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校合作下社工专业实习双导师制的研究与探索

2021-01-09 09:41伍晗
科教导刊 2021年22期
关键词:双导师制社会工作

伍晗

摘要社会工作专业实习的初衷在于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其独立思考和实践能力,实现从“学生”到“社工”的顺利过渡,双导师制是行校联合培养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重要途径。本文剖析了双导师制在专业实习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行校合作的模式下,对双导师制的优化改进进行了思考、提供了建议。

关键词 社会工作 专业实习 行校合作 双导师制

中图分类号:G451文献标识码:ADOI:10.16400/j.cnki.kjdk.2021.22.031

Research and Exploration on the Dual Tutorial System of Social Work Practice under the Cooperation of Organization and School

WU Han

(Changsha Social Work College, School of Civil Affairs and Social Work, Changsha, Hunan 410000)

AbstractThe original intention of Social Work practice is to make comprehensive use of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skills, improve the comprehensive quality of interns, cultivate their independent thinking and practical ability, and realize the smooth transition from "students" to "social workers". The dual tutorial system is an important wayfor the vocational school to jointly cultivate Social Work student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professional practice of the dual tutorial system, and under the mode of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organization and school, the optimization and improvement of the dual tutorial system are considered and suggestions are provided.

Keywordssocial work; professional practice; cooperation between banks and schools; double tutor system

1社工专业实习双导师制的问题分析

1.1对督导过程的管理欠缺

通过对现有的实习管理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学校和机构都更加重视对实习结果的考核,实习的参与各方没有共享的沟通平台,对学生的指导彼此割裂、相互孤立。

学校方面在应付检查的目标指导下对实习的过程管理流于形式;学校导师对实习的远程管理的无法做到直接和及时;实习机构则侧重考察实习生的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到岗情况;机构导师在时间和精力上对实习督导工作投入甚微。不论是学校还是实习机构对机构导师的督导工作没有量化标准,也没有详细要求,指导过程仅仅依靠其职业道德和个人能力来提供保障。

1.2对学生的专业培养不足

实习机构存在重视用人而轻视育人的情况。不少学生反映,他们被实习机构当作“廉价劳动力”,工作中很少有机会运用和实践专业方法,造成学生对本专业工作的认同感不高,甚至对专业失去信心。

究其原因,主要是机构对实习生培养动力不强,与学校合作意愿较低。一方面,因为学校基本没有给予实习机构相关经费,实习机构自身也很难拨出相应的实习工作经费;另一方面,学校与实习机构没有对实习生培养的目标达成共识,也没有有效分工。机构导师从实习督导工作中既得不到专业提升,也得不到行业认可,更谈不上经济收益,严重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直接导致他们不重视对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

1.3导师督导的专业性不高

由于我国社会工作专业起步较晚,任课教师很多是非本专业出身,学校导师“双证型”不少,“双师型”不足,专业实践能力和实习督导能力缺乏,学校导师与行业实际脱节比较严重,师资队伍结构急需优化。此外,对导师双方的权责不明、考核不清、激励不足,使得他们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其他本职工作上,对实习的督導方式、督导内容、督导时长、督导频次具有明显的随意性。

目前各类社工机构虽稳步发展,但数量和规模仍比较有限,具备专业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社工机构相对稀缺,尤其是在内地省份优质的实习机构非常匮乏;另一方面行业和学校为实习机构和机构导师提供的督导培训和继续学习又少之又少。

双导师制的问题与目前的实习培养模式、与行校合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以上的情况互为因果,相互影响,加深了问题的复杂性,因此,双导师制的落实和完善离不开对行校合作与产教融合问题的进一步探索。只有不断强化、深化、优化高校与实习基地之间的合作,双导师制才能真正发挥其专业价值。

2行校合作是双导师制的有力保障

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对职业学校进行校企合作的合作形式、促进措施及监督办法作出了规定,明确了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7种形式合作。这意味着行校合作成为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实习的重要平台,从行校合作的高度建立和落实行校导师共同培养的双导师制,可以为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消化理论知识、掌握实践技能、提高职业能力提供有力的保障。

然而,高职院校行校合作深度不足,在协同育人方面还没有形成有效的体系,以为只要和机构签订协议就可以实现,没有开展实训、实习、就业、科研、培训等多样化多维度的合作,极大地阻碍了社会工作专业双导师制的落实及其成效的发挥。由于对建设理念、管理机制、实训基地模式、师资队伍建设、利益目标等方面有所不同,高职院校与行业机构的合作与交流还缺乏紧密性、稳定性、常态性。

3行校合作下双导师制的路径探索

3.1建立“U-O-G”协同培养机制,做好顶层设计

行校合作需要协调各方关系,挖掘利用各方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联合U-高校、O-社工机构、G-地方政府三者建立权责分明、合作共赢、协调一致的合作共同体。

其中,学校起着主导作用,以高校社会工作的科研实力,推动机构导师不断提升自我教育意愿和专业理论基础,促进实习机构服务水平的提升。社工机构、行业协会、教育基地作为学校和用人單位的交流平台,通过行校之间教学科研项目的合作,将社工机构丰富的服务经验转变为课堂教学的生动案例和科学研究的资料来源。政府则可以发挥政策和资源优势,在教师培养培训、教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功能方面形成协同培养机制和监管机制;发挥协调作用,联合各方共同建立社工行业标准和准入门槛;还应加强与本地社工机构的项目合作,通过直接购买服务从经费支持和运营效益等方面保障实习机构发展所需的物质条件,并给予他们更多的优惠政策。

3.2建立校企双元育人体制,深化校企合作

3.2.1行业机构深度参与专业人才培养

要使机构深入融合到专业建设方案中,尤其是参与实习教学体系的建构,根据社工机构实际岗位需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与专业教师共同制定符合行业需求的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导师标准、实习标准等,建立行校人才培养和考核评价机制,有条件的可以建设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和订单班,在行校合作中签订《社会工作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协议》,在入学阶段就明确学生“学校学生”和“机构员工”的双重身份。

3.2.2学校整合与提升实习资源

学校和学院在忙于增加合作机构数量的同时,要注意对合作机构信息的梳理与维护,通过资源盘点与评估、资源调动与整合、资源管理与维系,实现行校合作协议效能的最大化。

专业系室有必要在每年实习前盘点、评估和更新合作机构的名单,并根据地域位置、机构类型、专业领域等进行分类。专业教师要定期去到实习基地进行走访交流,通过与实习基地负责人、机构导师以及实习学生座谈,及时了解实习基地的发展变化和学生的实习体验。学校对行校合作机构的选择要从“重数量”变为“重质量”,尤其需要加强对本地社工机构和扶持和帮助,可以集中资源建设4-5个稳定优质的实践教学基地。

3.2.3建立行校互聘共用的“双岗双薪”师资队伍

建设学校与社工机构之间的人员互聘共用机制,提供双向挂职锻炼机会,加大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的合作力度。

一方面建立行业专家的人才引进体系,聘请或柔性引进具有教学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骨干担任机构导师,通过人事制度创新提供特殊岗位的方式解决人才流动障碍问题,并且鼓励行业专家来校做专题讲座,把最新的行业信息带进学校。另一方面利用学校专业教师资源,建设社会工作行业人才培训基地,为从业人员提供理论培训,提高机构导师的教学能力、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鼓励学校教师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培训,为行业机构提供社会服务,以及到行业机构进行挂职锻炼。

3.2.4共同开发“社会工作实习”教育课程

实习教育可以使学生更充分的做好准备,减少甚至避免后续实习过程中出现问题,然而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学生得到的实习教育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学校各级对此都缺乏有组织的安排。因此,学校和实习机构有必要共同开发“社会工作实习”教育课程或者在专业顶岗实习中专门辟出相应课时进行实习培训,对学生进行实习前的教育和引导,包括如何选择实习单位,如何明确实习目的,如何制定实习计划,如何定位和扮演实习生角色,如何运用专业伦理、理论与技巧,如何利用导师资源,如何正确处理与导师及同事的关系,如何处理突发问题,如何使用实习管理软件和完成实习资料,如何打通实习与就业等等。

3.3提升导师专业素养,完善沟通考核

3.3.1提高督导专业性

专业的实习督导应该是实习生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思问题的工作中,在与导师不断交流和互动下获得反馈和支持的学习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积累实践经验的循环过程。

一是在选用导师的过程中应该建立准入标准,要求督导必须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如教育背景、工作经验、教学意愿、教学能力、督导时间等等。应该要求导师建立督导的常态化机制;引导实习生思考问题,主动表达对督导的个性化需求;注意保持督导关系的和谐、督导渠道的畅通和督导环境的安全;并要将职业道德、职业选择等内容纳入指导范畴。

二要借鉴国际经验,明确实习要求:(1)分别对社会工作的三个基本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提出时长要求,强调学生在实习中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避免实习生只能从事日常服务性和事务性工作;(2)可以要求学生参与到社工机构目前运作的具体项目中,从策划、执行到评估都进行跟进。

3.3.2提升督导责任感

应该明确双导师制中政府、学校、机构、学生等多方之间的关系和角色,并通过建立遴选、培训、督导、考评标准等制度规范指导行为,提高各方的参与度和责任感。

学校应该扮演社会工作专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角色;实习机构应该为学生实习提供场所、项目、指导等必要条件;校内导师应该发挥纽带作用,结合实习生个性特点、兴趣特长和职业目标,负责对实习生学习态度、知识拓展等进行教育;机构导师则应该利用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行业资源负责对实习生的人际沟通、职业素养、就业规划等进行教育,并做好对实习的过程监管;学生作为实习主体,处于核心地位,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树立自己的实习目标、主导实习过程、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3.3完善考核評价制度

对学生的考核应建立广覆盖、多维度、可量化的能力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内容覆盖工作岗位职责、项目参与程度、项目执行质量、服务对象反馈、实务技能运用等多重内容;多渠道综合考虑学校、机构、社会和学生各方的评价;通过实习管理平台记录和展示学生的实习情况。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制度的相应规定,对导师的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于考核结果没有达标的导师应该停止其督导工作,并进行培训直至合格为止。通过加大对双导师制的经费投入,充分挖掘政府、学校和行业等多方资源,积极筹措推动双导师制的培养经费;设置合理的奖励项目,将指导效果与奖励挂钩,与职称评定、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挂钩,以此来调动导师们的工作积极性。

3.3.4加强合作与沟通

实习前,可以改变由学校统一分配校内导师的做法,加入师生互选环节,提高导师和学生的适配度,提高导师与学生的交流意愿。实习中,应该通过建设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沟通平台,让双导师之间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改变双导师之间各行其是、互不打扰的情况,最终实现协同指导的目的。实习之外,可以创设教学和科研合作项目,定期举办学术交流会、学生座谈会和年度见面会等,在实习督导工作之外让双导师的合作渠道具有更多的可能性和稳定性,为双导师之间相互促进、提升专业发展提供抓手,也为学生提前了解机构导师了解行业发展提供机会。

总之,通过改变目前行校合作的粗放状态,强化合作程度、深化合作维度、优化合作效率,促进资源在学校、导师、学生、机构之间的有序流动,达到满足学生的学习体验和导师的自身发展的双重目的,可以更好的使双导师制的应有功能得以发挥,实现更好的行校协同育人效果。

基金项目:2020年湖南省“十三五”教育科学研究基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质量诊断与改进研究基地”项目成果,项目编号:20myj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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