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的实践研究—以常州市为例

2020-12-03 03:48蒋治国,王博超,殷雪琰
食品安全导刊 2020年23期
关键词:合格证常州市食用

2016 年,农业部在试点基础下部署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出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2019 年12 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2020 年2 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江苏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工作方案》,2020 年3 月,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和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常州市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从某种角度来讲,这些内容都属于农产品质量追溯,其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从农产品生产的源头进行有效管控,确保农产品安全,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2015-2016 年,常州市对所有上市农产品生产主体进行了摸排调查,建立了全面的电子化档案,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2017 年起,常州市开始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进行实践研究,在农产品溯源管理系统中启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和打印管理,将农产品产地证明与农产品合格证有机结合,推行“以产地准出(产品合格证)为包装标识载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现农产品质量外部追溯与内部追溯的全覆盖。下面就以常州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的实践研究为例,谈些认识。

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的实践

拓展构建适用于多种类型主体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系统。拓展建设适用于多种类型主体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系统,包括农产品收储运经纪人合格证开具子系统、农产品经营主体合格证开具子系统、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合格证开具子系统、农产品合格证代管服务子系统,帮助各类主体快捷方便地获取合格证以及开具合格证。收储运经纪人多以批量收购分散农户的农产品为主,在开具合格证时,选择收购的一种或多种品类的产品,按整车、整批为单位开具农产品合格证后销售。农产品经营主体多为大批量收购农产品,并对收购的农产品进行药物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后按客户订单或单个包装规格来开具并打印出农产品合格证,粘贴到包装上后销售给客户,例如凌家塘万家鲜。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既有自己种养殖的农产品,也收购他人产品,对自有农产品和收购农产品进行药物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后按客户订单或单个包装规格来开具合格证进行销售,例如钟楼小菜园、临溪农业、菜根香。农产品合格证代管服务子系统以主体用户实际情况为导向,让有信息化基础的主体为有需要使用合格证管理系统的用户提供代管服务,包括产品种养、合格证开具等管理。

常州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系统的特点。一是涵盖所有主体合格证开具和出具场景应用(生产主体、生产经营主体、收储运主体、经营主体)。供货方使用合格证系统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经纪人在收购时只需扫一扫对方的合格证,查验收货,即完成了农产品的收购。二是合格证信息汇聚最全(本系统合格证、其它企业系统合格证、纸质合格证)。三是可以对主体无论是生产或收购来的农产品出具的合格证进行农业部门内部全链条追踪。在合格证溯源查询结果上,将自控自检、自我管理、自我开具、自我承诺充分体现出来。对于有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的可以查看到检测数据或检测报告,对于收购的产品还可以查看收进来的合格证信息,追踪到源头。四是与监管平台充分结合(增加合格证监管内容、合格证填报采集、政府(乡镇快检)检测数据综合利用等,实现了与原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网格数字化监管平台”“监测信息管理平台”等平台数据互联互通。五是可以为省级平台提供数据和对接市场部门做准备。

常州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系统的应用。到2020 年4 月份,全市累计生产经营主体1044 家,其中企业435 家,合作社274家,家庭农场178 家,个人151 家,其他6 家。2018 年累计开具合格证18409 张,2019 年74262 张,2020 年68360 张,累计开具161570 张。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系统建设的主要做法

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领导重视、部门支持是完成建设任务的重要保证。在项目启动之初,各级领导就非常重视,从各相关部门抽取了精兵强将组成项目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要求,将任务进行分解,将目标落实到项目组每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建设过程进行重点督查,使得每项建设工作有条不紊、循序推进。

平台开发科学筹划,反复论证。在系统研发的过程中,坚持功能前瞻、贴近用户的研发理念。我们认真分析任务需求后,走出去,与外地行业内经验丰富、掌握先进开发技术的同行及专家进行深入交流和沟通,对项目进行多维度、多层次的调研。在开发过程中多轮次召开专家咨询会,邀请省级以及兄弟城市长期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农业信息化工作的领导、专家及技术人员进行座谈,解读农业信息化发展方向,为平台研发出主意、提建议;虚心听取他们对于我们的研发成果的意见,再改进、再讨论,反复交叉论证,以保证我们研发的各个平台功能齐全、技术先进;同时,还组织了20 家进行内部溯源建设的企业进行培训并座谈,请他们从用户体验感和可操作性的角度,畅谈使用感受和提改进意见,然后再对系统进行再优化、再提升。尽量使我们最终研发的平台操作不仅功能更强大、操作更便捷,并且能“上联部省、外联食药监、下联企业”与部省平台及外部平台对接,还能与常州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相关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融会贯通,构建产地准出大数据库;同时利用大数据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数据分析、预警以及产地溯源监管,进一步转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创新部门间业务协作方式。

个性化设计,精心组织,优化实施。项目组成员深入到每一家企业,实地进行调研走访、拍摄大量图片,收集多家企业的基础资料;然后,再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每家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汇集的信息,整理、汇总、筛选、整合,最后完成这些企业个性化客户端的综合定制。在完成个性化设计后,我们又组织技术人员再次来到这些企业,帮助他们将平台和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并对企业平台使用人员进行一对一的平台使用培训,确保每个企业都能独立使用平台,为企业农产品质量追溯(产地证明、产地合格证)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甄选分类,强化培训。针对本次建设任务各自对应的不同的对象群体进行分类,按照最少占用资源、最优培训效果的原则,组织他们进行培训。考虑到各类主体对信息化手段掌握程度的不均衡性,为保证培训质量,我们首先组织企业负责人进行常州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系统软件的培训,并在实施过程中再对主体操作人员进行一对一的培训,帮助全部企业都能掌握平台的使用,以力争系统建设任务的成果确实转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进一步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的建议

推进部门协作。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协调协作,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农业农村部门督促生产主体主动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市场开办者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或合格证明文件,应当经市场开办者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采购食用农产品的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食堂等要查验供货者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农产品合格证信息化技术研究,加快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平台和常州智慧市场监管综合业务云平台对接,实现相关数据互联互通,为生产经营者提供简便易用有效的APP 或小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激励约束。对率先推行合格证的种、养殖生产者提供政策倾斜和项目支持。各类展示展销会产品、各类品牌、标准化基地、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等应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对未实行合格证制度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将不给予项目支持,不推荐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不推荐参评各类品牌和奖项,不推荐为标准化基地、养殖场等示范主体,不推荐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以及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等。

强化监督检查。将开具并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严查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对虚假开具合格证的、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的主体,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推动纳入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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