规定和及时沟通,而且产品是按订单专属生产,产生了很大费用和损失为由,拒绝返还货款。由于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若双方产生纠纷在卖方所在地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工商会仲裁厅进行仲裁。所以将该纠纷在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工商会仲裁院进行立案仲裁。经过取证和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损失,仲裁院做出终局仲裁并得以执行。

案例4:中国投资者在俄罗斯注册公司违法使用专有名词“Россия”(俄罗斯),当地税务机关进行起诉要求更名。

中国投资者于2002年在俄罗斯设立中俄木材加工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8月21日,税务局向法院诉称,被告在公司名称中违法使用专有名词“Россия”(俄罗斯)、“Китай”(中国),诉请法院强制被告更名。法院查明,被告公司名称违反了《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473条的相关规定,应予纠正,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的1个月内变更公司名称。

四、规避中俄贸易纠纷的几点建议

(一)双方政府层面:要坚持“拉手”,而不是“松手”,坚持“拆墙”,而不是“筑墙”。加强高层支持,营造良好经贸往来与合作氛围,消除贸易壁垒,实施贸易便利化,促进两国经贸合作,鼓励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

(二)相关部门:两国商检、动植物检疫和海关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合作,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规范检验标准、理顺关系,便于企业经贸合作减少纠纷;教育部门加强两国在中俄外语、金融、法律、经贸人才的培养,使其在交往合作中熟谙两国法律法规、国际通则、贸易惯例、文化习俗,更合规合情合理地开展务实合作,为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提供人才储备。

(三)企业方面:开展合作和产生纠纷的主要主体为双方企业,所以为最大化的规避风险,企业在以下方面予以注意:

第一,应本着诚信守约,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贸易商事合作,对贸易中产生的问题不推脱逃避积极协商解决,处理问题时充分考虑对方利益,这样贸易双方才能长久真诚的合作。

第二,在合同签署前应充分了解并遵守两国的相关法规,对商品的质量及双方的检验检疫标准和相关证书的出具应仔细协商一致,对贸易中的商品运输,汇率影响,贸易结算方式等问题应考虑充分,避免纠纷的产生。

第三,在合作中应更多的了解对方的国情,经济发展状况,民族文化精神,促进健康商业文化的形成,随着《中俄两国关于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倡导合作共赢的联合声明》和《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的发表,中俄两国的贸易将走上快速发展之路。

猜你喜欢
经贸仲裁纠纷
误帮倒忙引纠纷
Поезд Харбин-Россия стимулирует рост китайско-российской торговли в провинции Хэйлунцзян哈俄班列拉动黑龙江中俄贸易增量
延平区推动婚姻家庭 矛盾纠纷化解
澳中经贸促进会“慈善之光”系列公益活动圆满举行
An Analysis of A Clash of Cultures at Alabama Factory
我们在法国遇上借房纠纷
在芬兰遭遇遛狗“纠纷”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仲裁好还是临时仲裁好?
[编读往来]
仲裁第三人的设立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