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实务研究

2021-01-05 03:19黄贤营王春芳
统计理论与实践 2020年1期
关键词:统计人员统计数据勘查

黄贤营 王春芳 张 雪

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自然资源部负责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属于行业管理范畴,是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的组成部分,其统计方式、统计周期、统计对象、统计方法等均有明确规定。

一、地质勘查行业统计管理制度

《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地质勘查行业统计是自然资源部组织实施的专业性统计调查项目的一部分,属于部门统计调查。2019年7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235]号),提出建立8套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其中包括《地质勘查及地质灾害统计调查制度》。该项调查制度共包括15张调查表,可分为3类:地质勘查行业统计表、地质勘查成果统计表和其他统计表。

地质勘查行业统计旨在全面掌握全国31个省(区、市)地勘单位的人员、资产等基本情况,以及收入、支出等经营情况,统计资料可以作为国家制定有关宏观管理决策的数据依据,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综合信息参考。地质勘查行业统计为年度调查,报告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调查以网络直报的方式进行。地勘单位填报行业统计数据之前,自然资源部和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别组织统计培训工作。地勘单位填报行业统计数据之后,其上级单位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数据进行审核、汇总,最终以年鉴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资料。

二、地质勘查行业统计的现状

1.行业统计对象的界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以地质勘查活动为主业的单位集合,是地质勘查行业的主体。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工作中,统计的对象是地勘单位,包括所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主要基于以下两点:一是监管的需要,行业监督管理的对象是所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单位,其统计数据可以为监管工作服务;二是地质勘查行业是知识密集型的技术服务行业,其发展基础是技术经验的积累,虽然会出现受市场形势变化导致地勘单位的地质勘查业收入不如其他行业收入高的现象,但地质勘查活动仍然是支撑其长久发展的基础领域,因而并不能改变其地勘单位的行业归类。

在2019年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中,共调查2397家地勘单位,其中事业单位946家,企业1451家。全国地勘单位中,除以地质找矿为主要活动的地质队外,还包括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地灾防治、工程建设、水利水电勘测等单位以及部分高等院校、油气企业。

2.行业统计的指标体系

现行的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指标体系包括人员、收入、费用、资产等方面。人员和资产指标反映全行业地勘单位的基本情况,收入与费用指标突出地质勘查领域的发展特征。人员指标中,在职人员按产业类型不同分为地质勘查人员、工程勘察与施工人员、矿产开发人员及其他人员;按岗位不同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对于地质勘查技术人员的进一步分类,在2017—2018年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指标修订研究过程中,出现过按专业类别分为地质矿产、探矿工程、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物化探、航空与遥感、地质实验测试、测绘、其他专业等技术人员的划分方法。但是,考虑到统计工作涉及面广、指标设计要求简约,2019年最终使用的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指标并未对地质勘查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划分,而只是按照技术职称等级分为高级技术人员、中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技术人员。资产指标包括总资产、总负债和净资产。收入指标包括地质勘查收入、工程勘察与施工收入、矿产开发收入、矿业权转让收入、财政拨款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地质勘查收入是指地质勘查项目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非财政资金。财政拨款为地勘事业单位独有的调查指标,营业外收入为地勘企业独有的调查指标。费用指标包括地质勘查费用、工程勘察与施工费用、矿产开发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

3.行业统计的数据分析

统计数据是科学的,但由于存在误差,结果不一定完全正确。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是基于宏观管理进行的统计,其组织方式与会员制的团体组织或集团化管理组织差别明显。虽然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每年都进行统计培训,但其涉及面有限,地勘单位对统计指标的认识不能做到完全统一,从而造成全国地质勘查统计数据存在误差,但并不能因此否定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工作中,严格要求填报数据真实、可靠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统计数据趋势的分析和统计对象稳定性的控制。地勘单位填报的统计数据与实际运营数据存在差异,根本原因在于统计口径的不一致。地勘单位的统计报表,经常有多种版本以报送不同的部门,因此部分生产实体的数据会被忽略。

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难以保证对所有地勘单位进行百分之百的统计,但是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勘单位能做到统计全覆盖。之所以缺失部分地勘单位的数据,主要原因在于统计部门无法取得与地勘单位的直接联系,或者地勘单位已经停止生产活动。数据缺失的地勘单位规模较小,对全国的统计数据影响有限。从当前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数据来看,主要是按照管理属性的不同,对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和其他地勘单位进行年度的数据分析。

三、地质勘查行业统计中存在的问题

1.行业组织管理松散

作为社会团体,中国矿业联合会下的矿产地质勘查分会没有吸纳足够的会员,因而并未形成全国性地质勘查行业组织。当前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或业务指导职责在政府的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但是《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于2018年废止之后,行政部门缺少对地勘单位直接管理的有效抓手,从而导致地勘单位报送行业统计数据的积极性不高,统计意识淡薄。地质勘查行业统计虽然有统计法律及规章制度为依据,但部分地勘单位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仍然不够,需要统计人员反复催报、提醒。

2.行业统计对象组成复杂

当前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对象即为地质勘查行业监管对象,不可避免地将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单位、灾害工程治理单位、矿山企业等纳入统计范畴。该类组织从事一定的地质勘查活动,但只是其生产活动中较小的组成部分,结果是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的在职职工数量远超过地质勘查人员数量,总收入远大于地质勘查收入。

3.行业统计数据不够深入

当前,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的数据偏宏观,从而缺失了充分反映行业本身特征的数据。例如,在地质勘查行业的统计工作中,只能掌握全国地质勘查人员的数量,对其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及学历等缺乏细致的调查。对于地质勘查收入,只区分了其资金来源,对于不同的地质勘查服务领域缺少相应的调查。

4.行业统计人员变化大

地勘单位普遍不配备专职统计人员是行业统计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人员变化频繁,主要是受自然资源系统机构改革的影响,人员轮岗、业务交接不够充分造成工作效率降低。部分地勘单位统计人员的流动,造成各级统计工作之间的联系中断,进而影响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的报送。

四、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统计的建议

1.完善行业统计体制机制

一是统计工作需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国家建立统计督察制度,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质勘查行业统计调查工作应当把“真实、真实、再真实”作为生命线,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可靠。二是统计工作需要各方协同完成。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是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的基本依据。在开展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工作中,需要建立部、省两级统计工作的协调机制,通过发公文的形式,明确地质勘查行业统计的工作部署、统计数据的审核要求等。三是统计工作需要及时更新维护地勘单位名录库。各省(区、市)负责地质勘查行业统计的人员要对辖区内地勘单位的基础信息进行核查,管理好需要新增或删减的地勘单位名单。对于地勘单位名称的变更、关联机构及其变化等情况做好登记管理与维护。

2.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平台功能

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工作与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统计的效率和质量将愈加重要。虽然“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部分功能模块还在建设中,但是其统计功能已经实现,并于2019年底投入使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地质勘查行业监督管理职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进一步掌握地勘单位的基本情况,建立双方沟通交流渠道,有助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工作。行业统计与行业监管使用同一账号管理,统计人员信息与公安系统、电信系统联网核验,严格落实责任人制度以加强地勘单位对行业统计的重视,有利于提升统计数据的效率。筛查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的部分统计指标,选择可以公开、公示的数据进行公开、公示,也有利于实现行业监管中的信息公开要求。

3.建立“规模以上地勘单位”清单

全国地质勘查行业中有大量地勘单位开展工程勘察与施工项目,且存在部分地勘单位的地勘收入为零的现象。全国地质勘查行业中工程勘察与施工收入在2019年约为地勘收入的2.5倍,其数据对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的总收入影响较大,不利于充分反映地质勘查行业特征。重点跟踪、分析地勘收入或者地勘人员数量相对较高的地勘单位,建立地勘收入、地勘人员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地勘单位(可称之为“规模以上地勘单位”)清单,对其统计数据单独分析,有利于消除其他产业对地勘单位统计数据的影响。“规模以上地勘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总体上相对稳定,能够保障统计对象的连续性,统计数据可比性也较强,这是对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资料的重要补充。

4.强化行业统计培训

无论是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是实际工作需要,均强调培训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中,地勘事业单位绝大多数属于省管事业单位,私营地勘企业也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管。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培训中,分为部级和省级两个层级培训。在部级培训中应注意:一是参与培训人员要求是具体负责本辖区或本系统地质勘查行业统计的人员,以及部分局级地勘单位负责统计的人员;二是编制详细、务实、准确的培训材料,包括统计指标解释及统计平台的使用说明等,确保统计管理人员、填报人员以及地勘单位的人事、财务等部门人员能够掌握数据报送方式、理解统计指标的内涵。在省级培训中应注意:一是确保培训材料与部级培训一致,以确保全国地勘单位对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工作的认识统一;二是统计对象尽量全覆盖,全国每个省的地勘单位平均约80家,每家地勘单位应有一人代表单位参加培训。

5.增进行业统计人员交流

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指标主要涉及地勘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部门,统计人员需要与这些部门人员进行交流、对接,并对部分统计指标做出解释。在行业统计培训中不能完全理解的统计指标,统计人员需要在培训之后进一步咨询全国地质勘查统计负责人员,或者统计人员之间相互交流学习。统计人员之间的交流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通过公共网络平台进行群体交流、讨论;通过电话进行一对一的咨询;面对面的对话交流等。统计人员之间的交流,一方面是进一步掌握行业统计的要求,另一方面更有利于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6.制定行业统计的奖惩办法

对于修改、编造统计资料,泄露商业秘密或个人信息等情况的个人和机构,国家的统计法律法规均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在开展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工作中,对于各省级地质勘查行业主管部门及统计人员、地勘单位及统计人员,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外,还可以采取以下奖励或惩戒措施。奖励方面:一是上级机构通报表扬下级机构的统计工作;二是为负责地质勘查行业统计的人员发感谢信;三是及时将统计成果反馈到统计人员及单位中。惩戒方面:一是公开通报批评未完成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统计要求的单位;二是建立统计工作异常名录库,对于未及时报送地质勘查行业统计数据的单位,经反复催报仍然不能完成数据报送任务的地勘单位,列入异常名录库,作为全国地质勘查行业重点监督检查的对象。

猜你喜欢
统计人员统计数据勘查
创新视角下统计数据的提取与使用
《林业勘查设计》简介
《林业勘查设计》征稿简则
《林业勘查设计》征稿简则
《林业勘查设计》征稿简则
国际统计数据
2017年居民消费统计数据资料
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现状分析
医院统计人员的职业技能分析
综合统计分析系统在电力企业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