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新”亦需兼顾“本土”:重审海外汉学视域下的近代乡村研究①
——兼及西方两种解释体系的理论缺陷与现实困境

2020-12-09 23:39□温
关键词:国家农村

□温 程

[内容提要]近代欧风美雨的侵袭,中国在“列强谋我”的逆境下,逐步走向“自器至道”的转换过程,大有同欧美亦步亦趋之心。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核心——农村,自然卷入其中。清末以来,政府有意识地向乡村延伸权力触角,从教育、基础设施、卫生医疗,几乎无所不包。海外学者杜赞奇、彭慕兰分别通过“国家政权建设”与“国家战略转移”范式来研究近代农村,前者代表着资源的汲取,后者代表着资源与服务的分配。两者均有助于研究视域的拓宽,但其对于分析理论的前提有所忽视,将西欧与中国主体混淆,亦有意无意地遮蔽了具体历史语境,对于近代乡村史的解读流于表面。学人在吸收海外研究成果之际,应该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必须对本土语境有清晰的认知,不可盲目“趋新崇洋”。

一、引言:美国汉学领域中乡村研究发展略论

近代欧风美雨的侵袭,呈沛然莫御之势。近代中国在“诸国谋我”的逆境下,逐步走向“自器至道”的转换过程,大有同欧美亦步亦趋之心。换言之,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下,中国迈上自我反思、以“他者”为师的曲折之路,无论是枪炮舰船、政权模式亦或文化理念,大有与传统诀别之姿。至此,无论是清廷也罢,还是看似“反动”北洋政府,或者是标榜“革命”的南京国民政府,大都在不同的内外环境下不断进行调试、因应。

基层乡村,作为传统中国的核心部分,在近代社会转型中,因其“落后、封建、迷信”特征受到愈加频繁的批判,其所经受“现代化改造”程度之深自然是不言而喻。故,清季以来,对于农村的原有统治模式、生产方式、风俗民情进行全面调整甚至颠覆。但农村实际情势并未得到好转,反有趋恶之势,30年代时人感慨,“我国原号称以农立国,而农村衰落,乃年甚一年”[1],这种论调在当时并不罕见,概其所指,乡村的衰弱实属无疑。

对于中国近代乡村衰弱缘由的追溯,学界已经有过多种探讨。在传统马克思主义近代史叙事方式中,“土地分配不均衡、阶级矛盾尖锐”,“近代中国乡村的凋敝乃至中国的苦难必须归咎于西方列强的殖民侵略,资本主义化、商品化夺走了农民生计”[2];在蒋廷黼、陈恭禄等人的近代化历史表述中,中国向西方学习的进程相对滞后,致使无法满足内忧外患之需。[3]这一表述在80年代改革开放之后,适应了国内追求现代化、市场经济的需要,在80-90年代再度风靡一时。②

反观海外对此问题的探讨,则相对复杂多变。自马尔萨斯在18-19世纪之交提出“人口理论”,将中国贫困与人口膨胀相联系之后,美国第一代汉学家费正清等人进而认为“人口的增长对于农民生活的影响是毁灭性的”[4],该观点在当时也得到不少学者认可③,除此之外,第一代汉学家对于帝国主义入侵中国、农民被迫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表示一定同情[5];“道义经济”④研究方法在第二代海外汉学家间颇为流行,该视角除了强调世界经济的冲击下,农民生活的不稳定之外,还强调国家(政权)的作用,以及农民与政府之间的互动[6];此外,市场经济学在60-70年代开始应用到中国农村研究中,代表人物马孟若(Ramon Myers)、布兰德(Brand)等人则认为,“中国商业化与世界经济接轨是有利的”,“农民与农村贫困恰恰是由于商品化程度不够高,而政府当局应为此负责”。[7]

随着研究的深入,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柯文(Pual Cohen)提出“中国中心观”(discovering history in China)[8]之后,越来越多的海外汉学家注意到中国本土并开始反思之前的理论体系。海外汉学对于农村研究进入新的繁荣期,具体表现在:跨学科的应用、地域化、精细化研究、理论范式的升华。海外学者对于中国农村研究不再以统一无差别的整体等而视之,从而对于中国区域研究和农村研究水平有所提升。

自60-80年代,施坚雅(G. William Skinner)根据中国地域差别与商业交换范围,提出三级市场(集市体系)、九大区域(区域体系)、区域周期等论述⑤,极大地推动了区域乡村史研究,其研究最大特点在于强调地理要素与经济(市场)要素的重要性[9]。其“中间阶层”的提法甚至影响了80-90年代兴起的以萧凤霞(Helen F.Siu)为代表的“华南学派”[10];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哈佛大学裴宜理(Elizabeth J. Perry)的博士论文,将自然生态环境与政治社会环境综合,考察华北(准确来说淮北)农民反抗与秘密社会,本书史实有部分瑕疵,不过将政治学方法引入近代农村研究确有一定可取之处。[11]加州大学黄宗智(Philip C. C. Huang)通过考察富裕的江南地区,提出著名的农业“过密化”理论[12],从而解释农村与农业的落后的症结在于生产力缺乏根本性提高的情况下,人力资本盲目投入的无济于事。80年代末印裔美国学者杜赞奇(Prasenjit Duara)将社会学、政治学等观念融入近代乡村研究,在其代表作《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0年的华北乡村》中,在借用“文化网络体系”[13]等核心概念的背后,意在探讨“国家政权建设”背景下,近代乡村的转型与变化。这一点得到美国知名学者孔飞力(Philip A Kuhn)的认可并将其进一步发挥,“将中国近代以来的国家权力下沉与资源汲取、民众动员等现象纳入到现代国家政权建设视角中。”[14]这种论述迅速在海内外学界流传开,并得到不少学者的呼应。更有甚者认为“近代中国并没有被完全殖民化,就是因为现代国家建设的成功”。[15]90年代加州大学历史学教授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等人修正了杜氏书中的“内卷化”的部分观点,通过“黄运地区”(即黄河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地区)考察,将农村衰弱归因于“国家重心转向沿海城市”、“国家资源与服务层面在腹地地区的缺失”;这一论断在今人看来,无疑是相当震撼。正如译者马俊亚所言,“过去以往学界认为所谓‘新式大机器工业’有利于中国发展,将农业、手工业视作‘传统、落后’的存在,在书中得到彻底性颠覆,著者认为,新式产业对所有地区并不都是福音,有时甚至是灾难性影响”。[16]

杜赞奇、彭慕兰等人的论述一定程度上消解“革命化”、“近代化”等历史线索的非此即彼的矛盾,将其纳入更广阔的语境下来思考农村问题,将近代中国农村的种种现象放置于建设现代国家的世界潮流中。这一模式是首先在近代西方兴起的,即西方在由传统王国走向近代民族国家过程中,不断完善国家职能(财政、军事、教育等),从而形成了一个与以往国家形态不同现代国家。海外学者意图突破之前的“西方中兴观”,将中国农村变迁纳入“国家政权建设”中来,从而构建了中西之间“共通学术语境”,对于开拓研究视野有一定贡献。时至今日,两人的研究一直为后学所引用、借鉴。

概言之,海外(尤其是美国)对于近代农村社会的研究已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视角转换之快也说明乡村研究的日臻成熟。本文通过借鉴“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与“国家政策转移”视角来综合考察近代农村的变迁,并指出其理论在中国乡村研究中所产生的“水土不服”症状与现实困境。⑥笔者资质愚钝,不昧孤陋,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最后对于目前学界的农村研究提出些许期待。由于近代农村的特殊性,本文在阐述之际,借用人类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科学概念,采用“贯时性”视角与宏观的视野,尽量兼及地域差别与时段区分。如何推进基层乡村社会研究,依然值得更多学人注意。值得注意的是,国内学人在吸收海外学者史学术成果之际,不能邯郸学步,一昧“崇洋趋新”,亦需对本土历史语境与社会文化有所估计。笔者欲见贤思齐,然笔力短拙,加之文章篇幅有限,难免有挂一漏万之虞,敬请方家赐教。

二、国家政权建设的理论再审视

杜赞奇在英文原著中援引美国学术巨擘查尔斯·蒂利的观点,厘定“国家政权建设”的基本概念。杜氏认为“政权的官僚化(bureaucration)与合理化(rationalization),为军事和民政扩大而扩大财源”,“乡村社会为抵抗政权入侵与新式精英结盟”,这一过程是中西“国家政权建设”共通点。[17]

在传统语境中,中国并未有现代意义(或者西方意义)上的国家意识与主权观念,多在华夏王朝在循环往复。明清之际,尤其是在康乾盛世,随着清帝国频繁对内亚地区用兵,中国基本政治疆域基本奠定,从而形成了一个多民族疆域性王朝政权。统治如此庞大的帝国,中国政府却是“低度政权”的存在,除开必要的赋税、刑事诉讼等事务,政府一般很少介入到民间活动,基本上维持着后人所说的“小政府、大社会”状态。清廷大体在19世纪中叶之前亦大体秉持此种治理理念。[18]

这套逻辑看似合理,但放诸于中国,无论是事实还是理论都有缺憾。我们有必要重新检视一下,关于西方现代国家形成的动因以及目的。上世纪60年代美国政治学家约瑟夫·R·斯特雷耶提出,“现代国家起源是出于专业化、组织化机构来裁决争端的需要”,从而“缔造了历史久远、空间固定、具有永久性、超脱个人之上的制度、一致认同的裁决权威、臣民普遍接受的现代国家”。[19]斯特雷耶所要强调的是“各体、组织、政权机构之间的协调”,这一观点受到以查尔斯·蒂利为代表的诸多学者诟詈,蒂利在其代表《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中较为系统的阐述欧洲现代国家的起源问题。蒂利等人认为欧洲国家形态的发展,以及民族国家在欧洲兴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欧洲社会战争形态的变化以及这些战争形态与欧洲各国的国家和城市力量之间的关系。[20]90年代后期蒂利的学生将其延伸为,“不同文明冲突和战争塑造欧洲现代国家模式”[21]。概言之,前近代欧洲国家在地缘政治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为寻求生存不断进行战争与对外扩张,从而要求一个全方位汲取资源、整合国民的国家(政权)出现,即军事—财政国家。这就需要国家在教育、医疗、经济等诸多方面提升存在度,进而全面扩张国家职能,达到与外国竞争不败之境,从而形成近代的民族(主权)国家。部分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认为,“军事—财政国家出现在欧洲近代早期至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签订之间。”[22]中国在传统社会中,受“与民相安”传统执政伦理影响,加之并未遭遇强烈的国际竞争,并无长期负担军事的压力,亦无扩充政府职能、汲取资源的必要,也就并未符合西方现代国家模式。[23]

清季英人扣关,从而拉开中国近代变革的序幕。伴随而来的是西方近代的主权国家观念以及一整套治理体系、国家建构模式,中国开始从传统王朝转向近代主权国家。⑦在这一整套现代主权国家观念的背后,隐藏了一个政治诉求:军事上抵御外来侵略,政治上模仿西方架构,要求最大程度上汲取地方资源、动员民众,实现国家独立、富强。中国“近代”与历代最根本的不同之处,内外权势结构,已经联结为一体,“即外力入侵造成了既存权势结构的巨变”。[24]因外部入侵,导致内政流变,而这种变化恰恰又是以西方为模板。某种程度上恰如福山(Francis Fukuyama)所言,落后国家的国家建设,是“在面对外来危机(侵略、贫穷、疾病)时强化现有政权”[25]的进程。

粗看之下,清末确实延伸国家职能的必要,事实也确实如此:在“退虏富强”目标指引下,清廷试图扭转过往“小政府-大社会”的趋势,将权力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同时,中央亦迈上逐步集权道路,即 从“无为”迈向“有为”。民间舆论似乎也很乐于看到此种情形,甚至以政府是否“作为”判断政府文明、现代与否的标志。诚如《申报》所言,“守成之国家其举动之多,不如开创升平之国家其举动之多”,“固不能以宁静和缓处理今日之天下也”。以为身处“轮轨交通、政学竞进”的时代,“稍一迟回,稍一懈怠,而国势之强弱判焉,文化之进退分焉”。[26]这一点也多少感染了后来执政者,南京政府甫立,就在全会中提出“统一军政、财政”,“训练民众能力、建立民族国家独立的基础”等主张。[27]概言之,无论是执政者亦或一般舆论大体都认可“中国作为一个现代国家,必须履行现代国家职能”。

“有所为”的背后要求“有所(财)源”,在清季新政带动下,乡村教育、基础兴修、慈善医疗,均由国家纳入直接管辖。恰如论者所言,“清季以来种种国家作为,在造成与‘无为而治’的传统取向相对立的同时,也必然使得改革的物质成本猛增,需要更为巨大的财力支持。”[28]简言之,在现代国家政权话语体系下,要求政府扩充政府职能的同时,汲取乡村物质资源、人力资源。“以前不办新政, 百姓尚可安身, 今办自治巡警学堂, 无一不在百姓身上设法”[29],面临权力下渗与资源汲取,乡民不堪其扰。

欧美的现代国家产生从表面上看的确是战争与地缘政治的需要;但实质上也是界定“个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这一过程,约瑟夫·R·斯特雷耶(Joseph R. Strayer)也指出,“在前近代时期,两者的关系是模糊不清的”[19];换言之,现代国家的构建是市民社会与国家权威双方在共同抵制宗教力量的束缚之后,在公、私领域部分不断角力、妥协的一个过程,从而塑造了现代国家的职能范围与权限与公民的义务、权利,这一点在蒂利的相关著述中有所阐述。[30]正如马克思所言,“现代国家的自然基础是市民社会以及市民社会中的人,……现代国家通过普遍人权承认了自己的这种自然基础本身”[31];若再进行深究,公民社会与公共领域指向所在,那么必须是生产力蓬勃与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中国恰恰缺乏这一条件(至少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还极度微弱)。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判断,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不再受人身依附关系的束缚”;马克思的这一表述深层缘由,乃是“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其根本是工业革命带来生产方式的划时代变革[32],从而推动了前者的出现。

80年代后期一部分学者开始对现代国家构建的内在机制与社会成因进行深入探讨,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的观点亦可以作为补充,16世纪至19世纪可以看做两个过程,“即从绝地主义国家走向民族国家”,“第二过程是与工业资本主义成熟过程相结合”[33],此阶段的“国家权力界定(行政权的内部绥靖)”与“公民权”、“公共领域”、“集体利益”等是密切相连的。蒂利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状态,分为两种形态:一者以英法等资本主义强国,即“资本密集型”,第二种是沙俄、中国这种“强制密集型”,后者无法从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商品经济)中获取资源,只能扩充政权机构、官僚队伍来强制向贫困的内陆、农村地区榨取资源。[30]这也说明了东、西方不同社会在不同社会经济发展形态背景中,现代国家建设所展现了两种不同结果,前者产生极大程度上的变异。既无大工业时代的准备又无高度高达的商品经济的洗礼,中国的市民社会发展相当微弱,很大程度上只能依赖国家强权存在。而缺乏束缚和监督的国家政权,在中国只能助长传统专制权力之恶,恰如脱缰之野马。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杜赞奇等人的研究中国家政权下渗乡村的“内卷化”情境,国家权力下沉至乡村带来新一轮的破坏。但杜氏对于这背后的逻辑缺乏省思⑧,换言之,海外部分研究者只看到问题的表面,而未曾注意到现代国家政权建设的引入中国本土的根本矛盾——缺乏经济动因。

杜赞奇的“国家政权建设”引入华北之后,对此等理论的讨论热度有增无减。抛开以上理论缺陷不谈,杜氏对于中国农村的差别性、地域性认识仍相对不足;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幅员广阔,区域差别极大,各地对此的因应、接纳程度不一:在生态稳定、紧密内聚(宗族、宗教、村庄内部话语体系较为强势)的地区,基层乡村权势人物常常借助所谓的“现代国家”的常规渠道,将过往权力的灰色地带披上合法“外衣”[34];相反,在生态不稳定、又缺乏内部凝聚力的地区,国家渗透压力的日益增长,“赢利型经纪人”逐步取代“保护型经纪人”,造成的确是暴政、农村社群的解体,即杜氏的国家政权的“内卷化”;在更加偏远、经济发展更为恶劣的地区,连所谓的“内卷”也不可得,甚至成为中世纪“农庄领地”的翻版,唯有通过暴力解决问题[35];在少民、边疆地区,近代以来国家权力无法渗透,前者依旧保持原始风貌,这一点可从民国、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所做的调研中窥探一二。[36]

借用政治学的术语来说,在近代以来现代国家建设过程中,国家权力深深影响了乡村:基层乡村国家功能边界的扩张、权力下渗直接性、村庄权力结构的重塑等等。[37]在弱势的乡村与强势的国家权力交手过程中,进行形成乡村的破坏、资源恶性汲取等情形。简言之,杜氏的“国家政权建设”看似将中国乡村问题纳入到更广阔的语境下探讨,实质上忽视中国缺乏经济动因,又忽视中国本身的内部差异,实有削足适履之患,难免沦为理想主义的画饼。因果错位的理论框架,经不起事实的推敲:西欧的现代国家建设原本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的成熟发展,进而推动现代国家模式形成;而中国恰恰与之相反。经济发展滞后,生产力的低落的中国社会足以让“国家政权建设”扭曲,造成了传统专制权力恶性下沉。同时也验证了马克思对于传统社会的观察,“行政权力支配一切”。[38]

三、国家服务、资源调配范式的创新与不足

若单从国家政权建设来解释近代农村发展问题,只解决了问题的一个层面:资源的汲取与秩序的冲击。若为政者能真正做到取之用之,对乡村发展本身亦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30-40年代中国共产党(以下简称“中共”)不断通过土改、民兵等群众运动将权力下沉到地方,比以往的政府更为明显,却并没有导致农民的大规模反抗,反而在农村地区扎下深根,这一点杜氏无法解释。因此,要讨论近代乡村问题,亦必须讨论国家服务与资源调配问题。

近代欧风东来,富国强兵的自强逻辑成为中国近代不明自言的取向,正如严复所言,“吾国近者以商战之殷利说日以益炽”,“凡此皆明于自镜”。[39]彭慕兰在其著作中指出,由于国家采信自强逻辑,沿海城市工商业发展、现代化建设等有助于维护其政治独立、贸易顺差的事业成为国家关注焦点,而传统内陆地区的传统项目(诸如治水、治安维护、农桑、基础设施等)被逐渐边缘化,而后者恰恰会对农村地区、农民生活水平产生致命的影响。[40]进一步而言,彭氏认为当政者把各种资源与服务集中到沿海地区,抛弃农村腹地,即从国家政策转型角度分析农村的衰弱。

彭慕兰以宏观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诠释近代农村衰弱问题(农民为何与政府离心离德),一定程度上更深层次诠释了杜赞奇等人的研究。农村地区的更多资源榨取与盘剥改善了核心地区公共服务,“腹地既承受更大程度上的榨取之苦,又承受着剧烈的服务衰退之苦”。[37]

彭氏的解释体系的确令人耳目一新,但仔细思考之下,其理论来源,实质上是继承了沃勒斯坦(Immanuel Maurice Wallerstein)的等人的“依附”与“世界体系”解释模式的微缩版:一个地区的发展,可能造成其他地区的停滞与衰弱。[41]抛开沃氏理论的架构不谈,其立论基础则是“现代性的成熟”、“资本主义的全面渗透”,将之引入中国内陆乡村则可能有些不合时宜。

乍听,彭慕兰的解释体系确有新颖之处,但彼时的国人是否注意到这一点也值得深思。早在30年代,有舆论就指出,“中国原以农立国,人民百分之九十以上为农人,乃过去一切设施、以及敎育方针,均未顾及立国之根本,一意抄袭欧美制度,致成农村衰落,目前求民族复兴、对于此种畸形现象,应有纠正”[42]又,乡村建设重要人物梁漱溟在其著述中对于该问题有所思考,“西洋的社会,起初农村与城市是两个极端”,“常变现为矛盾冲突,陷社会于不安”,“农业受到很严重的压抑”[43],主张农工调和、城乡互通,就已经对于西方现代模式有所反思,“其病皆在将社会重心集中于一点”。虽然时人对于国家政策宏观政策转移有所垂注,但未能构建一个宏观解释体系,殊为遗憾。⑨

在笔者看来,彭慕兰解释体系仍然存在部分值得商议之处。其关键一点,就是忽视中国地方政治结构,即将中国政府(国家)看成是一个等而化之的实体。稍加审视,我们就会发现,清季以来,中央政府权威就不断式微,清季就已经出现“内外皆轻”的局面[44],中央对于地方的逐渐失去控制,更遑论资源与服务的调配过程中地方能够对于国家的要求一以贯之。民初鼎革之际,中国政治局势更加繁纷复杂,由国民党的“一元独革”走向不同政治党派之间“多元竞革”。[45]不同的政权,各自组织形态、宗旨思想、政治能力都有所不能,从而对于资源、服务的调配产生重大影响。

以上世纪30年代-40年代为例⑩,中国就出现了三个相对独立政权(即“中共”、“国民政府”、“日伪”),各自在其统治范围内进行经济、政治建设,都尝试将权力下沉到乡村,将乡村公私领域纳入职权范围。日伪的“大乡制”、“清乡运动”虽然一度取得成功,但由于其失去“民族道义支持”,加之伪政府执行效力有限,很难在乡村取得实际统治。复次,在日方“以战养战”的策略下,“日伪”对于所辖范围内乡村资源汲取尤甚,很难为乡村提供适当的服务与支持[46];再将目光转移到国民党,尽管部分论者对于国民政府的资产阶级性质有所争议[47],但从事实角度而言,无论是战前在江浙农村地区“二五减粗”流产[48],还是战时在国统区进行的“粮食征借”,都以损害农村(民)的利益的代价[49],来满足军公教人群、核心城市的需求。而其企图加强农村掌控的而推行的“新县制”,实际成效却又沦为新一轮的军政纷争所消解[50];反观“中共”在根据地的建设情况则有所不同,前文已经谈到其实中共在农村的国家政权建设较前两者有过之而不及,但为何还能生存下来,并形成一股强大的风潮,进而包围城市,很关键一点就是对于资源与服务的合理分配,将农村动员张力与民众生活水平改善相协调。海外学者塞尔登对此分析具有一定的参考性,“中共革命之所以成功,很大程度上在于其在改革与动员的同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从而赢得民心”。[51]塞尔登的说法或许片面,“中共”能够生存壮大其中涉及因素较复杂。但至少说明了一点,就正如毛泽东所说的中国共产党抓住“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村与农民”[52],“中共”将政权建设与民众动员与服务、资源调配之间的矛盾恰当处理。

在马克思笔下,农民好似“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彼此间只存在地域的联系,利益的同一性并未使他们形成广泛联系,结成政治组织。”[38]“中共”通过不断的组织与运动,将散漫的农民变成“有纪律、信仰、团体”的群体,在深入乡村的同时,铺陈革命网络与权势空间,同时最大程度将所得资源与政治权益分给农民,从而实现从根据地一隅走向全国。

杜氏则将乡村研究与社会学、人类学相结合,描述“权力文化网络”的背后是中国近代以来追寻现代国家的尝试,强调“资源汲取”;彭氏以宏观政治经济学视角考察近代乡村确有一定合理之处,注意到国家资源与服务分配方面的重要作用。将两者结合起来考察,恰恰说明进行乡村变迁过程中“一体两面”,即追寻现代国家进程中,资源的获得与分配。两位海外学者的研究虽然看到近代农村的衰弱的表面现象,但忽略问题的核心:中国在追求现代国家构建过程中,两者为何在近代乡村的失序,并产生如此巨大的龃龉。要彻底解决这一点,马克思的著述具有指向性作用。马克思指出,现代国家建立的基础是“废除了特权和消灭了特权的社会”,在封建社会中,“人的依赖关系( 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53]进而思考,如何祛除“人身依附”,达到“每个人平等、自由发展”,这背后的关键即是“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农民的现代性发展的前提必定是经历发达商品经济的洗礼,突破外在宗法共同体束缚,产生“成熟的个人”,“消除特权的闭塞”。[54]换言之,近代中国处于生产力滞后的“传统(封建)社会”借助“现代国家建设”这一外壳,本末倒置,这一过程溢出的“资源汲取”与“分配”的失衡只是外在表现。这也是两位学者忽视的理论前提,将欧美与中国错换位置。费孝通曾直言指出,“现代化的改革和国家权力的延伸并未带来预期中的社会进步,反而破坏了传统自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一方面加强了中央的职能,一方面自下而上的政治轨道受堵,乡村社会被“逼入了政治死角。”[55]近代中国生产力的滞后,行政权力的却借助“富国强兵”的合法名义一再汲取“弱势乡村”资源,在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只得分配给沿海城市与新兴产业。

借用法国学者托克维尔的话来说,“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56]如果将这句话借用来形容清季以来改革亦属贴切。不过,另外必须指出的是,无论是清政府还是南京国民政府,其追寻西方模式的同时,不仅对自身政权造成冲击,而且也对改革的受众产生深远影响。新式工商业及其群体,一般都集中于通都大邑,不仅掌握经济资源,也掌握报刊话语权,通过各种渠道发声,进而使得利益受到注意。而原本处于社会核心的——乡村社会,一再受到冷落、批判。诚如时人的评论,“大多数注意力在都市的进化,完全忽略了农村”,“等到城市混乱的没有办法,才注意到乡村”[57],倒也道出了几分近代乡村长期被边缘化的意味。近代农村正处于有“被义务”而无“权利”的吊诡境地,当逃跑、躲避、拖延等“弱者反抗”[58]的方式用尽之后,暴力革命在所难免。清季时人曾把“今日之中国”比喻成“偏离海岸线的一扁舟”,“初离海岸线,而放于中流,即俗语所谓两头不到岸之时也。”[59]身处转型的乡村恰如“过渡时代”迷失的“失语者”,始终在艰难的调适中,却难以平稳靠岸。

近代乡村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理应受到更多关注,但在近代特殊语境下,不仅承受“资源汲取”之苦,还一度被国家战略边缘化。赛珍珠曾经在其作品中这样描述到,“他们是一群没有声音的人,虽然他们占了中国人口的五分之四”,“若能躲过饥荒、洪水和课税、才能生存下来。”[60]由是观之,内陆乡村在近代社会转型之下,很大程度上“被牺牲、忽视”,加剧了无声的“弱者”地位。

四、结语:学科建设的省思与尝试

近代乡村研究先后经历了由“热门”走向“冷门”的过程,无论是海外还是国内,近年来乡村研究显有萧颓之势。但从学术水平(研究热点的开拓、国际视野的培养、多学科融合)提升上而言,国内的乡村研究仍然还有一段很漫长的路要走。[61]另从现实需要来看,无论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道路”,还是十九大推出的“乡村振兴战略”都说明农村问题仍然值得关注。[62]鉴往知来,当下农村发展也应该从农村发展历史中有所思考、借鉴。

马克思强调,“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63],,学人在从事农村史研究时,应该对自身历史文化与研究特色保有自信。从过去的“冲击-反应”、到“中国中心观”,从“过密化”到“内卷化”,再到近些年所谓的“新清史”;国内学术界探讨的几乎都是国外的议题,几乎都在围绕“他者”在旋转。近有论者指出,进行历史研究时“我们也有必要学会倡导”;不仅有必要“跟着走”,也有必要争取“领着走”。[64]过去闭门造车式研究确有不妥,在学术交流日益频繁的当下,亦不能对外来理论与研究范式“简单拿来”,“不加批判地运用,意识形态的运用,西方中心主义和文化主义”[65],这都是学人治学时应不断警惕的陷阱。

“历史研究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从学科的长远发展与学术生命力保持来看,亟需构建一个“推动相关历史学科融合发展,总结历史经验,揭示历史规律,把握历史趋势”的“中国特色历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66]换言之,中国农村研究也应该在中国特色学术话语体系的建立中有所贡献。

如何深入乡村史研究,笔者虽智识短浅,认为在进行该研究时有几个问题需要得到关怀,故提出些许期待,敬请方家指正:首先,由于基层社会的特殊性,除开历史学的视角,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研究方法也显得十分必要,国内乡村史研究相对缺乏多学科的融合、交叉,之后或许是一个值得尝试的方向;其次,诚如托克维尔所言,“光言法国永远不能了解法国”,中国乡村问题也应该放置全球语境下考察,与多国相对比,这一点国外学者已有一定成果[67],国内学者也应该有所突破;复次,以往的研究多以外来视角来切入乡村研究,欠缺对于乡村本身因素与内涵等因素的探讨,无论乡村本身话语体系还是各个主体的关照依然不够。换言之,需重视基层社会自身的特性,真正做到将乡村自身特色与外部环境变迁相结合。[68]时下兴起的“新革命史”在强调外来政治、军事因素的同时,也注重“农民心态”、“农民社群关系”、“社会网络”等农村内部因素研究[69],未尝不是一次很好的学术探索。末次,国内学者必须立足于本土社会语境,崇尚历史唯物主义,不盲目跟风趋新,“越是作为公认指导原则的历史理论,应该越欢迎学理性的批评”,[70]敢于批判与接受批判,这才是历史学务实戒虚的本色。

学术发展往往在于“破”与“立”,笔者通过简略的文字,冒昧对海外几位知名学者提出些许质疑;倘若说“破”有点见解,那么对于学术之“立”却乏善可陈。当然必须承认,一种学科话语体系的建立绝非一蹴而就,需要漫长的求索,是个不停持续探讨的过程,诚如恩格斯所言,“谁要在这里猎取最后的终极的真理,猎取真正的、根本不变的真理,那么他是不会有什么收获的,除非是一些陈词滥调和老生常谈”。[71]无论是何种学科理论、解释范式,必将在批判中前进,也说明了史学研究之路并非顺途。

注 释:

①二战后世界汉学中心从欧洲转移到美国,为避免不必要的学术纠纷,本文的探讨的主要是二战后至本世纪初的美国汉学,且以历史学科为基调,近10年的乡村史发展将另撰文探讨,后文不再赘述。

②80-90年代国内兴起一股将现代化理论引入历史研究的潮流,据笔者所悉,较为知名的有罗荣渠《现代化新论》,以及章开沅主编的“现代化丛书”。

③例如知名学者何炳棣将人口的过度增长当成近代经济发展的障碍,详见氏著:《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葛剑雄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

④“道义小农”原本是美国詹姆斯·C·斯科特教授通过东南亚农村的考察得出的结论,参见氏著:《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程立显、刘建等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

⑤“施坚雅模式”具体可参考氏著:《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城市研究——施坚雅模式》等著作。

⑥目前学界对于杜赞奇、彭慕兰两人的理论架构进行过一定反思,具体可参见张静《国家政权建设与乡村自治单位——问题与回顾》,《开放时代》2001 年第9 期;张启威、左广兵《国家建构: 理论始源与中国研究的局限》,《领导科学》2012 年第20期;汪雪芬、王博《“国家政权建设”的概念旅行: 从西方到中国》,《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7年第2期;李发根:《“国家政权建设”与中国近代乡村史研究省》,《近代史研究》2019年第1期;马俊亚:《国家服务调配与地区性社会生态的演变——评彭慕兰著<腹地的构建:华北内地的国家、社会和经济(1853—1937)>》,《历史研究》2005年第3期;海外另有不少书评针对书中的内容、部分观点提出看法,散见于《Journal of Asian History》、《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Agricultural History》《Modern China》、《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等外文期刊。

⑦近有海外学者李怀印将中国近代史(modern history)归结为近现代中国的国家转型,即从“疆域国家”(territorial state)变为近现代国家(modern state),参见Huaiyin Li,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Chinese State, 1600-1950,Routledge ,2019.

⑧如果说本书英文原版出版时,杜氏尚未完全接收蒂利的观点,那么杜赞奇在中文版1995年出版时,依然未对此有过充分阐述,后人在引用杜氏著作时,亦是如此,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

⑨关于近代中国时人与学者如何看待农村衰弱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府的作用,确有深入探讨的必要,此问题不仅有助于理清史实,也有助于构建中国农业研究自身的解释体系。

⑩彭氏在书中只讨论到1937年之前,笔者有意识将其延伸到1949年;其实抗战前华北亦有诸多地方实力派、中央派、“中共苏维埃政权”、“伪自治政府”等不同政权机构,对其辖区内的管控起到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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