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病综合征的赋能干预效果及患者远期预后分析

2020-12-12 02:24张玉燕
医学理论与实践 2020年23期
关键词:肾病综合征护理人员

张玉燕

河南省安阳市中医院门诊部 455000

肾病综合征指的是肾脏出现的有着接近的症状表现,但存在差异性病因的一组临床综合征,在全部慢性肾脏病中,肾病综合征的发生率为1/5左右[1]。肾病综合征的临床表现包括低蛋白血症、高脂血症、高度水肿、大量蛋白尿等,临床常习惯于将这一表现称为三高一低[2]。肾病综合征如果临床没有得到积极、及时、有效的治疗,病情逐渐进展容易损伤肾功能,引起细菌感染,还可能引起代谢紊乱或者蛋白质紊乱[3]。因为肾病综合征的病程较长,临床除了要做好治疗工作,同样也不能忽视对患者的护理干预,赋能干预是一种以患者为中心的干预模式,强调促进患者内在行为改变,最大限度发挥患者自我效能,以达到恢复的目的[4-5]。本文以我院2018年7月—2019年4月收治的72例肾病综合征患者为对象,具体分析赋能干预的应用价值。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以我院2018年7月—2019年4月收治的72例肾病综合征患者为对象,依据随机数字表法分为两组:观察组36例,男22例,女14例,年龄9~45岁,平均年龄(31.26±10.36)岁,病程0.3~4年,平均病程(2.13±1.31)年;对照组36例,男20例,女16例,年龄8~48岁,平均年龄(30.96±11.14)岁,病程0.6~4年,平均病程(2.27±1.41)年。两组年龄、性别、病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

纳入标准:符合肾病综合征诊断标准[6]:尿蛋白>3.5g/d、血浆白蛋白<30g/L、水肿、高脂血症;原发性肾病综合征;有典型三高一低表现;患者本人或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得到伦理委员会批准。排除标准:继发性肾病综合征;合并其他严重肝肾功能障碍;伴有精神障碍;缺乏干预依从度。

1.2 方法 对照组患者接受常规干预,主要做好患者病情监测,向患者简单介绍肾病综合征治疗、护理、康复等相关知识,进行基础的健康指导,对患者的疑惑给予回答。观察组在常规干预基础上对患者实施赋能干预,具体方法如下:

1.2.1 确定问题:经治疗病情恢复稳定后,护理人员与患者进行交流,鼓励其表达内心想法与需求,护理人员通过观察评估患者对肾病综合征相关知识、自我护理能力程度,确定其中潜在的问题。询问的问题如:治疗过去一段时间了,你现在自我感觉需要解决的最主要问题是什么?你觉得当前而言在行为上你有什么变化,接下来准备做哪些方面的改变?

1.2.2 确定感情及其对行为的影响:对于上环节提出的问题,鼓励患者自由回答,征询患者自己的计划,具体的问题可以为:将当前所存在的问题解决对你而言有怎样的意义,你准备为此付出怎样的努力?疾病对你有什么影响,你准备如何处理这些影响?根据患者对问题的回答,护理人员从专业角度给予患者建议,包括出院后的持续治疗方法、饮食方法、自我康复方法、预防复发方法等,并就提出的建议征询患者的意见。

1.2.3 确定长期目标:目标的制订保证以患者为中心,护理人员与患者共同商讨确定需要达到的目标,比如提升患者依从度,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升其自护能力与生活质量。

1.2.4 为行为步骤制订计划:向患者发放日志本,鼓励患者每天记录病情情况,记录目标的完成情况。针对某一目标,护理人员要协助患者预计完成的进度、家属的支持情况、目标完成的时间。计划的制定要保证真实、短期、可实现、可评估,这样患者能够更直观感受到进步,更具依从度。

1.2.5 效果评估:护理人员每天评估患者目标完成情况,另外指导患者进行自我评估,让患者描述自己的感受,护理人员与患者一起讨论目标完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出可用于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1.3 观察指标 (1)自护能力:分别在干预前、干预后3个月、干预后6个月利用自护能力测定量表(ESCA)[7]评价患者自护能力,内容有4项:自我概念、健康知识水平、自我护理技能、自护责任感,问题共43个,采取1~4级评分,总分172分,得分越高则自护能力越强。(2)并发症:比较两组患者感染、肾功能衰竭、肾静脉血栓、电解质紊乱各类并发症发生情况。(3)再住院:比较两组患者出院后再住院情况。(4)生活质量:分别在干预前、干预后3个月、干预后6个月利用肾脏疾病生活质量简表(KDQOL-SF)[8]评价,分为SF-36、终末期肾病指向(ESRD-targeted Areas)两部分,内容包括疾病影响、性功能、情感健康及职能、社会功能、疼痛、生理功能、生理职能、疾病负担、活力、工作状况、满意度等19个领域,总分100分,得分越高生活质量越高。

2 结果

2.1 自护能力 干预前两组自护能力评分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3个月、6个月,两组自护能力评分均明显高于组内干预前(P<0.05);且观察组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干预前、干预后不同时间自护能力变化比较分)

2.2 并发症发生率 观察组患者住院期间并发症发生率为8.33%,明显低于对照组的27.78%(χ2=4.600,P=0.032<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住院期间并发症发生率比较[n(%)]

2.3 再住院率 观察组患者出院后再入院率为11.11%,明显低于对照组的36.11%(χ2=6.237,P=0.013<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出院后再入院率比较[n(%)]

2.4 生活质量 干预前两组生活质量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3个月、6个月,两组生活质量评分均高于组内干预前(P<0.05),且观察组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4。

表4 两组患者干预前、干预后不同时间生活质量比较分)

3 讨论

3.1 赋能干预分析 赋能概念最早在上20世纪80年代被提出,最初用于管理中,指的是管理者对员工赋能,使员工感受到被信任,从而能积极把握工作中的机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得到调动,能够实现才能、潜能的最大限度发挥[9]。之后更多领域开展了对赋能这一理念的研究,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也将赋能称为授权[10]。有学者将赋能定义为员工努力—绩效这一过程期望值的提升,也可以视为自我效能感的提升[11]。护理中则把赋能视作社会性过程,认为是人们识别、促进、提高应对需要与解决问题的技能水平,强调通过各类所需资源的动员达到对生活的自觉控制[12]。

3.2 干预效果分析 本文结果显示干预后3个月、6个月,观察组自护能力评分、生活质量评分均较对照组更优(P<0.05),提示赋能干预的实施不仅能够提高患者自我护理水平,且可以通过自护能力的提升实现生活质量的更明显改善,分析是由于赋能干预注重挖掘患者自身潜能,鼓励患者成为护理的参与者而不是单纯的接受者,患者的积极性更强,认知度更高,因而干预效果更明显[13]。本文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出院后再入院率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提示赋能干预的实施能够提升患者住院期间的安全性,并发症更少,临床疗效更好,患者能够更迅速出院,另外患者再入院率更低证实接受赋能干预后的远期预后更好。

综上所述,对肾病综合征患者实施赋能干预有助于改善患者自护能力,减少并发症及再入院率,同时可明显提升患者生活质量,有良好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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