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细化《反分裂国家法》打击“台独”

2020-12-28 02:39
新传奇 2020年49期
关键词:台湾当局细化台独

应在进一步深化《反分裂国家法》细则的基础上,对不同程度的“台独”分子违法行为进行定刑、定量、定责,对影响恶劣的顽固分子要从重、从严打击。此外,还要通过列入黑名单等相关手段,限制其在大陆和世界各地的民事行为,冻结其账户,限制其行程。

日前,国台办发言人证实,大陆有关部门正在针对岛内“台独”顽固分子制定一份“台独”清单。

什么样的人将被列入“台独”清单,什么样的行为才构成“台独”行为?对那些列入“台独”清单的顽固分子将采取什么样的追责措施?学者们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尽快细化《反分裂国家法》。

《反分裂国家法》在两岸新形势下显得滞后

华中师范大学台湾与东亚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彭韬认为,当前“台独”路线发展到蔡英文时代,已经走出一条“渐进式‘台独”之路。即蔡英文及其“台独”顽固势力不公开叫嚣宣布“台独”,主张维持现状,实际却操作“离中”“抗中”路线。最终目的是以不触碰底线为掩护,以“切香肠”式小步快走方法逐步扩大和深化“去中国化”进程。同时,促使法理“一中”逐渐虚化甚至“伪化”,最终达到“台独”目的。

彭韬表示,2005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总共有10条。但是针对具体“台独”行为可操作性并不强,也缺乏对“台独”分子的明确定义,缺乏法律条文和依据,造成了无法对台湾当局“渐进式‘台独”的做法做到令行禁止和精准打击。

如《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虽然很全面,但这是对“台独”最终处理结果,并非具体和常规的处理手段。而台湾当局操作“台独”是只做不说,明显在规避法律的严厉惩罚,使得我们对台湾当局的“渐进式‘台独”缺乏强有力的制衡措施。

《反分裂国家法》过于粗线条,对“台独”震慑不够

南开大学法學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表示,如今的外部环境和当初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时已经大不相同。特别是美国方面对台关系的基调和做法已经超越了基本底线。此外,还有台湾当局制定的“国安五法”对台湾民众到大陆参加两岸交流活动重重设限,形成了“绿色恐怖”。如何从法律上化解此种局面,需要大陆综合考量。

另外,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世界经济政治格局深度调整和世界秩序重塑让台湾当局感到恐惧。同时,他们也想借机操弄,为“台独”政治力量撑开更大的生存空间。“而《反分裂国家法》制定时,‘台独还没有这些新花样。”在李晓兵看来,用当时的办法解决现在的问题,显然起不到遏制和威慑“台独”的作用。

“个人从事‘台独活动怎么认定?政党、团体和组织从事‘台独活动如何打击?这些在《反分裂国家法》里都没有规定。”彭韬认为,当前导致两岸关系严峻复杂的“台独”,已经不只是台湾当局宣布或不宣布“独立”的问题。而是以蔡英文为首的民进党和“台独”组织或个人,在各个领域搞“去中国化”、搞“台独”活动。蔡英文接受外媒采访时就曾明确表示:“台湾不需要宣布独立,因为台湾就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这其实也是另一种宣布“独立”的方式,但因为它没有改“国号”,按照《反分裂国家法》,大陆还不好启动该法。但与此同时,蔡英文的言行却又赤裸裸暴露了“台独”本性,应该受到《反分裂国家法》的制裁。

彭韬表示,“台独”分子和“台独”政党、团体做出的有害两岸关系和国家统一的行为,其实一点儿也不比宣布“独立”轻,但我们法律却没有注意到这一块。

如何细化《反分裂国家法》

随着对“台独”顽固势力打击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对台工作的重要一环,如何提高精准打击力度,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彭韬表示,应在进一步深化《反分裂国家法》细则的基础上,对不同程度的“台独”分子违法行为进行定刑、定量、定责。视“台独”分子情节轻重、破坏程度,本着罪责行相适应原则,给予相应处罚。

重点是惩办首恶与打击典型,对影响恶劣的顽固分子要从重、从严打击。除此之外,还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通过列入黑名单及司法互助等相关手段,限制其在大陆和世界各地的民事行为,冻结其账户,限制其行程。同时,对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也要酌情考虑。有效隔离“台独”顽固分子和普通民众,扩大同盟,争取更多民众支持,保证民众对《反分裂国家法》的支持与拥护以及认同与理解。

彭韬认为,可借鉴香港国安法针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主义活动、外国和境外干预台湾事务四类违反国家安全法的罪行进行定刑量则,规定相应的适用机构和司法程序。一方面从国家立法角度确保国家主权及治权受到严格保护;另一方面确保《反分裂国家法》能够在国家安全大背景下得到有效实施。

对于细化《反分裂国家法》,李晓兵认为,大陆还需要制定修订一些法律条文。他提出了以下几条建议:修法时,有关方面应该考虑将《反分裂国家法》与相关法律衔接,建立综合立体的法律制度体系。在细化《反分裂国家法》时,是否要考虑授予相关机关特殊的权力,以打击“台独”,包括建立相应的执行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对《反分裂国家法》相关条文作出解释,可以对刑法相关条文作出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参考香港国安法,针对“独”派极端政治力量实施“台独”的情况,制定一部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三类法律规范内容的一部综合性法律。

此外,李晓兵还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一部统一促进法。在这部法律中针对岛内出现的新情况进行较为详细的规定,划定法律底线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民政协报》)

猜你喜欢
台湾当局细化台独
在融入乡村振兴中细化文明实践
新中国初期的联合国外交斗争策略及适时调整
20世纪70年代初台湾当局对海外保钓运动的“疏导”效果评析
论初中英语教研工作中的“细”与“实”
基于分区梯度的医学图像边缘检测算法
认清五大类“台独”真面目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
本 期 导 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