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

2020-12-18 05:43谢立军
农业科技与信息 2020年14期
关键词:天祝水费水价

谢立军

(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金强河水利管理处,甘肃天祝733299)

1 改革现状及成效

1.1 农业水权分配

天祝县人民政府每年出具天祝县当年水资源配置意见。根据该配置意见,2018年农业用水配额为7 269.75万m3,占配水总量的64.33%。农业灌溉地表水综合定额为4800m3/hm2,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47。

天祝县根据水资源配置意见,正在加快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对灌区乡(镇)建立水权落实考核制度,倒逼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实施,确保节水目标实现。虽然天祝县还未实施农业水权确权发证,但已经根据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确权证书对灌区内的土地进行核准,并初步形成了以土地定水权机制。水权交易市场受土地种植类型和种植比例的限制,真正的水权交易还未形成。

1.2 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2006年测算的农业灌溉供水成本为0.129元/m3。2012年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天祝县水价执行情况及水价调整情况进行了调研,2013年制定下发了《武威市水价改革实施意见》,确定天祝县农业灌溉水价由现行的0.129元/m3调整为0.167元/m3,已研究通过并下发执行。

2016年11月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通过灌区实地调研和对各种费用明细进行审核,对天祝县水利工程终端水价进行了成本监审,并出具了《关于水利工程供水终端水价的成本监审结论》。天祝县水利工程供水平均生产成本为0.232元/m3,末级渠系平均水价为0.019元/m3。2018年9月13日,天祝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调整天祝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天政发〔2018〕329号),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现行的0.167元/m3调整为0.232元/m3;基本水价继续执行每年30元/hm2的标准。

1.3 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天祝县正在探索建立《天祝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农业节水精准补贴办法》《天祝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农业节水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计划通过从水资源费、差别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收入、农业水费收入提留、各级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节水基金、水权转让收入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农民用水者协会和用水户进行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

1.4 工程建设

天祝县2016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在金强河灌区管辖区实施。修建末级渠道230条33 km,分水口230座,斗渠量水堰230座,日光温室大棚计量设备954套。实现项目区地表水斗口用水精准计量,并依托项目试点建设逐步向全县范围推广地表水末级渠系计量设施配套工程。2016年甘肃省财政厅以甘财农二〔2016〕77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100万元;2017年甘肃省财政厅以甘财农二〔2017〕42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900万元。

天祝县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松山灌区管所建设管理中心1座,实现管理人员远程对供水渠道、管道、斗口输水的自动化管理及收费,同时在信息中心预留网络接口,方便后续相关网络系统及平台的接入;在项目区3大灌区选定的干、支渠系沿线斗口新建25套计控阀(闸),实现对灌区用水量的计控;在项目区选定的管道沿线新建52处管道计量控制点;在上述设置的25套斗口以及52处管道计控点处安装摄像头,实现对水利设施的安全监护。2018年甘肃省财政厅以甘财农二〔2018〕74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500万元。

2 经验

2.1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发改局负责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衔接,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2.2 制定相关政策

为保证水价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县水务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水价改革。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科学分工,各负其责,切实做到顾全大局、通力合作,确保水价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天祝县水价改革实施意见》(县委办发〔2014〕29号)。同时,建立督查考核机制,以“督有目标、查有手段、考有凭据”为原则,建立了水权水价改革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2.3 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对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宣传,让干部群众及时了解水价改革政策,掌握水价改革措施,引导群众参与改革工作。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充分发挥乡(镇)村干部指导群众、组织群众的骨干作用。通过舆论引导和有效沟通,形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社会共识。

2.4 强化监督

积极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请天祝县的对口联系部门及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单位对天祝县试点工作及时指导,提出意见建议,做好项目评价和绩效考评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天祝县积极与省级部门联系,按照全省试点方案的总体部署推进工作。

3 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3.1 供水设施老化,收费方式落后,水费收缴率低

就目前灌区实际状况而言,在无计量设施的情况下,只能继续沿用以往的收费模式。用水定额计量收费以老标准为依据。这种收费方式既落后又不公平,对节约用水极为不利。另外,天祝县自然条件差,靠天吃饭成分大,农牧业效益低,群众收入不高,水利工程年久老化,各灌区无力进行维修改造,一些公益性工程耗费得不到足额补偿,供水工程的维修和养护只能靠国家简单投入,群众意见大,水费收缴困难。以2014年为例,4个灌区应收水费693.55万元,实收水费341.57万元,实收率仅为49.2%。

3.2 农民用水者协会作用发挥不明显

天祝县计划逐步取消石羊河流域范围内的农民用水者协会。需要在协会运行机制和体制建立方面做大量的探索研究工作,以全面推进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工作。

4 建议

4.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天祝县经济相对落后,建议国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改造土渠,减少水的流失和渗漏,杜绝自然浪费现象。开展末级渠系配套建设,努力实现“计量供水、配水到户、收费到户、开票到户”的工作机制,加大水利工程调蓄设施的建设,实现按需供水,让水资源效益最大化。

4.2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由于天祝县特殊的地理环境,导致部分工程建设成本较高,建议对民族地区的安全饮水和基本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在安排投资计划时予以适当倾斜。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末级渠系提升改造补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全力推进水价改革,增加灌区水费收入,确保灌区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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