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治教育师资培训体系研究

2020-12-29 14:33张惠虹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0年11期
关键词:师资法治青少年

张惠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青少年法治教育对于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先导性、基础性的重要意义。学校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课堂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强教必先强师,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首先要加强法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法治教育师资队伍还存在不少短板,不少教师缺少开展法治教育的专业背景和知识储备,面对法治教育的新要求和“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新任务,不同程度地存在“知识恐慌”和“本领危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亟须加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培训力度,构建完善的培训体系,提升教师开展法治教育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培养培训的时代要求

(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提升教师法治素养的必然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是依法治教的直接推动者和具体实践者。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教的关键。正所谓言传身教,教师如果在日常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不知法、不守法,又如何引导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呢?依法执教也是教师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了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其中第一条就是“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国守法”亦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一条的规定,成为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可见,遵守宪法以及其他法律,既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也是教师必须履行的义务。要推进教师依法执教,首先要提升教师的法治素养。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也把提升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作为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举措,提出“着力提升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到2020年,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教师接受100 学时以上的系统法律知识培训,能够承担法治教育教学任务,协助解决学校相关法律问题”的要求。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是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迫切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强法治中国建设。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成长的关键阶段,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为孩子在心中埋下法治的种子尤为重要。青少年法治教育不仅能让孩子知晓法律知识、熟悉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可以培养他们的规则意识,树立法治信仰,让他们成长为懂法守法、阳光向上的人。学校是法治教育的主阵地,教师是法治教育的直接实施者,承担着给学生心灵埋下法治种子、引导他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神圣职责。因此,高水平教师队伍是保障教育质量的前提,教师素质的高低也直接影响着学生法治教育的成效。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由于法治教育需要一定的专业性和系统性,因此这项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其中,师资队伍建设成为制约法治教育实施成效的短板。没有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队伍,法治教育的质量就难以提升。

(三)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是办好思政课、培养“六个要”新时代思政课好教师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思政课作用不可替代,思政课教师队伍责任重大;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在教师,关键在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大多是思政课教师,讲授小学初中阶段“道德与法治”必修课、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必修课。因此,法治教育教师是思政课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教好思政课的重要使命。新时代思政课好老师的基本标准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要”,即“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这比“四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要求更高,也是“四有”好老师标准在思政课教师这个特殊群体的具体化。[1]加强法治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学校部编教材《道德与法治》的使用和研究,提高“道德与法治”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内在要求。

二、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培养培训的现状与问题

《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提到,到2020年,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教师接受100学时以上的系统法律知识培训,能够承担法治教育教学任务,协助解决学校相关法律问题。但目前从总体上看,我们离这个目标尚存在一定距离。

一方面,接受过专业培养的师资匮乏。2018年底,一项针对来自全国各省(区、市)400余名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开展的调研显示,教师当中学科背景为法学的仅有20人,占总人数的4.71%,政治学的占22.35%,教育学的占18.82%,其他专业占了大头,达54.12%。大部分教师既缺少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又缺乏必要的实践,他们大多靠书本自学,虽然掌握了一些理论知识,但不会向实践转化,遇到实际问题经常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更谈不上对教学内容、方法、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了,这也使得法治教育教学质量大打折扣。而很多受过专业法学教育的政法院校毕业生和综合类院校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在就业时,很少选择去中小学做教师,而师范院校大多数也未开设法治教育专业。另外,学校聘请的校外辅导员或法治副校长,虽然也到学校搞活动或办讲座,但大多没有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流程,因此也只能是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辅助力量。

另一方面,教师接受的专门培训不足。由于有专业背景的师资难以补充到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队伍之中,加强对现有师资的职后培训就显得尤为迫切与重要。但目前,许多学校仍然存在对法治教育教师的培训重视不足、投入不够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有限的培训机会与教师强烈的培训需求之间的矛盾。在调研中,一些法治教育教师认为,随着青少年法治教育重要性的不断凸显,还有部编教材《道德与法治》的广泛使用,都对法治教育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是目前教师的法治素养和教学能力跟不上新形势和新要求,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对他们进行培训。其中,92%的教师认为对教师进行法治培训“很有必要”。2016年,教育部专门制定了《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切实加强教育普法队伍建设,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建立国家或省级法治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基地,通过国家和省级选拔培训,在“七五”期间培养一大批优秀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从2016年起,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正式启动,首期名师培训班在中国政法大学开班。从2017年起,培训班每年分四批在中国政法大学(2批)、华东师范大学(1批)、华东政法大学(1批)举办,每批100名学员,为期10天。迄今为止,已经培训了千余名法治教育教师。同时,从2015年起,教育部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的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专门增设了法治教育领域,提出要对500名法治教育骨干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培训,帮助他们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高其教学能力和培训能力,进而示范引领各地加强紧缺领域教师队伍建设。除此之外,各省的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也纷纷设置了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但与法治教育教师的培训需求相比,培训的覆盖面和频次仍显不足。

二是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与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调研显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自身对于法治知识的储备不够、知识面窄,并且缺乏关于法治教育信息的交流渠道,在开发课程资源的能力上有欠缺,并且没有对新型教育教学方案的了解渠道。因此,他们非常渴望通过培训学习获得教学建议,其中90%的教师希望能获得与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法律案例、解决方案。从培训的形式来看,教师对于案例研讨、优质课点评、考察观摩等多样化的培训形式更加认可;从培训师资需求来看,很多法治教育教师培训邀请高校法学专业教师授课,但大学教师对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实际情况了解不多,授课内容也过于专业、学术化,与一线教师的需求脱节,导致其“听不懂、觉得不管用”,教师培训的收获与预期相比存在了落差,因此教师们更加希望从事法治教育的一线教师作为培训的师资(92.86%)。这一需求远远高于法治专业专家学者作为师资的需求(78.57%)。

三、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培养培训的域外经验借鉴

综观各国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大多重视法治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法治教育教师进修,以达到提高其法律素养、满足现代法治教育需要、保障法治教育质量的目的。

(一)美国

美国《法治教育法案》对法治教育下了定义,即令非法律专业者获得与法律、法律程序、法律系统有关的知识和技能,并领会其赖以建立的基本原则和价值的教育。联邦教育部在其规章中进一步规定,法治教育要帮助学生“在这个复杂和多变的社会中更加有效地与法律打交道”。在此理念指导下,美国推出了许多法治教育项目。在一些成功的项目中,教师一般都会接受系统的法治教育培训。经过培训后,这些教师的法治态度、法治知识、法治教育的方法与技能帮助学校的法治教育取得了成功。另外,美国很多小学教育或中学教育专业的本科生都接受过教育伦理与教育法律的训练,在教育管理或者教育领导专业的硕士项目和教育学博士项目中,教育法律也常常是必修课程。美国《学校领导标准》也要求,学校管理者需要理解学校所处的法律环境,并能够考量和评价其决策可能带来的法律上和道德上的后果。教育法律是教育管理者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专门致力于法治教育的组织也会针对教师法律素质和教学能力设计一些活动。[2]

(二)英国

为了保证培养合格的公民教育师资力量,英国政府启动了“研究生证书教育计划”,每年为本科毕业生开设200个培养基地,提供系统的培训,致力于将他们培养为公民教育专家。为了提升在职教师的法治教育素养,2005年,英国还专门成立了公民教育教师培养与培训组织,通过会议、研讨会、研究论文及教学实践等方式对公民教育教师开展培训。2007年,英国教育与技能委员会在其发布的《公民教育》中强调,教师和管理者的培训对未来公民教育发展十分重要。为提高公民教师的专业能力,英国设置了面向毕业生的公民教育新手教师培训课(ITT)、面向现有公民教师开展的国家认证书计划,以及持续的职业发展(CPD)课程等。此外英国还有专门针对公民教育教师培训的组织,如cite ZED,旨在扩大公民教育新手教师培训课程的影响力。[3]

(三)日本

日本按学段对承担“社会科”的教师提出了进行法治教育的要求。小学“社会科”教师要具备宪法基础知识储备,并且了解日本的政治制度,具备把宪法与政治制度、学生生活相联系的能力;初中“社会科”教师要具备宪法及政治制度知识;高中“公民科”教师要具备范围更广、程度更深、理论更强的宪法与政治制度知识。[4]同时,日本还非常注重通过法学研究来提升教师的法治教育素养。通过在大学开设专门教育法学课程、组建教育法学的教研组织等手段,培育师资力量,提高法治教育的研究水平。同时,在民间成立的各种法学教育研究会,加上国家鼓励开办、举行的各种与法治教育相关的研究刊物与学术活动,不但在国家教育法规政策制定中发挥了咨政作用,还有效地促进了日本全国的法治教育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培训体系的建议

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培训,提升教师开展法治教育的专业化水平迫在眉睫。要突出需求导向,强调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构建完善的培训体系,提高培训质量。

(一)重规划,建立系统的培训体系

制定法治教育教师队伍培养规划,形成以教育部举办的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训为龙头,以国培计划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为重点,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举办的日常培训为基础,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培训体系,使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先培训再上岗和开课前再培训,确保法治教育教师上岗前和开课前,都参加过一定学时的岗前培训,同时在岗期间每年要参加一定学时的在岗培训。组织学校开展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推进立足于学校的法治教育教学研究,将日常法治教育教学工作与问题研究紧密结合,解决中小学教师开展法治教育所遇到的各种难题,不断改进教师法治课程实施的能力。

(二)重实务,强化专业的教学指导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法治教育教师培训重在帮助教育工作者理解法律的理念和逻辑,特别强调帮助教师提高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帮助其理解法律知识内涵以及运用法律知识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与面向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一样,教师培训需要改变传统“法条解读式”的培训模式,不能把教师仅仅作为法律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而要让他们成为法治实践的积极践行者和探索者。因此,要以需求为本,开展训前调研,问需于教师,按需求设计课程内容,根据课程需要培训师资。整合生成性教学资源,构建实践性、多样化、可选择的法治教育培训课程体系,并且分层次、分学段开展培训,面向不同类别法治教育教师的学习需求,建设便捷灵活和个性化的学习内容。强调法治教育培训课程的实践性质,融合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倡导情境创设、案例分析、专题研究、经验分享等多种学习方式。积极吸收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和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有益经验,组织编写贴近工作实际的培训教材、课件和教案,逐步建立理论学习、能力训练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教材和课程体系,打造法治教育师资培训品牌。开发网络培训平台,开展网上集体备课活动,组织专家开展教学指导,建设一批网络培训精品课程和法治教育精品示范公开课,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法治教育教师培训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重整合,形成协同的工作机制

选取工作基础好、有志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师资培训和研究工作的高校,设立全国的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训研修基地,各省(区、市)设立省级法治教育教师培训基地,依托高校丰富的师资和研究资源,持续开展师资培训研修、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工作,满足法治教育教师接受高层次培训的需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基地工作评估机制,定期对基地建设进行检查考核,引导基地提高培训质量。建立理论与实践指导相结合的法治教育教师培训专家库,不断优化师资配置,加强资源共享。设立面向一线教师的法治教育研究课题,鼓励和支持高校、研究机构和中小学开展协同攻关,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理论研究,为法治教育教学提供理论基础和学理支撑,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研究成果。挖掘各地公检法等法治实务部门资源,建立法治教育教师教学实践基地,引导广大教师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重选苗,加大职前的后备人才培养

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中。在师范院校开设法律知识基础、青少年法治教育课程实施、教学策略等相关课程模块,培养未来教师的法治素养与法治教育能力。在现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增加法治教育内容,以确保新入职教师具备必需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教育常识。支持高校在本科或研究生教育阶段设置法治教育专业或方向,专门培养具有法学与教育学双重背景的法治教育专业师资力量。开发创新机制吸引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加大力度培养法治教育教师后备人才。

(五)重示范,加强“种子教师”的跟踪培养

搭建中青年法治教育骨干教师成长发展平台,做到遴选有标准、培训有任务、训后有跟踪,多渠道、全方位为教师培训提供良好的训后跟踪支持和服务。开展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择优支持一批教学影响力大、学术研究水平高、具有强烈奉献精神和责任担当的法治教育教师加入“名师工作室”,培育教学优秀团队,使培训的教师真正发挥“种子教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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