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农产品贸易条件的实证研究

2020-12-18 06:52肖慈方
经济发展研究 2020年5期
关键词:贸易条件测算贸易

肖慈方 谢 勇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四川 成都610065)

一、引 言

自2017年8月美国发动针对中国知识产权问题和技术转让规则的“301 调查”开始,三年间中美经贸关系历经波折。 相互加征关税是此次贸易摩擦的主要方式,其次所谓的企业“实体名单”制裁也使此次冲突愈演愈烈。 虽然在前期的谈判中传来利好,不过在全球经济出现困局的情况下,中美之间的经贸谈判依旧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在谈判过程中,农产品贸易谈判必将是主要的议题,贸易冲突以来,美国产品出口受到严重的冲击。2018年1月,美对华农产品输出总额达到211.8 亿元;至2019年11月,美对华农产品出口额仅29.3 亿元,缩减了86%。本文将中美农产品贸易条件作为研究对象,考察中美农产品之间的贸易利益分配状况。首先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中美农产品贸易结构,从而可了解到中美农产品谈判中双方的立场与目标,以更好地提高双方谈判效率。 其次,对中美农产品贸易的研究,能掌握我国农业生产的国际市场供需情况,并分析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上升是价格提升的作用还是数量提升的作用,亦或是两者共同的效应,这对于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此外,本文也对影响我国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的因素进行定量分析,以验证影响因素对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的作用力方向及作用力大小, 并就如何提升我国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提出自己的看法。最后,农产品贸易作为我国对外商品贸易的一个缩影,对其进出口结构的分析能展现部分我国对外贸易现状。同时,作为我国双边以及多边贸易中出现逆差的商品,农产品贸易又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具有特殊性,对其分析对我们弥补对外贸易短板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相关研究

贸易条件是衡量国际贸易中商品或服务交换利益分配的相对指标,它的研究是伴随着国际收支理论的发展而产生的。 研究双边以及多边贸易中利益分配的最早的经济学家为亚当·斯密(Adam Smith),他的绝对优势理论指出一国要实现在国际贸易中获得利益,那它生产此种商品所消耗的劳动成本要绝对低于另一国,才能在对外商品交换中拥有绝对优势,以获得贸易利益。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则认为,在对外商品或服务贸易中,要获得利益并不一定需要拥有绝对优势,而只需获得相对优势,这就是比较优势理论,该理论在绝对优势理论的基础上加入了机会成本来衡量两国生产同一种商品的成本,是对绝对优势理论的补充与发展。 赫克歇尔(Heckscher)和俄林(Ohlin)两人从生产要素的角度出发,提出了资源禀赋理论,他们认为资源禀赋不同是造成各国生产同一种产品相对价格差异的原因,即各个地区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决定了其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只有据此分工进行生产才能在国际贸易中获得利益。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则利用相互需求方程式探究国际贸易能够给需求国带来的利益情况,并更进一步得出交易双方的获利占比情况,将国际贸易利益分配问题进行初步量化处理。

二战之后,随着计量经济学的快速发展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福利、贫困问题的关注,国际上贸易条件的研究重点在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利益分配情况。 劳尔·普雷维什(Raul Prebisch,1950)通过对拉丁美洲1929年之后初级产品贸易的数据分析, 得出以初级产品为主要出口商品的国家贸易条件在此时间段内逐渐走低,且呈现一种长期恶化的趋势,且获得了索罗(Solow)、辛格(Hans Singer)等大部分经济学家的认同。 萨米尔·阿明(Samir Amin,1972)认为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市场竞争强度大,可近似等同于完全竞争市场,随着经济的发展必将使初级产品市场的平均利润率趋向于零。 而发达国家则依靠高新技术实现的是国际市场中高科技产品的垄断,因此,其推断在国家贸易中发达国家正在毒害发展中国家。同时,Johnson(1955)、Ventura(2002)研究也发现, 发展中国家产出的快速增长容易导致贸易条件的恶化。 然而, 作为相反的观点, 梅耶(Meier,1958)以美国为例反驳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的恶化,其认为美国作为发达国家,同时也为初级产品主要出口国,用出口产品等级来区分富国与穷国显然不合适。威廉·阿瑟·刘易斯(William Arthur Lewis ,1978)则认为贸易条件的恶化是由于劳动生产率的低下导致的。 因此,二十世纪对贸易条件的研究注重从国家及出口产品类型出发,来测算国际贸易中的利润分配,但此问题也在长期的争论之中也一直未得到统一的认识。

此后,学者们则重点利用现代计量模型对贸易条件进行研究,Feenstra(1994)认为如不考虑贸易条件测算中商品种类变动,则测算出的贸易条件指数有被低估的可能,为解决此问题,他将进口新产品种类加入CES 函数,为后续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思路。 此外,还有部分国际学者通过对出口产品增加值的视角来测算贸易条件的变化,如Hummels (2001)、Koopman(2012)等。 至此,国际上对贸易条件的研究逐渐细化,也影响着国内相关领域学者的研究方向。

(二)国内相关研究

国内对于贸易条件的研究虽起步较晚,但因我国出口总量快速增长,作为曾经拉动我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的外贸,自改革开放以来就受到学者的重视。 贸易条件反映了我国在对外贸易中获利的能力,研究重点集中于对贸易条件的再测算,以及对贸易条件在经济中的实际指导意义,因此,以下分别从这两方面进行文献梳理。

吴丹涛等(2011)为减少长期统计数据中由于进出口商品种类发生变动或计量单位变化而带来的麻烦,采用了“环比—定基”两步法,运用帕氏价格指数测算价格贸易条件。 即先用环比的方法计算进出口价格指数,再将基期确定在1995年再来测算广东省1995-2009年的进出口价格指数,最后分别测算价格贸易条件指数,但其不足在于并未对所测算数据进行有效的分析。 钱学峰等(2010)基于企业异质性的理论框架,采用1995-2005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数据,指出了中国出口增长的二元边际结构特征,即出口的增长主要来源为集约的边际效应,扩展的边际效益影响有限。 顾国达等(2017)基于Feenstra 的模型,运用双层CES 效用函数,将进出口划分为多技术等级,并确定不同的替代弹性,得出中国在1999年以来贸易条件并未出现恶化的结论。戴翔等(2019)分解中国出口国内增加值和进口国外增加值的基础上测算了2000-2014年中国进出口增加值的贸易条件指数,得出增加值贸易条件指数虽出现下降,但并未像传统的贸易条件指数下降程度那么厉害,传统的贸易条件指数恶化存在高估的结论。徐志远等(2017)以农产品为例,考虑进出口种类变动,采用Feenstra 的理论模型,得出中国农产品贸易条件在2002-2015年存在改善的事实。

除了对贸易条件指数测算体系的研究之外,国内学者对贸易条件在各个行业、贸易伙伴国之间的应用也十分关注。谢国娥和鲁加荣(2015)采用2002-2013年大陆与台湾农产品贸易的HS 两位数编码前80 种农产品进行价格贸易条件以及收入贸易条件的测算,借鉴商务部的测算体系进行数据处理,分别从大陆以及台湾的角度对两种贸易条件进行分析,发现台湾对大陆的贸易条件并非出现恶化,双边的贸易条件指数测算的结果变动与汇率以及关税的关系密切。 张群卉(2016)测度了中日两国1993-2014年间稀土的价格贸易条件指数,并分析了影响此贸易条件的主要经济因素。 同时,也有另辟蹊径采用月度数据进行研究的学者,马红霞和舒丽媛(2018)借助商务部1993-2017年中国进出口月度数据,测算了三大贸易条件指数,发现价格贸易条件指数出现恶化,而收入贸易条件指数以及要素贸易条件指数均稳步上升的情况,并对汇率、FDI、技术水平影响贸易条件的渠道进行分析,最后深入地探讨贸易条件的变化对经济增长、贸易利益等的影响,提出自己对中国改善贸易条件相关对策。

三、中美农产品贸易条件测算

(一)理论基础

贸易条件(TOT)显示了一国在一定时期对外贸易中商品或服务交换的比价,反映了一国在此期间与贸易伙伴国之间的利益分配情况。 它最早由英国经济学家罗伯特·托伦斯(Robert Torrens)在其1884年的《预算:商业和殖民地化政策》中提出。经过弗兰克·威廉·陶西格(Frank William Taussig)、赫克歇尔(Heckscher)等经济学家的完善,目前大致对贸易条件分为三种类型:价格贸易条件(Net Barter Terms of Trade,NBTT)、收入贸易条件(Income Terms of Trade,ITT)以及要素贸易条件(Factor Terms of Trade,FTT)。 收入贸易条件是价格贸易条件乘以平均出口量,以同时衡量价格与数量的贸易条件变化;而要素贸易条件又分为单因素贸易条件与双因素贸易条件,是在价格贸易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双边产品劳动力生产率得到的,单因素贸易条件是价格贸易条件与出口产品的劳动生产率的乘积,而双因素贸易条件是价格贸易条件与出口产品劳动生产率和进口产品在贸易伙伴国劳动生产率比值的乘积。 因要素贸易条件中劳动生产率的数据难以获取,因此本文侧重于价格贸易条件与收入贸易条件的测算,这也是现今贸易条件研究的重点。

价格贸易条件(NBTT),也被称为净贸易条件、净实物贸易条件或商品贸易条件,是研究贸易条件最初的数量指标,同时其他两种贸易条件也是在价格贸易条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而来。 价格贸易条件的公式为:

其中,PX是出口产品价格指数,PM是进口产品价格指数。 对于价格指数的测算,不同学者也在拉氏指数与帕氏指数之间抉择。拉式指数在计算价格指数时将交易量固定在基期。帕氏指数将交易量固定在报告期,拉式指数忽略了商品价格变动带来的替代作用,从而不能反映数量的变动,而帕氏指数虽能反映价格与数量结构,同时也使各指数期缺乏可比性。 因中美两国进入21 世纪以来规模持续扩大,因此选用帕氏指数更加具有现实意义。

出口价格指数:

进口价格指数:

其中,Pit指报告期出口的第i 类商品的价格,而Qit是报告期出口的第i 类商品的数量。Pi0为基期出口的第i 类商品的价格,进口价格指数的计算同理。

收入贸易条件(ITT):

其中,QX为平均出口量,将价格固定在报告期,因此:

综上:

(二)数据来源及处理

本文为研究中美农产品贸易条件的变化,从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与中国海关总署选取2000-2017年中美农产品双边贸易数据进行测算。 虽然中国直到2001年才正式加入WTO,但在进入21 世纪前后就已经对外贸易中着手关税、补贴相关事宜,且21 世纪之前联合国商品编码改动较大,因此选取进入21 世纪的元年2000年开始测算,同时因2018年的具体数据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与海关总署并未录入,因此选取2000-2017年数据进行研究。

表1 2000-2017年中美双边农产品贸易总额与目标商品占比

根据对农产品的普遍定义, 本文选取联合国HS 编码前24 章加上52 章的贸易商品作为研究对象, 同时为更好地整理有效数据, 本文采用联合国HS 四位数编码的层面上定义商品,如1701 指固体形式的甜菜糖和蔗糖、2209 指醋及含有醋酸的醋的替代品。 最终选取111种我国对美输出农产品作为出口价格指数测算的基础, 同时选取128 种美国对我国输出农产品作为进口价格指数测算的基础,2000年以来中美农产品贸易总额与选取农产品所占比例如表1 所示:

据表可知, 出口价格指数测算选取的中美农产品18年的贸易总额占比在98.8%,具有极强的代表性。 进口价格指数测算选取的农产品占中美农产品双边贸易总额的93.3%, 其中,2013-2017年目标商品占比低的原因在于我国从2013年太突然开始大批量从美国进口高粱, 这五年进口总额分别为0.92 亿、15.17 亿、24.71 亿、9.57 亿美元,进口量波动十分剧烈,且在2002-2011年,我国没有从美国进口任何的高粱产品,因此,为增强测算结果的可靠性,本文并未将高粱纳入贸易条件测算的范围之内。 此外,在数据的处理过程中,极个别产品的特别年份只搜取到贸易总额,而未提取到贸易数量,针对此个别数据,本文计算相邻两个年份的商品单价进行线性拟合,得出商品价格,从而计算出交易数量,以进行贸易条件的测算。

(三)中美农产品贸易概况

由表1 可知,中美农产品贸易额持续增加,且进口额的增加幅度与出口额的增加幅度相比更为明显,贸易逆差持续扩大,至2017年贸易逆差达到了151.69 亿美元,而在2000年此贸易逆差值仅为10 亿美元,18年间中美农产品贸易逆差额扩大了15 倍。 其中,中国对美国出口额最大的农产品为鱼片和其他鱼肉,此一种商品在2014年达到13 亿美元的出口额,研究期间总出口额为143 亿美元。 此外,中国从美国进口的黄豆当属进口第一位的农产品,研究期间总进口额为1458 亿美元,占进口农产品50%以上。

加入WTO 以来,我国对外贸易总额持续增长,在2018年突破30 万亿人民币大关,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33.88%,为我国经济发展贡献显著。 农产品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在这期间贸易额也持续增长,目前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国家为美国和澳大利亚,中美农产品贸易因中美贸易冲突的问题更加值得关注。

(四)中美农产品贸易条件测算

长期以来,虽有部分学者对中美农产品的结构进行研究,但并未对双边农产品贸易条件作一个直观的对比。 本文采用帕氏计算进出口价格指数,以2000年为测算基期计算双边价格条件指数, 获得中国农产品对美贸易条件以及美国农产品对中贸易条件, 如表2 与表3 所示。

表2 中国对美国农产品2000-2017年价格贸易条件与收入贸易条件

可以看出, 中美价格贸易条件波动幅度不大, 中国对美国最低为2008年0.671,最高为2006年1.016,可知中美农产品贸易中价格相对稳定。其次,中国对美国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指数长期低于1,只有2006年达到了1.016,而美国对中国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为中国对美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的倒数,自然长期大于1,表明在中美农产品双边贸易中, 中方长期处于弱势地位。 考虑环比变化, 可将中国对美国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00-2008年,此阶段价格贸易条件指数震荡下行,直至2008年达到最低值。 第二阶段为2009-2017年,价格贸易条件稳步上升,中方农产品贸易条件有所改善。

观察中方收入贸易条件,总体上呈现上升态势,在2016年达到峰值2.615,在价格贸易条件长期低于1 的情况下收入贸易条件长期大于1,表明在中国输美农产品中数量增长效应大于价格下降的效应,使中方在农产品贸易中收入逐渐上涨。 对比美方收入贸易条件,也可分为两个阶段来看,第一阶段为2000-2012年,此阶段收入贸易条件大幅度上升,在2012年达到峰值5.188,此后则有所回落。 究其第二阶段回落的原因,则是因为美对中农产品贸易数量不再增长且有些许下降,同时,美国对中国价格贸易条件在此阶段也有所下滑,因此,数量与价格的双重作用导致美国2013年之后在对中国农产品贸易中所获收入有所下降。

表3 美国对中国农产品2000-2017年价格贸易条件与收入贸易条件

四、贸易条件影响因素分析

(一)影响因素

汇率变动影响农产品贸易条件。 汇率的变动会影响国际经济合作中的商品进出口,国际收支理论认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国汇率下降有利于产品出口,而不利于商品进口,但要求进出口供给弹性之积要小于需求弹性之积。 同时因存在J 曲线效应,即存在时滞效应,因此实际中汇率的降低是否能改善贸易条件也不能确定。 在已有的研究中,张群卉(2016)在研究中日稀土贸易条件时,通过定量分析得出降低汇率有助于中国贸易条件的改善。 马红霞和舒丽媛(2018)在运用月度数据考察中国商品价格贸易条件时,得出汇率的下降会导致贸易条件的恶化,但是存在一定的时滞。

消费能力影响农产品贸易条件。 居民消费水平影响农产品贸易条件的原因主要基于成本方面,在已有对贸易条件的研究中,笔者并未发现相关学者将居民消费水平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但是消费水平是影响国内乃至国际商品市场价格的关键因素,有必要将其归为价格贸易条件的影响因素之一。 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必然会导致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上升,针对于农产品而言,消费水平的提高,导致农药、化肥等必要成本的提高,从而对农产品的销售价格存在一个提升作用。 因此,对外贸易中,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有助于改善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

农产品生产影响农产品贸易条件。 对国际农产品贸易而言,国内市场农产品的供给能力也会对贸易条件造成影响。 从供需角度来看,国内市场农产品生产能力上升,则对国外市场相关农产品的需求就有所下降,即国内农产品的供应对国际农产品存在一个替代作用,进而在农产品进口中我国有更大的选择空间,更强的议价能力。 因此,我国农产品生产能力的提升,有助于改善中美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

贸易规模影响农产品贸易条件。 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贸易规模持续增加,货物贸易总额由2000年的4 万亿人民币,发展为2018年的30 万亿人民币,对外贸易方式在实践的指导下逐渐成熟。 一方面,进口贸易额增加表明国内市场的需求扩大,对国际市场的依赖性增强,因此会导致进口相关产品的价格上升,提升进口价格指数。 另一方面,考察我国出口贸易额增加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以“物美价廉”的姿态走向国际市场,是以数量的提升带动贸易总额的提升,因此,出口贸易额的增加也会对我国价格贸易条件产生消极作用。 综合两方面因素的作用,预计我国贸易总额的增加会对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产生负向作用,即我国对外贸易总额增加会降低我国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

全球经济环境影响农产品贸易条件。 国内经济的发展同样依赖国际市场的变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将愈发显著。 因此,本文将全球经济环境纳入中美农产品贸易条件的影响因素,探究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对我国农产品贸易条件影响的方向。

(二)模型设立及数据处理

模型设立:

针对于上述影响因素,本文选取相关经济指标建立模型并进行实证检验,其中,被解释变量为中美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Net Barter Terms of Trade,NBTT),汇率则采用直接标价法下的中美年平均汇率(Annual average exchange rate,AAER),年度平均汇率与年底实际汇率相比更能实时反映农产品贸易时刻的汇率条件,因此两者相比年度平均汇率更具有实际意义。消费能力选取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居民消费水平(Household consumption level,HCL),指我国居民平均每年消费绝对金额,以人民币计价。 农产品的生产能力采用的数据指标为我国农业机械总动力(General power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GPAM),即用于农林牧渔等农产品生产的机械的动力总和,以万千瓦时为单位。 贸易规模选取我国对外贸易总额(Total foreign trade,TG),即进口总额与出口总额之和。同时,对以上各数据取对数,以降低数据方差,增强数据的稳定性。最后,针对于国际经济环境变化,本文采用虚拟变量的方法,在研究期间,发生了一次大范围的全球金融危机(GEC),该经济危机于2007年3月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2008年波及全球,同时2009年也为后危机时代,因此,本文在数据处理时,将2007-2009 取1,其余年份取0,以进行实证检验。

(三)ADF 检验

对于时间序列数据, 对其进行平稳性检验是十分必要的, 根据现有研究,采用ADF 单位根检验来验证数据的平稳性是主流的做法, 对原始数据取对数后ADF 检验结果如表5 所示:

如表可知,在水平值的情况下,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均是原序列平稳的,不需要再进行差分检验其平稳性,同时, 也无需进行协整检验以检验变量的协整关系,可直接进行回归分析。

表4 中美农产品贸易条件影响因素相关数据

(四)回归结果

本文进行OLS 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 同时考虑到时间序列数据广泛存在的自相关以及异方差问题, 所以最终采用OLS+HAC 稳健标准误进行回归,模型的F 统计量为64.1,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 各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见表6。

如表6 所示, 模型采用的所有被解释变量以及常数项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 其中汇率指标、贸易总额指标、虚拟变量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对被解释变量具有很好的解释效果。

具体来看回归系数,LN(AAER)的系数为2.21, 表明中美汇率每变动1个百分点, 中美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则按相同方向变动2.21 个百分点,即人民币贬值有助于提升我国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 LN(HCL)的系数为0.24,即我国居民消费水平上涨1%时,我国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上升0.24%。同理, 我国农业机械总动力对我国价格贸易条件改善同样具有正向作用,而我国贸易总额的增长以及国全球性经济危机对我国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具有显著的负向作用。 因此,居民消费水平、农业机械总动力、我国贸易总额的实证检验均符合上文的假设。 其次,对上文未做出确定性假设的汇率以及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实证结果也表明了这两个解释变量的影响方向。

表5 ADF 检验结果

表6 OLS+HAC 稳健标准误回归结果

(五)稳健性检验

表7 稳健性检验结果

为检验回归过程的稳健性,本文将消费水平这一影响因素替换为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Per Capita Disposable Income,PCDI),对其取对数后进行OLS+HAC 稳健标准误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表7。

如表7 可知,所有解释变量以及常数项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且各解释变量的系数与上文采用消费水平作为解释变量时基本相同,表明回归结果能随着参数设定的变化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因此,模型通过稳健性检验。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长期以来,中美农产品贸易频繁,且中国进口大于出口。 按联合国HS 编码前24 章以及52 章的商品编码计算,2017年中国自美进口农产品230 亿美元,中国对美农产品出口78 亿美元,且中国进口增长的幅度大于出口增长的幅度。 从我国对外贸易整体层面上来看,这对于调节我国巨额贸易顺差,促进中美经贸长期发展具有一定的正向意义。 然而,根据上文对中美农产品贸易条件的分析结果,对中国农产品贸易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努力提高我国出口农产品质量

贸易总额的不同主要受两国农产品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而贸易条件的差距更能反映两国在农产品市场中的利益分配情况。 针对中美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虽在2008年之后随着改革的深化而有所改善,但其绝对值仍长期低于1,中国在农产品市场上,出口价格相比于进口价格仍然处于弱势。在贸易数量上面,美国更是拥有绝对的优势,这也受中美长期形成的农产品市场影响。 实证结果表明,贸易规模的提升会对我国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存在负向作用,表面原因在于贸易规模的增长通常伴随着出口价格的下降,本质上在于我国农产品的附加值不高,质量难以满足进口市场的消费需求。 为解决我国商品生产附加值不高的问题,我国应加强农产品贸易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提升农产品生产质量和出口竞争力。

(二)防范农产品领域可能出现的贸易争端

在贸易条件测算中发现,美国价格贸易条件于2009年开始出现下滑,且收入贸易条件在2012年达到峰值之后同样出现下滑趋势。将美对华农产品输出分为三个阶段:2008年及以前美国对华农产品贸易量价齐升,带动收入急剧增加;2009-2012年间价格贸易条件出现下滑,美国对华农产品贸易凭借数量的增长而维持收入的增长,但是价格的变化却具有相反作用;2013-2017年间美对华农产品输出数量的增长缓慢,甚至出现下降,而价格贸易条件也并未出现好转,在数量以及价格的双重作用下,美对华农产品贸易利益出现不小的下滑。 在中美大规模经贸摩擦中,农产品贸易是双方谈判的重要领域之一。 虽然在中美签署的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中,中方基于国内消费需求将增加自美农产品进口,但是考虑农产品贸易对中美双方的重要影响,所以我国仍要防范农产品领域中美未来可能出现的贸易争端。

(三)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优化产品结构

从中美商品贸易的层面看,农产品贸易具有较大的特殊性。 我国在中美农产品贸易中处于严重的逆差地位,这与我国对外贸易总体处于巨大顺差的状况相比具有较大的不同。 我国农产品的逆差地位既有我国土地资源相对匮乏、自然条件限制和农业技术水平不高等因素,也有我国农业机械化程度低、农业生产率不高以及农业制度不完善的原因,主要依靠劳动力投入的农产品生产模式难以实现规模化,产量难以有效提升,上述因素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和农产品贸易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障碍。 我国一方面要继续保持农产品出口贸易增长的趋势,争取在世界农产品市场更大贸易份额;另一方面又要着力提升单位产品收益和市场竞争力,获得较为有利的价格贸易条件。 积极发展差异化的农产品种类,形成合理的农产品贸易结构,保证我国农产品贸易获得更加有利的贸易条件,实现更加平稳有序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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