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国家:“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的基础与逻辑

2020-12-09 05:37林华山罗振建
统一战线学研究 2020年6期
关键词:共同体民主制度

林华山 罗振建

摘  要:在人类社会风险挑战和不少国家治理困境频发的背景下,“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受到国内各界与国际社会的关注和讨论。相关讨论尚未充分深入国家本体对“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的发生基础与逻辑进行阐释。国家本体对国家制度和治理形成内在规定性,“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及其发生均立基于新型国家。在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不断把统一战线基因嵌入国家建构的主张、政策和制度设计,通过统一战线把国家内部的各种爱国力量联合凝聚成为人民整体,形成人民掌握国家权力并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主义国家命运共同体——新型国家。新型国家中统一战线基因的嵌入和扩散,催生调节社会主义国家命运共同体中一体多样统一政治秩序的新型国家制度。新型国家制度产生治理效能的中介为适应超大型国家需要的治理机制。新型国家治理采取巩固政治一致性与维护社会多样性统一的机制:圈层辐射的政治格局,真实广泛的民主取向,民主集中的政治秩序,包容共享的活力激励,组织起来的人民团结。中国国家内部多样性演化具有客观性,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需要持续作出回应。新型国家发展要增强国家聚合性、稳定性、包容性,在增强国家权威、发展国家民主、强化国家团结、维护国家安全、构建命运共同体等方面重点着力,实现中国国家命运共同体与人类社会命运共同体的相互促进发展。新型国家框架作为特殊性理论建构面临普遍性的理论建设任务,要进一步挖掘统一战线与国家复合治理、统一战线与国家关系中一致性与多样性关系的政治哲学价值和世界意义。

关键词:国家;政治共同体;党建国家;统一战线;中国之制;中国之治;一致性;多样性;复合治理

中图分类号:D03/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378(2020)06-0018-13

一、问题提出:“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国家基础

国家是一国国内与国际政治活动的基础主体。国家的基本形态对一国的制度体系、治理效能、发展取向等具有根本性影响。国家是制度体系的集合体,国家治理则是制度体系的展开。什么样的国家形态能够建立、发展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家制度、治理体系并实现较高治理效能,成为当代中国国家理论研究的重要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现代国家建设的重大成果,在国家形态上确立了一种新型国家。新型国家以人民民主专政国体为本质内涵,是承载国家制度——“中国之制”和国家治理——“中国之治”的政治共同体。新型国家对“中国之制”和“中国之治”的生成发挥基础性作用,形成和发展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蕴藏着区别“西方之乱”、免于“世界之困”的深层密码。

对中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实践中不断深化认识,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作出系列重要论述,提及和阐述“新型国家制度”“新型政治制度”“新型政党制度”“新型政商关系”等重大论断。在我国政治社会生活中,“集中力量办大事”“组织起来”“全国人民大团结”“举国体制”等话语频繁用于描述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的鲜明特点和显著优势。相关文献分析了“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的内在逻辑[1]。一些研究对当代中国形成过程用“党建国家”等框架进行讨论。林尚立教授指出,当代中国现代国家建设以政党为主轴,实施党建设现代国家框架[2]。有的文獻意识到“国家”对当代中国发展的重要性。陈明明教授从当代中国政府原理角度,指出探讨“何以为中国”的逻辑重要性:“要使中国成为学科新知识和研究新范式的来源,需要知悉中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为什么这样一个国家的制度和运作过程能创造奇迹,它对世界意味着什么?”[3]汪仕凯教授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熟定型的内核在于“有机统一政治”:社会主义国家创造了有机统一政治,并且构成了有机统一政治的基础;国体、政体、治体构成了有机统一政治的内在结构[4]。同时,在中西国家治理比较中,相关文献用“国家极化”[5]、“对抗性政治”[6]、“竞争型政治”[7]等框架进行分析。

此前对“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论述,不同程度地指向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的“新型”意涵;对西方国家制度和治理的比较研究,也从不同角度分析西方国家治理弊病的原因。然而,有关思考尚未充分深入国家本体对“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的发生基础与逻辑进行阐释。笔者在前期研究中提出当代中国是一种新型国家形态的观点[8],但在理论阐释上仍不彻底。国家本体对国家制度和治理具有内在规定性,无论是对国家制度还是国家治理的分析,都需要“回归国家”。“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依托于相应国家本体,因而需要建立描述该国家本体的范畴。鉴于此,本文围绕“什么是新型国家、怎么巩固发展治理新型国家”的根本问题,以“新型国家”为范畴,以统一战线为视角,探寻“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的基础与逻辑。研究发现,“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的基础与逻辑在于富含统一战线底色的新型国家。

二、新型国家内涵:具有统一战线底色的命运共同体

新型国家作为本体,涵括“中国之制”、催生“中国之治”,是“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发生的国家基础。新型国家是指中国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结成的统一战线建立、巩固、发展和治理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命运共同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新型国家,具有以下四重基本内涵。

(一)作为现代国家的新型国家

新型国家是现代国家,不同于中国历史上传统的封建专制、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国现代国家建设受到外部压力驱动,在辛亥革命推翻帝制过程中开始实践,阶段性完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并在此后深化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新型国家不仅有别于中国历史上的封建、帝制等国家形态,也有别于世界历史上其他传统国家形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属于由中华民族这一整体层次民族共同参与构建的现代民族国家,遵循党建国家逻辑而建立现代合法性权威。其合法性来源不同于传统基于神权、君权的非法理型国家。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和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在革命进程中,通过领导工人阶级和联合农民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等革命或比较革命的阶级阶层力量,逐步实现从“先进知识分子的政党”向“全民族政党”、从“在国家边缘”向“在国家中心”的转变[9]。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获得执政合法性地位,并通过协商建国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获得合法性的法理确认。协商建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包括各方面革命阶级阶层人士的联盟,各界爱国力量接受并认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而协商建国实为“统战建国”。经过“协商建国”,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建构中纳入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工农基础群众以及联合起来的其他人民即统一战线。当代中国国家政治现代性在法理型合法性获得过程中得到确认,政治共同体的基本格局也得以确立。

(二)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新型国家

新型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新型国家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共和国,与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资本主义共和国)具有本质不同。它坚持社会取向和人民本位,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立基生产资料私有制、資本取向和个体本位的国家制度与治理展开。人民作为整体在国家中当家作主,获得了人民主权、国家所有者的地位。国体中的“人民”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并整合起来、作为集体的群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最广泛统一战线构成“人民”的实体内容,构成国家的主体。“人民”作为具有政治意义的群体范畴,不是抽象的,而是包括实在的主体。在当代中国,“人民”实为国家内部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种爱国力量的联合体,包括各种爱国力量结成的统一战线。人民作为一个整体掌握国家权力,经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发展演变并掌握国家政权、建设新型国家的进程。

在当代中国国家建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不断把统一战线基因嵌入国家建构的主张、政策和制度设计,使统一战线从政治联盟上升为国家形态、从策略战略成为国家底色。这里面经历着三次发展:单一无产阶级发展为工农民主统一战线,在国家建构中注入了统一战线初始基因;工农民主统一战线发展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国家建构中注入了统一战线拓展基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发展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再发展为爱国统一战线,在国家建构中注入了统一战线完整基因。相应地,中国共产党有关国家建构主张,经历着从“工农共和国”到“民主共和国”再到“人民共和国”的发展,建立建设发展新型国家、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不仅把统一战线作为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更把统一战线作为建立、巩固和发展新型国家的基本战略。新型国家由此成为具有鲜明统一战线底色的政治共同体。正如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指出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革命28年取得的两条主要经验之一是“在国内,唤起民众。这就是团结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结成国内的统一战线,并由此发展到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10]。可以说,统一战线是联合起来的人民,而人民共和国是统一战线性质共和国。国家建立、建设和治理中的统一战线精神及制度安排是人民共和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新型国家

新型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国家。它实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的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与苏联、东欧的前社会主义国家和世界现有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制度构架与治理展开上存在重大区别。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演进中,当代中国国家建构完善了符合国情的国家形态。苏联、东欧的前社会主义国家在实践中走向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文化体制,取消多党合作,不能正确对待非公有制经济成分,采取导致冲突、分离的错误民族政策和不利国家稳定、统一的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放弃改革开放前的“一大二公”等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做法。改革开放后中国既坚持社会主义一般原则,又坚持从国情出发,形成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一致性和包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多样性相统一的国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特”充分体现在新型国家中的“十个坚持、十个统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公有制、按劳分配为主体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有机统一,坚持最广泛团结与最真实民主的有机统一,坚持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有机统一,坚持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一致性与尊重利益思想多样性的有机统一,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与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机统一,坚持发展、改革与稳定的有机统一,坚持中央统一领导与照顾地方特殊性的有机统一,坚持独立自主与对外开放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与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的有机统一。“十个坚持、十个统一”不是对改革开放前新型国家的否定,而是对新型国家的继续发展和完善。

(四)作为复合命运共同体的新型国家

新型国家是一种复合命运共同体,区别于抽象的、传统的、割裂的共同体。新型国家这一命运共同体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复合形成的共同体。在具体构成上,当代中国命运共同体主要包括: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广泛团结新的社会阶层的阶级(阶层)共同体;执政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政党共同体;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组成的政治共同体;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共同体;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密团结在一起的文化共同体;增进人民福祉、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共同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的生态文明共同体;各民族大团结形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大陆同胞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命运共同体。在价值取向上,当代中国命运共同体追求国家认同、国家统一、国家团结、国家协商、国家共和、国家民主,强调合作共赢、协同共进、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共同命运、共同意志、共同意识,反对国家分治、国家分离、民心分散、政治倾轧、阶层撕裂、社会失序、独裁专制。在结构功能上,当代中国命运共同体极大拓展了现代中国的意涵:从时间维度来看,它是从“共识的中国”“理想的中国”走来的“现实的中国”[11]在近现代以来的持续拓展;从主体维度来看,它是与中华民族这一国族形成进程相重叠的国族共同体[12],是中华民族在当代的政治承载体。新型国家延续中国大一统历史进程和价值取向,容纳新变化下国家一体化和社会多样性间的张力。

三、新型国家制度:“中国之制”的体系配置

新型国家对国家中基于人与人关系并由这对关系扩展与叠加形成的各种政治社会关系进行制度化规范,这些制度化规范体系的总和即为新型国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全新的政治关系的创立,人民成为国家权力的所有者。与此同时,面对处在各种关系之中的国家来说,如何处理各种关系,推进社会与国家的进步,为人们提供更美好的生活,便成为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也是检验国家治理优劣与否的主要标准。”[13]新型国家通过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形成人民整体、建构发展国家,统一战线基因的嵌入和扩散催生一体多样统一的国家制度配置。新型国家制度调整国家共同体中一体与多样关系,旨在形成一体多样统一的政治秩序。《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新型国家制度包括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形成同心圆型一体多样统一的制度体系配置。这是保持我国国家一致性与多样性统一的制度密码,富含统一战线的制度性嵌入和贡献。

(一)根本制度:对新型国家定性

根本制度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起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导性作用的制度,包括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領导制度等。从国家角度来看,社会主义制度、党的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建构中对国家一致性塑造起到本源性作用。统一战线深度嵌入社会主义制度、大力支撑党的领导制度,所反映的人民共和精神体现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中,在根本制度层面助力新型国家定性。

其一,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与经济取向体现统一战线意涵。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总制度,是新型国家制度的等义统称,其他制度为坚持、巩固和发展国家的总制度服务。社会主义制度在政治上坚持最广泛、最真实的人民民主,通过工农基础联盟和“五者”联盟实现人民在国家中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实现人民共和的政治;在经济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保障根本经济利益的同时,兼顾不同生产力水平、不同经济形态和人群的具体经济利益,实现人民共有的经济。

其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在运行中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参与构筑同心圆型政治格局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标定新型国家的同心圆型政治格局之“圆心”,是当代中国保持一致性的根本制度安排。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民主集中制贯彻到国家机构和治理运转之中,通过包括统一战线在内的群众路线及统一战线工作在内的群众工作实现对社会的整合。

其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与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相匹配的政体,是实现包括各阶级、各民族、各阶层、各地区的人民在内的人民主权制度。基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人民”范畴的不断拓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涵括工农基础联盟及其外的广泛政治社会主体。国家建构与人大制度互为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注重对社会结构变迁进行动态回应。“人大制度是在结合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基础上,构建了国家与人民相联结的制度化通道。”[1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中华文明与人类优秀文明的价值复合、民主与集中的复合、统一领导与广泛代表的复合,具有复合优势与合力效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形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够整合各地域、各阶层、各民族人民的利益诉求。”[15]

(二)基本制度:对新型国家塑形

基本制度是通过贯彻和体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基本原则,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发挥重大影响的制度,涉及政治、经济等方面。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三项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方面。

其一,新型政党制度形成合作型政党关系,奠定国家政治团结的核心机制。新型政党制度是新型国家制度在政党关系领域的具体规范,反映国体、支持政体,是“中国之制”的重要构成和“中国之治”的重要体现。新型政党制度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追求和建构现代国家进程中酝酿、形成和发展。世界范围内多数现代国家由政党发起建立,并以政党政治为主要运转方式。新型政党制度确立了国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执政与各民主党派参政、合作的关系,形成了合作型政党关系,为“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转化奠定了重要政治条件。新型政党制度在实现我国政党关系和谐的同时,共同发挥了对人民整体力量的凝聚作用。中国共产党通过党组织的构建和嵌入,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实现对社会的广泛整合;各民主党派发挥对所联系群众的沟通作用,把相应群众凝聚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在这个意义上,新型政党制度是当代中国国家团结的核心政治机制。

其二,基本经济制度保护新型国家的经济基础,形成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和谐共处局面。基本经济制度保障新型国家的经济基础,反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要求。新型国家不仅有新型政治制度架构的要求,而且有新型经济制度安排的要求。基本经济制度既保障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基础,又促进社会生产力和各阶层的活跃发展。基本经济制度既确保新型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反映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阶级内容,又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要求、容纳其他更广泛联盟的政治经济要求。作为经济实现形式的市场经济,既是公有制可以采取的经济形式,也是其他所有制可以采取的经济形式。公有制主体并采取市场经济形式,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但又服务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可见,基本经济制度实现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实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根本任务。

其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彰显了单一制下统一多民族国家进行国家一体化建构的政治智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作为单一制国家处理中央和民族地区关系的制度安排,反映了统一多民族国家进行一体建构的智慧。当代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以国家一体层次的中华民族为复合主体,并包含具体层次的56个民族。在权力关系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民族自治地区纳入单一制国家结构中,构筑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国家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中央-地方关系制度。在民族关系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各少数民族归属于中华民族,共同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体和国家共同体。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鲜明的国家导向、国族意涵,整合和巩固新型国家内部的民族关系、央地关系,成为巩固、建设新型国家的重要制度安排。

(三)重要制度:对新型国家强基

在中国这样的超大型现代国家,国家制度除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外,还需把重要制度作为必需构件,以实现对国家中其他重要政治社会关系的调节。重要制度是由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派生而来的、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具体的主体性制度。我国重要制度的配置同样体现丰富的统一战线思维。以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为核心的文化制度,为新型国家凝聚全体人民团结奋斗提供深厚的思想基础。以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的社会制度,为新型国家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以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重点的人才制度,为新型国家培养造就使用更多更优秀人才提供广泛的力量源泉。各领域的重要制度在新型国家协同发挥促进国家一体多样统一的重要功能。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方面,统一战线把中国共产党外各方面群众吸纳进人民整体、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助力健全党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方面,统一战线通过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人民政协制度等践行中国特色民主发展道路的独特内涵。在“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方面,“一国”框定国家统一的制度底线,“两制”符合港澳地区历史和现实的多样性需求。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方面,民主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有机组成,助力发展中国特色监督民主。

四、新型国家治理:“中国之治”的实践逻辑

新型国家制度作为国家治理的制度规范,是国家治理运转的遵循。“中国之制”转化为“中国之治”的中介环节为适应超大型国家需要的治理机制。新型国家治理采取巩固国家一致性与维护社会多样性统一的逻辑。“在现代国家中,政治結构的使命就是使多元的政治力量构成一个稳定的政治秩序;治理体系的使命就是使多元治理主体整合出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16]新型国家治理机制包括统一战线的制度化参与,并彰显统一战线理念。

(一)圈层辐射的政治格局

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绩效是高度的国家权威渗透至社会并有效整合社会的结果,而国家权威首要是中国共产党的权威。大型多样性国家保持稳定与发展需要国家权威,特别是核心领导力量对国内各种政治社会力量的权威。在传统封建帝国解体并向现代国家转型过程中,中国国民党在中华民国的国家建设中未完成一体化任务,对当时国内各方政治社会力量、地方未能建立足够的权威。中国共产党在新型国家政权探索、建立和建设进程中,通过政治联盟拓展、群众路线从理念到制度的全方位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制度和治理中的全方位实施、“大一统”理念的继承和创造性转化,确立了在国家体系中的核心权威地位。这种政治权威局面可形象地表述为“众星拱月”的同心圆型政治格局。中国共产党开展以中国共产党为圆心的国家团结、一致性与多样性统一的国家秩序为主要内容的国家治理实践;中国共产党居于圆心地位,对国家体系形成权威辐射,成为国家保持一体性的根本力量[17]。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国家权威是成功应对国内外各类风险挑战的根本保证,是“中国之治”的最真实内容。“中国情境下的政党中心论,并不完全是与国家中心论相对立的概念,而是国家中心论在中国情境下的扩展和修正。中国共产党不仅是与国家权力高度融合的执政党,而且也是与社会紧密结合的领导党,同时还是具有鲜明宗旨意识的使命党。”[18]

(二)真实广泛的民主取向

新型国家开创了新型民主道路。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和国家形态,新型国家蕴含和发展新型民主。新型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集中体现于其全过程性。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创和发展的新型民主显著区别于西式民主。其一,从原理看,是中式代表制民主与西式代议制民主的区别。中国新型民主包含直接民主、间接民主两种形式。我国选举民主也主要以代议方式进行,但是,中西民主存在代表制与代议制的重大区别。中国代表性民主源于中国共产党对整体性“人民”的代表,通过党的制度、人大制度、人民政协制度等实现。西式代议制民主受执政权竞争驱动,极易异化为选举的功利性工具。其二,从方式看,是中式合作型民主与西式竞争型民主的区别。基于国家政权的统一战线性质,新型民主实施方式采取合作型政治形式,各政治主体在政治过程中致力于更有效的国家治理,实行“为了更好治理的民主”。而基于执政权力竞争的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竞争型民主,政党往往为上台执政而竞争、为反对而反对,其民主运转极易走向政治极化、变为对抗性民主。其三,从运行看,是中式过程性民主与西式局部性民主的区别。新型民主注重实效,把人民民主贯穿于全过程、各领域、各层面。全过程民主涵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过程,融入我国各项国家制度,追求民主的真实性与发展性。而西式局部性民主主要在投票选举时发挥功能,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其四,从价值看,是中式人民性民主与西式资本性民主的区别。新型民主的本质是社会主义国家民主,具有鲜明的人民性。而西式民主与资本结合紧密,受资本影响显著,极易异化为“金钱政治”。

(三)民主集中的政治秩序

建立与发展统一稳定的现代国家,是新型国家建构政治秩序的成果。当代中国政治秩序的基础机制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不单是一种政策倡导、政治价值,更是一种“要素型”制度安排,嵌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四梁八柱”和“毛细血管”。人民民主追求实质、真实,而效率是題中应有之义。真实的、实质的民主也应是有效率的民主,这就需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来保证。民主集中制作为执政党的组织原则,通过国家制度设计和治理运转把执政党的组织原则转化为国家组织原则[19]。民主集中制既保障国家治理效率,也塑造国家秩序。民主集中制进而从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提高国家治理效率,通过对社会多样性意见的集中而形成国家治理一致性并以此指导社会多样性。中国共产党通过执政党自身组织、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群众路线、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全民主过程,持续把多样性需求纳入国家体系,通过集中决策转化为国家意志,通过民主决策转化为社会活力。在应对复杂多样性中,我国形成高效治理所需一致性和多样性的有机统一,建立政治秩序、形成举国效率、激发社会活力。

(四)包容共享的活力激励

人民共和国是新型政治与新型经济的政治上层建筑集成。新型国家建设人民共和政治,也建设人民共和经济,二者互为促进。我国在治理中注重维护国家根本利益,也注重保护和满足人民具体利益,形成利益共享格局。国家主导的发展追求人民根本利益、国家长远利益,并且与满足人民具体利益相兼容。当代中国的利益共享,表现为在坚持国家根本利益的前提下,注重满足人民多样利益,促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新型国家实施包容型政治经济制度正是人民在国家中主体地位的要求。国家政权的统一战线性质及其制度配置,坚持社会主义性质和人民本位,保证人民各方面利益。追求根本利益又满足具体利益,建立秩序又保护活力,在政治上依靠发展广泛真实的人民民主,在经济上依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经济所有制、分配方式、市场经济三者的有机统一,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这种结合不仅包括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而且包括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20]。在政治包容推动的经济包容中,改革开放以来产生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得到利益惠及,极大地调动了他们促进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主观能动性。涵括政治经济的包容型国家发展,成为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联合起来掌握国家政权、参与治理国家、建设美好国家、共享治理成果的良性循环的政治经济机制。

(五)组织起来的人民团结

人民大团结大联合是“中国之治”的鲜明特征,也是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重要基础。新型国家国体的创设本身就反映了一种保证国家团结的精神与技术。当代中国国体的选择和建构,是改变近代以来国家分裂、一盘散沙和重建“大一统”的需要。“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帝国主义忙于军事竞争和军事生产,中国资本主义得到喘息,中国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得以形成。这些新兴的力量无法用传统方式加以统合,必须由新的精神和技术将之黏合在一起,以形成民族主义的新中国。这种需求在民族危亡和帝国主义的重压下,变得烧灼人心。国体作为这一问题的概念容器,一直草蛇灰线,不绝于缕地在概念史上载浮载沉。最终,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找到它的中国内涵和它的中国道路。”[2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实现了对国家内部各种政治社会力量的整合,也实现了近代以来力图达成的国家团结目标。在随后的建设和改革进程中,国家团结不断得到深化。这既需要利益增进,更需要认同增进。中国这一超大型国家内部存在多阶级、多阶层、多团体、多政党、多民族、多宗教、多地区、多制度等广泛多样性。国家建设重大任务之一是在包容与整合多样性的同时,把这些多样性产生的局部认同导入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体系中。当代中国国家治理通过系列制度安排实现了多样性认同融入一致性认同的目标。一致性认同即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型国家的整体认同,避免了局部认同沿着分界线而成为分离性认同。局部认同沿分界线的变异及其导致的政治联盟网络无法充分往国家层次拓展,往往是国家崩溃的重要根源[22]。我国人民大团结不只是“大一统”价值取向的自然产物,更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中主动通过制度安排组织人民的产物。我国通过新型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增进人民团结。国家治理既包容差异性认同,又注重通过统一战线引导局部认同跨越族群、党派、阶层等分界线而走向整体认同,避免身份认同极端化及其对国家整体认同的解构风险。

五、新型国家发展:铸牢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

新型国家作为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成果,处于动态发展进程之中。中国国家内部多样性演化具有客观性,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需要作出回应。国家制度的成熟定型、国家治理的成熟完善,是新型国家发展目标所在。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新型国家发展要增强国家聚合性、稳定性、包容性,按照一致性与多样性有机统一的思路,重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作用,铸牢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

(一)增强以执政党为核心的国家权威

增强以执政党为核心的国家权威是新型国家发展的根本保证。国家权威是整合中国国家广泛巨大多样性、保持国家一致性的根本条件。为应对内外因素带来的广泛多样性,首先要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威,把国家治理中面对的多样性在党的领导制度建设中进行制度化调节。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把党的初心与使命通过教育、宣传等手段转化为凝聚全党、团结人民的共同价值理念。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完善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人民政协和知联会、新专联、两新组织中党组织的领导。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衔接大党建格局,把党外人士一体纳入党的群众路线工作范畴,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及其所联系群众的工作,推进“网下群众”和“网上群众”工作一体开展。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发挥统一战线、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

(二)发展以全过程为取向的国家民主

人民民主是新型国家发展的政治基础。要按照全过程民主理念,发展完善新型国家民主。在环节上,要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实现民主全链条化建设与发展。在形式上,要坚持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协同发展。要着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把協商民主作为新型国家民主的内在要素,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在国家政权中的参政作用,培养和选拔更多优秀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国家政权机关领导职务。

(三)强化以共同体为联结的国家团结

国家团结是新型国家发展的重要条件。“人民”作为集合起来的群体,会随着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态变迁而发生相应变化。人民中的工农基础联盟与“五者联盟”主体自身发生新变化,主要表现为内部的阶层构成变化以及信息技术条件下组织形态变化。新的社会条件下增强国家黏度,要强化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对多元化社会进行政治整合和组织再造,凝聚社会共识、增强社会团结,铸牢具有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共同目标追求、共同根本利益的命运共同体。一方面,国家要保持开放性,不断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纳入人民的范畴;另一方面,要更加善于在信息技术社会形态下实施有效的个体联结。其一,加强群众路线制度化建设,通过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聚合人民。统一战线要进一步提高团结质量,更好把各方面政治社会力量尤其是新群体凝聚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巩固以中国共产党为圆心的圈层辐射格局。其二,应对信息社会形态条件下个体的分散性聚集态势,要加强离散式联结,更加重视增进网络条件下的国家团结。统一战线要适应政治联盟成员个体的生存方式变化,善于在多样化的行动中建立多元化的联结形式,尤其是针对个体、具体事件的微联结,加强渗透力和嵌入性;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增强新联结的可见性和感染力[23];加强依托统一战线成员自组织开展圈层统一战线工作。

(四)维护风险可控的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新型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国家安全的大量议题涉疆、涉藏、涉港、涉台,涉及政党制度、民族宗教等领域。新时代维护风险可控的国家安全,要重视防范和化解统一战线领域的各类风险。其一,从国家制度而言,坚持完善新型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等,充分运用新型国家制度中统一战线制度的团结引导功能,为防范化解综合性风险创造有利条件。其二,在国家建设中,国家基础性权力要加强对港澳台地区和边疆地区的渗透,夯实国家完全统一基础,促进“一体型”国家建构。关注极端认同冲击主体认同的风险,斩断内外勾连分裂国家、制造动荡的关联网络。跟进和评估美国主导的联盟对我国新疆、西藏、台湾、香港和人权事务等的干预走向,加强在这些方面的话语能力和反制能力建设。其三,从社会建设来看,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行业协会商会等在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中的积极作用,把社会团结转化为国家团结,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

(五)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国际政治是国内政治的延续。新型国家不仅在国内实施命运与共的治理,而且致力于在国际社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面对个别国家的单边主义、霸权主义行径,我国既要采取有力有理有节的斗争,更要以坚定的开放举措来打破有关国家围剿和隔离中国的企图。一方面,应对西方基于意识形态偏见和霸权主义的话语攻击和遏制举措,我国要以更大的制度效能、治理效能应对恶意压制。另一方面,我国要坚定扩大开放,坚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占据人类社会道德制高点、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要以扩大开放倒逼国内改革,深化改革不适应国家发展的领域和环节。要加强国际合作,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发挥华侨华人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开放应对脱钩、以对话应对对立、以合作应对竞争,力戒陷入西方国家的“新冷战”窠臼和所谓“修昔底德”陷阱。

六、结语与讨论:新型国家框架的特殊性与普遍性

新型国家作为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制度、国家治理的统摄概念,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是什么”“怎么配置”“怎么治理”“怎么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基于中国经验特别是统一战线视角的阐释。本文得出以下四点结论。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种新型国家,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并进行创造性实践的成果,为开创“中国之制”、形成“中国之治”奠定了国家基础。其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是新型国家形成发展的基因,与新型国家制度和治理展开同结构、同过程、同发展,是理解“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的内生视角。其三,“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转化的密码在于保持国家一致性与多样性有机统一的治理逻辑。其四,新时代完善“中国之制”、深化“中国之治”,要推动新型国家发展,并在其中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价值。新时代统一战线和统一战线工作要强化国家定位,增强对国家团结、国家秩序、国家活力、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治理贡献。

新型国家框架以统一战线视角描述了当代中国国家建构的特殊经验,形成了特殊性理论建构。但是,新型国家框架存在普遍性的理论建设任务。“今天的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成为世界上最有活力、最富于创新、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中国能够拥有这样的成就,必定有其成功的原因和道理,把这些原因和道理归结为‘特殊论或‘例外论,都会低估中国经验的价值。”[3]“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统一战线”“政治协商”“政治团结”等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理论,这种理论必须汲取政治学的学术研究成果,提升理论论述能力和表达能力[24]。新型国家框架乃至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也需沿着发现特殊性中蕴含的普遍性方向进行发展。其一,新型国家框架展现国家复合治理规律。新型国家框架体现了吸收古今中外治理经验教训、吸收人类社会优秀政治文明成果并追求有效的共同体治理的方向,展现了特定政治力量如国家或政党主导、多主体参加、统筹兼顾利益、塑造均衡秩序的国家复合治理技术、精神与规律。人类社会中成功的国家治理不可能仅采取“纯而又纯”的单一治理主体、模式、方式和理念。一致性与多样性关系不仅具有统战意义、中国意义,更具有政治哲学意义、世界意义:事关对国家复合治理内在规律的反映,事关对不同国家治理方式的反思与镜鉴。其二,新型国家框架启发统一战线与国家关系的内生普遍性。以古今中外更广阔的视野看,部落联盟、因俗而治、分类治理等统一战线性质治理制度与理念、方式拥有诸多实践。有关中国早期国家形成发展[25]、中华民族共同体早期形成[26]的研究,揭示了政治力量联盟、多元一体机制的重要作用。统一战线研究要实现从“服务国家型”论证话语向“内在国家型”论证话语的范式发展,推进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等对统一战线的多学科交叉渗透研究。

新型国家在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历史中开创了国家建构、治理与发展的新道路、新理论、新实践,需在坚定自信、保持本色、借鉴人类社会有益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完善,实现中国国家命运共同体与人类社会命运共同体的相互促进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的特殊经验包含古今中外追求更好治理的普遍内容,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在中国国家命运共同体与人类社会命运共同体相互促进发展中,应当也能够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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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龚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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