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厥早期可汗制度考论

2020-12-01 05:33陈星宇
唐都学刊 2020年3期
关键词:汗国科罗木杆

陈星宇

(南京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 南京 210097)

在突厥汗国的历史上,存在着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两种汗位继承方式,并且先后实行了单一可汗制和多可汗制两种制度。然而在突厥立国之初,实行的是父死子继制,且国内仅立有一位可汗,这源自于突厥部落时期。后来随着突厥在蒙古高原和中亚地区的扩张,阿史那氏子弟们大多立下军功,占领广大的区域,并成为当地实际上的统治者,大可汗开始册封子弟为小可汗,令其镇守汗国一方,这既是承认众子弟的势力范围,也是出于镇压当地被征服部落的需要,大、小可汗并列的局面开始出现,多可汗制逐渐形成。而在汗位传递问题上,为平衡汗国内部的各方势力、安抚实力雄厚的小可汗,大可汗的职位往往会传给自己的兄弟即某一位小可汗,父死子继制也就由兄终弟及制所取代。

一、开国初期父死子继制与单一可汗制

突厥开国可汗土门和第二任可汗科罗的关系,因史书记载的差异,有父子和兄弟两种说法,多数学者认为二人是父子关系(1)土门与科罗为父子关系见于《隋书·突厥传》,而兄弟关系见于《北史·突厥传》,可能是史书传抄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国内外多数学者认可《隋书》的“父子说”,参阅马长寿《突厥人和突厥汗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吴玉贵《突厥汗国与隋唐关系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林恩显《突厥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美]巴菲尔德著,袁剑译《危险的边疆——游牧民族与中国》,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则汗位继承方式为父死子继制。薛宗正先生却坚持认为二人是兄弟关系,进而得出突厥汗国建立之初便实行兄终弟及制(2)薛宗正先生却认为《隋书》修编仓促,而《北史》修编时间较长,史料价值高于《隋书》,所以“兄弟说”的可信度更高。参阅薛宗正《突厥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0页;薛宗正《西突厥汗国开国史续辩——兼与吴玉贵同志切磋论难》,载于《西北民族研究》,1989年第1期;薛宗正《突厥可汗谱系新考》,载于《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4期。,亦有学者对此表示认同[1]。因此,理清土门与科罗的关系,对研究突厥汗国早期的可汗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父死子继制

据《周书·突厥传》记载,突厥原先是匈奴的别种,该部落遭到邻国屠灭,仅留有一个十岁的小儿,“兵人见其小,不忍杀之,乃刖其足,弃草泽中。有牝狼以肉饲之,及长,与狼合,遂有孕焉。……遂生十男,十男长大,外托妻孕,其后各有一姓,阿史那即一也。子孙蕃育,渐至数百家。经数世,相与出穴,臣于茹茹。”[2]907这段带有神话性质的文字记述了突厥阿史那部族的形成,最初时仅有数百家,是柔然的属部,单一的首领为阿史那氏,关于突厥早年的历史,另一种说法相对于此说则更为丰富:

或云突厥之先出于索国,在匈奴之北。其部落大人曰阿谤步,兄弟十七人。其一曰伊质泥师都,狼所生也。谤步等性并愚痴,国遂被灭。泥师都既别感异气,能征召风雨。娶二妻,云是夏神、冬神之女,一孕而生四男。其一变为白鸿;其一国于阿辅水、剑水之间,号为契骨;其一国于处折水;其一居践斯处折施山,即其大儿也。山上仍有阿谤步种类,并多寒露。大儿为出火温养之,咸得全济。遂共奉大儿为主,号为突厥,即讷都六设也。讷都六有十妻,所生子皆以母族为姓,阿史那是其小妻之子也。讷都六死,十母子内欲择立一人,乃相率于大树下,共为约曰,向树跳跃,能最高者,即推立之。阿史那子年幼而跳最高者,诸子遂奉以为主,号阿贤设。[2]908

这条史料中明确记载了阿谤步、伊质泥师都、讷都六设、阿贤设(即阿史那)四人先后担任部落首领,除了阿谤步和伊质泥师都为兄弟关系,其余皆父子关系,且阿谤步是因遭到灭国的特殊情况才由兄弟伊质泥师都继承首领之位的,因而足以说明突厥汗国正式建立之前,突厥部落就已经把父死子继制作为主要的首领继承方式了。

突厥在阿贤设时期已臣服于柔然,其子吐务的头衔却为大叶护[3],讷都六设、阿贤设的头衔均为设,据《通典》记载,“别部领兵者谓之设”,又云“其官有叶护,有设,有特勤,常以可汗子弟及宗族为之”[4]1068,《周书》亦载“大官有叶护,次设,次特勤,次俟利发、次吐屯发,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皆世为之。”[2]909可见叶护是游牧民族中仅次于可汗的爵位[5],头衔的变化反映了当时突厥部落的日益兴盛。到吐务之子阿史那土门担任首领期间,突厥社会已经发展得相当完善。自5世纪下半叶高车独立后长期与柔然汗国对抗,大大削弱了柔然汗国的实力,柔然由盛而衰,对草原各部的束缚力度也降低。草原各势力平衡格局的打破,为突厥的兴起提供了有利的契机[6]8。在柔然和铁勒的对抗中,土门协助柔然击破铁勒,并降服了五万余落的人口[2]908,大量铁勒民众的归附壮大了突厥的实力。西魏废帝元年(552)土门发兵大破柔然,然后自立为伊利可汗,突厥汗国正式建立。

553年伊利可汗土门死后,科罗继位,号为乙息记可汗(亦作逸可汗)。关于土门与科罗的关系,史书记载有歧义,《周书》载为父子关系[2]909,《隋书》《北史》则均为兄弟关系[7]3286,[8]1864。二人的身份直接关系到突厥汗国初期的汗位继承制度,因而有理清的必要性。岑仲勉先生认定二人为父子关系[9],现代学者薛宗正先生在考证突厥可汗世系时坚持认为二人是兄弟关系,称土门是“无家室的青年可汗”,进而得出突厥汗国建立伊始就实行兄终弟及制的结论[10]90,但这些推论均为脱离史料的主观臆断。首先科罗并非其名讳,而是名号“珂罗啜”的不同音译,“谓黑色者为珂罗便,故有珂罗啜,官甚高,耆年者为之”[4]1068,从“耆年者为之”可以得知科罗已经较为年长,所以土门绝不可能是没有家室的一代青年。科罗继位后不久病死,立其弟阿史那燕都为汗,是为木杆可汗,后来处罗侯在继承汗位前曾论及此事:“我突厥自木杆可汗以来,多以弟代兄,以庶夺嫡,失先祖之法,不相敬畏。”[8]1870这也映证了突厥的“先祖之法”就是父死子继制,与伊质泥师都、讷都六设、阿贤设、吐务、土门均为父子一脉相承的情况符合,木杆可汗继位时才被兄终弟及制所取代,而非如薛宗正先生所说“突厥初世实行兄终弟及制”。王义康先生依据唐代突厥贵族的墓志铭考证出二人实际为父子关系[11],《隋书》《北史》的记载均有误,因而在突厥社会的早期和突厥汗国建立之初,采取的是父死子继制。

(二)单一可汗制

从阿谤步至土门建国为止,突厥仅立有一位可汗,这是从原先的部落首领转变而来的,虽然薛宗正先生声称乙息记可汗、阿逸可汗为月可汗,而大可汗为太阳的化身,月可汗自然是大可汗的副座,在土门在位期间已经担任小可汗,大、小可汗制已形成[10]89,肖爱民也认同这是突厥两翼制的雏形[12],但此说仍然值得商榷。按惯例小可汗在升任大可汗之后往往是要改变原来的汗号,以彰显身份的提高[13],而科罗未有汗号的变化,所以在继位前只是担任珂罗啜,升为大可汗后才有乙息记可汗或阿逸可汗的名号。纵然是科罗的后任继承者木杆可汗燕都,继位前也只担任俟斤(3)虽作“俟斤一名燕都”,但俟斤为突厥贵族的名号之一,不是木杆可汗的本名,《北史》当为误载,木杆应名燕都,继位前担任俟斤。,未被授予小可汗的头衔。且阿逸固然是突厥语ay(月亮)的音译[14],是以月亮作为可汗名号的修饰词,但太阳在突厥语中发音为kün,同伊利(Il)和土门(Bumin)两个词汇发音均大相径庭。突厥有崇拜狼图腾的传统,自称是狼的后代,后来又受到萨满教的影响,非常崇拜火和天[15],并有“牙帐东开,盖敬日之所出”的习俗[2]910,但土门的名号没有与太阳、天有关的词汇,不能理解为出现了“日月同辉”的大、小可汗并列情况。因此大、小可汗制始于突厥汗国建立之初的观点可信度较低,肖爱民的突厥早期“两翼制”论亦为推断过度,所以突厥汗国在此时依然实行单一可汗制。

综上所述,突厥早期的汗位继承制度为父死子继制,承袭自部落阶段的首领继承制度,是突厥的“先祖之法”,且实行单一可汗制,无大、小可汗并列的情况,虽然突厥成文法典目前没有被考古发现,甚至唐玄宗年间的粟特、突厥混血儿安禄山也不知太子的含义(4)据《新唐书·安禄山传》记载,安禄山“不知皇太子何官”虽然有故意向玄宗表忠心的嫌疑,但也反映了唐代前、中期北方民族的汗位继承未形成固定的成文法典,而是一种习惯法。,父死子继制很可能只是一种习惯法,但却使得突厥早期社会的权力传承能够按次序进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突厥民族的崛起。后来随着突厥征服范围的扩大,汗国的进一步扩张,面对不同的局势,大可汗册封兄弟子侄为小可汗,可汗制度才开始发生变化。

二、突厥汗国扩张后形成多可汗制和兄终弟及制

木杆可汗是突厥第一汗国扩张的关键时期,征服了草原上大量的部落,“西破厌哒,东走契丹,北并契骨,威服塞外诸国。其地东自辽海以西,西至西海万里,南自沙漠以北,北至北海五六千里,皆属焉”[2]909,但汗国内部形势也发生了转变,也直接对可汗制度产生了影响。阿史那氏子弟在扩张中立有军功,成为该征服地实际上的统治者,而大可汗也需要有效镇压各部,则承认这些子弟们的既得利益,册立其为小可汗。木杆可汗在位期间是突厥可汗制度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不仅产生了大、小可汗制,父死子继制也转变为兄终弟及制。

(一)突厥对大漠南北和西域的征服

科罗在继位后不久病死,舍弃其子摄图,立其弟燕都为木杆可汗。盖因当时柔然残部尚存,突厥处于战争状态,需要一位强有力的领袖人物,而摄图此时年幼,难堪大任,木杆可汗燕都“勇而多智”[2]909,“性刚暴,务在征伐”[8]1864,此时已经为封为俟斤,是战时体制下的可汗最佳人选,因而得以承担重任。木杆承袭其兄汗位之举不仅改变了父死子继的“先祖之法”,开启了兄终弟及的先例,而且对突厥日后的汗位继承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木杆可汗在位期间是突厥汗国统一草原大业基本完成的时期,不仅彻底消灭了柔然汗国,并且征服了草原上的其他部落,东至辽海、西至西海均为突厥汗国的势力范围,而在这广大的土地上,分散着众多语言风俗各不相同的部落,统治基础的扩大,使得突厥可汗面临新的形势,因而有改变原先制度的需要。

柔然在伊利可汗、乙息记可汗时期已经遭到突厥的沉重打击,但余部尚在,木杆可汗继位后继续打击柔然残部,555年大破柔然主邓叔子,邓叔子兵败退入西魏境内,西魏在突厥的压力下将其诛杀[7]3267,柔然另一支残部东奔北齐塞外,被高洋击破,首领俟利郁久闾李家提投降[16],柔然汗国彻底覆灭,草原上的政权更替至此完成,突厥取代了柔然,成为大漠南北新的霸主。

在西域地区,土门的弟弟室点密 “从单于统领十大首领,有兵十万众,往平西域诸国,自为可汗,号十姓部落。世统其众。”[17]5188大约在556年,室点密联合波斯萨珊王朝消灭了嚈哒政权[18],夺取了河中地区,瓜分嚈哒领地之后,室点密又联合东罗马帝国攻打波斯,势力扩张至阿姆河流域[19],波斯、嚈哒、粟特等诸多西域民族都成为突厥的属民。据吴玉贵先生考证,在突厥对西域的战争中,实际的指挥者是室点密而非木杆可汗[6]11—14,这充分说明了室点密是在率部征服西域后才获得“世统其众”、世代镇守汗国西部的殊荣,因而成为突厥的西面可汗。

室点密是因军功而成为小可汗的,除此之外,面对众多语言风俗各不相同的游牧部落,突厥大可汗确实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铁勒是6世纪亚洲内陆数量最多、分散最广的游牧部落联合体,独洛河北分布有仆骨、同罗、韦纥、拔也古、覆罗诸部;伊吾以西,焉耆以北则有契弊、薄落职、纥骨等;金山西南有薛延陀等;北海南有都波等。“种类最多。自西海之东,依据山谷,往往不绝。(中略)虽姓氏各别,总谓为铁勒。并无君长,分属东、西两突厥”,鉴于木杆可汗时期东、西突厥尚未分裂,铁勒诸部则被统一的突厥汗国所统治,“自突厥有国,东征西讨、皆资其用,以制北荒”[8]1879—1880,在土门建国前部分铁勒民众已被突厥征服,木杆可汗扩大了突厥的势力范围,更多的铁勒部落纳入突厥汗国的辖区内,这些民众为汗国提供了充足的、高质量的兵源,有利于突厥军事力量的增强,但如此多的风俗习惯各异且拥有较高民族意识的部族散于各处,也使突厥汗国内部矛盾更加复杂化。

库莫奚是盘踞在松漠之间的部族,“初臣于突厥,后稍强盛,分为五部:一曰辱纥王,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昆,五曰室得。每部俟斤一人为其帅。随逐水草,颇同突厥。”[8]1879可见突厥取代柔然汗国在草原上的统治后,奚也臣服于突厥,分为五部后还立俟斤一人为部落首领,俟斤是突厥官员的头衔,奚人采取此名号显然借鉴了突厥官制,也说明突厥的统治对奚部落有较大的影响。与奚同源的契丹也在木杆可汗时期遭到突厥的驱逐[8]1864。

“室韦,契丹之类也。其南者为契丹,在北者号室韦,分为五部,不相总一,所谓南室韦、北室韦、钵室韦、深末怛室韦、太室韦。并无君长,人民贫弱,突厥常以三吐屯总领之。”[8]1882吐屯是突厥可汗派遣到属部的监察官,或负责收取赋税,或监督部落首领,甚至能在驻地统领军队代行统治权力[6]41—42,室韦有突厥的三位吐屯总领说明室韦也成为突厥汗国的附属,亦有迹象表明黑水靺鞨有突厥吐屯派驻[17]5361,说明突厥的势力已范围扩张到我国东北地区。

蒙古高原、西域绿洲和中亚草原上的各政权、部族大多已经被突厥汗国征服,木杆可汗建立了“威服塞外诸国”的功业,但这种快速扩张毕竟是建立在武力打击上的,草原诸部虽然纳入突厥汗国的版图,但社会结构未被瓦解,汗国内形成了“突厥可汗——突厥各级贵族——地方部落首领”三级管理层次[20]。首领们虽然接受了突厥官号表示臣服,但实际上依然保有一定的独立性,辽阔的疆域内分布如此多的各大部族,必然导致可汗的权威和汗国控制力度下降,原先的可汗制度不再适应目前形势,有了改革的必要。

(二)多可汗制的出现与兄终弟及制的最终确立

据《资治通鉴》载:“周杨忠拔齐二十余城。齐人守陉岭之隘,忠击破之。突厥木杆、地头、步离可汗以十万骑会之。”胡三省注又说:“木杆分国为三部:木杆牙帐居都斤山,地头可汗统东方,步离可汗统西方。”[21]5337这是突厥拥有多位可汗的最早记录,大致可以认定木杆可汗时期是突厥多可汗制的形成时期。木杆身为大可汗居于都斤山设牙帐,地处中央,地头可汗、步离可汗别居东西,这种军事政治上的两翼形态是从游牧经济生活中的围猎活动衍生出的[22],在东西跨度万余里的汗国内,分为左、中、右三部。

572年木杆可汗死,未立其子大逻便,而传位给弟弟佗钵可汗,这又是兄终弟及的继承方式。木杆可汗舍子立弟的原因,当作如下解释,其一大逻便的母亲地位较低,若立为大可汗难以服众(5)参阅《隋书·突厥传》,纵然在十年后佗钵临终前欲传位给大逻便,“以其母贱,众不服”,其长兄阿史那摄图也强烈反对,可见在当时更加如此。,无法统领众多的贵胄子弟,其二佗钵可汗与木杆时期的地头可汗是同一人[10]134—135,拥有统辖东方部族的大权,具有较高的威信,若得以继位,足以平衡突厥国内各大势力。“佗钵以摄图为尔伏可汗,统其东面,又以其弟褥但可汗子为步离可汗,居西方。”[8]1865摄图是乙息记可汗科罗之子,被立为小可汗,统辖东方部落,褥但可汗就是室点密可汗[23],其子达头被封为步离可汗,突厥两翼形态继续发展,牢固地控制了东方的奚、室韦等部和西方的高昌、焉耆等西域国家以及铁勒部落,突厥汗国表现出空前的强盛,多次进攻北齐,大掠中原地区,“时佗钵控弦数十万,中国惮之,周、齐争结姻好,倾府藏以事之,佗钵益骄,每谓其下曰:‘我在南两儿常孝顺,何患贫也。’”关于“两儿”有不同的说法,胡三省注曰:“在南两儿谓尔伏、步离二人,所部分西北,皆南近中国。”[21]5416—5417而岑仲勉先生却考证为“两儿”指代北周和北齐,中原两国畏惧突厥的强大,也期待依靠突厥的力量来对抗对方,于是争相结好突厥,北周武帝还与突厥和亲,娶木杆可汗之女阿史那氏为皇后。这段史料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佗钵可汗称周、齐为“两儿”不仅是岑先生所说的“反侵略的重要问题”[9]编后再记,也反映出突厥汗国插手中原政治的企图,可见大、小可汗制的实行不仅加强了对草原控制力的,大大提高了社会的稳定性,甚至将影响力扩张至中原地区,其实力可见一斑。

科罗、木杆、佗钵三兄弟依次担任可汗,他们在位期间是突厥汗国的巅峰阶段,也是突厥可汗制度发生重大变化的阶段。随着对草原的征服疆域不断扩充,对镇守各方的需要册立宗族子弟为小可汗,加强了草原控制力。而小可汗是手握重兵的实力派,拥有一定的权威,为了能保住汗位的权威性,大可汗在临终前会传位给小可汗而不是自己的儿子,这样兄终弟及取代了父死子继成为新的汗位继承方式并深入人心,在日后的东突厥汗国乃至后突厥汗国的汗位继承中,也不乏以弟代兄的事例。这种新的可汗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突厥扩张与统治的需要,加强了社会稳定性,使突厥汗国成为亚洲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

三、结语

突厥社会早期实行的是单一可汗制与父死子继制,这种制度与部落阶段的政治形势相适应,但当木杆可汗之后,突厥征服了大漠南北、西域绿洲和中亚草原后,册立阿史那子弟为小可汗镇守各大区域,形成多可汗制,又为平衡各大势力改父死子继为兄终弟及,突厥可汗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是对适应形势变化而进行的改革。虽然在隋开皇初年,多可汗制下诸汗为争夺大可汗之位而爆发内战,最终导致汗国的分裂,但在突厥汗国建立之初期间,由于势力范围广大,不同区域拥有不同的自然环境和经济基础,间隔以众多的名山大河,形成分裂割据的天然屏障,这对可汗的集权显然是不利的,所以需要通过册立小可汗给予一定的权力来加强对其他部族的控制,而兄终弟及也能拥立一位声望较高的小可汗继承汗位,继续突厥扩张的霸业。因而在突厥扩张期间,多可汗制度和兄终弟及确实是符合国情并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突厥汗国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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