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在当代商务发展中的价值与运用

2020-12-14 09:21张雷
理论与创新 2020年19期
关键词:民商法电子商务运用

张雷

【摘  要】随着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广泛普及网络,并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尽管电子商务的发展,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但由于在目前发展过程中,还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所以还不可避免的有一些问题存在。而通过民商法的有效运用,能使一些新问题得到迎刃而解。因此,民商法在当代商务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为了将民商法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就需要与国际商业市场有效链接,使民商法对当代电子商务活动的发展发挥有效的规范和限制作用。

【关键词】电子商务;民商法;价值;运用

引言

作为一种新型的市场交易方式,电子商务给社会发展带来无限商机,即快速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也对现代市场交易关系进行了调整,由此使民商法律规范受到极大的挑战。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刚刚起步,在民商法中,还缺乏完善的电子法律法规。基于此,必须要创新和变更民商法,使之能够对电子商务领域更加适用,通过紧密衔接WTO规则和国际通行规则,使各种商务问题得到有效出来,与新时代发展需求更好的适应。

1.民商法与电子商务

(1)民商法。民商法涵蓋商法和民法,商法是对与商业利益有关的个人利益实施保护,而民法主要是对个人利益实施保护。与原材料经济之间的关系更好的适应,是民商法的主要作用。在发展的过程中,民商法与属私法相互吸收和借鉴。随着社会商品经济发展而产生的民商法,能对人们在商品经济中的行为进行约束。随着不断发展的原材料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也开始逐步完善民商法的运用,尤其是对于当代商务发展,具有重要的运用价值。

(2)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作为商务活动的一种,主要是基于互联网的有效运用。随着电子商务的诞生,将一种新的货物贸易形式催生出来,它利用电子商务,将相应的服务和交易完成。电子商务涵盖电子支付、网上购物等多种行为,对人们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电子商务规范化管理中,民商法在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虚拟性和互联网的开放性,会有一定的风险存在于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为了对这些风险进行有效防范,需要将相关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提升,通过法律法规的有效运用,以实现电子商务的规范化管理。

2.民商法在当代电子商务中的运用价值

民商法能够有效约束各种电子商务经济活动,由此对消费者的权益提供保护,为顺利开展各种电子经济活动提供保障。民商法在电子商务的管理应用价值,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体现:

(1)减少不良交易行为带来的损失。民商法对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进行了有效地约束,在交易过程中对交易双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在合法范围内,对消费者与商家的交易提供保障。通常情况下,电子商务平台具有较低的准入门槛,对于商户没有太高的要求,所以在商户信誉方面,还有一些不确定因素存在。同时,因为其交易是在网络平台上,交易双方对彼此都不是很了解,商户也很难准确判断消费者的信用情况,造成部分不良消费者欺诈行为的产生。而民商法的相关法规严格约束和监督交易主体的行为,使不良交易行带来的经济损失能够有效减少。

(2)提升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民商法能够科学评估商务交易主体的信用情况,由于是通过各种数据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活动,而交易数据的可复制性和网络平台的开放性,极大的增加了商务数据被复制或篡改的几率,使商务交易面临着交易风险。在民商法中科学评价商务主体信用状况,能够使交易双方全面了解彼此的信用情况,以此促进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的提升。

3.电子商务发展对民商法的影响

通过对比和分析当代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之间的交易状况能够发现,当代电子商务具有更为复杂的交易主体。既有管理人员、物流配送人员,又有消费者和商户,相关主体人员之间不能有效划分彼此的权利义务,这也是目前我国民商法中存在的一个问题。缺乏划分标准,没有明确相关主体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情况。因此必须通过改革民商法,使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电子商务的更好发展提供保障。相关部门需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这些新的需求,以此对民商法不断完善,从制度上保障电子商务的顺利开展。而不断增加的电子商务参与主体,会相应的改变相关法律的关系。现行的民商法对于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行为已经不能进行有效规范,因此会有一些问题不可避免的出现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例如,在电子商务交易的过程中,因为缺乏明确的责任划分,因此,对消费者信息安全不能提供有效保护。

同时,不能准确判断商务平台上签订的电子签章合同与传统纸质合同是否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另外,民商法没有具体规定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产生法律纠纷时,如何进行仲裁。

4.民商法在当代商务发展过程中的创新策略

(1)对电子商务交易的民商主体进行明确。作为一种网络线上操作,电子商务涵盖多个参与者,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民商事对象和交易对象之间,有很大的差异性存在,对于正常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带来了阻碍。所以,明确划分电子商务中的民商事客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需要对民商事材料在电子商务传播过程中的地位给以充分明确。因为改变了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划分,所以对于民法和商法对交易划分的描述有必要进行重新界定,尽量避免交易过程中的纠纷,使民商法能与快速发展的时代更好适应,由此为正常运行电子商务交易过程提供保障。

(2)改进电子商务民商法实施制度,进行安全认证。开展电子商务交易的重要渠道,就是互联网。利用互联网,原材料经营者和购买者进行交易活动,使网上电子商务交易的投资成本逐步降低。对于这种网络虚拟理论带来的经济效益,许多网民已经有了充分的意识,而一些不法分子更是由此看到了商机,借助与这种虚拟,对非法利益进行获取,由此对网络安全和网上交易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必须改进电子商务民商法实施制度,对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使之更好的对接国际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在制定支付安全认证规则和交易行为规则方面,通过民商法的有效利用,对电子商务中交易主体的行为进行明确,严格划分各个主体权利与义务。制定完善的支付安全认证规则,为了对交易支付安全有效保障,交易采用实名制。相关部门在对法律法规完善的过程,应对发达国家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借鉴,立足于我国实际情况,使我国电子商务赶超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3)建立仲裁机制。和其他行业有所不同的是,电子商务的类型是一种独立的交易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因为存在这种网络虚拟化,因此很难适用相关法律来约束电子商务过程。所以,需要建立完善的仲裁结构,对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提供保障。立足于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对国外优秀的制度充分借鉴,对我国冲裁机制逐步完善,使互联网数字化的法律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运营双方的责任充分分担,充分发挥民商法在交易过程中的约束力和电子合同中的法律效力。

结论:随着我国不断提高的电子商务发展速度,社会各界开始高度关注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民商法作为重要的法律法规,能够对电子商务交易进行规范。新形势下,主管部门应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逐步完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和民商法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新时代进行开创,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国际发展,发挥有效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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