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体教融合”,走“一体化”发展之路

2020-12-07 17:54于素梅
教育家 2020年41期
关键词:体教融合体教育人

于素梅

日前,国家体育总局与教育部联合颁布《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依据“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原则,就深化体教融合提出了若干意见。为何要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推进?在哪些方面做到“一体化”?破解“体教融合”难题,“一体化”究竟能发挥什么作用?厘清这些问题,是充分理解和贯彻落实《意见》的前提,也是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关键。

“体教融合”依据一体化设计与推进十分必要

精准定位“体教融合”中“体”与“教”的双重内涵。

“体教融合”中的“体”与“教”应如何理解,是探讨“融合”路径和方法首先要明确的问题。“体”并非只是竞技运动、学校教育中的体育,还含有体育机构之义;“教”也并非只是教育,还包含教育机构。二者分别有双重内涵。如果我们将“体教融合”中的“体”仅理解为体育,将“教”仅理解为教育,是不全面、不彻底的,也就难以达到“融合”目的。这实际上预示着二者融合有一定难度,既不是简单的体育与教育的功能叠加,也不只是两种机构工作层面的双向联合,而是要在事业发展与机构建设等方面形成合力,协同发挥作用。

全面把握“体教融合”一体化实质及政策导向。

什么是一体化?《意见》中哪些方面体现了一体化的设计?这既与如何“融合”有关,也决定着最终的“融合”实效。在英文中,“一体化”是“integrate”,可翻译成“使完整,使整合”的意思。诸多研究对“一体化”进行了概念界定、本质探索,以完整、系统、统一、整合、衔接、一致、联合等诠释“一体化”的内涵。“体”“教”相融依据一体化设计与一体化推进原则,抓住了“体”与“教”割裂、偏颇等问题的本质和有效解决问题的关键。研读《意见》不难发现,一体化设计与推进具体表现在——

一是层次性。融合工作的不同方面,有的要规范,有的要完善,有的要深化,还有的要强化,基于不同的发展水平,确定了程度不同的融合发展力度,如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校改革、强化政策保障等。

二是全面性。不仅提出“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还提出“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体育课,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实现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性集中反映“体教融合”直接指向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是衔接性。提出“大中小学校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活动基础上建设学校代表队,参加区域内乃至全国联赛”“建立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跨区域(县、市、省、国家)的四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强调“鼓励各地在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体系,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这种上下衔接、“一条龙”人才体系的建立,正是“体教融合”一体化设计与推进的关键。

四是协同性。《意见》中多次提出,体育与教育机构要联合发力,共同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体育与教育事业整合推进,诸如“教育部门会同体育部门在教师、教练员培训等方面予以适当激励”“义务教育、高中和大学阶段学生体育赛事由教育、体育部门共同组织,拟定赛事计划,统一注册资格”等。体育机构与教育机构的协同与联合程度、强化发展的力度,决定“体教融合”的效度。

“体教融合”的难题及其一体化推进的突破口

从“体教结合”到“体教融合”是历史发展必然。

20世纪80年代,体育界率先提出“体教结合”的发展模式,其根本目的是解决体育系统当时遇到的难题,促进体育事业持续发展,更好地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而教育部门执行“体教结合”,主要是为了解决运动员学习和训练之间的矛盾。处理好体育与教育的关系,是人才培养的关键。实际上,体育本来就是教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在人才培养体系中人为地把二者割裂开来,培养出来的人是不合格、不健全的。“体教结合”的侧重点是完善体育人才的培养,对于全体学生全面发展这一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新时期提出的“体教融合”,与“体教结合”相比,有着不同的着眼点与突破口:如果说“体教结合”主要指向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那么,“体教融合”则指向加强青少年学生的体育锻炼,提高育人质量。“体教融合”更能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是促进我国体育和教育事业同步与融合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建设体育强国、教育强国的战略选择。

“体教融合”难题在于综合育人标准体系建设。

“体教融合”的质量与效果用什么来衡量?“体教融合”更加注重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如何评判人才质量和是否得到全面发展,涉及评价体系的建立。用什么标准来衡量综合育人目标的达成情况?《意见》不仅要求“教育、体育部门为在校学生的运动水平等级认证制定统一标准并共同评定”“教育部、体育总局共同制定学校体育标准”,而且还提出“研究制定有体育特长学生的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然而,建设综合育人质量标准具有一定难度,因为,有诸多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才培养质量。过去,体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多以运动员取得的竞技运动成绩或名次论高低,教育对人才的培养则更注重升学考试,评价体育质量更多聚焦于体质健康水平,这与国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人才培养目标有一定差距。一体化背景下研制学校体育标准、创建运动能力等级标准、完善体育质量评价体系等,既能准确衡量学校体育与青少年发展水平,也為督导评估“体教融合”提供重要依据。

破解“体教融合”难题需要走一体化发展道路。

“体教融合”重在形成合力、优化育人,从设计到实施,既追求明确的育人方向,又强调合理的育人过程,更注重理想的育人结果,走一体化发展道路是必然选择,也是《意见》所倡导和遵循的。“体教融合”要具体而有效地实施,需要真正做到一体化推进,尤其要把握几个关键问题——

一是提高人才认识,转变育人观念。“体教融合”在育人方面,既不片面强调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也不局限于学校体育的育人作用,而是瞄准国家建设对人才的培养需求,注重青少年全面发展。一体化推进“体教融合”要有更高站位和更远视野的人才认识,以及更明确和高位的育人目标,消除片面的、极端的、狭隘的人才观和育人观。

二是丰富组织形式,创新融合机制。一体化推进“体教融合”,在组织形式上需更加多元,如系统把握学、练、赛、评,不仅要注重学会、勤练、常赛,还要优评,既注重优化评价体系,又注重学以致用,既环环相扣,又螺旋上升,实现可持续发展。在融合机制的创新方面,《意见》所提出的“运动员的成绩纳入体育、教育部门双方奖励评估机制”“建立联合督导机制”等,与以往的单项评估与督导相比均实现了跨越,有利于在人才培养方面真正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优化发展。

三是找准突出问题,理顺各种关系。“体教融合”并非是“零”的突破,既有体育与教育事业发展的长期积累,又有前期“体教结合”的推行经验。一体化推进“体教融合”,需要分层分类确定要解决的关键问题,理出哪些是重点问题、难点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理顺问题解决者的前后、主辅关系,各负其责,各尽其职,联合发力,补齐短板,协同创新,保障“体教融合”能够落到实处。如《意见》中提出“将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文化教育全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配齐配足配优文化课教师,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并提倡“在突出体校专业特色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任务的同时……以适当形式与当地中小学校合作”,这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体校管理不善、难以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体卫艺教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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