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规范化管理调研报告

2020-12-31 10:07唐春晓宋志启
山东农机化 2020年1期
关键词:原始凭证盈余社员

唐春晓 宋志启 吕 鹏

青岛市即墨区目前有农机合作社135个,已成为农机服务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通过对全区农机合作社走访和财务档案查阅,发现合作社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会计人员配置不合理。一部分合作社财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系统学习财务会计专业知识,财务分析能力比较差。职业素质不高,对国家财经政策理解能力低,没有掌握财务制度和财政税收政策。很多会计、出纳都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2.会计制度的误用,无法发挥财务监督的作用。目前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但还有极少数的合作社仍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制度的误用,无法发挥财务监督的作用。

3.筹集资金未入账,权益资金得不到真实反映。有些合作社在筹集股本金时没有向社员开具收据,会计账面上不能反映出社员在合作社中所占的股份比例。有些合作社理事长另办有公司,合作社在向其公司借款时不开发票,没能在会计账中核算,合作社权益资金得不到真实反映。有的合作社已经设置成员账户,并能详细记载成员出资和权益量化情况,但仍有合作社没有设置成员明细账户,这种情况严重影响合作社成员的利益保护。

4.原始凭证不规范,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原始凭证不规范,表现在合作社使用的发票很不规范,管理处于比较混乱的状态,许多合作社在购买生产资料时未取得对方单位出具的正式发票。合作社存在着大量的自制原始凭证,有些原始凭证没有经手人签字,有些原始凭证没有财务审批人审批就入账。原始凭证不规范,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5.会计账簿设置不完整。有些合作社只设有总账,没有必要的明细账。合作社与成员、非成员发生交易只少数的合作社分开核算,没有设置成员往来明细账;合作社的股金账户只有总账没有明细账,从会计帐上看不出有多少社员,每个社员交纳多少股金,这必然要影响盈余分配的正确性。

6.会计核算不正确。进行账务处理时,有些合作社的会计人员对会计科目不能准确使用,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如不会使用“内部往来”科目,把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经济往来记入应收款、应付款账户中;有些会计核算简单化,把合作社的费用都记入经营支出;还有合作社把所有开支都记入生产成本。

二、资金、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股金管理存在隐患。有些合作社没有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设置成员账户,没有把股金量化到社员,社员不了解自身权益增减变化情况,一些合作社连最基本的股权登记制度都没有,不发给社员股权证明,社员的利益从形式上和实质上都得不到保障。

2.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随意性强。有些合作社没有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原始凭证没有经手人、审批人签字。有些合作社还使用存折户管理货币资金,没有实行支票结算。资金使用随意性大,尤其是非生产性开支,不少合作社往往是理事长一人说了算,货币资金管理失控。

3.没有严格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大多尚未制定完整的资产保管制度,导致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缺乏有效控制,合作社在资产管理上缺乏必要的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不能及时、准确、如实登记,从而不能有效保证账实相符,确保资产完整无损。固定资产长期不计提折旧,存货资产缺乏盘点制度等。

三、盈余分配存在的问题

盈余分配是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合作社所有成员都关心的一个问题,合理盈余分配是合作社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动力。目前,中国已经就合作社的盈余分配作出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盈余分配制度却仍然存在多样化、不规范,甚至混乱等问题。目前情况,有的合作社盈余水平不高,可分配盈余较少或没有;有的合作社为了积累资金扩大规模,不愿意分配盈余;有的合作社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混乱,账面无法反映盈余情况,“家底不清”而不敢分配;也有合作社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盈余分配,认为合作社以较低的价格销售产品给社员,或较高价格从社员处购买物资,社员们已经享受了“优惠”,不需要再进行分配;部分合作社有盈余,但来源于合作社的投资分红收益,按现行政策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为了不交税,等待观望,暂时就不再返利。这些做法显然不利于合作社的长久发展,也违反了兴办合作社的目的和意义。不分配或盈余分配比例过低,成员就会失去合作的积极性,合作社就会失去向心力和凝聚力,也就会失去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机会。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办经〔2011〕16号)中明确提出财务管理作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对保障合作社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必须加强合作社财务规范化管理:

1.加强业务培训与指导,夯实财务管理基础。要采取各种方式,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一是提高职业道德素质,要定期组织合作社财务人员培训,学习《会计法》《预算法》《合作社法》《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提高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二是加强会计基础知识学习,提高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能力,学会处理账务,加强会计电算化水平,提高会计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财政部门和农业经济管理部门要为合作社财务人员提供咨询、指导合作社建账,组织对财务人员提供培训和考核;四是加强经验交流,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外地考察,加强相互交流。

2.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资金资产安全完整。认真做好合作社财务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和财务公开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合作社的资金安全;认真做好合作社资产保管、资产台账登记、资产评估和资产经营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合作社的资产安全;认真做好合作社货币资金、采购、销售和投融资等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确保合作社会计信息的准确和经营效率的高效;认真做好合作社财产清查制度建设,定期对合作社的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漏洞。

3.加强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要设立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设置会计、出纳和保管岗位,会计可根据业务需要设置,规模小、业务简单的合作社可以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出纳要安排专职人员担任,不能由监事会成员或董事长兼任,实物保管要由熟识业务的人员担任。做到财务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才能从事财务工作;要按照财务制度要求,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结合自身管理需要和业务特点建立会计核算体系、设置账簿,包括总分类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库存现金日记账、股金明细账、成员往来明细账、产品物资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代购代销明细账等;要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核算经济业务,并定期定点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让每个社员心中有数,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增强财务管理透明度;要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等会计报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等,详实地反映合作社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努力提高会计报表的编制水平,报表要满足表内和表间的勾稽关系,并主动将编制好的会计报表及时报送给登记机关和所在地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接受监督与指导。

4.规范盈余分配。盈余分配是指合作社把当年实现的盈余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余,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合理分配。盈余分配会影响到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分配制度是合作社的灵魂。合理的分配制度可以不断激励社员努力工作,吸引新的成员加入合作社,又可以影响到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做好财务规范化管理是巩固扶持合作社发展大好环境的必然要求。中央明确提出允许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农经发〔2010〕6号),国家对合作社的项目资金扶持力度正逐渐加大,有关合作社税收、金融、信贷、保险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也在陆续出台。切实管好用好财政扶持资金,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必须以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为基础,这样既有利于促进合作社更好更快地发展,也有利于继续巩固扶持合作社发展的大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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