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医疗陪护制度的现状与法律制度建设

2020-11-30 20:47魏伟庆郭松芃
法制博览 2020年9期
关键词:汕头市医疗人员

魏伟庆 郭松芃

1.汕头市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广东 汕头 515000;2.汕头大学医学院,广东 汕头 515000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护理人员出现严重短缺,不能满足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在住院期间的全部生活护理,除ICU、CCU 等特殊病房采用无陪护模式外,其他普通病房都需要子女自行承担老年患者的陪护责任。同时,现代家庭逐步呈现出“4-2-1”的结构,子女对老年患者的护理压力也日益增加,加之社会流动加强,这些原因都在时间和地域上限制子女对老年患者的全天候陪护,医疗陪护人员这个职业便应运而生,但子女需要自行承担雇佣医疗陪护人员的相关费用。可以说,老年患者在多数情况下均由子女及其子女所雇佣的医疗陪护人员来完成老年患者的生活护理。

然而,医疗陪护人员虽然一定程度上缓解部分子女对老年患者的陪护压力,但医疗陪护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却很大程度上滞后于当前对医疗陪护人员的实际需要,从而引发一些新的社会问题。汕头市作为粤东的医疗中心,汇集一批较大的医院,优质的医疗资源在粤东地区首屈一指,吸引着潮汕周边地区的患者到汕头寻医问药。但汕头市与广州市、深圳市等先进城市相比在各个方面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特别是还未建立健全完善的医疗陪护制度,或者虽然有所雏形,还仍处在一种无序发展,无章可循的状况,各有各的作法。因此,在这背景下需要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的作用,不断探索建立符合汕头市医疗发展实际的医疗陪护制度,并通过汕头特区立法权,把好的制度法制化。

一、汕头市医疗陪护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无证上岗,缺乏培训

医疗陪护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着医疗陪护的效果,并且和患者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目前,汕头市的医疗陪护人员能力水平层次不齐,总体素质偏低。绝大多数医疗陪护人员是来自农村地区或者是下岗工人,普遍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偏低,思想观念滞后。不仅如此,他们在上岗前未经过任何护理专业知识培训,没有专业的护理知识,造成了他们在实际护理工作中对医疗专业术语理解不够清楚,护理及服务不能到位。可以说,当前汕头市医疗陪护人员的实际陪护效果与培训制度不完善有着密切联系,如翻身、为患者擦身等基础临床护理都无法规范操作,工作内容局限于日常的生活照料,不能针对不同疾病的患者采取不同的护理方式,更加不懂得特殊患者的饮食禁忌,对患者的健康带来潜在的危险。更有甚者,有的医疗陪护人员因护理患者时间较长,觉得自己经验丰富,在患者出现病情变化时自作主张,自行处理,这种随便对患者的治疗和护理发表意见和采取措施的行为,只会给患者造成很大伤害。

(二)来源分散,缺乏管理

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部门对医疗陪护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整个医疗陪护行业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存在着医疗陪护人员来源广泛分散,医疗陪护行业无明确和完善的准入标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要求和保障机制等等,所以导致医疗陪护行业乱象频发。医疗陪护人员几乎是无固定住所,流动性较大,一般多为劳务市场或亲朋好友介绍,还有一部分则是自身在医院寻找适合的对象后毛遂自荐获得工作的。雇主很少有对医疗陪护人员从业的专业要求,多为私人自由雇佣,签订规范合同者较少[1],这种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往往造成雇主不能全面客观了解医疗陪护人员的真实水平和薪酬水平。加之这些医疗陪护人员常年混迹医院,大多与雇主协商定价,这种不确定性更加容易引起医疗陪护人员的工作热情与实际报酬挂购,出现认钱不认人,谁给的多就给谁干的情况,随意性强,不利于对患者的照顾与护理。同时,由于目前大多医疗陪护人员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一旦出现纠纷,患者可能既找不到医疗陪护人员,也难以找不到能够维权的管理部门。

(三)不能报销,缺乏保障

医疗陪护人员的费用没有统一标准,而且这份部分费用相对较高,是许多家庭无法所承担的,而长期且全天候的亲情陪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家属的正常工作,也是难以实现的。医疗陪护本应该是医院医疗行为的一部分,但是医院一直把这部分工作推给病人家属,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医院、病人、家属都接受这种做法,但随着老年化时代的到来,这种一人住院,一家累倒的状况,已到了必须解决的地步,然而目前现有的医保报销制度并不包括医疗陪护,所以医保不能报销这部分的服务。如果家属不承担高额的陪护费用,那就要自己承担陪护工作,家属如退休或没有工作,那还有时间,否则难以应付。医保部门、医院由于利益关系,不愿主动解决这个问题,导致这个问题长期得不到重视及解决。

二、改善医疗陪护体系的对策及建议

目前,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和日本、新加坡及我国香港地区主要采用无陪护模式。现在汕头市各医院各有各的作法,有的放任不管,有的管而不严,因此,亟需建立健全适合汕头市实际情况的医疗陪护的制度,在借鉴无陪护模式的基础上,深入思考,探索完善无陪护、亲情陪护和专职陪护并存融合的新模式:

(一)统一培训,规范管理

如果把治疗和护理分成十等份的话,新加坡的医疗为三分治疗,七分护理,护理工作是随时的、周到的、无缝隙的,并且是大量的[2]。德国医疗陪护人员上岗前不仅要学习一般护理的基本技能,如对长期卧床患者如何翻身、盖被等,还有要培训基本素养,如仪表要求、职业道德、沟通技巧等[3]。而目前,汕头市的医疗陪护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服务水平差距大。所以,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需加强管理,加大对医疗陪护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依托汕头大学医学院或者汕头市卫生学校的护理师资力量开设医疗陪护人员培训班,为本市户籍且有意愿从事医疗陪护人员的农村妇女或下岗工人提供免费培训的机会。笔者认为,医疗陪护人员规范化培训的内容应该以患者需求及专科护理需求为导向,涵盖职业道德、技能培训、生活护理等各个方面。医疗陪护人员在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必须由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经颁发《医疗陪护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方可上岗。不仅如此,汕头市还应在一段时间内对医疗陪护人员进行再培训管理,从而保证医疗陪护人员数量和质量的稳定性,为汕头市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医疗陪护人员队伍。

(二)定期考核,提高质量

汕头市政府应该根据现有情况,考虑实施医疗陪护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完善医疗陪护人员的岗位准入制度,规范医疗陪护人员的服务行为,逐步引导医疗陪护人员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行为准则,让社会化的医疗陪护服务公司参与到医疗陪护人员的招聘、录用、合同签订、薪酬福利等各个方面。同时,汕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在注重对医疗陪护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医疗陪护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和患者满意度调查评价机制,提高医疗陪护人员的整体素养,减少医疗陪护人员与患者的纠纷。笔者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化医疗陪护服务公司每月可以共同深入医院病房对医疗陪护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听取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将医疗陪护人员的收入与其服务质量以及患者及其家属的满意度相挂钩,对满意度高评价好的医疗陪护人员进行适当的奖励,形成较为有效的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其整体素质和护理水平,提高其服务质量和工作积极性。

(三)制定法规,完善制度

医疗陪护行业作为新兴行业,医疗陪护人员是服务患者的重要主体之一,但是目前我国尚未有专门的部门对其进行管理,因此规范和整顿医疗陪护人员队伍势在必行。笔者认为,汕头市有关部门应当从患者、医院和医疗陪护人员的各方利益入手,划分各方的权责,通过深度调研,制定出医疗陪护人员的工作流程与指引。同时,还可以明确合理的收费标准,并由社会化的医疗陪护服务公司根据患者的经济状况、病情、个人要求及护理级别等统一调配,使不合理收费明显减少,提高医疗陪护质量。其次,汕头市政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利用特区立法权的优势,完善医疗陪护行业的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上构建起政府福利性医疗陪护体系,通过向具备资质和条件的医疗陪护服务公司购买服务,为满足基本条件的老年患者提供免费陪护,或者将医疗陪护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有效保障老年患者的健康。然后,汕头市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医疗陪护人员的社会保障福利制度,让医疗陪护人员能够安心工作,保证医疗陪护行业稳步发展。最后,构建医疗陪护行业协会同样不能够忽视,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加强引导,不断加强医疗陪护行业自律,使医疗陪护行业作为新兴的第三产业能够快速健康发展。

三、结论与展望

陪护病人就是一门技术活,同时也是一个良心活。患者生病了,不仅需要有良好涵养的医疗陪护人员,而且还需要具备相应技能和技巧的医疗陪护人员去胜任这项工作。因此,汕头市政府应该对医疗陪护行业有科学合理的规划与安排,不仅要在人员配备、技能培训、陪护标准等方面下足功夫,而且从长远发展的角度上看,更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建立一套更为合法、完整、有效的规章制度,并通过汕头特区立法权,实现好制度的法制化,从而引领医疗陪护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得到有效保障,让汕头不单单是一座美丽城市,更是宜居、养老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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