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宗教与社会控制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国民党对基督教青年会的国家治理

2020-12-06 16:20
安徽史学 2020年3期
关键词:党部基督教国民党

(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875)

政教关系是解读近代中国宗教社会史至为关键的一组概念,绝大部分论著都是借此探讨近代中国“政府”(State)或“政治”(Politic)与“宗教”(Religion)之间的关系。(1)此方面的代表性研究可见 :Arne Sovik,Church and State in Republican China:A Survey History of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Christian Churches and the Chinese Government,1911—1945,Ph.D.,Yale University,1952;Jason Kindopp and Carol Lee Hamrin eds.,God and Caesar in China:Policy Implications of Church-State Tensions,Washington,D.C.: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2004;Rebecca Nedostup,Superstitious Regimes:Religion and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Modernity,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2009;邢福增 :《当代中国政教关系》,建道神学院1999年版;陈金龙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政教关系 :以佛教为中心的考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但若以政教关系之视角讨论民国时期的宗教,则还应关注“政党”(Party)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而在近代中国,受制于革命化、政治化的话语表述和国际政治局势的掣肘,如何去面对、规训和利用基督教,成为国民党不得不慎重考虑的问题。

学界关于民国时期政教关系的研究成果已经相当丰富,但讨论国民党与基督教关系的论著尚不多见,且集中在论述北伐时期国民党与非基运动的关系。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建立在党国体制下的党教关系,或许更能反映其对基督教进行国家治理的政治诉求。(2)查时杰 :《民国训政时期的基督教会 :训政时期政教关系的初探(1928—1931)》,载氏 :《民国基督教史论文集》,宇宙光1993年版,第487—525页;徐峰 :《南京国民政府宗教政策研究(1927—1937)》,山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1年;陈昱 :《民国政教关系互动的演变(1924—1933) :以基督教与国民党为中心》,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上述研究常对党与政进行互换,未能切实理清国民党对基督宗教团体的基本态度及其政策的流变。目前多集中在对教会学校的立案与管理方面,主要是反映党化与基督化之间的矛盾。(3)张永广 :《党化与基督化 :国民政府初期基督教学校的挑战与调适》,《学术月刊》2015年第3期。对于基督教团体而言,党部势力进入基督教组织时所遭遇的困境远胜于教会学校,内中不仅涉及教界人士的回击,更牵涉到国民党内部的分歧、中央与地方的差异。本文从国民党对基督教的国家治理角度出发,以基督教青年会为个案,讨论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借由国旗事件,引发国民党中央制定青年会乃至基督教团体的管理办法,以及教界人士对此的回应与讨论,探讨国民政府初期党国体制下基督教团体的生存形态。

一、国民党地方党部的反教声浪

北伐时期,国共两党以反帝为基本诉求,将基督教视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工具和先锋队,以致时常发生激烈的反教暴力事件。(4)参见杨天宏 :《北伐时期反教暴力事件及其责任问题》,《历史研究》2004年第1期。但是,北伐军激烈的反教举措,迫使国民党不得不一再明令禁止军队进驻教堂,张贴布告以保护教产,避免过度刺激英美等国。

自1926年下半年始,作为北伐军总司令的蒋介石,频频颁发保教文告,严令各地驻军保护教产。革命军进入江西后,蒋介石在南昌接见外国访员时强调 :“南军与耶教并无龃龉,不欲干涉教会事业。”(5)《蒋介石对外人宣布政见》,《真光》第25卷第12期,1926年12月,第80页。1927年2月25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电令福建政治分会 :“对于教会产业或教士,应令各地方军警一律保护,不得有没收或侮辱等情。”(6)《中央政治会议致福建政治分会电》(1927年2月25日),《蒋中正总统文物》, 台北“国史馆”藏,典藏号 :002-080200-00396-074。4月9日,中执会致函外交部,谈及湘西中华信义会西人请愿团代表芬兰传教士喜渥恩曾请求湖南省党部、省政府,电催各县党部、各县长以及各地驻防军,要求即日交还教产,准许人民信教自由,不得逮捕传教士、牧师,以便恢复传教工作,赔偿教会损失,并派员调查落实。(7)《中执会致外交部函》(1927年4月9日),台北中国国民党党史馆藏,档案号 :汉11128。(按 :下文简称国民党党史馆藏)同日,时任湖北省政务委员会主任的邓演达在呈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时指出,外交部长陈友仁转发中华行道会石紫阶等人的呈文,声称各地教堂已被工人、士兵及党部占领,呼吁政府予以保护,并令其尽快迁移。此事经湖北省政务委员会政治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除函复外交部外,并交由省政府办理此类事项,如有军队驻扎外国教堂、学校和住宅,一律加以禁止,并在教堂门首张贴禁令,通知各县长遵照办理。(8)《邓演达上中执会呈》(1927年4月9日),国民党党史馆藏,档案号 :汉14217.2。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以蒋介石为首的军政长官延续了北伐后期的宗教政策,反复声明保护宗教自由与教会产业。1927年4月初,蒋介石电令各处、各军保护外侨,听闻无锡、江阴等地之法国天主教堂及学校被军队占用,宜兴教堂亦遭抢劫,城内墙上张贴言辞激烈之布告,要求各部队“对于侨民财产,务加保护”。(9)《蒋总司令电令各军保护外侨》,《申报》,1927年4月7日,第13版。6月10日,耶稣教自立会全国总会长俞国桢呈函国民政府,郑重声明自立会既未违背党纲,又符合中国国情与世界潮流,为避免地方“借端压迫”“横加摧残”,特请求政府加以保护。7月3日,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前敌总执法部张贴张之江(基督徒)保教文告 :

福音堂为宣道场所,宗旨在劝善规过,挽救人心,实为人类一种最高尚之生存于归宿,而其根本教义在反对资产家与帝国主义,提高无产阶级,抑强扶弱,兴灭继绝,尤与革命旨趣深相契合,载在经典,昭然可考。按本党政纲信仰自由之条文,应即予以保护,抑我军民人等,嗣后对于福音教堂,勿得任意骚扰占住,是为至要。(10)《张之江保教文告(陕西)》,《真光》第26卷第6—9期,1927年9月,第149页。

伍朝枢曾转述余日章等教界人士呼吁政府“明令保护宗教团体”,国民党中执会政治会议通过决议,要求国民政府饬令民众“不可误解打倒帝国主义而为排外排教之性质,利用任何势力压迫或侵害中外人民信仰之自由”,南京国民政府通令各省政府保护宗教团体。(11)《南京政府通令保护宗教团体》,《真光》第26卷第6—9期,1927年9月,第148—149页。8月17日,蒋介石电令唐生智等人,禁止在外国教堂教会宿营,留守长沙之部队应遵守卫戍司令条例。(12)《蒋介石致唐生智等人电》(1927年8月17日),台北“国史馆”藏,典藏号 :002-080200-00027-026。10月24日,军委会发布通知,严禁各地军队不得驻扎民房和教堂,否则“以违反风纪论罪”。(13)《军委会严禁军队驻扎民房教堂》,《民国日报》,1927年10月26日,第1张第4版。

此类保教文告,基本反映了国民政府中央层面对基督教的基本态度。但是,党政军机关占用或查封教堂之事,屡禁不止,教会团体饱受其害。尽管国民政府反复命令地方军政部门保护教堂、重申宗教自由,甚至制定宗教政策,内部却仍然存在的一股反教势力,并未随着北伐的结束而消亡。(14)刘国鹏 :《刚恒毅与中国天主教的本地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02页。

北伐时期国民党内的反教人士曾积极参与非基运动,发表反教言论。时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秘书的周佛海在演讲中强调 :“我们要做人,不能不反对基督教。我们要做中国人,不能不反对基督教。”又将耶稣视为一个“玩把戏者”“欺骗愚人者”“不主张自由平等者”,批评基督教在罗马时代帮助教皇压迫人民,在封建时代帮助诸侯压迫人民,当下又帮助资本家与帝国主义者压迫无产阶级和弱小民族。(15)周佛海 :《反对基督教的理由》,《前锋周刊》1929年第24期,第19—23页。1927年2月7日,国民党党员许邓岱峻、陈铁藩致信中执会主席张静江,其信函指称基督教为“麻醉人的砒霜文化侵略”,并呼吁道 :“应请即刻严令销灭这种洋博士,封闭各教会,以免反动分子躲在这里作种种阴谋的勾当,庶使革命高潮澎湃汹涌,不致再有这种重大的障碍物,横在光明大道的前面。”(16)《许邓岱峻致张静江主席函》(1927年2月7日),国民党党史馆藏,档案号 :汉14756。

北伐之后,国民党内部的反教思想仍有相当市场,“各处或以党员个人,或以党团的名义反教或打倒基督教,或以奉教为理由而仇视教徒的,亦不可胜数”。(17)《从倒教保教说到中国国民党的纪律与理论(上)》,《真光杂志》第27卷第9期,1928年9月,第8页。《兴华》社论曾评论道 :“国民政府是摧残基督教呢?是保护基督教呢?在一般基督徒成为一种重大问题。说是摧残罢,政府三令五申,拥护信仰自由,保护教产,煌煌文告,揭示通衢。说是保护罢,各处教堂学校,被军人蹂躏者,时有所闻。”(18)《国民政府与基督教》,《兴华》第24卷第30期,1927年,第1页。另有教界人士批评国民党的两面政策,即一面通令保护教会,宣布信教自由,欢迎基督徒加入国民党;另一面又高喊打倒基督教的口号,没收全国的教会产业,禁止基督徒就任政府公职。(19)《从倒教保教说到中国国民党的纪律与理论(上)》,《真光杂志》第27卷第9期,1928年9月,第5页。不过,此时的反教运动转变为言论而非行动上的反教。

中国国民党福建省党部筹备委员会公开发表反基督教宣言,强调国民党的任务是打倒帝国主义,故而必然要打倒帝国主义的工具基督教会,其核心论点如下 :第一,近代中国外交失败,基督教会难辞其咎,甚至与帝国主义者朋比为奸。第二,帝国主义将基督教作为侵略的先锋,“慈善、博爱、圣经、祝福软化于前;铁甲车、坦克炮、战舰、鱼雷威胁于后”。第三,国民党政纲固然允许信教自由,却反对“帝国主义的信仰”。基督教会在未脱离帝国主义之前,信仰基督教者,有形无形之中皆会变为信仰帝国主义,此为“反革命的信仰”,“我们绝对不能容许其有存在之可能性”。(20)《中国国民党福建省党部筹备委员会反对基督教会宣言》,《福建党务半月刊》1928年第10期,第5—7页。1929年,浙江省执委会训练部、上海市执委会和山东省执委会认为青年会作为帝国主义文化侵略之工具,“麻醉青年,嘲讥青年”,均呈请中央加以取缔。1930年,江苏、湖北、湖南等省市执委会先后制定防御文化侵略办法,又呈请备案、付诸施行。(2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文化(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030页。1930年5月4日,国民党江苏省党部党务整理委员会宣传部又刊印《耶稣是什么东西》,并在卷头语中强调基督教就是帝国主义,是满口博爱而“吃人白骨山堆的妖怪”,因而呼吁国人不仅要反对基督教本身,还要反对充当帝国主义文化侵略的教会学校、医院、青年会等机构,更要将教会收回由国人自办。(22)朱执信 :《耶稣是什么东西》,中国国民党江苏省党务整理委员会宣传部1930年版,第1—6页。1931年12月25日,浙江省党部召集杭州各界代表举行云南起义十五周年纪念暨反基督教文化侵略大会,到会代表有90余人,由省宣传部部长许绍棣任主席。(23)《省党部举行云南起义纪念及反基督教文化侵略大会》,《浙江党务》1931年第113期,第3—4页。

尽管主要的反教形式乃如上文所述之文字或言论反教,但也不排除有实际行为者。1927年10月7日,李绍庚等人在广西阳朔举行露天布道,不料该县党部党员乔装后混迹其中,暗中作祟,借机生事。因该党部不能阻止李绍庚等人传讲福音,故以“清党”为名,欲为李氏冠以共产党人之罪名。党部还伙同县署警兵,将李带回党部扣留,派员监视,其后又搜查李之行李,结果一无所获。此时,该县县长抵达党部,召开临时会议,以“无事”作为判决托词,将其释放。(24)李绍庚 :《阳朔城晚间传主道,国民党扣留宣教师》,《通问报 :耶稣教家庭新闻》第1275期,1927年12月,第2—3页。10月24日,南京特别市党部致函圣公会,声言基督教为帝国主义麻醉中国国民之工具,国民党坚决予以反对,而圣公会每周日举行之礼拜“深属不合”。国民党改组伊始,党务繁忙,要求圣公会嗣后不得举行礼拜。(25)《南京特别市党部致圣公会函》(1927年10月24日),国民党党史馆藏,档案号 :汉10102.1。12月13日,南京中华圣公会会长陈友渔呈电国民政府,状告南京市党部秘书长彭格陈强占该会教室礼堂,剥夺人民信仰自由,故而恳请转饬迁移。(26)《国民秘书处致中央秘书处函》(1927年12月13日),国民党党史馆藏,档案号 :汉10104.1。

国民党在北伐后期既已开始调整自身的基督宗教政策,反复发布保教文告,试图避免发生暴力的反教事件。诚如沙青青所言 :“基层国民党人的激进政治运动一旦扩展到社会层面就难以摆脱虎头蛇尾的命运。”(27)沙青青 :《信仰与权争 :1931年高邮“打城隍”风潮之研究》,《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1期。仅就国民党在地方社会的反教行为而言,确如其言,最终结果多是虎头蛇尾。

二、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国旗事件

南京国民政府的政权基础实际是一套党国体制,在此种党政并行的体制下,中央与地方又略有不同,即中央“以党领政”,地方则为“党政分治”。(28)王奇生 :《党员、党权与党争 :1924—1949年中国国民党的组织形态》,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第184—199页。国民党的地方组织也随着政权的稳固与扩张,而不断地进入国民生活和地方社会。在宗教界,地方党部积极介入宗教组织和宗教徒的宗教生活,导致党部与宗教界之间展开了一场控制与反控制的拉力战。

上海特别市政府成立后,市政府与市党部各自独立。市党部握有实权者多系CC系成员,他们年纪较轻,在党内资历较浅,但言论激进,在政治活动中又具有极强的意识形态色彩,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坚持“反帝”和“反封”的意识形态。(29)蒋宝麟 :《消褪的激进政治与多元城市社会 :1927至1937年的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学术月刊》2018年第3期。张仕章因而发文批评国民党出现宗教化的倾向,认为国民党在孙中山病逝后转变成为孙文教,“已经完全成功一种普遍民众的宗教了”。(30)张仕章 :《国民党的宗教化》,《文社月刊》第3卷第4期,1928年2月,第2页。地方党部高扬的政治激进主义,自然影响到了基督教团体(尤其是青年会)的处境。

在诸多地方党部反教事件中,1928年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国旗事件堪为其中代表,内中彰显了国民党上海市党部与基督教界之间的交锋与缠斗,亦为此时地方党教关系的展现。

1928年12月22日晚上,上海青年会举行圣诞节庆祝活动。然而,在青年会礼堂内悬挂的五十面国旗中,却唯独不见中国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此事引起了与会者的强烈不满,并要求主办方尽速补挂中国国旗。青年会的谢颂三、王春涛等人先后出面解释,均未能平息民意。当下就有来宾高喊“国旗不拿出来我们退席散会!打倒帝国主义的走狗!驱逐无爱国心的主席”等口号。大约20分钟后,青年会找到国旗,并将其补挂在台上。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又有人提议主席恭读总理遗嘱,主席宁可散会也不愿遵行,双方又起波澜。最后由人代为向国旗行鞠躬礼、恭读总理遗嘱,静默三分钟后方才散会。(31)佩哉 :《青年会目无党国》,《民国日报》1928年12月24日,第4版;“Anti-Christian Agitation”,The Chinese Recorder,Vol.60,No.2,Feb.,1929,p.132.

国旗事件甫一发生,立即引发了上海市党部和反教人士的不满,也乘势创造了反教的靶子。“佩哉”在《民国日报》(实际由国民党上海市党部负责)上正式打响第一枪,其在批评青年会成员的处理方式后,并在文末呼吁党部与社会各界人士来“纠正”青年会 :“鄙意中国青年会也是社会上一个民众团体,而办事的职员,据说都是为公众服务谋公众利益的热心份子。对于这次的国旗问题,应当有圆满的解决才好,以免被外人讥笑;凡我同胞宜加以讨论,更希望党部学生会各机关团体,来加以纠正。”(32)佩哉 :《青年会目无党国》,《民国日报》1928年12月24日,第4版。

12月23日,上海市第四区宣传部召集各区分部宣传委员举行联席会议。鉴于25日为云南起义纪念日和圣诞节,大会议决 :呈请市宣传部函电邮政总局于该日各种信件上加盖“纪念云南起义”和“反对基督教”字样;由区宣传部通告各团体、学校,于该日举行纪念大会,便其派员演讲,并请市宣传部通令各区宣传部遵照办理;组织宣传队前往各茶馆和酒楼进行演讲。同日,七区党部宣传部召开各分部宣传委员联席会议,宣传部长刁庆恩为主席,讨论事项之一为“如何举行反基运动案”,决议各部于25日进行宣传反基运动。议决方法有二 :其一,分赴各教堂进行演讲;其二,各分部前往所在地附近之茶园进行宣传。(33)《各区党部开会并志一致宣传反对基督教》,《民国日报》1928年12月24日,第3版。六区党部更是公开发表通电,呼吁民众反对基督教,该电文中含有极强的意识形态色彩和激进的排外主义,其内容云 :

我国惨遭帝国主义者之屠戮,决非枪炮铁舰以及杀人利器之横施,而是口头慈善、腹里凶残之基督教。借传道、行医及教育之美名,以实行麻醉我国人心之毒计。故五卅之流血,仅在南京路一带,而基督教之无刃杀人,乃于二十二行省以内;鸦片之害人,只及于饮鸩自甘之人士,而基督教之害人,则于甘言如贻之下,而施行全民众之暗杀。吾人试回思过去苦痛,诚有不忍言而又不忍不言者在。盖帝国主义者之灭国新法,以传教为唯一先锋。故我国民气之消沉,不消沉于国耻之严重,而消沉于基督教徒暗施麻醉之工具;我国不平等条约之存在,不存在于外人武力之压迫,而存在于二三教士诱惑民众之手腕。今吾人既受三民主义之洗礼,则于此绝对信仰之下,势不得不对于野心侵略之无形武器,如所谓基督教者,而下一哀的美敦绝交书,同时并希望我全国民众,公同觉悟,而以义和团之真精神,以应付此獠,则我国其庶有生存之可能性乎?(34)《六区党部为反基运动告民众》,《民国日报》1928年12月25日,第4版。

25日,《民国日报》还增列“非基特刊”(上海市党部指导委员会宣传部编辑),除了刊载朱执信《耶稣是什么东西》一文外,还刊登许性初《反对基督教》和董嘉瑞《青年会是什么东西?》两文。许性初乃国民党上海市党部成员,其在文中强调基督教是帝国主义的先锋,也是其侵略弱小民族的手段和工具。(35)许性初 :《反对基督教》,《民国日报》1928年12月25日,“非基特刊”。国民党员董嘉瑞对青年会的批评更为直接,尤其是公然指责青年会成员加入国民党者 :“自从上海树了青天白日旗,国民革命军占领了上海以后——这一班基督教的走狗,竟公然改头换面的加入了本党,挂起了国民党党员招牌——而暗中却仍在那儿干他的文化侵略工作——反革命的工作!”(36)董嘉瑞 :《青年会是什么东西?》,《民国日报》1928年12月25日,“非基特刊”。

同日,针对王春涛在22晚之国旗事件中有言“此系教会化的开会,请诸君原谅”等语,第三区指委会常务委员沈德之致函王春涛,批评王氏身为区分部候补执行委员,在帝国主义文化侵略机关青年会内,应当思考如何发展党义,并与反动势力相斗争,竟然不仅坐视不管,反而发表“蔑视党国之言论”,“实属荒谬绝伦”,故除上报上海市执委会外,特对其提出严重警告。(37)亦镜 :《补记上海青年会去年圣诞节纠纷之真相》,《真光杂志》1929年第28卷第2期,第59页。当日下午2时,上海市党务指导委员召开各区分部宣传委员、各区党部宣传部长、党义教师联席会议,列席者有200余人,由市宣传部部长陈德征(38)陈德征作为上海市党部的重要领导之一,其行事极为激进,尤其是在涉外方面,致使最终被蒋介石所扣。至于被扣原因,其中之一便是“积极推动非基督教运动”。参见齐春风 :《陈德征失势缘由考》,《历史研究》2012年第6期。任主席,讨论有关宗教之决议案。第一,呈请市指委会转呈中央政府,通令一切教会学校学生立即退出教会学校,否则褫夺一切公民基本权利,且不得在政府所属之机关任职。第二,针对上海市青年会目无党国,开会时不悬挂国旗,当请市指委会严重警告,另请市党部严重惩处擅自发表媚外言论的党员王春涛(开除党籍),并召集青年会内之国民党党员进行训话。第三,请求政府查封教会、青年会和教会学校。第四,请中央通令全国党员,禁止加入基督教或参加一切基督教事业。业已入教者,当立刻退出。(39)《查封教会学校,党员不准参加基督教事业》,《民国日报》1928年12月26日,第4版;“Anti-Christian Agitation”,The Chinese Recorder,Vol.60,No.2,Feb.,1929,p.132.26日,上海市党务指导委员会召开第六十六次常会,对25日联席会议涉及宗教之议案,一概予以通过。(40)《市指委会六十六次常会》,《新闻报》1928年12月27日,第14版。

其后不久,王春涛复函区党部予以解释,并重新回顾了当晚的经过。王春涛强调自身是为维护会场秩序而登台发言,其内容也并非如报刊所载,而是声明此次活动是圣诞同乐会,属于宗教性的庆祝大会,缺挂国旗的原因是将五色旗撤去而未能及时补上青天白日旗,悬挂万国旗在天花板上仅为点缀,并非轻看本国国旗,现已派人去取国旗,疏忽之处尚乞原谅等等。不料外界报道不实,引起党部误会。然而,党部仍认定王春涛言论有“媚外”嫌疑,并决定将其开除党籍。(41)④亦镜 :《补记上海青年会去年圣诞节纠纷之真相》,《真光杂志》第28卷第2期,1929年2月,第59—60、60页。

国旗事件被报道以后,各地教界人士也“无不对上海青年会大骂特骂”,甚至直接给谢颂三和王春涛寄送批评信函。④也有人因为信息不全而对其产生误解, 12月27日,张亦镜发文批评谢颂三等人办事不周,既然悬挂国旗时疏忽青天白日旗,而后又被宾客发现,并要求补挂,主办方自当立即向来宾道歉,并召唤办事人公开说明五十面国旗之来历,尽速补上中国国旗,或可用平日所常用之党国旗交叉挂于礼台之上,如此则不至于使该事件扩大化。另一方面,张亦镜也批评“佩哉”等人要求过分,打击面过宽,以上海青年会一己之过而上升到“一致起来做反基运动”。(42)亦镜 :《书上海青年会祝诞时忘悬国旗的纠纷》,《真光杂志》第28卷第1期,1929年1月,第51—53页。事情辩明之后,中华留日基督教学生青年会总干事马伯援就此事批评道 :

试问教会、青年会、教学学校,今日是否仍巍然无恙?政府所属机关内,党员之在基督教者,或参加基督教事业者,果无人乎?徒逞意气,只图称快一时,不顾决议之执行,轻率不慎,反映得国民党陷于统制无力之地步,使中央威信不孚,其有害于党国前途者甚大,不止宗教一端已也。(43)马伯援 :《国民党在宗教上之反映》,《真光杂志》第29卷第3期,1930年3月,第55页。

与国旗事件相似,国民党党员胡学抒在国民党三全大会(1929年3月15日)上提议“建议党化青年会提案”,主张以“党的训练”和“党的冲洗”来实现党化青年会的目标,并批评青年会媚外和藐视党国。此事引起了党员基督徒陈立廷的回应,其强调青年会作为一个宗教机关,是以效法耶稣牺牲服务的精神 :“惟其牺牲,所以不求荣誉,不顾遭遇;惟其服务,所以力求益人,力谋济世。”当下的青年会,一方面联络同志在国外奔走,宣扬国民革命的精神,痛斥不平等条约,指责列强在华的骄横;另一方面积极研究党义,宣传三民主义,显然并无胡学抒所言之种种罪行。(44)廷 :《论青年会与中国国民党(藉答胡学抒同志三全大会〈建设党化青年会提案〉)》,《真理与生命》第4卷第1期,1929年3月15日,第3—4页。

三、党部指导与政府监督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后,国民党中央为避免地方党部借助民众运动与党中央抗衡,竭尽全力“将政府拉进管制民众团体与民众运动的阵营中来”。(45)齐春风 :《国民党中央对民众运动的压制与消解(1927—1929)》,《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8期。此举逐渐形成了一种“社团管理双轨制”(46)宫炳成 :《南京国民政府社团政策与民众运动控制(1927—1937)》,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87页。,即党部指导、政府监督,以求双方互相制衡,但其最终造成的结果便是难以对基督宗教团体进行有效地国家治理。

1929年9月21日,国民党上海市执委会呈文中执会,列举了青年会应由党部指导的理由 :上海青年会于1928年双十节时抛弃党旗,青年会之演讲附会三民主义与基督教,如以“博爱”二字作为宣传工具,利用作为国庆纪念的双十节,以十字架附会,强称孙中山救世举措源于基督教。青年会中的国民党员,“按其行动,一方面忝加党员大会,口称革命而不衰,一方面则依然大作礼拜,默念耶稣而不止,似此矛盾现象,未始非青年会不受党治之结果”。在不干涉其传教的前提下,随时增加讲演,促使三民主义而非基督教成为国民的根本信仰,至少使其接受当地党部之指导。(47)《为据六区呈为请规定全国青年会应受党部指导一案补具理由呈请鉴核施行由》(1929年9月21日),《全国青年会应受各地党部指导案》,国民党党史馆藏,档案号 :会3.3/90.9。

10月28日,中央训练部部长戴季陶、副部长何应钦呈文国民党中执会秘书处,强调青年会属于民众团体,然其以传教为名,行文化侵略之实,经常以“似是而非之宗教理论曲解或附会总理遗教”,倘若任其宣传而不加过问,“殊失本党于训政时期训练全民之旨”,故有由各党部参加指导之必要,其指导办法如下 :第一,中央党部应通令各省市党部并转饬县市党部,凡设有青年会者,当由该地党部负责指导。第二,各地党部应通知该地青年会,凡举行会议,须提前通知,届时由党部派员出席指导,或藉机宣传党义。第三,凡青年会开会,须遵照民众团体开会之仪式办理,即读总理遗训、悬挂党旗和国旗、唱党歌等。(48)《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公函6964号》(1930年1月24日),《全国青年会应受各地党部指导案》,国民党党史馆藏,档案号 :会3.3/90.9。

此事后经国民党中央第六十次常会决议,由孙科、王正廷和孔祥熙三位委员详加研究。上述三人皆为基督徒,其中王、孔曾经任职青年会,后由青年会转入政坛,始终与青年会保持着密切的关系。1930年2月5日,孙、王等人再次开会,其处理意见较民众部之建议,有所回缓 :青年会属于民众团体,在训政阶段,应与所有民众团体一样,均接受国民党之指导;青年会同时又为宗教性之国际性团体,与一般接受党部指导之民众团体不同。若党部对青年会直接进行指导,恐有不适宜之处,且易造成意外纠纷,故党部对青年会之指导办法,实有另拟之必要;指导办法当由中央训练部与全国基督教青年会协会会商妥定后,再由中央训练部提交中常会决定。(49)《关于各地党部指导青年会办法审查报告案》(1930年2月),国民党党史馆藏,档案号 :会3.3/93.7。

1930年5月20日,上海市党部执行委员会宣传部指导科举行第五次科务会议,许性初担任主席,讨论如何防御帝国主义文化侵略办法。此次会议重点强调,文化侵略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先锋队,比政治侵略和经济侵略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所决议之解决方法共计七条,其中明显涉及宗教者条陈如下 :凡未经中国政府核准在案之教会学校,其毕业生不得与立案各校之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若教会学校设立宗教科目或在校内举行宗教仪式者,一律禁止立案。凡立案申请已被批驳或逾期未申请之教会学校,一律勒令关闭。各宗教团体不得假借布道堂、学道院等名目,召集华人子弟,教授宗教科目,亦禁止未成年人参加上述活动,否则予以封闭。各地基督教青年会实系帝国主义文化侵略之机关,应由中国教育机构将其没收,改为自办。凡具有宗教性质之团体,必须依照国民党党中央所颁布之人民团体组织方案办理。教会学校或团体出版之刊物,当按期呈报当地最高党部审查。(50)《党治下之上海教会学校》,《真光杂志》第29卷第6期,1930年6月,第90—91页。

此案旋由上海市党部第十七次执委会议决通过,并转呈中央党部。一时之间,“颇引起基督教徒之不平”。(51)《青年会应否取缔 :沪党部目为文化侵略机关,教会党员起而作辩护运动》,《大公报》1930年6月16日,第4版。为此,上海市党部第三区第十八分部党员基督徒陈立廷、王春涛上书中央党部,陈、王两人既为国民党员,亦是上海青年会干事。陈、王在呈文中强调,上海市党部之议案纯属误会,进而明确青年会的性质 :“我国之青年会,完全为国人自办,自毫无可疑,其与帝国主义者之文化侵略机关,判若霄壤。”文中还特别搬出“信仰自由”,认为国民党既不能干预个人的宗教信仰,亦当不能反对团体之信仰。(52)陈立廷、王春涛 :《关于收回青年会自办案上党部书》,《上海青年》第30卷第21期,1930年5月29日,第1—2页。

此事发生以后,“真”曾发表短评,认为陈立廷、王春涛以党员身份进行辩白非常合适,况且陈乃全国青年会干事,其所呈之言应当收到党部与社会之注意。当然,作者仍有疑惑 :若党部以“文化侵略”的罪名取缔青年会,则教会学校自当在“勒令关门之列”;若因其为传教机构,则所有天主教和新教之传教活动,皆当加以制止。作者强调,此行为本属“不必要而且不应当的事”,若遵行信仰自由,当不会剥夺此种基本人权,甚至不无担忧地写道 :“青年会方面之虚惊,正是以表现人们畏惧党部的心理,这倒是值得注意的。”(53)真 :《青年会应否取缔?》,《大公报》1930年6月16日,第4版。

国民党中央党部不久即对陈立廷、王春涛两人的上书予以批复 :“中央对于国内基督教青年会之如何处置,必先查明其内容,然后决定办法。本部现已与青年会有关系之各方面详询一切矣。”(54)《收回青年会自办案业已批复》,《上海青年》第30卷第25期,1930年6月26日,第2页。因此,其曾派中央训练部马秘书与总干事余日章举行会谈,余日章同意各地青年会应当举行总理纪念周,青年会若有重要会议,亦应提前通知当地党部派员参加。其后,余日章又赴宁拜会戴季陶,寻求尽速解决此事。戴提出基本原则三点 :宗教自由,青年会当在三民主义范围内活动,青年会当为中国之青年会。具体办法则待至商定之后,再行拟定。余日章对此深表同意。

1930年6月23日,余文铣与余日章商量解决方法。余日章强调,目下各地青年会或已经正式设立党义研究班,或正在筹备之中。至于总理纪念周,亦在计划中。余文铣回应到,中央希望尽快解决此事,促使各地党部与青年会“均有所遵守,以协力合作,推动社会之进步”,并请余日章草拟具体办法以便回部复命。余日章尚未想到具体办法,故余文铣先提意见。余文铣认为,青年会除遵守应在三民主义范围内活动之原则外,还需注意两点 :其一,当使各地党部了解青年会之实情,如此方能消除误会、分工合作;其二,青年会同意各地党部在其所推进之各项工作上宣传三民主义。余文铣又向余日章说明国民党对于团体组织与训练之原则和办法,余日章也表示青年会自当遵守国家法规,只是青年会之各级机关会议繁多,恐怕党部不胜其烦,故建议党部仅需参加重要会议,至于其他各点,日后再与戴季陶详谈较为合适,此事遂告一段落。8月18日,民众训练部指出,余文铣前往青年会商洽,并未结果,至今亦无处理之法,遂决定“俟军事平定后再办”。(55)⑤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文化(二)》,第1025—1026、1026—1027页。9月,余日章代表青年会全国协会发表公开信,声言国民党中央数度派人与之晤谈,试图确立国民党与青年会之关系。为此,协会董事部决定将此提案交由当年10月协会委员会审议,同时呼吁各地青年会就此问题发表意见。(56)《关于党部和青年会关系问题一封信》,《上海青年》第30卷第31期,1930年9月17日,第8页。

其后不久,中央民众训练部草拟了《指导基督教青年会办法》,希图能对青年会加以管制。该办法指出,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后,各地青年会之行政权与经济权,已完全收回。虽然偶尔有外人干预之事发生,然其去留之权,“仍操于各该会之董事”,且须服从董事会指挥。青年会虽然冠以基督教之名,然“基督教徒所占最少数”,青年会之会员“不拘宗教,不分职业”,以至其成员大多为青年学生、军警政界人士等,“实不啻为一实施民众训练机关”。目下中国正处于训政时期,青年会有受国民党指导之必要,故与青年会全国协会协商拟定之指导办法如下 :第一,各地青年会若要举行集会,当事先通知当地高级党部,党部获悉后酌情派员参加指导。第二,青年会所办之学校,每周必须举行总理纪念周一次,并由当地高级党部派员出席演讲。第三,各地青年会必须设置党义研究会,当地高级党部派指导员随时指导。⑤

1931年3月5日,中央民众训练部再次呈文中执会,指出基督教团体假借宗教宣传进行文化侵略,应在遵行宗教自由的前提下,“由党部予以适当之指导,政府予以切实之监督,运用其宣传本党党义,而纠正其谬误,并严防其文化侵略”。但是,中央民众训练部此次所针对的对象,已由特定的青年会延伸至整个基督教团体。依据《指导基督教团体办法》规定,各地基督教团体应当受地方党部之指导、政府之监督;各地基督教团体经党部登记后,方可呈请在所在地政府核准立案;各地基督教团体除例会外,凡举行大会,皆应先呈报当地高级党部派员指导,并呈报主管机关派员监督;各地高级党部在必要时,需要调查当地基督教团体之会务及其事业之状况。(57)《指导基督教团体办法》(1931年3月20日),国民党党史馆藏,档案号 :会3.3/158.44。6月18日,王正廷、陈立夫、方觉慧等人在中央党部委员休息室内召开《指导基督教团体办法》审查会,制定《指导外人传教团体办法》(大会将“基督教团体”改为“外人传教团体”),其内容与前文所述之《指导基督教团体办法》几乎完全一致,仅删除第八条强调党部在必要时可以调查基督教团体之会务与事业状况。(58)《指导外人传教团体办法审查案》(1931年6月),国民党党史馆藏,档案号 :会3.3/172.19。

事实上,南京国民政府和中央党部积极制定章程和法规,只是自身的一厢情愿。在实际操作层面,又由“内政化”返回到“外交化”的解决模式。1934年7月,就基督教青年会是否属于民众团体,国民党党部对其应采取何种态度,中央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与外交部沟通之结果 :外人在华所设之基督宗教教堂,当依照外国教会章程组织成立;在未修订条约之前,对于指导青年会一事,“似应从缓办理,以免引起纠纷”。直至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中执会仍然强调,关于青年会之指导方式,“不必在形式上求明文之规定”,鼓励各地党部与青年会建立紧密关系,以助抗战建国。(59)《党委会报告审议关于青年会应如何指导案》(1938年9月29日),国民党党史馆藏,档案号 :会5.3/95.17。

结 语

高万桑(Vincent Goossaert)在论及宗教的国家治理时曾强调,国共两党政权对待宗教组织的态度与帝国时期相似,而出发点却迥然相异 :帝国时期是基于“神学的理由”对宗教进行管理,而现代政府则从“法规的角度”确定宗教关系。(60)宗树人、夏龙、魏克利主编 :《中国人的宗教生活》,香港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89页。就基督教而言,作为执政党的国民党,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曾试图通过“法规的角度”来重新定义基督教团体的性质,借以将其纳入日常的治理层面中,增强国民政府与国民党党部在地方社会的实际控制力。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激进的政治运动不但没有停止,反倒呈“蔓延之势”,国民党基层党组织在江浙各地开展声势浩大的破除迷信运动,使得当地佛道两教颇受其影响。相较于“迷信”的佛道教,作为“帝国主义”的基督教,则以另一种方式卷入其中,即地方党部以反帝反文化侵略为口号,试图将基督教纳入自身的控制体系之中。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党国“双重衙门体制”,导致地方党部在地方社会日趋弱化,进而使得党治陷入一种“虚拟状态”。(61)王奇生 :《党政关系 :国民党党治在地方层级的运作(1927—1937)》,《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尽管此时期的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反复规定,民众团体当受党部指导、政府监督,然二者关系模糊不清,导致党政之间权责不明。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党部不仅对工会、商会等团体的指导与控制力较弱,对于基督教团体之指导亦是如此,甚至导致党教之间的关系颇为恶劣,形成一种控制与反控制的冲突状态。概而言之,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基督教青年会的国家治理呈现出以下几大特点 :第一,尽管中央三令五申要求保障各地教徒人身自由、教会产业与信仰自由,地方党部的反教声浪仍然颇为激烈,上海市党部尤为明显。第二,国民政府对基督教的管理,开始出现“内政化”的趋势,即借由内政部和地方党部管理和指导地方注册教会团体,使其由“外务”向“内政”转化,基督教青年会便是此种转型下的试验品。第三,内容重于实际,即多侧重规章制度之设计,反而在具体立案与管理中受制于中外关系和条约体系,显得游离不前,难以对基督教团体进行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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