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思考

2020-11-29 14:57周晓燕
法制博览 2020年24期
关键词:位阶党章效力

周晓燕

中共大庆市委党校,黑龙江 大庆 163000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0章共计46条。《条例》对党员教育管理作出了基本规范,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有着重要作用。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是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所以,对《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意义重大。笔者对《条例》位阶、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有几点思考。

一、关于《条例》位阶的认识

党内法规正式称谓有7种,即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在实践中,有的直接从名称上确定党内法规的位阶效力。那么,能否从名称上直接划分党内法规的效力呢?2019年8月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下简称《制定条例》),这部《制定条例》是党内的立法法,对法规的效力位阶等有规定,笔者根据该条例,对此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党内法规没有完全从名称上划分效力高低

弄清党内法规效力是正确适用党内法规的前提。2019年4月,中共中央完成了第二次关于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据统计,党内法规4100部,有效中央党内法规220多部。据估算,90%为地方性党内法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31条规定,笔者认为《条例》对党内法规效力并没有完全直接从名称上进行划分。《条例》第31条规定,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党章具有最高效力,其他任何党内法规都不得同党章相抵触;第二是中央党内法规,第三是部委党内法规,第四是地方党内法规。可见,《条例》并没有在名称上直接划分党内法规效力的高低,除了党章是有最高效力,其他还是根据制定主体不同,进行了划分。

(二)准则效力有高于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的趋向

第一,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说明中,专门强调《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位阶比较高,仅次于党章。

第二,《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规定,“要突出准则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这也可以看出准则的效力有高于其他五类党内法规的发展趋势。

第三,从《条例》规定来看,准则的草案一般是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批准;条例的草案一般是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的草案一般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以上不难看出,其他党内法规草案的审批主体没有准则要求严格。

(三)本《条例》的位阶,是仅次于党章的中央党内法规

本《条例》的位阶,关键看它是中央党内法规,还是一般党内法规?如果是中央党内法规,它在党内法规体系的位阶上仅次于党章,如果属于一般党内法规,它的效力次于党章及中央党内法规(包括准则及其他中央党内法规),而本《条例》是中共中央印发的,属于中央党内法规。因此,在位阶上,本《条例》是仅次于党章的中央党内法规。

有的文章,从名称上划分党内法规效力,党章最高,然后是准则,再就是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党章效力最高,准则仅次于党章,这都毫无疑问,但准则是不是一定高于条例等,对此笔者不完全赞同。理由:一是既然2019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是党内的立法法,该条例并没有这样明确的规定。突出《准则》效力,也都是一些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规划,但并不是党内立法法的规定。二是因为有的条例或准则等属于中央党内法规。比如本《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准则》),都是中共中央印发的,属于中央党内法规,此时的《条例》、《规则》和《准则》按照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的规定属于同一位阶的,都仅次于党章,效力是一样的。

二、关于《条例》主要内容的认识

(一)《条例》的主线和灵魂。《条例》的主线和灵魂就是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条例制定的主线和灵魂,通篇贯穿,并明确提出要把运用新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习内容、方式、实践方面都有具体要求,比如,建立长效机制,强调广大党员干部恪尽职守,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再如,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等。

(二)党员教育管理的方法和途径。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引导党员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党性锻炼上,要用好党的组织生活这一经常性手段;党员日常教育覆盖面要全、落实要有保证、见实效,要坚持集中培训制度;对党员要激励关怀帮扶,对老党员等重点对象要认真落实服务措施,要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

(三)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为党组织开展组织处置工作提供法规依据,《条例》设专章对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作出规范,明确对党员进行日常监督方式和内容,分别对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等组织处置。

(四)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总要求是积极推动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努力提升党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具体如在平台建设、平台应用上以及学网用网和网络行为规范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关于《条例》贯彻的几点思考

(一)党员教育管理要有“政治高度”

党员教育管理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政治方向,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广大党员要始终不忘共产党人的初心,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做到“两个维护”,做一名政治上清醒,行动上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共产党员。

(二)党员教育管理要有“贯彻深度”

首先,党员教育管理对象覆盖面要全,让党员管理无盲区,向纵深发展。从党支部讲,包括党小组会议活动,单位的活动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在学习和活动中接受教育,锤炼党性,提高认识。其次,党支部活动要提高质量,有效果。如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志愿服务等活动,还要提高质量。党员干部反感的是形式主义的活动,如果支部活动更走心的话,大家可能会更接受,更受教育。第三,理论学习要有深度。广大党员要比一般的干部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无论党支部集中学习,还是自学,都不能蜻蜓点水,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要做一个不仅业务精,还要政治理论水平过硬的党员。

(三)党员教育管理要有“执行力度”

所谓有执行力度,就要按照《条例》要求党支部切实履行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对党员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发现有不好苗头的,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防微杜渐;对在大是大非面前缺乏立场和信念的党员要及时采取批评教育的措施;对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信念立场的党员要给予严肃处理,确保党员干部队伍有干事创业的能力、激流勇进的动力以及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四)党员教育管理要有“工作温度”

党支部要按照《条例》规定,鼓励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通过树立榜样、广泛宣传,引导党员在平凡的岗位上“守护”、在重大的任务中“突破”,让党员干部做到危急时豁得出、关键时站得出、平常时看得出。同时,党组织应当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对党员干部既要从严管理,又要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怀帮扶激励党员;对老党员开展教育管理服务,方式上要灵活。坚持改革创新,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要合理运用现代化手段,创新教育管理形式,丰富党员活动内容。有温度的教育管理,有一种直抵人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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